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蝙蝠破门而入

家里闯进来一只蝙蝠。

攀在阁楼的窗格上,尖尖的耳朵戳在玻璃的一角,留下一块圆圆的坑洞,裂缝在四周蔓延,织出一张密不透风的网。我和蝙蝠侠在蛛网里对视。

他露出来的那截下巴爬上短短的胡茬,像雨后哥谭的角落里滋生的毛茸茸的青苔;隔着窗户,我的鼻尖嗅到潮湿的泥土的味道,这是蝙蝠阴暗巢穴的腥气还是哥谭的气味?

裂纹里蝙蝠的脸碎成一片又一片,五官在碎片里错位扭曲。他的嘴角扬起来,是错觉吗?我眨了眨眼睛,玻璃窗彻底报废了,在飞扬的石英碎屑中,在眼角伤口溢出的血色里,我看见蝙蝠收回握紧的拳头。

*

顶着血淋淋的侧脸被蝙蝠裹进冷硬的披风里抢走了。

*

蝙蝠是硕大的怪物,我的双臂费很大力也环不住他的腰。几次被蝙蝠绑走在哥谭的夜空吱哇乱叫着满天飞后总算吃了教训,被那只铁手揽腰拽走的一瞬就像藤蔓一样绞在他的脖子上,再使唤上双腿缠在他腰间。

蝙蝠侠踩着路灯飞过游荡的混混,掠过他们意识混沌的呢喃、掠过流窜的子弹;五光十色的霓虹灯在我们脚下流淌,带来天地倾倒的错觉,如同末日来临。失重的恐惧让我的心脏扑通扑通的向下坠,手腿紧紧捆在蝙蝠的身上,他大笑着扣紧我的后脑勺,于是我们在哥谭的重力下接吻。

胡茬扎在我的下巴上,很大只的蝙蝠在侵占我的睡眠时间后又侵犯了我的口腔,滚烫的舌尖舔过每一寸唇齿间的缝隙,他的腰带在我的小腹烙下印记,痛死了。

蝙蝠的大笑冲进哥谭腥冷的晚风,他从天台一跃而下朝抢劫犯飞去,厚重的靴子将他们的脑袋踩进雨后的泥泞里:“怂货,你们压根儿不知道什么叫疼痛!”

我在他飞扬的披风里尖叫起来,比吃了一肚子不知道埋了多少具尸体、融化了多少化学药剂的泥巴的抢劫犯叫得还要响:“疯子,我的睡衣被弄脏了!我最喜欢的一件!还有我的窗户没跟你算账呢!”

被救下的公文包呆子连滚带爬地撞倒垃圾桶逃远了,抢劫犯的骨头在二百磅出头的重压下吱吱嘎嘎地惨叫,蝙蝠在我的脸上扣了张面具就捏着拳头冲去砸烂他们的丑脸。他从哪掏出来的?

背着抢劫犯的哭叫,对面大楼上挂着的旗帜投下影影绰绰的黑影,我对着墙角水洼的浮光仔细辨认,果不其然——还是蝙蝠形状的面具!

好烂的审美。

随即一团油腻的□□迎面擦头而过,打破摇晃的水光,我被血和泥水淋了一身。

*

哈哈,认识他算我倒霉。

*

这时候应该插入煽情的背景乐、打上朦胧的滤镜,由播音腔娓娓道来一段哥谭普通少女和哥谭黑暗骑士相识相知的美好往事。

但是。哈,哥谭。

父母死后被叔叔抢走监护权和遗产的我常年住宿,难得回家一趟,迎面撞上了正在殴打他的蝙蝠怪物。

可怕的蝙蝠怪。一拳又一拳砸在叔叔的老脸上,血肉横飞,溅在爸爸妈妈同心协力刷的米黄色墙壁上。

好心的蝙蝠人。在我抓着背包站在门口时,短暂地放下拳头,用一种听上去像克林特·伊斯特伍德扮演的角色一样的声音问我:“他是你的父亲吗?”

“不是。”我听见我的声音和叔叔呜呜咽咽的挣扎。

然后他转过头让叔叔咽下了自己的十几颗牙齿。

这就是我们的第一次见面。

好吧,截止到这里都不算倒霉。我最不该做的就是在他要离开的时候拽住他那该死的披风,我早该知道,拽野生动物尾巴是有风险的:“你不把他送进监狱吗?”

“那是警察要干的事。”蝙蝠的声音很阴森。

我又听见了我的声音和叔叔骨头的咒骂:“我爸妈的遗产在他那里。”

蝙蝠转过头,尖耳朵的投影在我的脸上、手上折成三段,他的白色眼睛盯着我,像狩猎者观察他们的猎物:薄薄的皮肤下静静流动的血液、掺杂着血丝的映出蝙蝠影子的眼睛、说话时张合的嘴唇、局促不安的呼吸、无处安放的手指。

然后披风从我的手心滑落。

蝙蝠飞走了。留下叔叔弓着背试图从嗓子眼里抠出自己的牙齿,我像蝙蝠盯着我一样盯着他毫无防备的后背,将背包狠狠砸在他的脑袋上。

在我转头去拿壁炉上的半身石雕时,一双宽大而怪异的手拦住我探去的指尖,我看见墙壁上高高的尖耳朵。

GCPD在一个小时后拖走了他。

事情发展到这里也不是坏事。但我真不应该在第二天给不请自来的韦恩少爷开门,并且在他含情脉脉握住我的手时用那该死的女人的第六感喊出:“蝙蝠?”

从此结束了我不幸的少年时代,开启了更糟糕透顶的奇幻人生。

*

好吧,至少用蝙蝠车飙车的快感让我觉得人生也没那么糟。蝙蝠也没那么差劲。

蝙蝠侠隐忍地坐在副驾驶上,像一座黑压压的山落在我的身侧;作为交换,我接受了蝙蝠面具,获得蝙蝠车的控制权——“太酷了!”

这个世界没有人会不喜欢蝙蝠车!不喜欢的自觉退出生物圈。

警车在前面叽里呱啦地跑着,慢得像小孩子骑的四轮自行车,我和蝙蝠一起在车里大笑起来:“撞它。快点。”

蝙蝠车回应了他,用英国口音:“很好,先生。”

“虽然不是第一次,但我还是得说——”蝙蝠车飞起来,我们飞起来,我狠狠踩下油门,前轮砸在警车的车顶,车灯闪了闪,在轮胎下熄灭了。警员们尖叫、怒骂——主要骂的是蝙蝠侠,所以我快乐地侧身趴在蝙蝠身上,“和车说话真是太怪了!”

然后,我以为蝙蝠要骂我,他是个坏脾气的大家伙,尤其在我对他的审美指指点点的时候,好一点骂我“坏女孩”“小混蛋”,坏的时候就要骂我“混账”,和骂罪犯一样。

但是突然拂过一阵风。我靠在他的紧身衣上摸了摸脸颊,原来是一个吻。

蝙蝠冲了出去。

隔着挡风玻璃,我看见他结实的大腿夹断警员持枪的胳膊,和我脑袋差不多大的拳头砸断被GCPD保护的犯罪嫌疑人的鼻梁。他的嘴角像青苔间游弋的鱼尾蜿蜒,无数个夜晚被我啃咬的喉结在笑声中震动——他真是该死地喜欢当蝙蝠侠。

我冲了出去。

在散落一地的汽车零件和人体零件里,我们戴着面具拥吻。

好吧,和蝙蝠侠恋爱真是最酷的事。

所有人都要去看《全明星蝙蝠侠和罗宾》!好辣的蝙蝠!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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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蝙蝠破门而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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