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服侍大公子

我本是一个体面的人,出入于茶馆、酒肆、闹街,你不用担心找不到我,哪里都有我的故事,人挤人的地方必有我,我爱热闹。

我的一张嘴可抵几十两白花花的银子,两瓣嘴皮子一碰,就道出可歌可泣的动人旧故事。

达官贵人、博学书生、江湖侠客乃至那闺房里的恬静小姐丫鬟们,哪个不高看我一眼的?嘿!他们都是我的观众,都竖起耳朵听我的故事。

这话传出去,光可耀祖宗。那几年我把自己养的红光满面,膘肥体胖,一抖身子,地面就得重重颤两下,我望着那厚土,怕我把这地给震塌了。

这绝不是在高抬我自己,而是我确有此实力,不然,我若是没有这般的威力,我的床怎么一换又换、坏了又坏?

可现在我形容枯槁,瘦的肋骨皆显,手脚像细细的棍棒,我耷拉着耳朵,有气无力地迈着小步,低头看着我曾经害怕震塌的厚土,有些失落,我竟失去了那般的威力。

现在的我一点儿也不体面,倒不是因为我失去了嘴皮子,也不是因为我的嗓子坏了,我还能说,还能讲,牙口也不错,核桃都得靠我这张铁嘴,故事也在我的嘴里酝酿,传奇的人物还在我的舌尖蹦跶。

可我为啥不能说了呢?

我落伍了,时代大变,听故事的人少了,讲故事的人自然闭上嘴巴,这叫迎合时事,又叫识时务者为俊杰。

我看见我曾经的老顾客们一个个西装革履,回避着我,手捧着一张灰色的报纸,看的那叫一个入神,我心里不舒坦,心想,那么小的字,那么小的纸张,又能讲多少个故事呢?怎么能抵得过我浩瀚般的小脑袋呢?

我的说书人生涯就要彻底告终了,我坚守了十几载,这样突然放弃还有些不舍得,我是不舍得故事中的人物。

有时,我总觉得,故事中的人才是真的,而我是假的,我活在一个虚无的世界,我在这个冷漠的世界感受不到爱恨情痴,缠绵悱恻,书中的旖旎、浪漫、雅然才是鲜活的。

不知是我把他们讲的鲜活了,还是他们本就鲜亮地活过。

我是一个十分讲究仪式感的人,那年我入说书人这一行,我激动地杀了一只鸡,煮了一条鱼,买了若干个香喷喷油滋滋的猪蹄,还备至几两米酒,酒配肉,肉搭酒,我的生涯开始了,而他们的故事也迎来了起点。

有始有终才是好男儿。我的终怎么办?我穷的叮当响,衣不裹体,饿得皮包骨头,现在只有盯着猪蹄流口水的份儿。实在饿的不行了,我去臭烘烘的垃圾堆里捡腐烂的食物吃,竟意外捡到了一本书。

书封是纯黑色的,上面印着用毛笔写就的血红的字样,那字十分古朴典雅,看起来像是哪位上榜书生的字,笔力又遒劲,恢宏大气,像在天空中翱翔的游隼,蓄势待发,又透着一股子的不屈、不忍。我只看了一眼,便感到有强烈的杀气向我袭来。

我是头倔驴,一切不屈的东西我都想使它屈服,我屈服了我的畏惧情绪,让它乖乖地待在舒适区,这才凛然看这本书。

原来那红色的字是:晴雨天。

我翻开第一页,上面也是鲜红的字样:晴雨天,吾等君来,君不来,我一直等。我细细瞧去,原来这行字的下面还有署名呢,赵文晴三个小字涌入我的心扉。

我带着好奇继续往后翻,发现这赵文晴在这儿写人物传记呢,主要人物就是他自己,还是用古文写成的,我想,你可真自恋。

可话说回来,我一个半文盲怎么看得懂?我又实在好奇,无可奈何之下便去刚开业的书店偷了一本《新华词典》,我坐在臭烘烘的垃圾堆上,不吃不喝,还闻着垃圾的味道,认真地看起了这本书。

两天后,我终于看完了,眼角也泛红,泪眼婆娑,我在垃圾堆上哭的像个孩子,还真有小孩儿困惑地盯着我看,他们脑袋圆圆的,也空空的,根本不知道我此刻的内心被怎样波涛汹涌的感情填充。

我无心驱赶他们,只因悲伤灌满我的全身,抽离了我的力量。

以说书人的身份,再讲一次故事,我想这是我目前为止想到的最好的终了。

我清了清嗓子,坐在垃圾堆上,目光亮如天上月华,嘴皮子开始晃动,舌尖也感到一丝又一丝的麻意,我知道,这是故事瘾,我的故事要开始了,请听众们自备瓜子儿,我知道我早已没了顾客,夜间的一缕清风,皎皎月华与我为伴。

谢时雨本来不叫谢时雨,而叫谢狗蛋,他不会风雅,不懂情趣,更没那个福气享受富贵,生来就是吃苦操劳的牛马命。

那是谁给他起的名?当然是赵家大公子赵文晴。起了这个名字他就敢收么?就敢要么?就敢承受这段隐晦的、热烈的、旖旎的情谊吗?

笑话,堂堂无赖小儿谢狗蛋天不怕地不怕,还怕这个不成?

烈火扑手他不喊疼,抓小狗崽被恶狗狠狠咬了一口他也不惧,马蜂成堆扎在他脸上成了一个个通红的炮弹、被老爷仗打三十棍也没哼一句。

可赵公子......

他谢狗蛋不说假话,今天当回孙子,他是真怕,也是真怂,更怕看到赵公子情谊绵绵的眼眸,那里有他畏惧且不敢接住的温暖。

他不敢回应,不敢有动作。

慢慢的,那眸中的亮度便暗淡下去了。

我讲到这里,不由得停下来,因为我实在押不住口渴,口舌有些干燥,我看看周围,不止有明月清风,还有一只阿猫和阿狗,他们是我唯一的观众,今夜,我为他们倾诉,尽管它们听不懂,只恨我不懂猫语狗言,不然,我高低也得渲染到他们,不枉我一番口舌。

听众们可能会问,这赵公子是何许人也?难道真是个痴情儿?莫急,我继续讲。

赵公子是赵家的嫡长子,其母沈氏是赵老爷赵平的正妻,说是正妻之子,却没什么享福的运气,日子过的快和家丁那般困难了。

赵文晴如此困难的原因尚且不知,只猜测是和沈氏有关,沈氏诞下赵大公子文晴不久便狠心逃离这深宅大院,红杏出了墙,跟一卖烧饼的粗俗大郎勾搭在一起,手牵手肩勾肩喜滋滋地浪迹天涯去了。

当时人在街边小巷都传:“红杏出了墙,鲜花插牛粪上。”赵老爷专横霸道又爱面子,财大气粗,散播千两银子堵住那些老幼的嘴,老幼直乐呵,吃瓜又得钱,不比在贫瘠的土地上汗淋淋地耕种强?

像是急切地压住耻辱,赵老爷又风风光光地娶了一位白氏,年轻貌美,出落脱俗,富甲一方,顶替原来沈氏的正妻之位置,也诞下一子,名曰赵葵佳,那时赵大公子五岁有余。弟弟赵葵佳生出来小哭一会儿就开始笑了,见谁都笑逐颜开。

他直到长大也是个笑面虎,眉眼一弯,像只坏心眼的狐狸,肚子里都是恶臭的坏水,这个我暂且不提。

且说那谢狗蛋第一次见到赵文晴时,于他而言,可真是晴天霹雳。他一身都是补丁的麻衣,麻衣的布料不够,而他又长手长脚,他的腿脚和手都露出半截,那独属于劳苦人的健康小麦色皮肤都暴露在光线下,锃亮锃亮的。

他不想去见赵大公子,他之前是在赵二公子赵葵佳手下当帮工的,偶尔搬个木箱、打桶水、掏个鸟蛋、当个不称职的书童、跑跑腿,哦,还帮二公子追过黄花姑娘,好玩又热闹。

赵二公子人虽纨绔,心术不正,可他是真大方,有钱是真往地上乱撒一通,没钱是真硬给腰间的玉佩、珍珠、玛瑙、荷包。

这么一位会吐钱的香饽饽没了,谢狗蛋当然不舒服,心里自然开心不起来,可老爷之命不可违抗,老爷察觉到赵二公子越来越荒淫无度,荒废学业,觉得是谢狗蛋带坏的,大怒,气得身体发颤,即刻便将谢狗蛋打入“冷宫”,让谢狗蛋去服侍那体弱多病的赵大公子。

谢狗蛋背上托着自己的一小堆包袱,双眼无神,满脸不愉快,连脚步都迈得比以往沉重些许,不情不愿地推开西厢房赵大公子的大红房门。

手即将要推开的时候,他的声音也即刻响起来:“大公子好,以后由小的来服侍您。”

门吱呀一声,开了个彻底,没人回应他,他不甚在意,这些个主子都目中无人,他早都见怪不怪了。谢狗蛋一只脚迈入房内,房中刺鼻的苦药味熏得他直跳脚。

他一把将包袱撂到红木桌子上,大声嚷嚷着:“苦死人了,苦死人了哇!”

一道低沉的声音拔地而起,自内传外:“何人在外吵闹?”

“是小的谢狗蛋。”谢狗蛋大声应了一声。

他的眼睛提溜转个不停,他在屋里看来看去,只能看到破旧的摆置,这些摆置,茶器、器皿简直陋而陋之,没光泽,茶杯外侧没上彩釉,灰扑扑的单调没眼看,这可比赵二公子屋里的金银财宝差劲多了。

谢狗蛋随意摆弄着那些器具,器具叮叮咚咚响,他越看越糟心,越听越不满,胸口发闷,只觉得自己的钱财是彻底断了,此刻他真想甩手就走。

赵大公子的声音又传来,这次的声音很冷,透着一股子不耐烦:“哪儿来的蠢东西,放下东西,滚。”

谢狗蛋咧嘴一笑,这次他注意到了,原来这赵大公子大白天还在睡懒觉呢,卧床上挂着厚厚的帷帐,声音就是从这里传来的。

本来就不想服侍这不受待见、宠爱的公子,没一点油水,捞不着一点儿好处,谢狗蛋没一句废话,长手长脚的人也麻利,放下二郎腿,抓起桌上的包袱,风风光光地滚了。

“正合我意,告辞!”

门关上了,房间内暗无光线,苦药味弥漫在各个角落,躺在床上赵文晴盯着上方擦灰的床棱,一语不发,也一动不动,可他的双眼明亮如月下的初雪。

他缓缓抬起右手臂捶向自己的双腿。

砰砰砰!力道不轻。

他皱着眉,似是疼的了,冷汗从额角向下滴落,濡湿了被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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