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第十三章

蒋畅的性格其实是在高中之后发生变化的。

没有特定的事件发生,只是逐渐地意识到,世上一切都是丑陋的,如张爱玲形容的,“像镂空纱,全是缺点组成的”。

对人性失望,对家庭失望,对自己也失望。

那会儿,少女心思,是灰扑扑的,仗着看了一些书,写出不少如今读来觉得酸掉牙的文章、诗篇。

但却是贫瘠乏味的高中时代,唯一聊以慰藉的。

蒋畅甚至简单粗暴地,将世界划分为两个部分:讨厌的,不讨厌的。

讨厌英语老师唾沫横飞地讲课,无限期地拖堂,讨厌食堂永远翻不出新花样的菜式,讨厌走廊外“砰砰砰”拍着篮球的臭男生……

高考没有如常发挥,也许与她这般心态脱不了干系。

到了大学,又大致可以分为几个阶段,奋斗期、放弃期、释然期、摆烂期。

毕业后,她决心脱离家,独自来到宿城,惯性般的,保留了大学末期的摆烂心理。

这种摆烂,不是指啃老不作为、坐吃山空,而是在维持基本的生活、精神的需求下,不进取、不索求、不为所动。

谈恋爱不在她原本的需求范围之内。

不记得大一还是大二寒假,被高中同学叫出来玩,有个关系还算不错的男生,当场跟蒋畅表白,那之后,他以一种强势的姿态追求她,带着一种,不知从何而来的势在必得的自信。

她反感极了,直接把他拉黑。

再到现在,爱情的魅力,早已在日复一日的生活搓磨中消退了。

她被一个优秀的人吸引,却仍然对这种人类感情持有怀疑。

爱情是一只包装精美的盒子,可你不知道开出来的,是朽烂发霉的苹果,还是粘稠甜腻的糖浆。

品尝之前,她应该先靠近,嗅嗅味道。

蒋畅又想,这种想见他的心情,约等于追星。

见一面,满足自己。

不过,有个问题是,她没有礼服。

公司的工作氛围很宽松,不要求他们着装太正式,蒋畅连几身通勤服都没有,总不好穿着T恤、裤衩去吧?

胡蕙说,帮人帮到底,大老板可以替她安排。

蒋畅没有接受。

人家喜欢胡蕙是一回事,且不论他还不是她正牌男友,即使是,也与蒋畅无关。带她去晚会,她已足够感激了。

——对,胡蕙的大老板正在追求她,只是拉扯多日,仍没落下听。

她参考了胡蕙的意见后,去租了一条。

反正,以后八成没有机会再穿。

去的路上,蒋畅惴惴难安,不是紧张即将见到赵兟,是害怕现场,胡蕙作为大老板的女伴,要跟着他,陪不了蒋畅。

胡蕙宽慰她:“没人认识你,不会随便找你搭讪的。”

希望如此。

这是蒋畅第一次见到胡蕙的大老板。

对方很年轻,约莫三十出头,西装革履,戴金丝眼镜,头发向后梳,一副精英做派。

他伸出手,“你好,我是谭勤礼。”

“你好,我是胡蕙的朋友。”

蒋畅碰到他的指尖,一触即回。

对方意味不明地笑笑。

谭勤礼家里挺有钱,他以往的行迹也颇为风流,他和胡蕙并未多喜欢彼此,纠缠不清,不过是各取所需。

胡蕙和蒋畅本质是一样的,都不相信爱情,只不过两人走的截然相反的路子。

在胡蕙口中,谭勤礼是个伪君子,明面上彬彬有礼,背后算计冷漠,想要得到她的身心,却给不了她未来。

胡蕙曲意逢迎,一直吊着他,偶尔给点甜头。

她说,他不过是贪图新鲜,轻易答应他,过不了多久,他就会厌烦了。

她还说,男人是一路货色,有的平价,有的奢侈——后者卖的是品牌,质量、用料却低劣。

关于胡蕙的恋爱观,蒋畅不认同,但也不予置评。

胡蕙悄悄跟蒋畅咬耳朵:“别怕,实在待不下去,你就溜掉。”

“好,”蒋畅欲言又止,说得委婉,“你注意安全。”

胡蕙笑了,拍拍她的肩,说:“Welcome to the real world, it sucks, but you are gona love it. ”

欢迎来到现实世界,它很糟糕,但你会爱上它的。

蒋畅不置可否。

进入大厅,谭勤礼便带着胡蕙去应酬了。

地方不算很大、很奢华,至少比起蒋畅浮夸的联想,正常得多。

更像美剧里的party。

端盘的服务员经过,蒋畅问能不能要杯果汁,得到后,她默默走到一边。

擅长猎狼的猎手,通常会找寻一处隐密之处,暗中窥伺,趁狼不备,突然袭击。

蒋畅赤手空拳的,想不到,若见赵兟,以何应对。

而她还未觅得猎物行踪。

胡蕙向她保证的,没人认识她,flag倒得迅速。

一个男人迈着缓步走来,冲她笑道:“hello。”

蒋畅看他两秒,旋即张了张口:“啊,你是上次在茗城……”

他换了身行头,与那日大相径庭,她险些没认出来。

杜胤问:“你是陪赵兟来的吗?”他四下张望,像雷达,西装矫饰出来的正经感顷刻消散,“他人呢?”

蒋畅不知如何解释。

晚会此时开始,杜胤放弃找赵兟,同蒋畅告辞走开了,随后,她看到他和谭勤礼等人在一块儿说话。

宿城虽大,同一个圈子的人,也就那么点,彼此有交集再寻常不过。

都是搞科技的,且有所成就。

赵兟呢?

她好像还不知道他的具体事业。

他没来吗?

橙汁入口,细腻冰凉,蒋畅目光逡巡着。

宴会厅的人愈发多起来,她觉得自己像误入西梁女界的唐僧,茫茫然不知所措,还有着被扒皮抽筋的风险。

她想跑了。

“来都来了”还不如“走为上”。

赵兟如若没来,她留在这里,也无必要。

转折同样发生在杜胤身上。

杜胤在人群中看到谁,拽过他的胳膊,向蒋畅的方向指了指。

她注意到了,因为对他多有留意——找狼需循着脚印,杜胤便是她唯一认识的,赵兟的“脚印”。

然后,下一秒,和赵兟的视线猝不及防地相撞。

蒋畅有点近视,但未到得依赖眼镜视物的程度,加之相隔较远,她看不清他的脸和眼神。

只是清楚,他的目光落在她身上。

……她又想跑了。

她刚才光顾着找他的人,忘了筹划,怎么“下钩子”。

这个时候发信息给胡蕙也来不及了,她大抵没空回的。

蒋畅脑中嗡嗡杂杂,像搅成絮状的面粉,转眼的功夫,赵兟已走到面前。

不再是休闲风的衬衫,但也没那样严肃正经。他大概不爱装饰自己,只图舒服轻便。

身高差的原因,她平直地看过去,入目的是他的领口。

她抬起眼。

赵兟笑笑说:“刚刚杜胤问我说,怎么放你一个人在角落,我还没反应过来。”

他的五官不很深邃,一笑,牵动脸部肌肉,给人的感觉就变了,由冷冷清清,变成温温柔柔。

是了,他若是冷着脸,大概挺骇人的。

赵兟又问:“你是同人一道来的吗?还是自己?”

蒋畅说:“和我朋友,她陪老板在那边应酬,我来凑个热闹,怕丢人现眼,就待在这儿了。”

“是不是觉得,这种场合很没意思?”

她坦诚道:“不如在家里看书追剧,或者看最近上映的电影。”

赵兟点头说:“颇有同感。”

蒋畅问:“所以你是被迫来的吗?”

他的眉毛稍稍向下耷拉,“是啊,生意场上,由人不由己。因为有合作,无论如何,面得露一下。”

她莫名地,想到前些日子,他发的那条微博。

自打知道他养猫养狗,越发地觉得,他本人也有些像了。

也越发地想揉他了。

好奇怪的念头。

赵兟望一眼她的杯子,杯底残留一点儿橙色液体,“没吃点东西吗?”

“没见什么人去吃。”蒋畅不好意思,下意识想摸摸鼻头,思及化了妆,怕蹭掉,又缩了回去。

“一块去吃点吧,我也饿了。”

他领先走在前头,突然回过头,“不知道你需不需要这一句夸赞,但我应该说的——你今天非常好看。”

蒋畅以前读王安忆的《长恨歌》,里面写,美是凛然的东西,有拒绝的意思,还有打击的意思;好看却是温和的,厚道的,还有一点善解的。

他形容得也很温和。

那一瞬间的感受,是长矢穿过心脏,是耳朵泡进沸泉。

宴会厅里温度过低的中央空调,此时也起不到以冷镇痛的,以冷治热的用处了。

蒋畅穿的是v领金粉色长裙,层层叠叠的轻纱,点缀着金箔,收腰是一条打成蝴蝶结的缎带,但裙?不会太夸张。

头顶扎了小辫,头发用卷发棒烫得微卷,披散在肩上,唯一的首饰,是腕上一个同色轻纱挽成的花。

好看归好看,在这场宴会厅里,不会显得太夺目。

蒋畅抿唇,小幅度地笑,小声说:“谢谢。”

赵兟取来餐具,分她一份,说:“如果你喜欢不太甜的甜品的话,这家酒店的舒芙蕾不错。”

蒋畅笑了,“说‘中国人对甜品的最高评价是不甜’,果然是真的。那我试试。”

赵兟端起一碟,放在她的餐盘中,也笑,“之前和一个英国人谈生意,他热情地请我喝茶,我感觉在喝糖水,偏偏无法和他解释中英对甜度接受度的差异。”

蒋畅顿了顿,问:“方便问下你,你是做什么的吗?”

“风投,所以很忙,经常熬夜、时常出差,所以我在努力实现早日退休。”

蒋畅说:“看来退休的念头,与薪资无关。”

她用小勺挖下一勺舒芙蕾,往口中送。

上面撒着可可粉和奶油,口感绵软,入口即化,她的眼睛倏地亮了下,“好吃的哎。上次你买的蟹煲也好吃,你这么会吃啊。”

赵兟说:“如果有机会,下次可以带你去吃其他的。”

那句英文出自《老友记》第一季

我知道你们急,但你们先别急QAQ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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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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