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黑透了,雪如鹅毛。
李承鄞是入夜后来的,赵瑟瑟原本以为,此生再也见不到他了。
然而,他还是来了,带着一身落雪。
她有点怅然地望着他。
他神色从容,在案前坐下,说道:“我知道你想见一见我。”
赵瑟瑟道:“谢殿下。”
话虽这么说,她懒怠得连欠一欠身都不想。
锦儿惴惴不安地看着两人,赵瑟瑟挥手叫她下去了。她十分不安,频频回头看赵瑟瑟。
赵瑟瑟硬起心肠不去看她,只是微笑着注视着李承鄞。锦儿或许觉得,太子的到来是一个契机,她家小姐或许有机会恳求他的宽恕,重新回到东宫。
侍从们掌起烛火,屋子里所有的灯都被点燃,被幽闭在这里多日,这里似乎从未这样明亮过。在灯烛的映照下,李承鄞的脸庞还是那般皎洁。
她忽然想起他的生母顾淑妃。在后宫中,如明月一般的女子。她在临死前,会想什么呢?
是呱呱待哺的幼子,还是,她所蒙受的圣宠,以及六宫所有的嫉恨。还是最终害她丧命的,那个巨大可怕的秘密。
顾淑妃死得很惨,她是服用马钱子而死。如此死法,死后尸身会肚腹向外,脊背向里,如此对折成一只熟透了抱成团的虾球。
皇后也当真可笑,用马钱子下毒,怎么会不被人看出来呢?
侍从们送上酒菜,就如同之前在东宫度过的无数个夜晚一般,他们相对而坐,一同用膳。
今晚的菜,都是她喜欢吃的。难为他还记得。赵瑟瑟扶着箸,略吃了一点,便放下了。
李承鄞问:“不再用些么?”
她摇摇头,忽然笑了一笑,说道:“殿下肯来见我,只怕是想问一问,当年淑妃娘娘的旧事。”
李承鄞淡淡地说:“那已经不重要了。”
赵瑟瑟自嘲地一笑,说:“殿下真是决绝冷情之人,我还以为殿下早就斩绝七情六欲,若不是亲眼瞧见殿下将那只猫按在水里,我还以为殿下连恨,都不会那样直接干脆。”
李承鄞无动于衷。
赵瑟瑟说:“殿下以为杀掉那只猫,她就会不会与裴将军一同出宫喝酒了吗?喜欢一个人,不会因为失去什么,就有所改变的啊。”
李承鄞还是一言不发。
他只觉得可笑。
原来他们都是雾里看花的庸人。
赵瑟瑟笑了笑,突然觉得万念俱灰:“殿下给我吃了三年凉药,就是为了不让我有孩子,殿下这么冷淡凉薄,也会喜欢太子妃,喜欢得那样炽热灼烈吗?”
李承鄞还是一言不发。
无话可说,不必再说。
赵瑟瑟觉得,再多的话,也不必说了。
她问他:“有没有酒?”
明明案上就有一壶,但她偏偏问他。
他静默了片刻,大约有一息那么久,才举起手来,清脆地击掌。就像从前他们还在东宫里的时候,太子不喜身边围着太多人,每次他来,就会屏退众人。那时候她觉得十分欣喜,就我和他两个人在一起,多好。
有时候半夜她口渴了,想饮一盏水,他也会这般击掌,殿外的侍儿听见,就会蹑步进来,听从他们的吩咐。
击掌声在雪夜中传出很远,雪寂无声,就越发冷清。
有遥远的脚步走近,铃铛捧着漆盘,送上一壶酒,青瓷瓶装着,闻着很香。
李承鄞终于有了表情,他愕然看着铃铛。
赵瑟瑟不管,她伸手,去拿那酒瓶,给自己斟了一杯。她的手指在微微颤抖,还好酒并没有溅出来。
她望着杯中酒,看着是好酒的模样,酒作琥珀色,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我举起杯盏,丝毫没有犹豫,就一饮而尽。
“是什么酒?”铃铛问。
李承鄞忽然觉得很窘迫,他避开视线,说:“牵机药。”
牵机药,就是马钱子。
铃铛懂他的意思,既然当年是用这种要害死了他的母亲,那么用这种药送赵家人上路,倒也很合理。
她的尸身会肚子朝外向后对折,对于素来美貌的的女子来说,这种死法着实是太残忍了。
赵瑟瑟的身体开始痉挛。药效发作了,她会痛苦上近一个时辰,然后在绝望中死去。
铃铛蹲在他身边,抿了抿嘴。
李承鄞以为她会抨击他的铁石心肠,可是她一个字都没有说。好一会儿,她才说:“剑给我。”
李承鄞愣了一下,她已经拔了他的剑,反手挽了个剑花,剑刃划过赵瑟瑟的脖子。鲜血喷涌而出,溅了她一身。赵瑟瑟露出解脱的表情,闭上了眼睛。
铃铛只是低着头,看自己手上的血迹。
赵瑟瑟被人抬走了,自始至终,铃铛都没跟他说一句话。
李承鄞难过起来。
她是不是觉得自己太过于阴狠毒辣,所以不愿意和他靠近?
他背过身去,不敢看铃铛的眼睛。
李承鄞咬着牙说:“是,我就是这么不择手段,狠毒凶残。但是你既然到了嫁人的年纪,那嫁给谁不是嫁!”
他的声音低落下来,努力抑制住自己的委屈:“我知道你讨厌我,但你不管怎么憎我厌我,只要你别离开我,我做什么都可以。”
铃铛还是不说话。
李承鄞的情绪越发低落,他咬着牙,努力让自己的眼泪不落下来:“但是不管我对别人做什么,我都……我……”
我是真的喜欢你。
我也是真的,没想过要伤你一丝一毫。
就在这时,他听到一声浅浅的叹息。
一阵梅香扑了过来,铃铛从后面抱住了他。
“我知道。”她低声说。
“我昏迷了那么久,醒来的时候,身上没长一个褥疮。”
昏迷不醒、不能吞咽、二便失禁的病人,往往躺上两天,身上就会出现压疮。
一旦出现压疮,窗口处会逐渐从红肿变得硬结疼痛,皮肤逐渐破损,形成溃疡,渐渐变得骨肉外露,肢体上出现空洞,再加上二便失禁、吐血、流汗,她的伤口会逐渐感染,流出黄色,黄褐色,灰色,绿色甚至褐色的脓液,孤零零地躺在自己的粪便中,在无线痛苦中慢慢熬死。
想要不长褥疮,每个时辰翻身一次,必要时甚至两刻钟就得翻身一次。床单被服必须干净平整,皮肤必须清洁干燥。只能食用流食,而且必须食用那些高营养的东西。
就更别说卧床时间太长会造成肌肉萎缩,就算没有压疮和感染,她也再也站不起来了。
更别提她是女孩子,一旦护理不周,只怕要面临还没嫁人先染上脏病的风险。
但是这些都没有。
她醒来的时候,衣着整洁,被褥蓬松,口齿干净,指甲整齐,发丝柔顺,满室生香。
她见过瘫痪在床的病人,就算娘亲照顾着,身上也不可避免长出了褥疮。
可是这人,一旦长得褥疮,就活不成了。
若是没有李承鄞,怀着对她无限的温柔、耐心和爱意,又怎么可能做得到呢。
李承鄞的爱,她从来都感知得到。
他的付出,她全都懂。
李承鄞心神巨震,猛地转过身来,抓住她的肩膀,难以置信地问:“你、你说什么?”
铃铛慢慢地呼出一口气,说:“对不起,我一直在逼你给我一个答案……”
要不是笃定李承鄞爱她,她又怎么敢在李承鄞身边,这么肆无忌惮呢?
若不是知道他的心意,她又怎么会,那么恐惧异性的时候,却任由他靠近、拥抱呢?
那个银铃手镯,那个同心结……
真心,是拿真心换来的,李承鄞早就把一颗心捧了出来,所以她把自己的命堵了上去,来赌两个人的未来和前程。
她已经把自己能给的,全都给出去了,信任、学识、谋略,还有……身体。
李承鄞早已泣不成声。
她把脸贴到李承鄞颈窝,喃喃地说:“李承鄞,你知道吗,你总给我一种感觉,就是阴沟里的耗子,因为没见过阳光,就把火星子当宝。”
“我以前一直不敢说,怕你生气,怕伤了你的心。”
“但那是耗子的生活,不是人的生活……所以我们该去地面上看看了。”
“阳光刺眼,会有点疼,你要忍耐一下。”
“别怕,我在,我一直都会在。”
这一章写得我哇哇大哭。
终于把这个伏笔回收了。
铃铛一直说李承鄞是个极其炽热的人,不管遇见什么样危险的环境,都笃定李承鄞是真的爱她。
她懂狗子,狗子所有的温柔、隐忍和细致,她全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一点都没落下。
擦擦眼泪,我去写下一章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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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褥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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