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乌修平没有与仁爱院之外的人深交。
再准确点,他从高中课堂毕业后,除非雇主要求,他基本不会使用“乌修平”这个名字。黑市里与他做交易的穷苦人会叫他“丑鬼”“疤痕”或“乌鸦”。面前人叫他的本名,乌修平只能排除掉极小的一部分人群。
他听到耳边细微的弹簧声。沈曙雀用手扯着他的袖口,露出半个手指和椭圆形地雷。乌修平由此侧开一点,露出条投掷的线路。
“看来我没有认错。”男人扣住下巴,“放下那颗手雷。女孩。要是爆炸,我不会死,你一定死。”
沈曙雀不喜欢这种高高在上的笃定。
可她与乌修平同时知道,他们与高等级者正面拼刺刀,毫无胜算——神秘男人又不是他们两的守护神,每次都掐准点赶到现场。
“你是平叔的队友。”沈曙雀翻出地雷。她挡在乌修平面前,开口道:“你现在来做什么。”
男人终于露出点意外的表情。他依旧没有摘下兜帽,转过身,露出一双被魔力染成蓝色的双眼,“就不能来看看吗?”
“少装蒜了。”沈曙雀对男人竖起中指。地雷拉环正好扣在那上面,沈曙雀微微弯曲就能引爆整个遮雨棚。她道:“早不出现,现在来做什么。平叔失踪三年,你忽然找我们做什么。”
男人笑笑。
他向前迈出一步。遮雨棚下的雨帘忽得断线,每一颗水珠都倒映出男人的身影,拖出漫长的残痕。强烈的水汽拍在乌修平的脸上,他抽出的匕首刺破男人的咽喉,鼻翼与眼睑溅起一层水花。
全是幻影。
男人站在他与沈曙雀的背后,双手齐齐拍在两人背后。
“这才是我要问你们的吧。”他道:“你们这么紧张做什么?”
去喝杯咖啡吧。
*
棚户区往外走五百米,左拐右拐,沿着逐渐平整的墙面和马路,就是正常的生活区。
夜生活刚刚开始,秋天还没有完全进入之前,马路晒着点暖黄色的路灯,干燥,整齐。乌修平和沈曙雀每走一步都能感到强烈的不适应。他们湿哒哒的脚印在地上拖出一条漆黑的坑洞,好像踩在未成形的水泥上,周遭人每一眼都责怪他们破坏公共设施。
“啊呜。”沈曙雀没有放开地雷。她紧绷着脸,显得很难堪,“我们回去吧。”
乌修平将外套拉链拉到顶,竖起来,遮住下半张脸。他轻轻捏捏沈曙雀的手。
沈曙雀脸摆下来。她边埋怨边观察四周,“真是服了你。我还是第一次去咖啡馆。啊啊啊啊,我不喜欢餐饮行业啦。”
兜帽男人走在前面,也不看后面两只畏畏缩缩的小动物。到达目的地后,他推开大门,占据盆栽后的卡座,娴熟点了咖啡和蛋糕点心,把菜单推到二人面前,“想吃什么?”
乌修平没心情看菜单。
他将菜单推给沈曙雀。沈曙雀拿着本子翻得很大声,脸上逐渐露出渴望。
她问道:“这里有奶黄包吗?”
“奶黄包要去早餐店买吧。”男人不太理解地说道。他发现乌修平和沈曙雀都不爱点单后,给他们一人一份热卡布奇诺,一份蛋糕。
沈曙雀则开始嘀嘀咕咕反驳,什么破餐厅,奶黄包都没有。乌修平也跟着嘀咕起来,这种抱团行为让他们穷困的内心找回一点自尊。但很快又被没见过的紧致摆盘、餐厅里若有若无的轻音乐打败、温柔舒适的布景一一打败。
乌修平还有点见识。他哪怕没吃过,多少为穴鼠跑腿买过——偶尔,他幸运吃到最后一两点蛋糕胚,站在垃圾桶边上,用舌头舔盖子上沾着的奶油。沈曙雀却真的没尝过,她去过的餐饮店绝不让她上前台,她没日没夜地洗碗、泡消毒水、洗碗,双手秃了皮得洗。
“没什么好喝的。”乌修平压一口,对沈曙雀道:“还不如白粥香。”
沈曙雀“就是就是”地嫌弃,吸溜干到杯底。她擦掉嘴角的沫,看到对面男人眯着的双眼,反复擦嘴角,直至嘴角泛红。
“安生没带你们来过咖啡店吗?”兜帽男人自我介绍道:“也对。他就是那种古板又正义的家伙。我是他的朋友,周曹,你们叫我周叔、曹叔都可以。他在你们那,对吧。”
乌修平下意识反驳。
周曹却抬起手,压制下他即将要说的话,未卜先知道:“好了。我知道你们不会告诉我真话。吃蛋糕吧。安生除了生日,不会买给你们吃这种……嗯,他觉得垃圾的东西吧。”
“要你管。”沈曙雀道:“有话就直接说。”
“嘿。这么凶。”周曹笑起来,“我和乌修平说话,怎么都是你在说。”
乌修平道:“曙雀的意思就是我的意思。”
这下,给周曹搞得有点不知道怎么回答了。他眼珠子在这对过分亲密的朋友身上打转,落在乌修平身上,“你,男女通吃?”
乌修平没有反应过来。
沈曙雀掀起蛋糕盘子,朝着周曹脸上摔,可惜差了一招,提前被对方的被动保护罩挡住。蛋糕盘连同蛋糕胚、奶油裱花稀稀烂烂地掉在桌上。
沈曙雀道:“敢乱说,我撕烂你的嘴。”
乌修平愚笨的面对情感的大脑,时隔三年终于意识到一个重要的事情:他叫沈曙雀保密,但他从没有叫平安生保密。
乌修平瞬间产生了杀死面前人的错觉。他想站起来,将曙雀揽到背后,自己提起刀,狠狠扎烂保护罩。
可他最终没有那么做。
因为周曹用一种古怪又难以描述的目光看着他,好像一张卷子上的脏污,用橡皮用力擦了半天,怎么都擦不干净时的懊悔。
“原来是真的啊。”周曹嘴唇蠕动,没有发出声音。乌修平却从中读出穿云裂石之声。
他呆坐在原地,低头,看到自己的手,侧目,看到玻璃挡板上倒映出的脸。沈曙雀也读懂了那段没有发声的桥段,她比谁都要激烈地站起来,拽着乌修平的手往外走,“你放屁!啊呜。我们走。别和这种家伙废话。”
他们走出咖啡厅。
乌修平心力衰竭般摇晃起来。沈曙雀搭着他的胳膊,两个人垂头丧气靠在一侧墙上,谁也没有说话。
周曹没有追上来。
这个男人莫名其妙地出现在雨夜的棚户区,莫名其妙请他们喝咖啡,似乎在验证什么东西。
“啊呜。”沈曙雀道:“谁知道他说得是真是假。我瞎编能编一百条。”
“可是。”乌修平摇摆不定,“我确实是个同……平叔。”他闭上嘴,将“不喜欢”三个字吞咽下去,鼻子酸皱着,掉了颗眼泪。
沈曙雀围着乌修平,抬头不是,低头也不是。最后,她也没办法,环抱乌修平让男人把泪水全哭到自己的锁骨窝里,怨气大发,“这不是早知道的事情吗?你哭什么。哎呀!回去你要给我烧热水。脏死了。还有衣服。你给我洗衣服。”
乌修平点头到最后,脑袋邦邦撞墙。沈曙雀用手挡住乌修平的脑袋。她可不是几句你好就能打发掉的人,再次强调道:“洗衣服。”
乌修平狠狠吸口气,打嗝。
“平叔不喜欢你。这不是早知道的事情吗?”沈曙雀道:“好了。我的天啊。你这么在乎这句话,怎么不注意后半句?”
乌修平有点懵。
他不如沈曙雀仔细聪明,此刻擦擦脸,问,“什么后半句。”
沈曙雀经常解读燕语姐的唇语和眼神,准确度极高。她道:“他说,都是你害了平叔。因为你是痛苦与疗愈之神的造物。反正这个意思,自己想去。”
不过也很有意思。
沈曙雀对乌修平吐舌头,“我是瘟疫与疾病。你是痛苦与疗愈。我们是什么人间受难组合吗?”
瘟疫与疾病之神。
沈曙雀无比憎恶这个神灵。她身世分明,并不需要过多解释,也解释不了什么。她自己只是无辜的艾滋病婴孩之一。
痛苦与疗愈之神。
反而少见许多。按照目前流行的“神职”理论,乌修平若真的是神灵造物、神灵爱护之人,他的转职就该和沈曙雀一样,提前显示出非凡、艰难,以及夸张到极限的难度。
而不是转职成平凡的刺客,不明不白卡在15级。
“我好像听过这个神的名字。”乌修平对沈曙雀道:“平叔被做成‘痛苦之匣’……穴鼠先生告诉过我。”
痛苦之匣,是痛苦与疗愈之神的造物。
但这与自己不符合。
乌修平看着自己伤痕累累的双手,擦拭脸上的泪痕。他对沈曙雀道:“要不你打我一下,看看会不会升级?”
沈曙雀果断给乌修平一巴掌,打开游戏面板,“你想什么呢。你都会屏蔽疼痛了,肯定没效果啊。啊呜。你不会觉得自己和平叔一样是痛苦之匣吧?你们明明不一样啊。”
是了。
乌修平看着自己的伤口,想到他与平叔最大的区别:
治疗药水对他无用,他的伤口永生永世不会消失。
与此同时,他能无视沈曙雀的鲜血诅咒。
上学时,乌修平可以无视全校、全区、全校几乎任何等级、所有诅咒类的攻击。
只要不是一击毙命,只要能拖到足够的时间让伤口缓慢回血。
乌修平永远能站起来。
他可以屏蔽掉疼痛,治疗术对他没有任何效果。他就像是末日小说中,砍掉半身也会挣扎着咬死对方的“僵尸”。
他小时候确实怀疑过自己是不是“不死之身”。
朋友说豆是感情流,说豆压根不是剧情流。
土豆:无所谓了。写就完事了。
朋友:你会杀光主角之外的所有人吧。
土豆:我在你心里是什么魔鬼吗?说这个不如看看我的行文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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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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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第三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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