第1章 第 1 章

《这个寒冬》

文/梨瓜甜

首发晋江文学城。

天卷残云,晚霞一览无余。

偌大的体育场空旷到耳边只剩篮球落地的回响。

紧接着一道猛烈撞击板面的巨响穿透耳膜。

嘭咚——

投球的人用力过猛,撞击板面却没能入框,落地后反弹而起,不给人任何反应的机会,不偏不倚就往她的方向袭来。

吓得她踉跄后退几步,手中的矿泉水瓶倏然坠落。

关键时刻闪过一个人,高大的身躯完全将她护在身后。

风撩动男生的后发,带落几滴汗珠一路滑进白T领口,整个人像是刚从水里捞出来,单薄的衣料紧贴背部,流畅且紧实的背部线条一览无余。

他截下那颗球,弯腰捡起地上那瓶水,转身递给她。

于秋慢半拍地接过那瓶水,“谢谢学长。”

他弯了弯唇,带着散漫的腔调,“学妹要注意安全,以后别离这儿这么近。”

“多谢学长提醒。”

“哎!于秋于秋,你没事吧?”

耳边刮过一阵风,有人顺着风急忙跑过来,汗如雨下,带着一身热气,边跑边询问这边情况。

那嗓音一出,她就猜到刚才差点误伤到自己的是谁了。

她男朋友的室友,兼校篮球队队友。

“你打的球啊?”她故意问。

高明远嘿嘿笑了两声,撩起自己湿漉的额发,露出光洁的额头,“小小失误。”

“你没受伤吧?”

于秋摇头,“刚才多亏学长给我挡了,不然现在已经抱头痛哭了。”

“没受伤就行,不然我也不好交代。”他扭头,“学长,谢了!”

学长:“小事。”

高明远是个自来熟的性子,很容易跟人打上交道,只见过于秋几回便能熟络起来。

原本李澄阳和于秋谈恋爱这事并没有太多人知道,但众所周知他作为校篮球队的核心骨干,两年随校队参加校联赛经常能在最后关键时刻扭转乾坤,如今在校内也算是小有名气。

即便刚开始高明远也不太能理解李澄阳为什么从来不跟大家介绍他女朋友,但当他也逐渐感受到迷妹们对校队的疯狂支持与热情。

他也明白,李澄阳大概是怕给女朋友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身边人又不是瞎子,明眼人一看就瞧得出那层关系,要不是对象,谁会三天两头跑过来找他。

“学长今天不忙吗?”于秋问。

周正清本是大三学长,这学期结束马上准备出去实习,最近很忙,原已经婉拒了学弟的邀约,奈何盛情难却。

经过高明远连续一礼拜的信息轰炸,电话暴击,他最终选择妥协。

“要学会给自己放假。”他笑道。

他的球技不亚于校队任何成员的水平,这点被大家公认,这也是为什么刚进篮球队的高明远就非要大老远跑去广播站找他结拜的原因。

据说周学长当初是被两个社团抢着竞争了一年,堪称天赋型选手,上帝的宠儿,不仅球打得好,人长得帅,专业成绩稳占第一,关键还有一副好嗓子。

打篮球不仅消耗精力,还要经常出去参加各种比赛,回来还得接受长期的训练,他没办法兼顾两头。

在老师的极力推荐下,最后选择留在校广播站成为得力一把手。

“于秋,你怎么来了?”虽然这已经不是她第一次来,但高明远还是不厌其烦要问。

“来找人。”于秋捏了捏手中的矿泉水瓶。

“找李澄阳呗,我懂我懂。”感觉自己又讲了句废话的高明远嘿嘿笑了下,立即给她指了个方向说:“他们都在那边场地,刚打完,你现在过去刚好。”

今天不要求训练,高明远就把时间留出来和学长切磋球技。

于秋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几乎是一眼看见那双熟悉的球鞋,“好,那我先过去了。”

这种辨鞋识人的本领还是从高中练出来的。

“拜拜。”

等她走远了,高明远才回头。

他趁着周正清溜神之余,一把夺走他手中的球,笑得欢,“嘿嘿,抢到学长的球了!”

见周正清没反应,还盯着某个方向出神。

“嗯哼?学长你怎么认识我们于秋啊?”

周正清侧回身对上他的视线,微眯起眼问:“你们很熟?”

“那必须啊。”

“我室友对象,都认识好久了。”他转了转手中的球。

周正清勾了勾唇,“这样啊。”

高明远好奇,“你们怎么认识?”

他皱着眉,挺认真猜想:“也是你们广播站的?”

“没有,不是。”周正清抹了把额前即将滴落的汗水,“她文学社的。”

“哇哦,一听就好有文化的社团。”高明远也觉得这个社团很适合她。

旋即,手里的球被人劫走,高明远脑子慢半拍的跟上,骂骂咧咧追上去,“卧槽,学长你偷袭!”

-

几个穿着校队球服的男生汗津津地凑在一块儿闲聊,经过一场酣汗淋漓的球赛,大家身心得到格外放松。

墙角边上放着几把休息时坐的塑料椅,落日余晖恰好倾洒下来,落到正仰着头做深呼吸的男生的肩头上。

身后渐近的脚步声,他回头,柔和的光线恰好勾勒出那半张俊朗的侧脸。

不知怎么的,视线忽然变得模糊,无法对焦般,似乎周遭昏暗,唯有近在咫尺的眼前人清晰可辨。

“怎么又来了?”李澄阳下意识问。但很快又找补说:“这边太热了。”

“我给你提前发了消息,但你没回。”于秋晃了晃手机。

停在与他隔了一臂之距的位置,于秋飘忽回神,才把手里的水递过去,小声咕哝,“那下次不来了。”

李澄阳接过水,拧开瓶盖,仰头灌下大半瓶。

打球废体力,刚才队友去自动贩卖机买水已经给他顺带了两瓶,现在还是觉得渴得不行,活像条被海水卷到岸边的鱼。

于秋垂下眼,盯着自己鞋尖看了两秒,目光不自觉地又移到那双熟悉的球鞋上。

她回想起江临二中,年少时悸动开始的地方。

在那个普通的田径场,同样的落日余晖。

彼时却正值盛夏。

她百无聊赖地趴在田径场的栏杆上放风。

而齐夏夏跟个半身不遂的小废人似的,将近把半边身子都倚靠在她身上,沉甸甸的重点,她也勉强靠着栏杆支撑着。

齐夏夏嘴里还嘬一瓶牛奶,兴奋地拽着于秋,朝即将跑到她们面前的那支队伍,随手指了一下,那是心动的信号。

于秋朝她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听见她雀跃的声音,“我跟你说的就是那个,第一列第三排那个!”

成简,新一届田径队副队长,和她们同级,于秋隔壁班的男班长,齐夏夏隔壁隔壁隔壁班的男班长。

“是不是很帅!”

“真的好帅,他长得还高!”

“唔唔唔~我的小心脏,要爆炸了……”

他们这会儿还在跑圈,马上要进行高能量体能训练。

齐夏夏看见男神即将从自己面前跑过,激动地挥了挥手,尽管无人在意。

于秋则一脸淡定,漫不经心地抬眸,视线轻飘飘掠过成简,而后又落到后一排那个男生的脸上,她忽的一顿。

慢跑的队伍与她们隔着一道围栏的距离。

她眸光如有实质般,紧随其后,像是受到某种感应,那男生倏然间回过头,远远的瞥了她一眼。

于秋顿时感到心跳加速,而后鬼使神差的扬了扬唇。

等她回过神时,那支队伍已经被带队的教练领到别的场地进行下一项热身项目了。

但哪怕只是意外的匆匆一瞥,都足以让她记了很久。

至于要问为什么,她也不知道,心动好像只有心知道。

以前不知道是在哪本书上看到过,说人都是视觉动物,于是,她摸着自己的良心,承认自己第一眼就被他身上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气质所吸引。

她从未见过反差感这么强烈的男生。

那五官分明是典型的阳光型长相,隔着那么远的距离都让人觉得养眼,鼻梁高挺却不过分凌厉,浑身散发少年气,很难不为之动容。

可偏偏表情很冷淡,和人对视时,狭长的一双眼眸中透出的疏离感很重,压迫感极强。

高一那会儿,两人几乎没有交集,只有不断的擦肩而过,以及她无数次的回眸。

于秋不觉得暗恋有多难受,在情窦初开的年纪,对一个人有好感,这都属于是正常的心理反应。

喜欢一定要表白?

表白一定要在一起?

让对方起到激励自己积极向上的作用,难道不比谈恋爱更有意思?

譬如喜欢上学,运气好时一天能偶遇他三次,哪怕只是在食堂。

李澄阳的冷傲取决于他的优秀,他有实力,他成绩名列前茅,总能保持在年级前二十。

暗恋对象都这么优秀,自己还能差到哪去。

为了紧跟他的步伐,埋头苦学......

历经无数个刻苦的日夜,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成功杀进年级光荣红榜。

以至于往后的成绩再这么浮动,她都能稳定保持在年级前十的范围内。

考过暗恋对象,靠实力碾压对方,无形中让对方感受到自己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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