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我的碟子碎了

沈聿洐还是走了,付景之没有像以前那样体贴的送他出门。

他的离开,让付景之心情很不好,整整一天如同热锅上的蚂蚁,焦躁不安,总想找点事做。他把厨房里里外外打扫了一遍,忙完后,又去打扫卧室,将衣帽间的衣服归整。

晚上一个人躺在大床上,竟觉得空虚,仿佛整个生活都空虚了下来,需要一个人填补完整。明明以前也会一个人睡在这张床上,为什么这一次会有这种感觉呢?

因为他吵着分手,要沈聿洐搬出去吗?

是不是呢?

付景之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辗转到凌晨,实在不行了,拿起手机找出存的□□,把声音调到最大,放在一边,学着沈聿洐动作抚慰自己。

他把自己折腾到累,最后昏昏睡去。

闹铃一响,他又从床上坐起来,习惯性看向旁边,空空如也,根本没有沈聿洐睡过的痕迹。

付景之叹了一口气,关掉闹铃,掀开被子,慢悠悠拿着换洗衣服进入浴室,洗去身上的脏东西。

换上毛衣出来,又磨蹭去厨房,沈聿洐虽然不在,但他还要吃早餐,总不能饿着去公司上班。

一个人的好处就是可以少做一个人的饭,不过付景之有些倒霉,一夜没睡好不说,转个身把心爱的碟子摔在地板上,啪的一声,瓷器碎的稀巴烂。

那是一个蓝绿色碟子,和另一个是一对,两个都描了金边,并在边缘分别刻了他和沈聿洐名字的缩写。

这是付景之去年跟沈聿洐出去旅游时在一家餐具店定制的,为了名字的缩写特意等了一周。

带回来后,总是舍不得用,上半年才拿出来装牛排,拢共没用几次,屈指可数,结果今天早上就摔了一个。

付景之郁闷的蹲下身,在碎片中找刻有字母的碎片,找了一块,发现碎的是自己的。

心情顿时跌到谷底,捏着刻着自己名字缩写的碎片站起身,突然很烦躁,把流理台上的东西系数砸到地板上。

噼里啪啦一阵,他愤然离开厨房,拿了手机坐到沙发上,一滴眼泪啪嗒落在手机屏幕上。

找到沈聿洐的手机号,直接拨了过去,那边接的很快,听到声音后,付景之越加的委屈难受,沙哑的说:“学长,我的碟子碎了。”

对他来说,碎的不是碟子,是他和沈聿洐之间终于碎掉了一个,孤零零留下一个。

“什么碟子?”

“去年我们出去旅游时定制的那两个碟子,刻着我名字那个碎了。”付景之举着碎片,目光破碎,泛着盈盈水光。

“一个碟子而已。”沈聿洐满不在乎说。

“可这碟子是一对,现在碎了一个。”付景之有种特别不好的预感,惶惶不安的捏紧碎片问:“我们会不会像这对碟子一样,在某天以这样惨烈的方式收场?”

“之之,我要出门了。”

付景之愣了愣,什么也没说就把电话挂了,他在难过碟子的破碎,沈聿洐只觉那是个碟子,不足挂齿,碎了就碎了。

大抵某天,他也走了,沈聿洐也会这样云淡风轻。

付景之垂下眼眸,将碎片握入掌心,慢慢收紧,尖锐的碎片刺穿皮肉的时候特别疼。他想放开,又沉迷于皮开肉绽的痛,想握紧,又痛的咬牙切齿。

就像他和沈聿洐之间,想离开,却舍不得收回投注在他身上的感情,想继续,又被他的忽视折磨。

人天生贱吗?

不可为而为之,可为而不为。

到公司后,付景之精神很不好,混到中午,销售部都去了食堂,他趴在桌上,脑子昏沉的厉害。

杨斯明回到部门就看见趴在桌上的付景之,顿了顿,朝他走来。

站定后,轻轻拍付景之的肩头,“景之。”

付景之闻声抬起头,面容憔悴,语气低落出声:“经理。”

“昨晚没睡好?”杨斯明关切的问。

付景之嗯了声,他何止没睡好,心情也不好。

“休息一会儿,下午两点半跟我出去。”杨斯明说。

“出去?”

“放心,不带你去应酬。”

付景之纳闷,下午两点半杨斯明从办公室出来,直接叫他走。

付景之不想动,又没办法,只得带上手机跟上。

杨斯明在电梯里等他,见他进来才摁-2楼。

付景之疑惑的问:“经理,我们出去办什么事?”

“不办事。”

“啊?”

“我的下属好像不太开心,坐在办公室也是干坐着,不如一起出去走走。”

杨斯明这样解释,付景之有点受宠若惊,转念想,不会是因为大家都是gay,所以格外照顾了点。

在地下停车场上了杨斯明的车,付景之也没问去哪,直到车子停进市内出名的商城地下停车场。

“经理是想买什么吗?”付景之一边解安全带一边问。

“可以。”杨斯明下了车,绕过来往电梯口走,付景之跟上去,“打算买什么?”

杨斯明说:“商场里有很多东西,并不是每样你都喜欢,但至少有一样会是你喜欢的,买的就是这一样。”

这个说辞付景之想笑,难道喜欢的都要买?

商场一楼是女装,二楼男装,杨斯明带着付景之一家一家的看,起初,付景之以为杨斯明要买衣服,直到他拎了一套雪白的三件式西装给他,才知道他是带自己来挑衣服。

“我应该没有对你说过,你很漂亮的话。”

付景之不解,“跟这套西装有关系吗?”

“你现在就像蒙尘的水晶,灰扑扑的,稍稍修理,一定会亮瞎很多人的眼。”杨斯明认真的说。

“可我没穿过西装。”付景之喜欢休闲宽松的,上班穿的都是通勤风,却没一件是西装。

“不妨大胆点尝试新的东西。”

这句话有没有弦外之音付景之不知道,在杨斯明的鼓舞下,拎着衣服进了更衣室。

西装就像枷锁套在男人身上,禁锢住渔网,甚至能掩藏内心的卑劣,至少从外表看上去,衣冠楚楚。付景之对西装是喜欢的,沈聿洐总是西装革履,只有在家才会换换,或是出游的时候,他看了那么多次,每次看到,仍是喜欢的紧。

当他自己穿上西装,套上枷锁的时候,有些不可置信镜子里的自己会是那么精神奕奕,还有点贵气。

杨斯明走过来说:“看吧,你从未尝试过的东西未必不适合你。”

付景之对自己现在的样子很满意,左看看右看看打量着。

这套西装付景之买了下来,杨斯明说他收到一场活动邀请,时间是后天,希望他能一起去。付景之想也没想就拒绝了,杨斯明没有急于表态,而是问:“玫瑰园里的花好看吗?”

这个问题有点风马牛不相及啊。付景之不加思索说:“好看啊,精心养殖出的花能不好看吗?”就是狗尾巴草也能被夸上天去。

杨斯明悠悠问:“生于山野,长于山野的花,你又怎么看?”

山野之间的花付景之小时候没少看,小时候他在农村生活,得跟外婆外公下地上山,还会跟村里小孩一起撒了欢的四处跑,一年四季都能见到各种小野花。那时候只顾着玩,小野花不入眼。进了城,看到绿化带上里的花,竟觉得稀奇好看。

绿化带里的花能惊艳他,玫瑰园里的花别提有多好看了。

“如果单说,山野之间的花也不错,如果跟玫瑰园里的花比较,前者逊色了不止一点。”

杨斯明说:“那你宁愿长于山野,还是玫瑰园?”

话到这里,付景之逐渐明白杨斯明带他来买衣服,欲带他去参加活动的目的。踏上上行电梯,他侧头凝视杨斯明,杨斯明今年34,成熟稳重。虽然年龄大了点,可面部轮廓依旧英气年轻,没有年老色衰。加之,他自身有一种古剑般的气质,神秘而内敛,很受人倾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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