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走了两步,忍不住回过头来看看正在大快朵颐的小狗。
“小俱利喜欢它吗?”
“……没有。”
“哎呀,居然不喜欢吗?”鹤丸国永表情夸张地揉了揉白狗的头,“小白听了可要伤心了。”
“……你刚刚还叫它白白。”
“名字什么的,只是代号啦。”鹤丸国永低着头看向白狗,它吃东西很快,以刀剑男士的敏锐五感,能清晰地听到狗粮被咬碎时发出的细微响动,“这几天在本丸,不管我们叫它什么,只要做出个迎接它的姿态,它就会毫不犹豫地飞奔而来……”
“在它眼里我们是什么呢?”他伸出手,摸了摸白狗短而柔软的毛发。经过驯养的狗狗很温顺,圆溜溜的黑眼睛里倒映出太刀白色的身影。
“对它而言,我们是‘同类’呢,还是‘人类’呢?”鹤丸国永眯起眼睛,笑起来,“啊哈,稍微思考一下,感觉真有意思呢。”
“……”大俱利伽罗别过脸不说话,他刚要迈开腿,忽然觉得自己的裤脚似乎被什么挡住了。白犬的尾巴甩得像是一阵风,它微微咧着嘴,用湿漉漉的粉色鼻子嗅着大俱利伽罗的裤腿,然后再次两腿一抬搭在了他的腰上。
——太热情了,大俱利伽罗几乎手足无措,直到加州清光出现在走廊的另一端,拿着手机和忙于现世事务的审神者视频通话,审神者的声音从屏幕那头传过来,隐隐约约有些失真:
“狗!狗勾!!!让——我——看——狗——狗——”
“是、是,马上啊……”
“太过分了!居然没有先拍一点库存!!”
“陆奥守拍了很多了啦……”加州清光话音未落,白犬已经抛下大俱利伽罗,高速移动的白影猛地出现在加州清光面前,唬得打刀差点一个平地摔。他索性将手机摄像头翻转过来,给审神者看本丸里这只过分热情的狗狗。
然后听见审神者在屏幕那头大喊了一声:
“大白!”
——很好,看来不是三条家的文化素养问题,而是起名废这一特质在审神者与刀之间的一脉相承。
大俱利伽罗看着加州清光举着手机被白犬缠上,好一阵手忙脚乱才得以脱身,似乎是审神者忽然匆忙地挂断了电话,他回过头,默默地把饭菜端进了厨房。
远征归来的队伍已经换下了出阵服,打打闹闹地从远处走来,白犬见到一个人就上去迎接,忙碌得连饭也顾不上吃。它乌溜溜的眼睛里倒映着走过的每一刃的身影,直到夕阳的最后一丝余光也没入地平线,白犬的喉咙间发出一声闷闷的呜咽,它垂着尾巴,踱回走廊边上,把头埋进饭盆里。
————————————————————
晚上的时候,白狗由值夜的付丧神负责照料。
刀剑男士们并不会苛待小动物,然而这条狗狗即使已经被打理干净、食水俱足,即使无数次无数次绕着刀们打转,将尾巴甩得像转起来的风车,即使付丧神们好声劝着,也似乎无论如何也不肯进屋,只是安静地趴在门外或者走廊上。
今天值夜的是堀川国广和物吉贞宗。
物吉贞宗端着提前备好的宵夜从厨房返回的时候,白犬正安稳地趴在门外,堀川国广索性也开了门看着它,任皎皎月光撒入室内。月光下犬只的耳朵安稳地耷拉下来,眼睛半阖着,流露出些许疲态。农村散养的猫狗总是这样的——两个月像两岁,两岁就像是已经踏入了暮年。烛台切光忠给白犬洗澡的时候,沾了水后的皮毛起不到任何遮掩的作用,湿透了的犬只瘦骨伶仃。
但是即便这样,狗狗仍然很开心。它看起来很喜欢这座本丸,在堀川国广伸手抚摸它的头时眯起眼睛,好像跋涉很久的旅人终于找到了可堪停留的归处。
“它真乖啊。”物吉贞宗将夜宵放在桌上,也伸出手去抚摸白犬的皮毛。趴着的白犬微微抬起身,鼻尖在胁差的身上轻嗅。胁差笑眯眯地从身上摸出几块肉干,倒在手心递给它,白犬“汪呜”地唤了两声,低下头,舌头滑过掌心留下一片湿润。
“好孩子,好孩子,差不多到巡逻的时间了,要一起去吗?”堀川国广则给狗狗系上牵引绳,拍了拍它的头。
被系上绳子的狗狗有些不安,但仍然快步地跟上了胁差们的步伐。入了夜的本丸很安静,远远传来夜酌的刀剑们模糊不清的说话声,他们经过已经过了花期的万叶樱,茂盛的枝叶在月光照耀下投下深深的黑影,农田里的作物郁郁葱葱,再过去一段路便是天守阁。
审神者忙于现世生活,归期不定,从偶尔的几次视频通话中能看到她逐渐加深的黑眼圈。物吉贞宗凝眸看了一会儿黑漆漆的天守阁,前方的堀川国广已经停下脚步回头看他。
“怎么了吗?”
“……没什么。”物吉贞宗笑着摇了摇头,“不知道主君什么时候回来呢。”
“应该还要一段时间吧。主君说,希望这次自己能把事情都处理好,然后在本丸好好地待上一阵……子……”堀川国广话说到一半,突然注意到了什么,他猛地回过头,时光转换器的光芒正在缓缓消失,在大冬天的夜晚里冻得哆哆嗦嗦的审神者一路小跑朝他们的方向过来。
“主君?”
“嘘,我回来吸狗。”
“……”
堀川国广短暂地无语了一瞬,但紧接着便感觉手里的牵引绳紧绷了起来,白犬不知何时已经窜出去老远,热情地就要往审神者的身上扑。
他有些担心这过分的热情会吓到审神者,但审神者已经蹲了下来,同样热情地揽住狗狗:
“大白!呜呜呜呜是大白啊啊啊啊——”
后来,本丸里的付丧神后知后觉地意识到,审神者脱口而出的那句“大白”,可能不是临时给狗狗起的名字,而是白犬原来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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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神者小时候,家里养了一条狗。
白色的土狗,小时候叫小白,长大了叫大白。大人们养狗的目的纯粹是看家护院,狗的伙食来自于家中的厨余剩菜。只有小孩子会把它当成朋友看待,偷偷从碗里挑出带肉的骨头丢给它,趁着大人不注意的时候伸手去摸狗狗毛茸茸的背脊。
直到大白消失于一个平常的冬日。
乖觉的小孩很多事情不必明说就能明白。小孩子什么也没有问,但小孩子什么都记得。
而被狗贩子带走的白犬辗转到了时之政府,从付丧神身上闻到了熟悉的味道。它回家了,长大了的她见到了小时候无力保护的家人,就是这样的一个童话。
Fin.
想看刀男们养狗——于是写了。
总而言之这是一篇充满了私心和自我满足的文,感谢看到这里的你。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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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白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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