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像大多数人提到祖安的厌恶和嫌弃,佛耶戈其实挺喜欢这个地方。
祖安有着惊人的建筑奇观,林立的高塔刺破浓雾,如同一个个钢铁巨人,直冲天际。这里的建筑以钢铁和玻璃为主,房屋排列没什么规则,人们住在哪儿也随心所欲。这里有着四通八达的地沟和排水管,由于炼金科技的高度发达,祖安的空气里总是弥漫着一股水晶燃烧的刺鼻气味,和肮脏的下水道馊味混合在一起,时刻刺激着人的鼻腔。地沟区随处可见行人戴着防毒面具,穿着防水防雨的黑色皮大衣低着头匆匆走过。
皮尔特沃夫和祖安是一对双生城市。以地表为分界线,把两座城市划分得界限分明。地表以上是皮尔特沃夫,祖安是名副其实的地下城。连接祖安和地标的传动装置是一个巨大的家伙,形状呈现上下对称的菱形宝石,总共有三十层,每次传送可搭载三千人。
安德烈偷偷看了眼佛耶戈,发现他正坐在大厅的沙发上闭目养神。他穿着剪裁考究的黑色皮风衣和皮鞋,领口竖起,银色短发流水般披在肩上,苍白的面容冷酷俊美,姿态优雅,看上去比贵族还贵族。
但是在祖安,打扮成这样并不是个好选择,在这里,贵族意味着成为别人枪下的亡魂,或者洗劫的可怜对象。
安德烈注意到,大厅已经有好几个人在偷偷打量他们了。只是碍于他腰间的魔法激光枪,才没有立即动手。
“他们肯定在等我离开。”安德烈想。“但是,他们并不知道我其实根本走不了,我的命还在这个看上去好欺负的贵族手里。”
齿轮转动的摩擦声和蒸汽的轰鸣声越来越大,下降的速度慢了下来,大厅的人们开始陆陆续续站起来,准备等铁闸门打开。
“我们到了。”安德烈怕这位客人不知道,好心提醒道,还自以为幽默的加了一句,“欢迎来到美丽的祖安地沟区。”
佛耶戈没有理他。他的个子又高又挺拔,站在那里的身姿如一头蓄势待发的猎豹,身上肌肉强健有力,因为没什么多余的肥肉,这让他的身形看上去有点瘦削。
安德烈紧跟在他后面,两个人刚走下传送装置‘尖啸’,就被地沟暴徒们拦住了。
“到我们这儿旅游来了,皮佬?还打扮得这么漂亮,箱子挺好看的嘛!”
对方有七八个人,年纪都不大,打扮得乱七八糟的,身上挂着一堆鸡零狗碎的装饰品,也不知道是哪里偷盗来的。一群仗着人多势众横行霸道的混混团伙。
安德烈心中冒出一股怒火,他好歹也是跟着尼古拉炼金男爵混的宝藏猎人,这群混混竟敢跑到他面前来撒野了?
佛耶戈事不关己地抱着双臂站在一边,那张冷冰冰的俊脸上没什么表情。
“滚。”安德烈从喉咙里吐出这个字,拔出了腰间的激光枪。
匕首和枪比起来,显然不是什么好武器。混混们对他还算有点惧怕警惕,但对佛耶戈就没那么多耐心了。
这个面色苍白的贵族虽然看着高大挺拔,但他身上似乎连一件像样的防身武器都没有。相反,他左手上戴着的紫水晶戒指可诱人多了!
“哎,你们到底干什么来了?皮佬,好心提醒你一声,这里不是舒适温暖的天堂,只带一个保镖可能会不够哦。”领头凶巴巴地邪笑着说,朝两个手下使了个眼色。另外两个立刻朝佛耶戈围了过去,一人拿着脏兮兮的匕首,另一个人手里绞着铁链。
安德烈其实只想给这些混混一点教训,刚回来第一天他还不想杀人。但这位破败王就不一定了,一路以来他的话语很少,但脾气相当不好。在暗影岛上这位可是眼睛也不眨地杀光了他的同伴!
“喂,你们,听我一句,趁现在快跑吧。”
安德烈好心的劝告自然引来一阵疯狂大笑。
“他们铁定以为我在怜悯他们,或者我脑子不正常。”安德烈想着,无奈地叹了口气。
只希望这位破败王不要打开杀戒了,虽然这样的事情真的很渺茫。
*
“我回来了。”安德烈推开一扇不起眼的铁门,里面的布置和朴素的外表十分不搭,可以说是相当豪华舒适。
一个蹒跚学步的小女孩听到声音,张着双臂跌跌撞撞地往门口跑来,嘴里喊着‘帕帕,帕帕”,嚷着要安德烈抱。
紧跟在后的是一个穿着白色罩衫的褐色皮肤女人,她满脸高兴地喊了声:“安德烈,你终于回来了!”
“这就是我的妻子和女儿,您这下知道我没有撒谎了吧……”
奇怪,人呢。
他推门的时候,佛耶戈还站在他旁边。一眨眼的时间,人已经消失了。
安德烈耸了耸肩,没有太在意,反而为自己逃过生死一劫而庆幸。
这位破败王,是他见过脾气最古怪的人了。每次安德烈以为他要大开杀戒,他却展现出了罕见的仁慈。而当他以为破败王不会动手杀人时,对方又残酷地把人赶尽杀绝。
一个古怪又难以捉摸的人。
佛耶戈在这座庞大的机械迷城里漫无目的地游荡。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找上门,他在黑色皮大衣外面罩了一件连帽的黑色斗篷,即使这样,他那精致考究的皮鞋,以及他养尊处优的手,都为他招来了麻烦。
恒星大道的‘落日酒馆’里,佛耶戈坐在角落,面无表情地喝着金果酒。他戴着宽大的兜帽,没人能看清楚他的长相。
这已经是第六杯了,佛耶戈却一点醉意也没有。他的不死之身会帮他自动过滤掉所有会危及他生命的东西。所以,当那个小小的身影装作故意打翻他桌上的酒,暗地里却把手伸向了他腰间的钱袋时,佛耶戈其实相当清醒。
小盗贼只有他膝盖那么高,身上是典型地沟区孤儿的打扮,破烂的罩衫和兜帽,偷偷来摸钱袋的时候从帽檐里露出一缕颜色极淡的金发。
一个业务还不熟练的小盗贼。
金发。
真是罕见的颜色。佛耶戈很久没见到金发的人了,而且还是这么淡的金色,像一天中最灼热时候的烈日阳辉。
佛耶戈伸出去的手,再碰到小盗贼脆弱的脖颈前一秒,罕见地犹豫了一秒,任由小盗贼偷了他的钱,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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