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 3 章

托许七安的福,唐初夏在大奉王朝短暂地尝到了“家”的滋味。

许家上下都热情得过分,尤其许二婶——自从知道她无父无母也没半个亲人后,那股子怜爱之情如洪水决堤,一发不可收拾。

“来,多吃点!瞧你这孩子瘦的。”许二婶的筷子在空中划出残影,各种好吃的被接连不断堆进唐初夏碗里,一顿饭下来总能垒成一座小山。

许二叔在一旁干咳:“咳咳,老婆,其他人也还要吃……”

“闭嘴吃你的。”许二婶眼风一扫,转脸又给唐初夏夹了只油光发亮的鸡腿,“这可是用老母鸡煨了三个时辰的,最补身子。”

唐快手长得唇红齿白很是俊俏,就是瘦了点,手腕细得仿佛一折就断。许二婶每次看她埋头吃饭的样子就稀罕。再加上衙门还特地给了补贴,可不得把这孩子养得白白胖胖的。

就连五岁的玲音都歪着脑袋思考半晌,最后忍痛把自己最爱的肉包子推到她面前:“给、给锅锅次……”小丫头说话还带着奶音,眼睛却亮晶晶的。

唐初夏之前因为囊中羞涩,只能靠粗茶淡饭度日,如今在许家,总算有机会把亏空的营养都补回来。

她捧着沉甸甸的碗,在这铺天盖地的关爱中险些撑破了胃。

最后唐初夏也没忘了暗度陈仓,把许二婶特地夹给她的鸡腿省下来带给许七安。推开书房门时,许七安正扒拉着二婶给他准备的“减脂餐”——一碟咸菜配两个粗粮馒头,连油星子都看不见。

“喏,接住。”唐初夏手腕一翻,油纸包划出优美弧线。

许七安接住后一闻,顿时眼睛发亮:“鸡腿?!”

他感动得差点落泪,竖起大拇指:“好兄弟,够义气!”

“谢错人了。”唐初夏压低声音,揉了揉发胀的胃,“你二婶给我夹这么多菜,真以为我是饕餮转世?”

许七安眨眨眼,突然咧嘴一笑,油光沾在唇边也顾不上擦。

四目相对,一切尽在不言中。

……

唐初夏现在的居所是许七安房间里的一张小竹床。

虽然许七安也好奇为什么这个同僚每天早上他醒来时已经换好衣服,他睡着之前绝不睡,但也不影响两人逐渐熟络起来。

洗澡唐初夏则是在许家公用的浴堂里解决,麻是麻烦了点,但有效避免一些尴尬情况。

……

酒足饭饱后,两人又紧锣密鼓地投入卷宗整理中。

唐初夏发现许七安瞧着吊儿郎当,审起卷宗来却像变了个人,还经常凭借直觉灵光一闪,迅速抓住陈年旧案中蛛丝马迹,仿佛天生是吃刑侦这碗饭的。

他审卷宗时眉头微蹙,修长的手指在泛黄的纸页上轻轻摩挲,偶尔“啪”地合上册子,眼睛亮得惊人:“这里有问题!死者指甲缝里的青苔与发现尸体的河边品种不符!”

唐初夏也没闲着,作为一个金融狗,尽调做得太多了,处理海量文件是基操。

她将案件按线索清晰度用不同颜色的丝线标记,疑难杂案单独整理成册,字迹工整清秀,偶尔还在批注旁画个简略的现场示意图。

两人配合得天衣无缝,效率高得让来送饭的许二叔都目瞪口呆。

小半个月下来,审过的卷宗越堆越高,终于在某天傍晚,长乐县十数年的陈年卷宗全部整理完毕,比原先预计的节省了一半还有多。

头几批送回去的据说连朱县令看了都大为赞赏,说审理得特别清晰,有些线索确凿的冤案错案已经着人重新去办了。

当最后一册卷宗合上时,许七安伸了个大大的懒腰,欣慰道,“贤弟,咱俩真是天作之合啊!”

“上学时语文没好好学吧?成语不是这么用的。”

唐初夏低头整理文书,嘴角却悄悄扬起。夕阳透过窗棂,在她睫毛下投出细碎的阴影。

“管他呢!”许七安一把揽住她的肩,“走,喝酒去!我请客!”

……

王捕头这些天没少来监督两人进度,为了拉拢两人,还带他们一起去勾栏听曲,这是大奉王朝男人们的业余保留节目。

去过两次以后,唐初夏最开始的新鲜劲就过了。

说到底,大奉的勾栏虽然以听曲为主,但台前幕后,不免也还是存在一些钱色交易。那些女子看似锦衣玉食受恩客追捧,但这样的生活是她们真正想要的吗?无非是弱小者无法发声,或即使发声也无人在意罢了。

见她不去,许七安也不再跟着去凑热闹了。

任其他快手如何揶揄“宁宴是不是怕家里小娘子吃醋”,都只笑嘻嘻地回一句“我家贤弟比花魁好看多了”。

这也更让王捕头对两人刮目相看。

俗话说“色字头上一把刀”,能忍住的这两位都是狼人,比狠人还厉害一点!

可就算不去勾栏听曲儿,酒还是得喝。

两人各抱着个小酒坛,偷偷摸摸准备爬上许家屋顶。翻身上瓦时,许七安靴子被什么硌着,捡起来一看,赫然是一钱银子。

唐初夏一摸腰间,荷包果然又空了。

她毫不客气伸手去抢,嘴里抱怨:“怎么我的钱又被你捡到了,这是什么金手指?”

说来也奇怪,自从跟许七安认识以来,每天她都会丢钱,而每次丢的钱都会很巧地出现在许七安周围。

“大概是我运气特别好?”

许七安仰头灌了口酒,喉结滚动间漏出几滴,顺着脖颈滑入衣领,“对了贤弟,你穿过来以后发现自己有什么异于寻常人的地方吗?”

他早就发现自己出门必捡钱,射箭必射中,摇色子也必赢。他想知道这特殊的运气是只有自己有,还是穿越人士自带?

唐初夏琢磨了下,“除了原身爹死得有些蹊跷,好像也没什么异于常人的。”

许七安不死心,“就没什么金手指?”

唐初夏努力回想着,“原主爹好像留下本小册子……”

她晃着酒坛,琥珀色的液体映着星光,“不知道是福是祸,算了,先不说了。对了你穿过来之前是做什么的?”

“我?”突然换话题许七安也不恼,酒坛在指尖转了个圈,“做销售卖房子的,金牌销售噢。”

这有些出乎唐初夏意料,“你破案这么厉害,我以为你至少是个刑警。”

“上过警校,不过没毕成业。你呢?”

“打工的,天天做方案,最后把自己给作死了。”

唐初夏仰头灌了一大口酒,“早知道会穿越,就该学点实用的。你说那些小说里穿越的人怎么那么厉害啊,咱俩什么都不会。”

在没被派来许家之前,她不太能拿捏古代炉灶,只会做些最简单的吃食,再加上兜里没钱,连温饱都成问题。作为一枚穿越人士来讲,着实是混得太惨了。

许七安饶有兴致道,“咱俩不是会破案吗?”

他豪情万丈地指向远方,“让我们一起——踏遍天下不平事!”

唐初夏啧啧称奇。果然,中二病是男人终生不治之症。

随着酒意渐浓,气氛逐渐安静下来。

大奉王朝幅员辽阔,他们所在的长乐县距离京城最近,远远望去,远处一片灯火辉煌。那是富贵迷人眼的都城啊,距离他们那么近,却又仿佛是另一个世界。

近处街巷却只有零星几点昏黄,像极了这些天他们整理的卷宗里,那些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残酷对比。

望着这片光暗交织的天地,唐初夏突然轻笑一声。

“笑什么呢?”许七安胳膊肘了她一下。

“没什么。”她摇摇头,“对了,这次庆功宴连朱县令都拨了银子,你不后悔不去?”

许七安仰头灌了口酒,喉结滚动,抬头看着星空,“这有什么好后悔的,你不是没兴趣吗?再说了,听来听去也就那样。”

这回答听得唐初夏心头有些暖。

这些日子相处下来,她渐渐了解了许七安其人:表面玩世不恭,骨子里却比谁都重情义;看似大大咧咧不着调,实则心细如发,会关心身边每一个人。

就像此刻,明明自己也很想去凑热闹,却还是选择留下来陪她。

“明天玲月要去买胭脂。”

许七安突然转头,鼻尖几乎蹭到她的鬓发,“一起?”

因为酒精的作用,唐初夏思维迟缓,难得笑得眉眼弯弯:“……好啊。”

星光落进她眸子里,许七安突然怔住。

直到眼前的人醉了,倒在他肩头,带着桂花香气的呼吸轻轻拂过他颈侧,他才如梦初醒般拍了拍自己的脸:

许七安你清醒点!那是你兄弟!

——虽然这个兄弟,笑起来确实过分好看了些。

马上过年了,提前祝大家新年快乐[撒花]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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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 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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