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孩子

小孩子最知道好歹。

她的身边,谁有钱,谁有地位,谁说话有分量,小孩子心里其实完全知道。

比如六岁的凛凛,她完全晓得自己的幸福生活,都来自于许振声。所以她对许振声,几乎有种特别的崇拜。这种崇拜是人骨子里的天性,并且会演化成一种爱意。她爱许叔叔。

妈妈也爱许叔叔。

妈妈见了许叔叔,柔情似水,顿时就由一个丧了偶、拖儿带女的可怜寡妇,变成了一个娇羞幸福的小女人。不但眼睛在笑,连脸蛋儿都在发光。她把自己打扮的美丽动人,让许叔叔高兴。她对许叔叔关心照顾,无微不至。凛凛小的时候不懂,许叔叔为什么又给她拿钱,又供她读书,直到她九岁那年,偶尔在家里的垃圾桶看到两只用过的、带点血渍的避孕套。

她隐隐懂得了什么。

多年来,凛凛一直盼着许叔叔和妈妈结婚。她想让许叔叔成为自己真正的爸爸,但一直未能如愿。凛凛大约知道,许叔叔有家庭。他有一个老婆,还有个儿子,所以不能娶凛凛的妈妈。但可能是凛凛从小就认识他了。凛凛早就接受了许叔叔,所以并没有觉得哪里不对。她觉得许叔叔爱她、爱妈妈,那个她不知道名字的女人,才是多余的人。她要想尽一切办法把许叔叔挽留在身边。事实上,这些年,他们的感情确实不减反增。凛凛心理上,已经觉得跟许叔叔是一家人了。

可是随着青春期的到来,凛凛的信念,也渐渐开始动摇。

直到她遇见许途。

凛凛第一次知道许途,是因为一张照片。

那照片夹在许振声的钱包里。

有一天许振声过来,六岁的凛凛习惯性趴在他怀里,翻弄他衣兜,掏出钱包,就看到这张照片。

一个小男孩,眉清目秀,唇红齿白,非常漂亮。跟凛凛差不多大。穿着白色的翻领短袖,齐膝盖的小短裤,坐在一片草地上,张嘴大笑。他有点兔牙,笑起来非常可爱。

凛凛瞬间被照片上的男孩吸引了。

“叔叔,这是谁?”

许振声笑着说:“这是许途。”

凛凛问:“他是叔叔的儿子吗?他几岁了呀?”

许振声说:“他比你大半岁。”

凛凛说:“那我应该叫他哥哥,对不对?”

六岁的小孩,单纯极了。许振声听到这个问话,笑着点头说:“对,应该叫哥哥。”

有好几年时间,凛凛老盼着能见到许途。

她爱许叔叔,对许叔叔的儿子天然有好感,觉得算半个家人。她心里认定这位素未谋面的小哥哥会跟许叔叔一样好。要是他能成为自己真正的哥哥就好了,她就能够多个哥哥,多个伙伴。她简直期待的不得了。

她日思夜想,随时把许途挂在嘴边上。

“妈妈,我什么时候能见到许途啊?”

她三两天就问一次。

周莺总是笑着说:“以后有机会就会见到了。”

妈妈老说有机会,但机会从来不知道在哪。凛凛新买的玩具,总舍不得玩,怕玩旧了。她想等许途来了,跟他一起玩。

但许途始终不来。

她又问许振声:

“叔叔,你什么时候带许途来跟我一起玩呀?”

凛凛说:“我可以给他弹我的电子琴。还有我的乐高。”

许振声总是笑说:“许途他在上学呢。”

“许途去他外婆家了。”

“他去夏令营了。”

凛凛总是信以为真。盼着许途什么时候放假,从外婆家回来,或者从夏令营出来。

但许途是个忙人,他永远没有空。

凛凛有点失望,心想:可能他真的学习很忙吧。

大概到了十几岁,凛凛才渐渐意识到,她永远也不会见到许途。不管他放不放假,去不去外婆家和夏令营,她都不可能见到他的。

她说不清是什么原因,但她有这种直觉,其实许叔叔并没有真的想介绍许途给她认识。他只是不好直说,所以总找借口推脱。凛凛脸皮薄,以为自己要求过分,于是便不敢再提。

凛凛十岁那年,他们再次搬家。

这次,是买了新房子。

这个房子,是许振声出的钱,写的是周莺的名字。位置在繁华的市中心。因为离上班的单位远了,许振声顺便,又送了周莺一辆车。一辆大众帕萨特,方便她上下班和接送孩子。

凛凛上小学,生活感觉和班级里的普通幸福家庭的小孩,没有什么两样。她知道这一切都是拜许振声所赐。这些年,家里的生活费,还有凛凛的学费,上兴趣班的费用,全都是许叔叔在负担。妈妈和许叔叔非常恩爱,一个温柔,一个贤惠。他们从来没红过脸吵过架。搬新家后,许叔叔和妈妈之间的感情,仿佛更加深厚。

十年了,许振声依旧,每个星期,都会来家里,看望妈妈和凛凛,跟她们一块吃饭。有时候还会住上几天。每年,妈妈的生日,许振声都会陪她度过。

他对凛凛,也像对亲生的小孩一样,极尽呵护宠爱。

凛凛在这样的环境下,度过了一个满足充实,健康快乐的童年。她品学兼优,考试永远是年级第一名。许振声让她学习跳舞、学习钢琴,送她去参加各种选拔和考试,夏令营冬令营,在她身上花费了无数的钱,让她像个小公主一样,美丽出众。

她的确没有辜负许振声的期望,日复一日地长成一朵玫瑰。

她是个美人胚子,打小就看得出来。

进去青春期以后,这一点越发明显。她继承了周莺优秀的基因,尤其是雪白的皮肤,和一双漂亮的大眼睛。她的眼睛非常有韵味。线条很长,眼睑向下,给人一种善良纯洁的感觉,眼尾的弧度又微微上挑。搭配着扇形的双眼皮,凝神的时候,好像一只喜鹊。眼神如婴孩一般,仿佛若有光,让人联想到里面隐藏着一片世外桃源。密长的眼睫毛,瞳仁是纯正的黑色,像水洗过的黑葡萄。放在那张雪白的脸蛋上,跟她朱红的唇色形成鲜明的对比。

她天生有一种美的神情,好像站在那,什么话也不说,什么事也不做,那种独特的氛围就能让人浮想联翩。至于五官,倒是其次。一般人见她第一眼,只会觉得她美,但很难去仔细注意她五官的形状。这需要近距离接触,才能看见。而她的美,不论多远的距离,都能让人强烈感受到。

另外,她是个长腿兼高个儿。

这点也跟周莺一样。许振声几乎隔一段时间不见,她就长高一截。到十四岁,她的身高就已经长到了接近一米七。

周莺一边给她量身高,一边发愁。

“可别再长高了。”

周莺说:“再高,就不好找男朋友了。”

那会凛凛还小。虽然个子看起来高高的,其实压根就是个小孩儿。

许振声有时候会听周莺说起,凛凛痛经,带她去看病。这孩子痛经的毛病很严重,周莺带她看了不少医生。许振声还帮忙给介绍过一个中医,吃了一段时间中药。

周莺有次,还神秘兮兮告诉他:“你猜我今天在凛凛书包里发现了什么?”

许振声问:“什么?”

周莺说:“有男孩子给她写情书。”

周莺说:“追她的男孩还挺多的,好几个。”

许振声说:“你还挺高兴的?”

周莺说:“我当然高兴了。有人喜欢是好事,说明我女儿漂亮。一个女孩要是青春期没有男孩喜欢,那该多难受。”

许振声说:“你当心她被坏小子骗了去。现在的小孩可不单纯。尤其那青春期的小男生,一肚子坏水。”

周莺笑说:“不会。我问过她班主任老师,她没谈恋爱。是那些小子们单相思。她在学校,可受男孩子欢迎了。走哪都有人搭讪,我看见好几次。”

有一天,许振声来家里,刚好凛凛放学,在浴室洗澡。她上了初中后,经常补课什么的,许振声见到她的时间,就不如小时候多了。她一边擦着头发,一边从浴室出来,穿着吊带衫和短裤,露着修长白皙的胳膊腿。脸蛋嫩的仿佛水蜜桃一般,乌黑的双眼,氤氲着浓重的湿气。一双饱满、血色充盈的嘴唇,皮色与骨相俱美,真是动人极了。

许振声离奇的,并没有什么绮念。

她的确美。

许振声那一刻,脑子里想的是,这孩子,这般美丽,以后不知道得嫁个什么样的丈夫。

他的儿子许途,也是个聪明优秀,英俊帅气的男孩。

许振声常常看到儿子,也会这么想,不知道他以后去娶个什么样的女人。谁能配的上他。

许振声看到凛凛,一瞬间的想法,和看到自己儿子是一样的。

“叔叔。”

凛凛听到开门声,以为是妈妈回来了,没想到是许振声。

多年来,凛凛对许振声的称呼,也由“许叔叔”,到去姓,只喊叔叔两个字。

“叔叔,你什么时候来的?”

“才进门,你妈呢?”

“我妈去超市,买东西去了。”

许振声说:“空调冷,把衣服穿上吧。”

凛凛说:“哦。”

她回房间,很快换了长袖的睡衣和长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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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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