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这个杀手决定去死

事后。

上一场他所去的夜场酒吧已然打烊了。刺骨的阴湿冷风灌入维克多·萨斯的帽兜里,下水道里散发出的腐烂气息,吸引着一群老鼠趋之若鹜。

走在黎明将至的街头上,维克多·萨斯叼着水果棒棒糖,插着兜,走到了对角处的ATM机前,侧着头,漫不经心地从内衬口袋里掏出账本联络簿,有一下没一下地按着按钮,给同僚们打了一大笔钱。

别担心,这不是做慈善。在哥谭,即使是亿万富翁善心大发,也绝对不会得到好结果。

权当是噩梦后遗症吧,这刺激着他快衰竭的神经,那些海马体向他释放着乱七八糟的记忆链,它们和那堆混乱的爵士乐旋律一起攻击着他,他只是想要找到一个发泄口。

他记得邦妮的小女儿今年要上小学了,艾米娅家的孩子快要满月了,而露易丝前些日子里刚腹部受伤,至今还躺在病床上。还有更多更多,他在这座城市所认识的,那些如他父亲一样不起眼的小杀手。

在哥谭,杀手这行总是不太好做的,对女性更是如此。想要出名,积分总是难赚;权力比命值钱。如果有可能,他希望她们能活得久一点。

但这不是他。如果天主有眼,维克多·萨斯希望自己立刻就下地狱。口腔里的糖果已经融化了一半,他走到了父亲死掉的小巷。

现在的世道已经与过去不同了。

在过去,杀手和刺客是有区别的。刺客玩阴的,而他的父亲收钱办事,喜欢把一切都写在明面上。杀谁,不杀谁,为什么而杀,他拎的清清楚楚。他将自己视为一个黑色地带行走的判官。

但在哥谭,杀手的原则是一步步慢慢丢失的。起初,他开始杀死成年人。到最后,他杀小孩,杀老人。他是法尔科内家族的看门狗,也是死神的摆渡人,他早就杀红了眼。

从前雇佣杀手和连环杀人狂也是谈不拢的。前者为钱杀人,将它视为一项工作,因此看得痛苦而麻木;后者将它看做消遣,因此得到欢乐。

然而维克多·萨斯不像成为如父亲那样灵魂沉重的杀手,也无法彻底沦为杀戮艺术家。

维克多·萨斯,他只是一个中间态,一个成功又失败的混子,一个摇摆不定的乐子人,靠着廉价的甜味剂麻痹自我肉身,讲着烂俗笑话宽慰他根本就不存在的灵魂。

可同父亲一样,维克多·萨斯天生就是做杀手的料。他还是走上了老路,甚至做得更好。

在他所执行过的任务中,他凭借着自身卓越的战斗技巧与天生的智慧,成为哥谭如今最致命、最令人畏惧的杀手之一。

在旁人看来,维克多·萨斯在任何时候都不表现出懊悔,也不表现出同情。他喜爱在敌人的痛苦或临终时嘲笑他们,这让他看起来沾染着一种病态的幽默感。

杀手最重要的就是秉持忠诚,当你的主人下命令,你就开枪。如此简单。杀手不需要如诗人般的柔软情感,维克多·萨斯只是一部没有自由意志的冰冷机器,加了一点小小的彩花装饰——在杀人时喜欢讲一些地狱笑话。

然而维克多·萨斯知道他迟早都是要下地狱的。在那条路上,他不会遇到任何人。

但他每个月底依旧会去一趟教堂,就像从前父亲做的一样。这并不是为了赎罪,也并非是忏悔。他只是去乞求世界末日,顺便辱骂上帝。

明天万岁么?

明天永远不会来。

哥谭的夜路太漫长了,像是永远走不到尽头。在无所事事的暗夜里,每个杀手都有自己的打发方式。

对于维克多·萨斯而言,喝得醉醺醺后猝然入睡并不是一种最好的消遣,清醒是他最好的安眠药,现在的他需要再换个场地待待,寻找一些新的刺激。

他曾经喜欢去法庭里听案件,观看他们吵得不可开交,最后败给权力与金钱。他喜欢在教堂合唱诵诗时故意跑调,发出奇怪尖锐的声音,再往地上突然开上两枪;他喜欢去吧台里点各式各样的饮料,把它们都混在一起,看哪种更接近于灯光的颜色;他喜欢活跃的,兴奋的,一切将要爆炸的事物;他喜欢那种明天就死的感觉。

可这一切都是无用的。

走在雾气浓郁的街道上,远处悬空的钟楼传来清晨的报晓,如今维克多·萨斯嘴里的糖已经彻底融化了。随着舌根处最后一点甜味丧失,他烦躁地掏了掏口袋,枪,刀片,联络簿,乱七八糟的子弹,却没剩一颗多余的草莓软糖。

他将这堆混乱的小物件翻找到底,直到他摸到了几日前从俱乐部新来的小舞女那里得来的赠礼——一颗由像是由餐巾纸折成的粉红爱心,歪歪斜斜涂抹着猩红色的拙劣笔迹,仿若一根根生动跳跃的血管。

捧着这颗拙劣的纸心脏,维克多·萨斯笑了。

这堆混乱的梦魇后遗症忽然一扫而空。他想起了这个小姑娘在台上的古怪演出,她在幕后对他说的话,那些神秘兮兮又一本正经的玩笑,她亮晶晶的眼睛,她无所谓的摆手作揖,她临走前匆匆塞给他的这只平安符。

但最令维克多·萨斯感到愉快的是,她在这颗爱心里包裹了一块如水晶般的冰糖。

冷风吹拂,他毫不犹豫地将这颗符纸糖抛入口中。

伴随着那份淡而泛苦的甜味在他的舌尖化开,在那一刻,这位杀手感到自己好像开始堕入爱河。

他看到了明天。

*【VCR】哥谭杀手的自我恋爱攻略。

康斯坦丁:看!小道士!为师没有骗你吧!把符纸叠成爱心啊千纸鹤啊玫瑰花啊都是超级无敌管用的!

薇薇安:滚啊啊啊啊!

【碎碎念】

*插了一段歌词,是萨斯在《哥谭》剧里用的铃声:古早迪斯科乐团Lipps Inc.的Funkytown,很欢快很律动。不过我个人更喜欢安室奈美惠的同名曲,感觉很有如同蒸汽般飘渺的赛博恋爱感,一戳即破,却让人沉湎。

这章主要是谈谈萨斯的个人经历,有点人物小传的感觉。不知道大家爱不爱看捏……[忐忑比手指]

我觉得萨斯身上就很有“虽然我是个S,但能在恋爱时当猫当狗当M笑眯眯让你玩”的乖乖仔气息。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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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冷酷杀手の黑泥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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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经人谁在哥谭当杀手啊
连载中金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