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白砚蹙眉看着施黛。
他这辈子见过无数人,有刀口舔血的亡命之徒,也有五陵年少鲜衣怒马,男女老少,形形色色,江白砚皆不在意。
世人于他如云烟,所谓众生百态,不过是画卷之上无甚区别的墨点,污浊无趣,在心中留不下痕迹。
但……他第一次见到如施黛这般的人。
如果旁人是大小不一的墨点,属于她的那一团,定要格外张牙舞爪些,扑腾晃悠的模样,仿佛随时能从纸上跃然而出。
江白砚猜不透她的心思。
尤其他此刻浑身染血、眼底杀意未散,身旁众人要么惊惶不定,要么退避三舍,唯恐沾染他的腥气与戾气。
唯独施黛叽叽喳喳说个没停:“江公子这样厉害,今后与我同行捉妖,还望莫要嫌弃。我已经在刻苦钻研符法了,一定帮得上忙。”
江白砚轻哂一声。
他被厌弃久了,还从未得谁说过一句“莫要嫌弃”。
江白砚语气淡淡:“怎会嫌弃施小姐。”
话音方落,不远处传来一声低呼:“施小姐,江……江公子受伤了?”
这桩连环凶案虽由他们小队在查,但昌乐坊闹出这么大乱子,镇厄司当然要派人镇压。
阎清欢与施云声被几名镇厄司同僚护送而来,望见江白砚几乎被血染红的白衣,阎清欢吓了一跳。
江白砚道:“并非我的血,不必忧心。”
他生有一双桃花眼,潋滟清润,不笑亦含情,因惯于伪装,嘴角时常勾着弧度。
很能蛊人心魄,让人难以察觉这人芯子早已黑透。
唯一知晓实情的阿狸身子抖了抖。
灭世之灾时,江白砚执剑含笑的模样历历在目,让它每每见他唇边上扬,都有种这人要大开杀戒的错觉。
“你们有遇上什么危险吗?”
一行人终于汇合,施黛放下心来,迅速打量跟前的阎清欢和施云声。
阎清欢的大氅沾满尘泥,束发玉冠松松垮垮,肩头有几滴溅射状血迹,来自被斩杀的妖鬼。
施云声有些体力不支,面色隐隐发白,正紧紧握着手中长刀,察觉施黛的目光,沉默看她一眼。
“有惊无险。”
回想今夜,如同志怪话本走进现实。
阎清欢形貌狼狈,眼神却是兴奋:“施弟弟持刀护我周全,十步杀一鬼,千里不留行。当真有雪中悍刀之意,大侠风范啊!”
鬼打墙出现后,他和施云声一起被传送进巷道深处。
一个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大夫,一个是十三岁的小孩。阎清欢本以为要打一场硬仗,瑟瑟发抖,努力把施云声护在身后。
没成想,施云声拔刀而起,杀鬼如切菜,一刀一个。
好冷酷,好孤僻,好有大侠之风。
起初的阎清欢咬紧牙关,试图当一个靠谱的大人:“弟弟别怕,有我保护你。”
后来的阎清欢一把抱住小孩胳膊:“弟弟带带我!”
虽然今夜他的表现略显窝囊,但问题不大。
哪个话本主角不是从零起步,经过漫长历练,才终成大器的。
再说,学医读书人的事,哪能叫窝囊?他抱上施家弟弟大腿,是能屈能伸。
被天花乱坠一通吹捧,施云声好似吃到一颗酸橘子,小脸用力皱了皱:“闭、闭嘴。”
他说完蹙着眉,不动声色看向施黛。
发髻没乱,斗篷有点儿脏,没闻到血腥气。
施云声收回目光。
她没受伤。
教书先生的尸体在院落居室中,阎清欢身为摇铃医,去了屋内验尸。
施黛大学考了警校,可惜还没报道,就遇上那起车祸。
她从小就对刑侦探案感兴趣,壮着胆子跟在阎清欢身后,临走前把施云声托付给一位同僚照看,耐着性子道:“我们去去就回。屋子里的情形,小孩子最好不要看,知道吗?”
虽然她自己也有点儿发怵。
但在弟弟面前,一定要表现得是个靠谱的大人。
——然后理所当然地,在见到那具血肉模糊的残尸时,施黛险些干呕。
不知何时偷偷跟在她身后进屋的施云声:……
施云声嘴角一挑:“小孩子最好不要看什么?你被吓到的样子?”
他在狼群长大,没被寻回施府时,过的是茹毛饮血的日子,怎么可能害怕血肉。
只有施黛会将他看作小孩对待,嘘寒问暖还不够,连稍微血腥些的画面都不愿让他瞧见。
浓郁腥气扑面而来,施云声默不作声,看了看施黛发白的脸。
她显然很不适应这种味道,蹙眉捂着鼻子。
麻烦。
沉默一会儿,小孩沉着一张脸,抬手在半空轻轻扇动,带来几缕清爽微风。
仿佛只是他自己觉得太腥,施云声一边扇风,一边小声冷哼:“难闻。”
哪有狼族不习惯血腥气的。
施黛刹那了然,抿唇笑笑,往他身旁凑了凑。
卧房狭窄,空间被腥气填满,如同发酵的罐头。
一具男性尸身横躺于地面,皮肤被一刀刀反复割开,右手似被野兽啃咬过,掌心消失无踪。
死者名为陈书之,今年四十有五。
都说术业有专攻,阎清欢今夜战战兢兢这么久,面对这具堪称狰狞的残尸,竟渐渐放松下来。
“淡紫云雾状小块尸斑,尚未有铜钱大小……”
脱下狐皮大氅,阎清欢毫不在意地面污血,小心翻动尸首:“此人遇害约莫半个时辰。”
“半个时辰?”
施黛道:“我们从镇厄司动身前往昌乐坊,恰好是半个时辰之前。”
他们之所以赶到昌乐坊,是有人来镇厄司报官,声称在芙蓉园见到了新的志怪故事。
想必在那时,凶手已经对死者下手了。
“伤口出血极多,喷射状。”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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