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第 14 章

夏铭尘一怔,缩回了手指,异样感这才散去。

沈萱没有察觉到他的怔愣,很认真地解释着,“看,结的痂都掉了,我真没事,表哥一定要帮我保密,别告诉舅舅,表哥最好了。”

她双手合十,对着他拜了拜,水汪汪的桃花眼满是信赖。

“那句表哥最好了”让夏铭尘呼吸都不由一窒,胸腔中也被什么填得满满的,一时又酸又涩。他算哪门子好?她身体还不知能撑多久,他连一位好点的大夫都寻不到。

他喉间酸涩,喊了紫霜来,“再为你家小姐换次药。”

说完,他才低声道:“不想让他知道,以后就别再胡来,我会寻个人替你,你不必再献,务必以自个的身体为重。”

沈萱并不希望有人替她遭罪,连忙道:“王爷已寻到一个人,表哥不用再寻了,不信你问紫霜,昨儿个将瓷瓶交给他时,他说了这是最后一次,紫霜也听到了。”

紫霜确实听到了这话,点了点头。

夏铭尘道:“既如此,接下来你好好养身体。”

他走之前还留下个红封,是给沈萱的压岁钱,沈萱喜滋滋收了下来,将自己买的生辰礼提前给了他。

她笑得有些腼腆,“我去寺庙时,捐了不少香油钱,所剩银钱不多,表哥别嫌弃。”

夏铭尘岂会嫌弃,礼轻情意重,她能记住他的生辰,于他来说,便是件值得高兴的事,她已然十四,是大姑娘了,他不便多待,又简单叮嘱了一下让她注意身体便离开了沈府。

因着是大年三十,店铺关了大半,街道上也没什么人,一路走来异常清冷,回到定远侯府时,一个小厮跑了过来,道:“世子,夫人让您过去一趟。”

夏铭尘绕过长廊,拐去了竺轩堂。

院落门口立着两颗松柏,一进去,别有洞天,江氏喜欢梅花,院中以青砖铺成了一朵朵梅花状,放目望去甚为漂亮,靠着墙壁的地方还建了一座小假山,巨石上刻着一首咏梅诗。

绕过月门,方瞧见正屋,房屋面阔很宽,特意用了横坡窗,看起来很是气派,夏铭尘立在廊下,待丫鬟通报过后,才进了室内。

江氏斜靠在榻上,正让丫鬟给她敲腿,日光透过窗格落在她面上,她肤色白皙,眉眼温婉,因保养得好,瞧着不过三十出头,也就眼尾有些细纹。

夏铭尘行了一礼,站直身体后,才道:“不知母亲唤我来何事?”

她让丫鬟退了下去,略坐直了身体,冲夏铭尘抬抬下巴,“坐吧。”

她问得直截了当,“大过年的,一大早就瞧不见人,跑哪儿去了?”

夏铭尘神情顿了下,方道:“就随便走走。”

见他不欲多谈,江氏也没再追问,只道:“再过几日便是你的生辰,可邀请了你那位同僚?”

她口中的同僚正是秦安,她也一直留意着沈萱的亲事,自己的儿子,自己了解,他对沈萱实在太过在乎,这份在乎兴许还不是男女之情,却已经超越了一切,都没见他对烟姐儿这般重视,他与烟姐儿可是早早就定了娃娃亲。

沈萱性子讨喜,生得又美,江氏唯恐儿子对沈萱生出旁的心思,届时烟姐儿该如何自处?人都有私心,比起沈萱,江氏自然更看重自己的嫡亲侄女,她并不希望这桩亲事生变。

她一直盼着沈萱能尽快定下亲事,夫君迟迟没有相中的,她才推荐了秦安,秦安各方面都出类拔萃,和儿子一同入的翰林,日后妥妥的天子近臣,前途无量,配沈萱一个孤女也足够了。

“邀了,母亲放心,他会如约过来。只是……萱姐儿的病还不知何时能好,这会儿便说亲,是不是有些早?”

夏铭尘也挺欣赏秦安,萱姐儿若能嫁给他,倒也不失一桩好姻缘。

江氏:“只是嗜睡,萱姐儿还年轻,肯定能挺过去,说不准一办喜事,就好了呢。再说了,只是让他们相看一下,未必能成,为了萱姐儿的身体,总要试试,你再多寻寻柳神医,若能找到,以柳神医的本领,肯定能治好她。”

毕竟是自己看着长大的孩子,江氏虽有私心,也不希望她早早没了。

夏铭尘颔首,“母亲若无旁的事,孩儿先离开了。”

“等一下。”江氏道,“明年三月烟姐儿就出了孝期,我让人算过日子,六月和八月各有个好日子,烟姐儿已经十七,年龄也不小了,不可再耽误下去,你们的亲事便定在六月底吧。”

他自然听出了母亲话中的试探之意,若非守孝三年,两人的亲事也不会拖到现在,夏铭尘眉头微蹙,每次想起烟姐儿机关算尽的模样,他便有些排斥这桩亲事。

这世道对女孩很是不公,若是退亲,烟姐儿的名声定会受到影响。她也不曾真正做错过什么,夏铭尘不可能因一时喜好害了她,想着性情是可以改变的,他倒也没多说什么。

“我知晓,单凭母亲做主。”

*

表哥走后,沈萱就有些犯困,完全撑不住,倒在床上就睡了过去,大夫曾说过,她有气绝之兆,想睡时不必硬撑。

醒来时,暮色已四合,室内光线也很暗,她怔了一下,才意识到今日又多睡两个时辰。脑海中忽地闪现出一个可怕的念头,再这么睡下去,是否有一天,再也醒不过来?

她本以为已经看淡了生死,接受了生病的事实,这一刻,竟又无端生出一丝怯意来。

大年三十是团聚的日子,沈萱没再杞人忧天,为了让自己高兴些,她还让紫韵给她买了一些果脯、蜜饯。

过年时,无非是一家人聚一起吃个团圆饭,再放放烟花,守守岁,今年与往年没什么不同。

唯一的区别,大概是直到吃年夜饭,沈蓓也没被放出来,老爷子是铁了心要管教她一下。姑娘不比儿郎,他一直没怎么管过,谁料沈蓓竟被养成了这等性子,若不好好掰过来,只怕出嫁后,也会为沈府招来祸端。

大过年的,赵氏脸上多少挂不住,心中也有些怨言,碍于老爷子和夫君的威严,一句话不敢吭,只私下将沈蓓骂了个狗血喷头。

吃完饭,沈萱回到韵水堂时,管事将账本和银子送了过来,当年为了筹备粮草,她娘几乎变卖了全部的家产,仅剩两个铺子。一家是茶肆,一家则是酒楼,茶肆的生意一直不愠不火的,酒楼还算可以,每个月都能有个二三百两银子的收益。

自打沈萱学了管账后,老爷子就将铺子交给了她,每个月二三百两算不得少,架不住人情往来多,二房仅剩她一人,每次逢年过节,谁家办个喜事什么的,她都得随份子,好不容易存了几千两,天津地动死伤无数,她还捐了不少。

如今说是一贫如洗都不为过。她让紫霜拿出一部分兑换成了碎银子,剩下的一部分,则收了起来。

过年虽热闹,因身子骨不大好,沈萱并未出门走动,初三这日,沈萱却收到了长公主的邀约。

沈萱一时有些惊讶,不明白长公主怎会忽然邀请她。

这位长公主是当今圣上的胞妹,也是个苦命的,刚出嫁一年,夫君便战死沙场,她当时已有身孕,因动了胎气,睿王还是早产儿,刚出生时险些活不下来,长公主带着他在寺庙住了几年,直到凌钊八岁,才回京。

她常年礼佛,也不爱交际,沈萱长这么大,还不曾见过她。

紫霜道:“难道是主子献血的事,传到了长公主耳中?”

也只有这个可能了。

长公主一贯深居简出,在京中却是个极有影响力的人物,几个月前天津地动的事传入京城后,便是她第一个带头募捐的,她还资助过不少孩子,时常往婴幼堂、敬老堂捐献银子和物资,素有美名。

沈萱很佩服她,为了见她,头一晚,天不黑,她便歇下了,就是想精神好点,翌日出发时,她还特意让紫韵给她上了妆。

长公主的府邸,坐落在中原街上,占地面积很大,门匾上的刻着“长公主府”四个大字,端得是龙飞凤舞,气势非凡。

跨进正门,入目的是座八字影壁,由三面独立的雕花墙体连成,绕过影壁,两侧是雕花长廊,朱红色柱子上雕刻着威风凛凛的蟠龙纹。

沈萱没敢多看,由丫鬟带着入了前厅。

凌钊刚下早朝,他刚到北镇抚司,萧右便过来通报道:“主子,长公主邀了沈小姐入府。”

凌钊脚步一顿,径直入了北镇抚司,“喊她作甚?”

“说是听闻沈小姐极擅丹青,寻她探讨一番,应是长公主听说了献血一事,才想见见她。”

凌钊已经在书案前坐了下来,他没将此事放在心上,随手翻开书案上的案牍,一目十行看了起来,看完一个,便提起了一旁的狼毫笔,正欲落笔,忽地听萧右迟疑道:“长公主近来有为您相看的意思,别是生了这个心思吧。”

凌钊握笔的手一顿,年前长公主便提过相看一事,大事未成,他无意婚配,也说了让她不必张罗,她的观点却与他不同,想让他留下一丝血脉。

这是两人首次有了分歧。

他将狼毫笔又放回了原处,起身站了起来,吩咐道:“备车,回公主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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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 1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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