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纤细的手无力地垂在床边,难耐的哭泣声被压抑在喉间,下一秒这双手又哀哀期期地抓紧了被单,卷出一层层的褶皱。
外面的天亮了又暗,随着房间内的声音愈发激烈,在一声极强烈的哭喊声下,一只手按亮了旁边的床头灯。
子玉整个人缩在被子里,只露出一张温和漂亮的脸,此时正缓慢地深呼吸吐气。
他看着坐在床边穿上睡衣的秦屿镇。
秦屿镇的后背宽阔,肌肉线条鲜明,有几道鲜明的抓痕,是先前子玉被弄到神智崩溃时不小心留下来的。
不得不说,子玉还是很满意秦屿镇在床上的模样和力度的。
秦屿镇穿衣服的动作不紧不慢,眉眼舒展开,子玉知道,这是因为秦屿镇现在的心情很好。
每次他们做完,秦屿镇的心情都会好上很久,子玉提的要求,秦屿镇大都会答应。
这算什么?
子玉在心里闷闷地嘲笑自己。
把他当成什么呢,随手招来的鸭子?还是免费的那个。
子玉收回了笑,他犹豫好久,还是开口道:
“屿镇,我想去听演唱会。”
秦屿镇穿衣的动作一顿,他回过身,看向床上的子玉。
“如果你想听音乐的话,我可以带你去听音乐会。”
青年安安稳稳地躺在床上,空气里还弥漫着先前情爱留下的味道,他勉强坐起来了一点,被子也顺势留下一截。
青年细腻的肌肤上也留下了他弄上去的痕迹。可即使如此,当他安安静静地靠在床头时,却依旧给人一种格格不入的错觉。
“我不想听音乐会。”
子玉说。
他实在是理解不了那种高端级别的音乐,他就喜欢在露天的演唱会底下,开开心心地听着摇滚,跟着乐迷们蹦蹦跳跳。
这是他为数不多的爱好。
子玉时常觉得他跟秦屿镇相处起来像老夫老妻——如果秦屿镇没有搞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的话——也难怪贱受到了后面会越来越沉迷。
对于从小缺爱的人来说,这种温馨的相处几乎是甜蜜的毒药,会侵蚀一个人的心。
就算贱受真的下定决心要离开,也会因为过于剜肉般的痛苦而屈服。
“我已经很久没有休假了。”
子玉温和了眉眼,轻声道。
这便算是委婉地拒绝了。
秦屿镇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又升起了几分发沉的情绪。
“是谁的?”
“飓风乐队。”
说到自己喜欢的乐队,子玉开心了不少,神情也生动了许多,他说:“他们是我最喜欢的乐队!”
喜欢到抠门如他,都勉勉强强买了个低价票,这对于守财奴来说,算得上是天大的可以值得庆祝的表现了。
他美滋滋地想,到时候他要拍多少照片,还要去问人家要签名。
听到飓风乐队,秦屿镇眉头却缓缓皱了起来。
昨天下午,他听见自己的秘书也在讨论这个飓风乐队。
但并不是因为喜欢这个乐队,而是因为团队内的明宇也要去,她们在思考怎么防止被狗仔拍到照片。
“明宇也不小了吧,怎么做事行事还跟小孩子一样?”
经纪人烦躁地说:“怎么劝他都劝不动,硬是要过去玩,说什么跟喜欢的人约好了。”
秘书不赞同道:“他现在正是当红的时候,你就这么宠着他?还让他去约会?要是被爆出来就完了。”
经纪人说:“我也劝了啊,但是没用,子玉助理护着他呢,而且他家里也不缺钱,没招啊。”
秦屿镇的心里浮出一丝沉闷的不愉快。
但这情绪消散得很快,连他自己都没抓住。
秦屿镇问子玉:“你一个人?”
子玉又犹豫起来,他踌躇地说出了下一句话。
“屿镇,你愿意跟我一起去吗?我买了两张。”
子玉说不上来什么情绪,他买票的时候脑海里蓦然出现了秦屿镇的身影,不知不觉就买了两张。
人非草木,跟秦屿镇纠缠了这么多日子,子玉不可能完全不动心。
更何况,严格意义上来说,秦屿镇算是子玉的初恋。
秦屿镇了然,子玉如果真要跟人去,那自然是要跟他一起去,怎么也不可能会跟明宇出去。
“我没有时间陪你。”
意料之中。
对啊,渣攻怎么可能会陪着贱受胡闹,他的时间可以用来陪情人、陪白月光、陪公司客户,怎么也不会轮到一个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贱受。
子玉知道自己应该接受,可被忽略的地方却还是隐隐作痛。
他不理解,怎么还会有人爱玩这种渣攻贱受的游戏。
子玉心情不好,把脑袋塞进被子里面,不想再见秦屿镇。
秦屿镇又把他从被子里面抓出来,叮嘱道。
“演唱会结束后早点回来。”
“知道了!”
*
回忆起自己曾经拒绝子玉的请求时,子玉脸上的失望和难过,重生之后的秦屿镇在程儒提到子玉喜欢什么的时候,第一时间想起的就是这个乐队。
这是子玉为数不多主动提起自己想法的东西。
“那就准备这个吧。”程儒想了想,“飓风乐队的票可以让我来负责,秦总。”
秦屿镇点点头,对于程儒的上道很受用。
“不错。”
“在演唱会的时候,秦总你可以这样这样……”
程儒低下声,看着秦屿镇认真学习的模样,嘴上的话语也是越来越流利,把自己泡妹子的技巧几乎是全部托出。
或许这就是人家小情侣的情趣吧,装舔狗的乐趣他不懂,但他尊重。
*
程儒提的建议大多都是年轻男女之间会喜欢的那种。
什么一起看看电影,去喜欢的地方逛街,送对方会喜欢的东西之类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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