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的叶承瑾没说话。
陆长离便当他默认,可看着完全不认识的周围,却仍是害怕的躲在了他的身后。
他们在树林中发现了些野果,可那野果的样子他们从没见过。因此,虽然摘了几个带在身边,他却不敢吃,也没让陆长离吃。
他们还在树林中发现了脚印。他们顺着脚印往前走了好几个时辰,终于发现了一条小溪。
两人喝饱了水,随意洗了洗脸,整理了一下自己,又沿着小溪往前走,总算找到了一个村庄。
村庄很是偏僻,里面的人家也不多,见他们不过两个半大的孩子,又带着伤,也很是热心。
村民们说,好在他们没吃那野果,又给他们分了点窝头咸菜,抓了把草药敷在他的脚上,又问他们从哪里来,是不是遭了强盗,需不需要带他们去报官。
叶承瑾只问了他们现在所处的位置和去附近县城的路,就和村民们告了别,拒绝了他们送的窝头。不是他嫌弃,实在是村民们生活太过清贫,却还要拿仅剩的口粮来招待他这个素不相识的陌生人。他实在不忍,还让陆长离偷偷在村民家藏了一张银票。
那时他们还太过不谙世事,还不懂得财不露白人心险恶的道理。
当天晚上,他们仍是在野外渡过,却睡得极沉。隔天早上醒来,叶承瑾的头痛得很,一摸下去,额头处竟已肿了起来。
陆长离和他差不多,肿了的却是后脑勺处。除此之外,他身上揣着的银票,全都不翼而飞。
银票没了就没了,毕竟命还在。
叶承瑾这下绝不敢再有侥幸的心里,陆长离这会再眼泪汪汪的求他回家,也就顺水推舟的答应了。
好在他们的银票丢了,叶承瑾贴身藏着的,证明自己身份的印信却还在。既然打定了主意回去,纵然仍累的很,两人还是加快脚步往县城赶。
可偏偏,祸不单行。
陆长离的容貌,生得实在是太好。正是风尘仆仆,粗头乱服,亦不掩绝色。
他们没走到县城,却在半路上,遇到了一队商旅。
确切的说,是一队假扮成商旅的,强盗。
那些人许是刚刚打劫归来,身上还带着血腥气。
可那时的他们还太年少,等闻到血腥味时,离那些人太过接近。
他心里慌,面上还不敢表现出来,只低着头拉着陆长离看似平静实则飞快的往前走。
只是一个侧身而过的瞬间,那些人中的其中一个瞥到了一眼陆长离的面容。随后的事情简单的很,那些人人多势众,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将他们掳到了手,绑在了马车之中。
“后来,父亲带着大军,几乎将幽燕九郡的每一寸土地都翻了过来,才终于找到了我和长离。”正是在最关键惊险的时刻,叶承瑾却偏偏略去不提,只轻描淡写的说出了最终的结局,“我少年时冲动莽撞,做事从不考虑后果。那一次,现实给了我一场血淋淋的教训。”
真的是血淋淋的教训,以至于他现在一想起,都只能看到满目的鲜红色的血色。
两个半大的少年,因为其中一人容貌生得太好而落入一群穷凶极恶的强盗手中,叶承瑾不说,白芷也想象的到,中间有多少惊险,又有多少屈辱。
幸而,他出生自那样一个显赫权贵的家庭。否则,荒山野岭中,许是又要多出两个无主的坟茔了。
白芷有些心疼,有心想问问他们在强盗窝里遭遇了些什么,可这般许是揭人伤疤的话语,白芷觉得,自己没有资格去问。
“所谓少不更事。大抵年少时,都是如此。”白芷想了一想,却是笑道,“两年前,我也做过这样的事。”
“我自小就没见过爹娘,是叔婶把我抚养长大。”没有去看叶承瑾,白芷看着眼前的火光,低低诉说,“两年前,叔叔摔断了腿,家里别说拿不出医药费,连饭都吃不上了。为了养活这个家,弟弟跟着婶婶每天天不亮就爬起来干活,妹妹在家照顾着叔叔。”
“而我,当时还在长乐红叶馆里当学徒。”白芷垂下眼眸,“他们都那么辛苦那么累,而我却那么舒服。我想去赚钱,我想让他们可以不要那么累。”
“所以,我和先生告了几天假,想在镇子上找找,可以赚钱的事情。后来,我遇到一个很是和蔼可亲的大娘,听了我的故事直抹眼泪,说她有个侄子在叶家当差,可以介绍我进去当个丫鬟,一个月的工钱有一钱银子。”
“是公子所在的叶家呀,每个月还有一钱银子。”白芷轻轻叹气,“听了这两句,我就把他平日和我说的话忘了个干净,糊里糊涂的就和那大娘按了手印,跟着那大娘回了家。”
“我那时候也是傻,像我这种貌不惊人又没有一技之长的小女孩,长乐镇里一抓一大把,买个丫鬟都要不到一两银子,何况是从外面雇来的。怎么可能每个月给一钱银子的工钱呢?”
“我认得字不多,那大娘哄着我签的,根本就不是租约,而是卖身契。”白芷闭上眼睛,声音轻到几乎要听不见,“而且是卖身为妓的卖身契。”
卖身为妓!
两年前的她,还不到十三岁,还只是那样一个瘦弱的小孩子。她只是一个无钱无势无依无靠的小孤女,被人骗着签下了这样的卖身契,接下来等待着她的,该是多么孤苦无助悲惨无依的生活呢?
叶承瑾很愤怒,然而,他只是一手攥成拳抵着下巴用力的压抑着自己,另一手轻轻抚向了白芷的肩膀,算是依靠。
白芷沉默了很长一段时间,叶承瑾也没有说话,只是扶着她的肩膀,安静而又沉定的看着她。
那是属于白芷的过去,可他,遇见她的时间,偏偏那么晚。
“那时的我,长得虽然不算好看,但胜在生的瘦弱,个子小,看起来也就十岁出头。而总有那么些人,就喜欢幼女。”白芷睁开眼睛,抬头看向叶承瑾,“我遇到的那个老头,听说爱好很是变态,为了能让那些小女孩死的不要那么快,总是要先调教一些日子。”
“我运气好,进了那里只两天。”说到这儿,白芷笑了笑,“他就找到了我。”
那样的语气,叶承瑾没有丝毫怀疑的开口:“谢青葙。”
“嗯。”白芷点了头,依稀还是待在那个小小的黑房子里,长久的黑暗下,伴随着第一缕光进入眼睛的,就是那个熟悉却又带点陌生的小小少年。
那样的情境下,是谢青葙救了她。
难怪白芷会喜欢谢青葙。
只是,谢青葙年纪较白芷还小,家中更是一个亲人也无,同样的无钱无势无依无靠,如何才能救得出白芷?
叶承瑾心中有疑问,却并没有问出口。
“我说过,人人都喜欢他。”似是看出了他的疑惑,白芷微笑着,缓缓开口,却是再次强调了一遍,“人人都喜欢他。”
人人都喜欢他。
能得到这样评价的少年,未满十三岁就能轻而易举的把签了卖身契的白芷毫发无伤的带回来的少年,仅靠着衣襟上的一片残叶就认出自己的少年,被喻馆主评价为“昆山之石”的少年,被未瞻称之为“见之欢喜”的少年。
白芷心中的那个少年。
谢青葙。
叶承瑾想,或许,他该亲自去见一见,这个唤做谢青葙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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