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chapter3 我们

本来酒吧就不算太大,除去几个包间和前台小厅看上去还整洁大气点,最后腾出来的会议室就逼仄多了。就这么狭窄了老胡还坚持要开会,我看他脑袋是被门夹过。那句“鸡窝”从江岩书嘴里懒懒散散地飘出来时,我下意识扭头找声源去瞧他。他那张清瘦的脸上没什么表情,好像刚刚那句话不是他说的,他只是个置身事外的人。

老胡只是略微不满地瞟他一眼,没有再多激烈的举动,停了几秒,才没什么起伏地说,那不一样,鸡窝没错,但家也没错。

“没人规定‘家’是一定不能犯法的地方。”胡屹说。

我翻了个白眼。狗屁不通的逻辑,我一句都没听懂,真不知道他怎么能这么理直气壮地说出来。我自认为我比在座许多同事都清醒,他们把胡屹这疯子当神,胡屹一声令下,指哪就能让他们打哪,大概是很多人跟了他太久了,那叫什么——对,斯德哥尔摩症犯了,心甘情愿听从差遣,听信洗脑。虽然我和江岩书不太熟悉——事实上,我觉得正常人都没法和他熟悉——但是在这句似玩笑似反驳的话里,我还是赞同他的。收留鸡鸭的违法场所就直接说,还敢说是家,整那么高大上,骗谁。

江岩书淡淡地嗯了一声,听不出什么态度,这个只有他自己能乐到的玩笑就算过去了。胡屹也不再搭理他,继续说道,随便你们承不承认,反正谁愿意自己流落街头卖屁股谁自己去。这就是你家。听到没?这就是你家,而我是一家之主,该遵守的规矩都好好遵守。

他传丨销似的说了一阵子后,又继续强调他条条框框的规矩了。都定期滚去体检,接同丨性服务的要自觉去得勤快点,出去都检查有没有多带几个套,走之前必须报备行程,别被逮着短期内天天接单,别头脑发热见钱眼开被人包丨养,不许喝大了透露真名,开房给前台递身份证的时候该捂都捂严实了,交易中不许交流过多,不许告知对方过多自身真实信息,不许在客人没有主动说的前提下乱好奇去问你客人的真名,不许得病瞒报,不许……

我在桌下掏出手机悠闲自在地玩起来。胡屹低沉的声音一开始只是忽近忽远,然而最后成功被我屏蔽。人专心于一件事情的时候能做到充耳不闻的状态,而我现在就处于这样的状态。

但我是被迫专心的。我没想到那个该死的房东在那场会议上,在我快快乐乐玩手机的时候突然给我发这么恶心的消息,导致我现在想起这件事情时,还是窝了一肚子火。

微信上那个绿到刺眼的气泡里,几个手写的错别字穿插在一堆抱拳和玫瑰。我艰难地读下来。

黑色的字体的大致意思很简单,概括一下就是崔先生晚好,是这样的,房租要涨。

我并不是没有住所,但这个住所更算不上我的家。

2018年的夏天很热,家里那些乌烟瘴气的事情与淮安的热气混在一起,使我感到无限的迷茫,于是推着迷茫的我迷茫地来到南京。

如果刚来大城市就留宿街头,那也太倒霉了,我迷茫地拖着大包小包迷茫地租了最便宜的一间旅馆。便宜是便宜,但确实一分钱一分货,晚上挪一挪枕头,蟑螂都是大摇大摆从地下逛出来的。蟑螂我倒是习惯了,在淮安,我和我妈住一起的房子里时,我只能说,我时常怀疑房产证到底是我妈的还是蟑螂的。住旅馆不是长久之计,我当晚就在租房的网站上找了个住址。所以说欲速则不达吧,找到是找到得很快,从旅馆搬走入住后我才明白,急着换房,对房东所描述房子条件得过且过的下场就是这样,就是比留宿街头的倒霉程度好那么一点点。

南京很大很发达,夜晚几乎灯火通明,遍城的流光霓虹星海般闪耀如银河,在这样一座繁华都市中,一边是高楼大厦,可也存在窄街残瓦的一边。那样的繁华当然不属于一个只带着一人一箱子的普通男孩,所以我拖着行李箱,自觉地往破旧走去。我租的破房子在一条偏僻巷子深处的老危楼里,旁边是一座卖二手三手不知道几手家具的二手家具城。我第一眼看见那个小区时,还傻兮兮地认真思考了一会儿,我是不是走错了?楼房又小又旧,一排排挨在一起,墙面黑乎乎的像烧焦过一样。我踩着年久失修的楼梯上去进了我租的那间房,算是彻底见识了什么叫家徒四壁。木头地板发着霉,受潮的木门用手一搓边角,搓下来一片片木屑和细粉,里面爬着几只肥肥的粉蛀虫,我心如死灰地往旁边的墙壁看,发现灰蒙蒙的墙面已是蜘蛛的大本营。我当时心里安慰自己,蜘蛛小虫什么的多一点也好,而且听说蜘蛛会吃蟑螂,万万没想到这俩生物的存在并不冲突,感谢这栋房子,给我长了不少生物知识。那屁大点地方的业主天天在小区群里吵架,今天谁的电动车占了位子明天哪户高空抛物前天谁家小孩随地撒尿,能吵出99+的消息。

这些杂碎我不想提了。知足常乐,有地方睡、有地方放我的行李就不错了。但这事儿还没完,这破房子隔音还极差。我的房东是一对老头老太,不怎么跟我交流,到时间催我交房租就是了,如果有什么问题,主要跟我沟通的是他们儿子。那个儿子四十多岁,他和他老婆小孩一家就住在我租的这间房子楼上。万幸,我住进来后不久,他们家就从楼上搬出去了。去哪我不知道,我跟他们之间,除了房子漏水跳闸之类的琐事以外,没聊过别的话题。

没人知道我有多么高兴他们搬出去了。他们家那个小孩好像才上小学,做个作业能吵死个活生生的人——没错,我说的就是我。他们还在的那段时间里,楼上每天晚上准点必定吵起来,吵的必定是20以内加减法怎么做。我猜他们搬走的原因一方面是他们自有安排,另一方面吧,估计看我一头红发一身的纹身,脖子上的项链从没下过两条,几毛钱买来的闪着光的廉价耳钉换着款式戴,大概猜到我这人不是什么好东西,不想让他们家那个能把9+7算成14的小孩一见我就死盯着看,不想让他被我带坏,跟我学得一样不伦不类不乖不良。随便他们怎么想,我也无所谓,我的确不是什么好东西,小孩子的确很容易乱模仿,我小时候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我猜要不是我从小天天看我妈那样的打扮,我找地方打工时,第二选择的工作也不会是做性丨服务了。

噢,那时候性丨服务还是我的第二选择,现在倒是变成默认的第一选择了。曾经的第一选择,我曾经持之以恒努力伸手去够的梦想,已经悄无声息地死掉了。

不过,什么死不死的,对我影响不大。入行一年多来接了不少客人后,我发现站丨街这行确实是最赚钱的,而且底线越低就越赚。如果你不限男女,不限玩法,偶尔花钱体检买点药根本算不上多少。身体不就是这样用的吗,卖什么不是卖,难怪我妈做这个这么多年也不愿意改行。

我不喜欢这个房子,灰尘总是铺天盖地,怎么扫也扫不完,仿佛每分每秒都从凭空长出来。我不喜欢这里的一切,不喜欢我装着这间破烂房里一切的视线。我只能从我晦暗的视线里望见晦暗的现实,这现实里好像无时无刻不在提醒我,在高中毕业后的长久时间里,我还是那样一穷二白,还是一无所获,第一选择里怀揣的那个梦还是没有实现,碎了一地后滚上破房子里的满地灰尘,最后被我扫了倒进垃圾桶,彻底死掉。但我后来入了第二选择的这行,好像又看到了一点能赚钱的希望苗头。当鸭子也得比拼能力,或许再奋斗个一年半载,除开给我妈和我那天杀的舅寄回去的钱,应该也可以换个大一点的地方住了。我想摸上粉白的墙面,踩着光洁的地面,头顶上是恒亮的灯泡,在宽阔的房间里随手拉开漂亮的窗帘,透过清澈的窗玻璃,我不想再瞧见那焦黑到晦气的对楼,我想一眼就能望见遥远而明亮的太阳。

这世上越危险的事情,往往附加的价值也越高,干游走在法律之外的行业总是很赚钱的。我前一个老板的店里,有个同事告诉我,如果你被人丨操丨了一年还没钱买一辆汽车,那你自己都会觉得没脸混下去。

所以我现在要努力攒钱,尽我所能拉点生意。但就是因为姓胡的死疯子一箩筐的破规矩,把最赚钱的几项服务全断掉了,留下的都是不值钱的“一夜丨情”,我要是偷别人钱,或许都比被睡一晚赚得多。我跟着他干了小半年,别说买车了,至今没钱换房子租。加上在会议上收到的涨房租消息,我的支出又不得不多一笔。

老不死的房东说房租贵了,幸好水电费燃气费没加,所以现在除了洗澡换衣服放东西之类的琐碎小事,我有事没事就往岭颂跑。酒吧里没地方给我睡觉,我就白天在破房子里睡个饱,在梦里度过的时间能让我省掉早午两顿饭,醒来后路边随便买个盒饭或者订个员工餐,晚上神采奕奕地来上班,睡够的精神面貌还更好。白天在房子里不用开灯,省了电费,不用吃饭,省了饭钱,晚上有客就去旁边的酒店开房,走之前顺手抓一把前台放的三无零食,没客就边端酒边和同事聊天扯皮,这日子居然也被我过得休闲滋润。

就一直这样混到眼前的夏天——2019年七月,我才惊觉,我曾经否定老胡说的“家”,如今还真像个家的样子。我清醒的时刻都在这里度过,好像已经完全生活在酒吧里。而我昏睡的时刻跟死了没区别,死了待着的地方叫骨灰盒,我当然不至于把骨灰盒叫做“家”。

所以,或许老胡说对了,任何待久了的、习惯于待久了的地方,不用什么理由,它自然而然就会是家。哪怕它藏污纳垢,哪怕它是罪犯窝巢。

我曾经想过,应不应该离开这个所谓的家,这个沾满肮脏风尘的家,但这样的念头后来也不了了之。离开它,我就无处可去。人就算没有房子没有车,没有家庭没有亲人,作为群居动物,无论如何都需要一个可以歇脚的港湾,一座放任脊背依靠的大山。岭颂当然不是我真正的家,我的家在我记忆里的阴影笼罩下的淮安。但我现在别无选择,我只能把岭颂当成我短暂停泊的归所,一顶临时的遮雨屋檐。

可能勉强也算一座靠山了吧。一座在我服务完客人,可以让我稍作歇息的靠山。虽然昨晚在旁边的酒店里,服务那个睡姿躺板板一样的客人丝毫不耗费我的体力,我出门后还是习惯性地绕回了这里。

我站在那间我熟悉的地下室门前,站在我的靠山前,稍微喘了几口气,适应了一会儿地下室的黑暗后,推开挂着霓虹灯拗成“MounTune”字样的玻璃门,轻车熟路地走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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