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侦探带着两个人赶来,沈逸安才走到病房门口,手指轻轻敲了敲门,声音放得很柔:“清欢,是我,没事了。”
林清欢连忙开门,第一眼就看到沈逸安衬衫袖口破了个洞,小臂上有道浅划痕,渗着点血,颜色比普通的血淡些,带着点粉。“你受伤了?”他伸手想去碰,又缩了回来,指尖悬在半空,像怕碰坏了什么。
“小伤。”沈逸安笑了笑,目光先落在林母身上,见她还睡着,才松了口气,“刚才在外面没敢大声,怕吵醒阿姨。”他走到床边,小心翼翼地拿起枕头下的秦镜,指尖碰到镜面时,银光亮了下,又灭了——林清欢注意到,沈逸安的指尖也有颗和他伤口处一样的银点,只是更淡。
“镜面有血气的痕迹,刚才是不是有反应了?”沈逸安的眉头微蹙,却不是担心,眼里藏着点兴奋,“是不是映出了地宫?”
林清欢点头,把刚才看到的红绳、纽扣、朱砂字都告诉了他,连地砖的花纹都没落下。沈逸安听得认真,指尖在秦镜边缘的缺口处摸了摸:“这个缺口,和鼎耳上的缺口能对上,三器原本应该是一套,后来被打碎了。”他顿了顿,看向林清欢的指尖,“你的伤口……愈合得很快?”
林清欢愣了下,才发现指尖的痂已经掉了,只留下个淡银的印子:“好像是,比平时快很多。”
“这就对了。”沈逸安的眼睛亮了,“文献里说,仙秦工匠的后代,血脉里有‘守器’的印记,伤口愈合快,还能和器物产生共鸣。你不是普通人家的孩子,只是家里没告诉你而已。”
林清欢心里咯噔一下,想起小时候母亲给他讲的故事,总说“我们家以前是做‘手艺活’的,后来不做了”,当时他以为是做木工,现在想来,可能是铸造器物。他刚想追问,林母却轻轻咳了声,醒了。
“妈,您醒了?”林清欢连忙走过去,帮她掖了掖被子。
林母揉了揉眼睛,看向沈逸安,目光里藏着点复杂,像想起了什么,却只说:“小沈又帮了我们家大忙,真是多谢你了。欢儿,你以后跟小沈好好学,别总让人操心。”她说话时,手摸了摸林清欢的手腕,指尖在他腕骨处停了下,像是在确认什么。
沈逸安笑了笑:“阿姨客气了,我和清欢是朋友,互相帮忙是应该的。”他从口袋里掏出个纸袋,是“老秦家早点铺”的,“我刚才路过,买了豆浆油条,您要是饿了,可以吃点。”
林清欢看着纸袋上的招牌,忽然想起沈逸安笔记本里夹的旧照片——照片上是个穿长袍的男人,站在“老秦家早点铺”门口,手里拿着块玉佩,和沈逸安腰间的一模一样。“你也喜欢这家的早点?”他问。
“嗯。”沈逸安的眼神软了些,“小时候爷爷常带我来吃,说这家的油条和仙秦的‘油饼’味道像。”他没多说,却把纸袋递给林清欢,指尖擦过他的手,比刚才更暖。
等林母吃了点东西,又睡下了,沈逸安才跟林清欢说:“明天我想再去趟博古斋,王老板虽然是外围成员,但可能知道暗影头目的线索。你要是方便,要不要一起去?博古斋的后院有间书房,藏着不少秦汉的拓片,你肯定喜欢。”
林清欢这次没犹豫,点了点头:“我跟护工商量好,让她早上早点来。”他想起昨天的顾虑,心里有点愧疚,“之前……我总担心别人说闲话,是我想多了。”
沈逸安抬手帮他理了理额前的碎发,指腹擦过他额角的薄汗,动作轻得像在拂去古籍上的灰尘:“没事,我懂。以后有我在,没人能说你闲话。”
这时,侦探走了进来,手里拿着那两个男人的供词:“他们说,暗影头目叫‘秦先生’,手里有完整的地宫图纸,还知道仙秦皇室的一个秘密,和‘归墟之门的钥匙’有关。”他说话时,袖口别着的钢笔露了出来,笔帽上的纹路是半枚“秦”字,和暗影成员的徽记能拼成完整的字。
沈逸安的脸色沉了沉,接过供词,指尖在“秦先生”三个字上划了划:“我知道他,十年前,他跟我爷爷抢过一块玉佩。”
林清欢心里一紧,刚想追问,就见沈逸安摇了摇头,眼神里藏着点东西,没说出口。侦探又递过来一张照片,是暗影头目的侧影,穿黑色风衣,手里攥着块玉佩,和沈逸安的玉佩一模一样,只是颜色更深,像浸过血。
“他现在应该还在本市。”侦探说,“我们已经布控了,有消息会第一时间通知你。”
等侦探走后,沈逸安跟林清欢交代了几句,就准备离开:“明天早上我来接你,咱们一起去博古斋。你晚上早点睡,别熬夜研究秦镜了。”他走到门口,又回头补充了句,“我住处的书房里,有我爷爷留下的仙秦侍卫手记,明天可以带你看看,里面有擒拿术的图解,你要是想学,我教你。”
“好。”林清欢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走廊尽头,心里暖暖的。他低头看了看手里的秦镜,镜面映出他的脸,眼角带着点笑,像终于找到了属于自己的方向。
而医院对面的巷子里,穿黑色风衣的男人还站在那里,手里攥着玉佩,风衣口袋里的图纸露了半截,上面画着三器嵌合的样子,角落的墨点和沈逸安笔记本里的一样。他看着林清欢病房的窗户,嘴角勾起抹冷笑,玉佩突然发烫,和沈逸安腰间的玉佩产生共鸣,巷口的路灯闪了闪,光影里映出他脸上的疤——从眉骨到下颌,和沈逸安爷爷照片里的疤一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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