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第13章

景昀打算三天之后出发,他把消息告诉了蓝澲,小蓝龙漂亮的眼珠子好像冒上了一层灰,蓝澲故作坚强地告诉景昀不要紧。

这可把景昀给心疼坏了,但有什么办法呢,蓝澲学院才刚刚开学不久,难道就不上学了吗?

“我就去一周,好好学习,在家乖乖的,有事情需要帮助跟达坦大叔说。”

景昀把蓝澲抱在怀里,温柔地哄着怀里的小人儿。

“诺,灵球给你”

景昀将两个小碗大的水晶球给拎了出来,一个透着白光,一个透着黄光。景昀将白色的灵球塞到蓝澲的怀里,跟他说着用法

“有了灵球,你就可以用精神力驱动它,然后我的灵球就会亮起光来。”

他做了个示范,将金色的精神力输送到白色的灵球里面,然后旁边的黄色灵球就发起暖亮的光来。

景昀又将精神力输进黄色灵球里,顷刻,两个灵球变成了透明的水镜体,朦胧地反映着两边的景物。

“你看,我知道你找我的话,同样驱动它,我们就可以看见大家了。”

蓝澲捧着球,看着它里面有着不规则边界,但是神奇地互通的画面,皱着的蓝色眉毛好歹是松了开来。

到了晚上要睡觉的时候,景昀给蓝澲做兽核修复,完事后蓝澲有些闷闷地问他

“景昀,养我是不是很费钱。”

景昀听到这问题也是一顿,摸摸趴在他腿上的蓝澲,卷起他的头发在指尖上。

“有点吧。”

听见回答的蓝澲把脸埋在景昀的大腿。

他就知道,像景昀这样有钱的人,居然要接受城主危险的委托,肯定是因为自己又是上学的,又吃得多,所以才让景昀不得不长时间出去工作了。

小蓝龙觉得自己真没用,他也想照顾景昀的,也可以自己生活,就像以前那样。不过,蓝澲真舍不得景昀。

——想和景昀在一起。

蓝澲仗着景昀看不见他,委屈得嘴巴都撅起来了。蓝澲感觉到脸上传来温热的轻抚,是景昀的手指在逗弄他的脸庞,他听见景昀像溪流般清澈,渗透人心的声音,说

“但费点钱又怎么样呢,我就养你一个啊,小蓝澲。”

景昀玩着蓝澲的小耳朵,来回拨动着。虽然没看到蓝澲的表情,但是外露的耳朵从白皙到渐渐发红,景昀终于是好心地放过这只龙耳朵。

景昀将蓝澲翻了个面,对上他水濛濛的蓝瞳,轻声地问他

“要乖,等我回来,做得到吗?”

被问话的蓝澲也对上景昀深邃的黑眸,顺从的点头。

三天后,景昀如期出发。同样是先把蓝澲送到学院,然后在蓝澲依依不舍地眼神下跟他道别。

落日森林处——

白日的森林里到处都是前来探险的佣兵们,他们大多听闻了有人挖到了宝石,但同样得知获得宝石的人也死在了这里。虽然如此,立马顶锅盖逃走的人只是少数,大半的人选择继续前行。

景昀将他的一头长黑发卷起,用发带盘髻,免得其余本地的佣兵通过他这一头黑发认出他来。再来,把乌黑的眼珠改成了大众的浅棕色,他便带着老城主给的储物袋混进了佣兵之中。为了跟其他人看起来同样在森林里摸打滚爬了一段时间,他还故意把干净的衣服沾上一些灰尘,显得风尘仆仆,看起来就更融入了。

现在景昀的首要任务就是把跟被杀死佣兵同行的五个人找出来。

可能是因为景昀独自一人的缘故,也可能是因为景昀长相英俊的原因,路途上向他投以目光的人并不少。

落日小镇连接森林的入口处位于南边,而据大家共同默认宝石的位置则在森林的东边。如果只靠双腿步行,大概得走上三个小时。但对景昀来说也没关系,他时间充分。

不负责任地说一句,真找不到凶手的话,该头疼的还是老城主,而不是景昀自己。

踩在沙沙的树叶上,景昀想起上一次他还是带着小蓝澲回来,当时他们干什么来着?好像烤了羊肉吃。

哦对了,景昀终于记起被他遗忘在家里后院的小羊崽和母羊,上次景昀说要带母羊回旅店,结果小蓝龙说把幼崽和母羊分开的话小羊崽会难过的,于是事情就不了了之了。

临近中午,景昀从腰间甩出一把弯刀来,在树上割下红艳艳的果实,随便擦了擦就靠在大树干上咬了一大口。

“这位勇士,我叫洛特。”

景昀把放空的视线收回来看了眼面前的来人,对方身量不高,约在一米七,和棕色的头发一样长着同颜色的胡须,看起来面容倒是和善。

“你好,落特。” 景昀对他回以友善的笑容,并“嗖”地一声又割掉一个果实,递给洛特。

对方收下这份见面礼,表明来意。洛特同样吃着红果,问他

“你是来这边找宝石的吗?介意加入我们的佣兵吗?”

爽脆的果肉多汁,洛特平时也没少摘来吃,但能在野林子摘到这么甜的红果,得那天有很好的运气才行。

景昀摇了摇头,将吃完的果芯扔在大树下,“我没想着过来碰运气,要是大家有心挖宝,肯定也发现了东面有凶恶的猛兽。”

洛特同意地点头。的确,现在像他们这些外来的佣兵也发现了落日森林东边有黑曼巴蛇。虽然还没遇过兽将,但一般低级中级的毒蛇就有够难缠的了。

“我的目标是蛇的毒液。”景昀这样表示,对方则点点头说

“噢,原来如此。”

洛特明白了。的确,比起海市辰楼一般的红母泊石,在跟着大伙一起探险的情况下采集毒蛇的毒液,比起自己行动或者自己组队行动要有效率得多,很多人都是这样的。

洛特看景昀一身轻装,便问他是不是本地人。在得到肯定的答案后,又和景昀了解了一些落日森林的危险之处。

“你懂得真多,我真诚地邀请你加入我们的佣兵队。虽然是临时组队,但实力挺好的,我是四级中阶物理射击手,用弩的。我们的队长是退休的五级中阶圣骑士,我觉得我们队还挺适合你的。”

圣骑士,是体能优秀的战士。比战士更了不起的地方在于,教廷会为他们加冕,让每一位圣骑士都能得到治愈力。虽说论能力比不上正经牧师,但小伤小痛还是很管用的。

“哦?”

景昀露出一丝感兴趣的表情来,然后又问洛特

“那你们看中我什么呢?”

洛特挠挠头,他们佣兵队只有三个人,而且都是外来人,在行动部署上略有不便。特别是洛特和另一位队友都是远攻,只有圣骑士一位战士,他们就想来碰碰运气,再招揽一位攻击型战士。再不然,实力好都行。

“我看你用刀用得很利落,身上也没有背重物,我猜你是刺客,队长猜你是魔法师,另一位觉得你可能就是一位药师。”

“但无论是什么职业都没关系,我们都挺却缺人的。”

景昀心里留一个心眼,为什么他们佣兵队这么缺人呢?但脸上依旧是礼貌客套的表情,他犹豫了一会才回答对方

“也好,我本来是想找本地人搭伙,不过你们队实力确实不错。”

“哈哈,来吧来吧,我带你见见他们。”

洛特他们的营地就在河边,离这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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