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也在这个夜晚,郡主府的烛火一夜未熄。
朱鸾屏退所有人,点了根细长的红烛,一直到快烧完,窗边才有响动。
朱鸾急忙起身去开窗,还差点被自己的裙角绊倒,一头往下栽,被跳窗进来的男人抱了个满怀。
司马万仪原本是不愿意大半夜偷偷摸摸跑来这里的,但被朱鸾这样一投怀送抱,心情也上扬了几分,调笑道:“我的好侄女,就这么想我?”
女主就算设定上再恶毒,面对心爱之人的娇羞也是发自内心的,她举起粉券砸了砸对方胸口,故作抱怨道:“……都说了别再叫我侄女。”
“好,鸾儿。”司马万仪从善如流地回答,抱着朱鸾到床榻边坐下,引得朱鸾小声惊喘,他方才笑盈盈地说,“今夜寻我何事?总不是真的这般想我。”
朱鸾点点头又摇摇头,知道这时候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是沈氏女的事情。邢恪己同我说,她分明是逃跑了,还和长安街上那群乞丐厮混在一起,可沈家院子里又找到了尸首,只是因为大火都焦得无法辨认,沈县令怕被追责,忙不迭承认那是他女儿的尸体……总之已经上报大理寺了,人就算死了。”
司马万仪眼神一暗,薄唇轻启,碾磨着两个字:“‘乞丐’?”
朱鸾又点头,一向明媚张扬的脸上少见地露出几分惊慌:“对……乞丐,那群乞丐。”
司马万仪把人搂进怀里,摸了摸她披散在背后的乌发,声音温柔道:“没事,鸾儿。叔叔舅舅会帮你解决的……”
朱鸾埋在他怀里,深吸一口气,微微哽咽道:“……嗯。”
这头叔侄两人在宫殿里你侬我侬,李鹤书一个人躺在马棚的茅草堆里,却罕见地失眠了。
如果并非条件艰苦卓绝,是没有正常人会愿意一直睡在马棚里的。
但李鹤书显然不属于这个范围里的人,从条件到结果,他都不符合。
他睡不着的时候就在想,为什么今天自己如此反复无常。答应了对方,却想反悔;跟着她走到了楼上,却又落荒而逃;明明告诫过自己不要在意太多,却又忍不住询问……
李鹤书自己都不知道他到底想得到什么回应。
马棚上方的空隙里透进来些许月光,它们总是这样无孔不入,哪怕在黑夜里也不放过任何驱赶暗色的机会。
这里已经空置了很久,早些年还有马蹄半夜翻动的声音和消散不掉的马粪味儿,如今竟然都快散光了。
李鹤书不觉得自己不想离开这里是有什么不好的癖好,当然他不知道现代有个词儿可以形容他这种没苦硬吃的行为——抖M。
他只是担心自己在紧要关头会松懈,虽然严格说起来也并没有什么依据,但他尽量不想改变现状。
可李鹤书已经答应了沈知棠,鬼迷心窍又在意料之中。压抑自己太久的人,总会忘记自己想要什么,却又被那些东西不自觉吸引。
旁观者清,甚至连小椿都觉得无可厚非的事情,李鹤书身在局中却看不真切。
他在茅草堆里辗转反侧,直到五更天的打更响起时才迷迷糊糊地睡着。
翌日一早,沈知棠就直奔那烧玻璃的铺子,结果去得太早,门还没开,只能小狗似的蹲在门口。
小椿一大早出来巡街就看见这幅场面,一边咋舌一边跟着沈知棠蹲下,好奇道:“沈姐姐,你们女人都这么拼命么?”
沈知棠失笑,反问他:“小朋友,请你说说对‘我们女人’的印象。”
小椿挠了挠头,嘿嘿笑道:“其实我也不是那么了解……不过我娘,她一个人带着我和弟弟,就很辛苦。”
沈知棠闻言,扭头看他,小椿自己还是个半大孩子,一脸的不谙世事,可皮肤晒得黝黑,无论看手还是腿,都是穷人家早早出来干活的孩子。
“你还有个弟弟,多大了?”沈知棠忍不住多问了两句,原本林婶受伤就和她脱不了干系,一听家里比她想得还困难,心里更堵得慌。
“也跟着老大一起呢。”小椿笑呵呵地回答,没有半点不情愿,“他人小,有些地方好钻,也挺机灵的,能帮不少忙,有时候老大给他的比给我的还多呢!”
“是嘛,这么厉害。”沈知棠也笑,抬起手摸了摸小椿的头发,结果小椿第一反应居然是躲开,她的手停在半空,不上不下。
小椿意识到自己的举动不妥,连忙双手拉住沈知棠的手,急急道:“不是的!只是我……头发不干净。”
沈知棠捏了捏男孩的手,表情不变:“没事呀,无论你让不让我摸,我都不在意。”
小椿愣了一下,低声道:“之前,老大让我去那个什么郡主府里打……讨饭,结果正好撞见她出门,二话没说就让好几个家丁把我赶走,说我脏了她的眼睛。”
“……唔。”沈知棠听见朱鸾的名字,那根与剧情有关的神经才久违地动了一下,安慰道,“人家是郡主,不一样的,可能看见老鼠都得发烧呢。”
“……噗,”小椿闻言笑出了声,“姐姐你真好玩。”
“一般一般。”沈知棠随口敷衍两句,忍不住继续问他,“你们的业务一般都包括哪些啊?”
“啊?”小椿不知道是装傻还是真的没反应过来,“就沿街乞讨呗,有时候遇到喜事去人家门口等着。”
“这样。”沈知棠换了个问法继续,“你们老大,和安平郡主,是不是有什么过节?”
“……没听说过。”小椿摇摇头,脸上的茫然不似作伪,“姐姐你到底是想问什么?”
这回轮到沈知棠摇摇头道:“没什么,就随便问问。”
毕竟那可是女主,就算女主这个性格遍地仇家,可要和她对着干,还真有点倒反天罡的意思。
沈知棠感觉小椿真的不太了解他的boss,加上铺子开了门,两人蹲就原地解散,各忙各的去了。
沈知棠是真的没想到店主可以把器皿做得这样好,甚至连她提到的磨毛面都做了。
“您太牛了,不愧是狗蛋推荐的大师。”沈知棠冲着老板双手比了个大拇指,“之后有需要我还来找您!”
老板是个慈眉善目的胖墩,被沈知棠夸得笑成了一朵菊花,连连摆手:“谬赞了沈姑娘,狗蛋是个好孩子,不会骗人,做人也实在。不过就事论事,方圆十里也没有还做这个的了。这东西呀,也是我偶然去西域见到学的,也就是个爱好,没什么人用,比瓷器还是太薄太脆。”
沈知棠点点头,道:“您坚持住,我寻思这东西之后会取代瓷器呢。”
“是嘛哈哈。”老板看上去并不太相信,但还是乐呵呵地回应了,“沈姑娘你去忙吧。”
沈知棠拎着瓶瓶罐罐离开了铺子,一回去,没看见人影,但昨夜和狗蛋要的东西都好好地放到了房间里。
沈知棠不自觉地扬起嘴角,穿戴好自己和阿月做的简易防护服、手套和口罩,哼着歌开始处理牛胃。
把完整的牛胃剖开,处理剩余的食物残渣,得到原始的胃液,沈知棠把自己做的简易pH计放进去看了一下,大致能保证pH小于2就算成功。
至于实验里要用到的盐酸之类的违禁物品虽然找不到正儿八经的替代品,但好在也有柠檬酸和醋酸可以替代着调节一下pH。
至于离心机之类的,暂时没有但不代表不可以发明出来类似原理的东西,不过目前只能通过等待分离沉降的过程了。
在得到粗制鸡冠组织液后,用配置好的大约百分之75的乙醇溶液对透明质酸进行析出操作,然后再与同样粗制的胃蛋白酶液混合,对其中无法过滤的一些蛋白质进行溶解纯化,尽可能减少杂质的含量。
调节pH至中性之后再用新鲜烧制的炭粉进行吸附脱色,干燥之前有一步消毒灭菌在这个简陋艰苦的条件下就显得尤为重要——一旦因为没有严格的灭菌条件导致伤口感染那就得不偿失了。
因为透明质酸本质是大分子多糖,在高温下容易失活分解,加上条件不允许高温瞬时灭菌,沈知棠思考了一下,打算效仿巴斯德来个低温灭菌。
最后在等待的过程中,沈知棠还专门去找了一下林婶,看看疤痕的生长情况。
“……这也太神奇了吧!”沈知棠围着林婶左看右看,把阿姨都看得不好意思了,“为什么我从来没用过这么管用的中药啊?”
“所以呢,”兰锦年正好过来换药,看见沈知棠一副啧啧称奇的模样,调侃道,“该不会你都不用出力就算你赢了吧?”
“那不能。”沈知棠拍拍胸脯,“在不能动手术的情况下,疤痕几乎是无法消除的。没有办法,这是皮肤生长的自然规律嘛。”
兰锦年闻言,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突然问道:“听你的语气……你们那边一般都用什么药?”
沈知棠一愣 ,心想不愧是小神医,对这些什么药不药的不要太敏感啊!
一想到21世纪病毒细菌肆虐的现状,沈知棠语气略显沉重道:“那是抗生素和靶向药的时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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