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第二章

周六这天早晨,江初意背着个脏兮兮的绿色旅行包,扣响了谢竹霄家的院门。

前来给他开门的谢竹霄嫌弃的看了他的包一眼,把他让进去,转身,继续去干刚才停下来的活:摘黄瓜。

江初意紧跟在他的后面,边游说边进了菜园:“陪我去吧,我一个人不敢。”

谢竹霄拨开一根瓜蔓,闻言,一边轻轻松松的将秧子上的黄瓜取下来,一边漫不经心的说:“奶奶的酒你都偷了,还怕一个人去?”

“我很少进城的,你不怕我丢了?”

谢竹霄终于分给他一点视线,只见少年白净的脸以绿油油的菜地为背景,上面满是生机勃勃的殷切。

“先帮我拔几颗青菜。”

江初意虽然急切,但是面对稳如泰山的谢竹霄,他也不好太过猴急,就把自己的绿色旅行包搁在不远处的葡萄架下面,他搁得很小心,生怕把里面装有青梅酒的玻璃瓶子打碎。

摘完青菜,谢竹霄终于从菜地里起身,提着菜篮子回了屋。

江初意深吸一口气,跟屁虫似的跟上去,眼见着谢竹霄还在不紧不慢的整理刚才采摘的菜蔬,他急得抓耳挠死,猛不妨谢竹霄突然回过头,四目相对,具是一怔,江初意下意识问:“你,到底去不去嘛?啊?”

话音刚落,脸颊上一阵微刺的痛感,原来是谢竹霄故意用一根洗净的黄瓜蹭他的脸。

他反应慢半拍的闪开一点,一把抢过黄瓜,递到嘴边“咔嚓”一口,黄瓜独有的清香在他的口腔溢开。

谢竹霄注视着他,意味不明的问:“就这么喜欢夏小窗?”

江初意反应了一下,想到这次的计划是偷奶奶的酒去换钱,然后买电影票和夏小窗一起看电影,纵观这个计划,他好像真的挺喜欢夏小窗的。

于是,他望着谢竹霄,点了点头。

谢竹霄和他对视了三秒钟,一语道破:“夏小窗未必喜欢你。”

江初意满不在乎的摆手,摆出来只顾埋头杀敌的大将军风度,“管他呢,我先喜欢再说。”

谢竹霄看了他一眼,眼中三分淡薄,像一道无声的冷笑。

不过他的这个眼神,江初意没太体会到,他依然缠着谢竹霄,跟前跟后的求他陪自己进城卖酒。

最后跟进了谢竹霄的卧室,见对方打开了衣柜,江初意立刻会意:“你答应啦?”

谢竹霄握着柜门的手紧了紧,头也不回的说:“我正好也要去城里办事。”

“没事没事,你愿意进城就行。”

无论如何,有谢竹霄在附近,江初意心里就有底。

谢竹霄的床铺永远都干净整洁,江初意坐在床畔,晃着腿等谢竹霄换衣服,顺便夸赞他的身材,谢竹霄并没有太大的反应。

两人日常的相处模式就是这样,颇似没头脑和不高兴的巧遇,谢竹霄永远都是冷冷清清的样子,江初意永远都是无论谢竹霄多冷淡,他都要用自己的热脸去凑他,乐此不疲。

最终,谢竹霄收拾一新,背着一个黑色的双肩包,和江初意一块出了家门,出发前往江城。

他们所处的地区叫丁溪镇,是个临河的小镇子,经济条件一般,但是以青梅肥美而闻名。

在丁溪镇,几乎家家户户都会酿青梅酒,江初意包里的那两瓶酒在这里也就不稀奇了,他想靠这酒获得一笔资金,自然得上别处去,位于丁溪镇旁边的江城就是个好去处。

从丁溪镇乘汽车去江城大概需要一个多小时,江初意抱着自己的绿色旅行包,和谢竹霄上了车。

他很少上江城去,自然也很少坐汽车,刚开始上车便表现的比较激动,屁股总是坐不定,他也不怕生,左顾右盼的找人聊天,成功用自己的吹捧功夫从一个漂亮小女孩那里骗来一颗水果糖,他把糖纸撕了,将糖果放在掌心,给谢竹霄炫耀。

谢竹霄正在安安静静的看风景,江初意手里透明的糖果在窗外阳光的反射下晃了他的眼,他将这颗水晶似的小东西捻起来,在江初意的注视下,缓缓将糖丢进了自己的嘴里。

江初意傻眼了,瞳孔瞬间张大,不可思议的问谢竹霄:“谢竹霄,你要不要脸?”

谢竹霄伸手拍拍他的脸,“你安静点,这么闹腾,太打扰周围的人和我了。”

尽管对方颇为不动声色,但江初意还是从他的脸上读出了一丝得意——抢走他糖果的得意,他没好气的说:“是只打扰你了吧?关周围的人什么事?”

谢竹霄“嗯”了一声,没搭理他,江初意生了会儿气,期间,汽车开上了一条未经沥青封层的土路,道路崎岖不平,车身摇晃起来,使人像坐在低空摆动的秋千里,身体一起一伏。

江初意被晃困了,闭上眼睛,一脑袋栽到了谢竹霄的身上。

凝神望着窗外的少年被打断,只略略反应一下,便十分自然的将对方的脑袋按在了自己的肩膀上,就这样牺牲了自己的半个肩膀,给对方当了一路枕头。

汽车到站,江初意才醒,他从谢竹霄的肩头缓缓抬起头,视线渐渐清晰,眼中首先装进了谢竹霄如刀刻斧凿的下颌。

他哼了两声,说还觉得困,搂着谢竹霄的肩膀,要继续睡。

谢竹霄的颈窝被他的头发蹭着,也不说别的,只有一句话:“不想赚钱了?”

江初意秒清醒:“对,我还要买电影票呢!”

他从谢竹霄的肩膀上起来,又恢复了活蹦乱跳的本来面目,已经迫不及待要下车了,刚从座位上移出半个身子到走廊上,肩膀猛的被撞了一下,颇似地球和彗星相撞时的震荡,伴随着一声低咒:“能不能别挡道!”

江初意定睛看去,撞他的人原来是个精瘦的高个子男人,穿着崭新的银色西装,手里提着个黑色的公文包,一副国家干部或者大老板的气度。

江初意确定自己刚刚才站起来,不算挡道,他揉着肩膀喊住他,“你要赶去投胎吗?”

银西装男人停下匆忙的脚步,回头打量了他一眼。

江初意穿着一件棉质Polo领短袖,下身的裤子独一无二,是江奶奶亲生做的,脚上的凉拖是这几年流行的沙滩鞋样式,踩了好几年了,但质量很好,一直没坏。

银西装将他的穿着尽收眼底,嘴上轻蔑的说:“原来是乡巴佬进城。”

江初意知道自己是乡巴佬,但他从没以此为耻过,可是男人眉眼间的不屑狠狠的刺痛了他,他气急败坏的说:“乡巴佬招你惹你了?你吃的喝的,哪一样不是乡巴佬生产出来的?”

银西装脸上浮出愠色,显然没想到对方会和自己顶嘴,他冷笑一声,说:“小子,注意你说话的口气,知道我是什么身份吗?”

江初意读出了他话语里的威胁,到底没和成人打过太多的交道,还是有点怯的,但是他知道气势的重要性,于是强撑着回击:“我管你?”

银西装向他走近一步,做出要拉他胳膊的动作,不知道是不是要动武。

这时,一直没说话的谢竹霄站了起来,侧身挡在江初意身前,抬眼对上银西装的目光,语气冷静:“您确定要继续谈下去吗?从汽车停,到现在,已经过去十分钟了。”

像是意识到了什么,银西装眼中闪过一抹焦急,他低头看了眼腕表,抬头对谢竹霄身后江初意的眼睛,扔下一句:“算你小子走运。”然后匆匆离开了,似乎真有事要忙。

谢竹霄回头看了江初意一眼,江初意的眼睛像一对小狼的眼睛,里面是野性未驯的狠劲儿,还在瞪着银西装的背影。

谢竹霄把他拉回坐位,期间察觉到他的手有点抖。

两人等车上的人都下去了才下的车,江初意把旅行包抱在怀里,真情实感的说:“城里人真讨厌,要不是为了赚钱,我才不愿意来呢。”

谢竹霄没说话,只伸手摸了摸他的后颈,试图安抚。

江初意的头发很软,后颈那里的头发更是软乎乎的,像刚冒出头还十分柔嫩的青草。

“不过,你说我要不要把这段赚钱的经历告诉给夏小窗,她会不会感动......算了,想想还挺糗。”

谢竹霄抚摸的手停住,缓缓收了回来,语气不自觉得变严肃:“你也知道糗,下次不要这么莽撞了,遇事三思而行,不要为一时快意闹的不好收场。”

“哦......”江初意仔细想想,他刚才是有点冲动了,万一那个银西装真有什么势力呢,会不会让他在江城吃不了兜着走......不过,他也不后悔刚才的顶撞,照刚刚那种情况,如果不那么说,他一定会一直憋着气,一整天都不会好过了。

江初意是那种雷阵雨型的人格,任何情绪来的快去的也快,想到就要去赚钱,他很快情绪饱满起来,甚至询问起谢竹霄,为什么他的一句话就送走了那个装腔作势的银西装。

谢竹霄轻描淡写的说:“我在他一上车就注意到他了,他一直在不停的看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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