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瑜瑾

该来的总会来的。

肺炎、溃脓、破伤风、呼吸困难接踵而至。

虽然丹蚩苦寒,但现在毕竟是夏天,铃铛又中了箭毒,她是不可能不伤口发炎的。

李承鄞派人给高显去信,称他已经抓获了九公主。可惜公主重伤,需要大量的药材续命。因此他请求高显送些上好的野山参来。

铃铛现在的状态怎么样?

只能说……很差。

箭伤向来都是军中一大致死原因。

首先,箭簇往往是铁制品,铁矿开采冶炼,都是费时费力的事情,所以箭簇往往也是重要的物资。这也就决定了,箭簇属于重复利用的物品,而非一次性消耗品。

因此,为了提升箭矢的杀伤力,箭簇之上往往开有血槽,为的就是尽可能放掉敌人的鲜血,让敌人不能再战斗。此外,他们还会用粪便煮沸,用以浸泡箭簇,好尽可能的让中箭者因为箭毒而死。

所以,军医们都对他坦言,伤势太重,救不活了。

李承鄞却还抱有希望。若是伤口感染严重,应当发高烧才是。可是铃铛这些天一直在低烧,说不定她真的能熬过这一劫。

他的美好幻想,被郎神医无情击碎。郎神医看着这个十六岁的半大男孩子,努力让自己的话变得通俗易懂。他说:“殿下,发高烧也是需要体力的。”

李承鄞当场愣在原地。

郎神医的意思是,铃铛已经虚弱到,连发烧都没有力气了?

李承鄞沉默着,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张张嘴,惶惶地问:“老先生,有什么办法……治疗箭毒吗?”

“有!”郎神医不假思索地说,“只是,为今之计,应当先养好元气,不然就算有上好的金疮药,也无济于事。”

可是,如果需要大量的上品野山参,就绝对绕不开高显。

高显可不是那么好骗的人,单是铃铛姑娘那一头枯草一样的头发,就很难让高显不起疑。

除此之外,还有她那一身的淤青……

淤青好说,可是头发怎么圆谎?

难道要给她戴假发?

可是万一被高显看出来,该怎么办?

裴照很快捎来了高显的回信,高显称,他会收集一批野山参,亲自送来。

李承鄞心一沉。

真的来了!

他反复思索,最终心下一横。

他要给铃铛姑娘剃光头!

既然头发这种东西不好伪装,那就让她没有头发好了。

高显显然没想到他能这样做。

他赶到丹蚩王帐时,李承鄞带他去见了那个传说中的九公主。

小小的人陷在被褥里,下半张脸都埋在被子中,头上不见一根头发,只是带了个瓜皮小帽。

李承鄞解释说:“丹蚩有习俗,说只要割下了受伤的人的头发,天神就会把头发当做此人的性命带走,伤者也能逃过一劫。”

对于这个豊朝味儿冲得呛人的说法,高显明显不是非常相信。他左眉从眉尾到眉峰一直抬升,右眉眉峰折成一个直角,把他的右眼都挤成了三角形。

他盯着小铃铛姑娘,沉默良久,才问:“这……为什么……西洲的婢女阿渡如此白皙貌美,他们的公主却……”

黑得像个挖煤的。

“要不是这样,我也不会不乐意娶。”李承鄞小声嘀咕。

高显抬头:“五皇子,您说什么?”

李承鄞挤出一个勉强的笑容:“高显表舅,你看这个西周公主,一看就是整日在草原上野惯了,所以才晒得这么黑。这种野蛮女子,怎么能做我豊朝的太子正妃?表舅!我不想娶她!”

高显圆圆的脸上浮现出笑容:“五皇子莫慌,太子妃嘛,也可以只是个摆设。只要能助殿下登上太子之位,到时候,殿下想要什么样的娇妃美妾没有?”

“可是那都是多久之后的事了。”李承鄞还是老大不乐意。

“为了太子之位,还请殿下忍耐一时,”铃铛的脸被李承鄞挡住,高显探头看了一眼,“更何况,这位西周公主也——”

李承鄞心中一阵打鼓:“表舅,怎么了?”

高显眼中闪过一道精光,问道:“殿下不觉得,这位公主既不像西洲曲文成,也不像西洲王大妃吗?这是一张胡人混了汉人血统的脸,可九公主,分明是纯正的胡人。”

顿了顿,他又补充道:“而且,这张脸也未免太像一个沙盗了。”

李承鄞一愣:“沙盗?”

高显摆摆手,道:“没什么,可能是我看错了。那,臣就先告退了。”

“表舅且慢——”李承鄞三步并作两步,追了上去,“什么沙盗?”

“哎呀,就是一个小人物,不值得污了五皇子的耳朵。”高显打着哈哈,想要敷衍过去。

“表舅!”李承鄞把声音放软,“您就跟我讲讲,我在丹蚩快要无聊死了,正好趁这个时间活动筋骨。”

高显沉吟了一会,说:“好吧。”

“那是丹州西北部——都差不多到了丹蚩境内了,那里有一座叫做二龙山的山寨。”

“那个寨子,本来声名不显,直到几年前,来了个叫于二的人。这人是个疯子,对丹蚩人尤其心狠手辣。凡是他抢过的丹蚩商队,全部杀光,一个不留,还把脑袋都一字排开,摆到界河上。”

“丹蚩跟我们抗议了很多次,可是此人狡猾如狐,底层将士也大多对丹蚩怀恨在心,不肯尽力,因此才让此人一直活到现在。”

李承鄞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兴奋道:“我帅十万大军,一定将他拿下。”

高显张了张嘴。

为了谋取太子之位,皇后娘娘急切地盼着李承鄞回京;可是二皇子李承邺却恨不得李承鄞永远留在西境。因此,两方博弈之下,皇帝下旨,命李承鄞暂时驻守西境都护府。

离开了高显的辖制,裴照发现,自己仿佛忽然不认识李承鄞了。

跟一群士兵赤条条跳进河里洗澡的是他,以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的人也是他。粮道断续难供给,吃着菽麦壳,却强令在大雪中急行军,浑不顾将士冻馁的是他,把自己的马让出来驮伤兵的也是他。

可大军在这样任性妄为的统领之下,却连战告捷。

丹蚩残部被他打得节节败退,一直向东退往丹州城方向。

丹州新任节度使乌曙,是识得李承鄞的。

那次,丹蚩犯境偷袭,李承鄞恰好率领百余骑巡边于外,仓促之下却并没有张皇逃却,竟趁敌军渡河伏击之,奋勇血战,拖延至关隘得警,乌曙遣大军来救。李承鄞身边那百余骑,早死伤殆尽,他本人也受了两处箭伤,乌曙不禁惊出一身冷汗,连忙写了加急的密疏上书自罪——毕竟是天子的儿子,若真有个三长两短,可如何善了。

李承鄞却浑然无事让医士拔了箭,裹着伤口就到了节度使中军帐里,先把乌曙正欲遣往上京的密使拦了下来,就手就把那封自罪的疏文给撂在了火盆里,写满墨迹的白绢让火一燎,顿时化为灰烬。

“我并无大碍,父皇远在万里之外的上京,又何苦叫他悬心。”

乌曙出身胡族,更因性子粗疏豪爽,朝中文臣常私下取笑他是个莽夫,然而能做到节度使这个位置,岂会真是个莽夫?那两箭都是从背后射入,虽侥幸没伤到要害,但也十分凶险。乌曙心中雪亮,纵然战场上时时飞蝗如雨,然而李承鄞乃是伏击敌人,打得渡河的戎荻大军措手不及,又因距得太近,戎荻自始至终都没能有摆出箭阵的机会,双方一直是短兵相接的厮杀,李承鄞背上这两箭中得着实蹊跷。

乌曙不由得在心里默默叹了口气。

李承鄞在边关打了半年仗,奋勇向前,无往不利,渐渐在军中有了威望。不打仗的时候,营地里人人都要轮转去做苦差秽差,比如除马粪、扛粮包、修沟渠……李承鄞也不例外,亦不曾躲懒偷闲。

差事辛苦,李承鄞却从不叫苦,并且乐在其中。

乌曙起初觉得陛下的儿子就是个烫手山芋,这一段时间处下来,倒真心刮目相看,乌曙心热,不仅兵法上头倾囊相授,事务上更是细心指点,若不是碍于李承鄞身份,几乎就要将他视作弟子,两个人颇有些忘年交的惺惺相惜。

因此,提到丹州城的沙盗,李承鄞立刻给乌曙去信,询问那位“于二”的详情。

乌曙拿到李承鄞的书信,只有叹息。

他之所以是新任节度使,就是因为前任节度使,因为丹州被屠,弃城而走,被押送上京,斩首示众了。

他犹豫良久,不知道该怎么回复李承鄞。

这位“于二”,其实写作“瑜二”。

他的真名叫做瑜瑾,乃是五年前,守城殉国的军师思磨的独子。

当年瑜瑾昏倒在大路旁,已经没了气息。乌曙认识他父母,见不得他曝尸荒野,因此,他命家人将瑜瑾抱起,好生安置在马车里。

大概是路途颠簸,瑜瑾竟然又醒转了过来。乌曙大喜过望,想将瑜瑾收养在自家,等他成人,供他成家,聊慰思磨夫妇在天之灵。

可是,瑜瑾在知道自己妹妹失踪、舅舅家搬走之后,与乌曙发生了争执。他少年气盛之下,连夜离家出走,与乌曙断了联系。自此,丹州城少了个叫瑜瑾的秀才,二龙山多了个叫“瑜二”的当家。

可是乌曙不能这样告诉李承鄞。老战友家本来就子嗣不兴,瑜瑾之前还有一个没养活的哥哥,唯一养活了的小姑娘玎珰,也在战乱中走失了。他不能拿瑜瑾冒一点险。

这些年瑜瑾混得风生水起,也和他暗地里的支持密不可分。

乌曙沉默了很久,提笔给李承鄞写了回信。

若是能从此让瑜瑾走上正途,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我决定了,铃铛一章祾歌一章。

这样日三千,刚好祾歌和铃铛都是周更一章……虽然一个是三千字,一个是两万字。

哈哈哈哈亲妈的偏心(别问,问就是大纲没写好今天憋了一天)。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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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瑜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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