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第二章

天寒地冻的,外头倒是十分热闹,鄂顺探头往帐外瞧了瞧,看见姬发和崇应彪快打起来了,殷郊上前挡在他俩中间。

鄂顺一向不喜欢热闹,除了阿焕他也从不与人深交,不出头,不冒尖,活得像一个隐士,最好大家都想不起他来。

父亲寄来的家书,总逃不开‘平安’二字,他总说:“儿啊,只要你平安,其他都不重要。”

他记住了。

他也做到了。

掀起帐篷的手放下,他又踅回自己的营帐,薄薄一层布隔绝了一切,将那些不属于自己的热闹关在外面。

“你跟他生什么气。”营帐外是殷郊的声音。

殷郊扯着气鼓鼓的姬发往自己的营帐方向去,姬发不吭声,委屈地瞪了殷郊一眼。

殷郊知道姬发在气什么。

崇应彪骂姬发骂得难听,不过他的姬发也不是省油的灯,听姬发在片刻之内反唇相讥骂出那几句话,看着崇应彪那厮的脸色青绿交加,他憋着笑差点就要站起来给姬发鼓掌了。

后来他也确实站起来,不过他是站起来拦着崇应彪,省得他发疯伤着姬发。

殷郊笑咪咪地说:“别气了,他的确就是个猎户,但你可不是农夫。”

姬发还在气头上,嘴再撅一些都能挂住油瓶了,问:“什么意思?”

殷郊笑着觑了一眼姬发:“你怎么会是农夫,我才是农夫。”

姬发更一头雾水了:“啊?什么意思啊?”

殷郊没回答姬发的话,自顾自往前走,心里想着的是:自古不从来都是夫、耕、妻、织嘛。

姬发见殷郊不答,追上去喊道:“殷郊!你干嘛说话说一半啊?到底什么意思啊……”

鄂顺在营帐里听着殷郊和姬发的打闹声音越来越远,满脑子都是白日里阿焕拭净簪子递给苏妲己的场景,他怎么给苏妲己递簪子呢……他胸中烧起一团火,烧得他耳尖红得像在滴血。

殷郊和姬发已然走远。

但是有些气氛还在继续渲染。

他扯过架在一旁的披风,抓起一个还算满的酒囊,掀开帐布朝着北边积雪最深的地方迈了出去。

饮冰蚕,这是姜文焕今天晚上寻找的目标,已经足足搜寻了一个时辰,冷风呼啸,他的腿脚几乎冻得失去知觉,却还是一无所获。

他坐倒在雪地一处背风的小山坡后面,准备守株待兔。

等待,忍耐,都没关系。

他最擅长的就是等待和忍耐,不论是在东鲁还是朝歌。

等待的那个人终将不会又回应,忍耐是一天又一天的孤独与寂寞。

他从来没见过这种蚕,只在书上读到过,据说这种蚕只在冀州有,确切地说只在冀州的雪地里才有。

书上说,饮冰蚕通体莹白,只以鲜雪为食,每当化雪的时候最冷的时候,它便会吐丝。

它吐出的丝,柔软但坚韧,即使是鬼侯剑都不能轻易将它割断,丝上氤氲着寒气,触之却可生温。

他想找到饮冰蚕,带回朝歌孵化,如果到时候它真的能吐出丝来,就用它来做姑姑的琴弦,姑姑一定喜欢!

鄂顺找到姜文焕的时候,饮冰蚕还是一点动静也没有,天又开始下起大雪。

姜文焕回头看了看突然出现在身后的鄂顺,顿了一下说:“你怎么来了?”

鄂顺没好气:“这么冷的天,你以为我愿意来啊,还不是怕有些人冻死在外面都没人知道!”

他把带出来的酒囊丢给姜文焕:“喝点暖暖。”

雪越下越大,厚厚的雪堆积起来,像最新鲜的牛乳,书上说,有鲜雪的时候,饮冰蚕就会自己跑出来觅食。

姜文焕接住凌空飞来的酒囊仰脖喝了几大口:“斯——”一股暖意从他的胃里透出来,渐渐驱走了他毛孔里的寒意。

“鄂顺,你知道饮冰蚕最喜欢什么?”姜文焕抬头看他。

“它喜欢什么我怎么知道?但我知道你喜欢什么。”鄂顺没好气地回了一句,“你喜欢自讨苦吃。”

姜文焕没接茬,咧嘴一笑说:“饮冰蚕最喜欢新鲜落下的雪,你一来就开始下雪,你就是我的福星,今天一定能等到饮冰蚕。”姜文焕朝鄂顺咧嘴笑,他平时很少这样笑得这样明朗,整整齐齐的一口牙,此刻看上去竟然比雪还白,唇色刚被酒沾湿,殷红欲滴。

鄂顺有一瞬间的失神。

他觉得阿焕笑得太好看了。

饮冰蚕喜静,鄂顺就陪着姜文焕一起静默立在雪地里等。寒风呼啸,吹在人脸上就像刀割一样,倒灌进衣领,将人身上的温度也一起卷走。

酒囊里的酒早就喝光,鄂顺将自己和姜文焕一起裹进他带来的斗篷里。

姜文焕:“阿顺,你回去吧,别在这和我一起挨冻了。”

鄂顺:“怎么?你怕我被冻死啊?那你就不怕你自己冻死?”

姜文焕:“……”

鄂顺:“别废话了,要么一起等,要么一起回。”

姜文焕盯住鄂顺片刻,揪住斗篷紧了紧,又将身体往鄂顺那一边挤了挤,两人靠得更紧密了些。

鄂顺:“这虫子就这么重要?值得你连命都不要在这等?”

姜文焕:“值得!”

鄂顺不再说话,他知道阿焕的性子,本质上他们俩是一样的人。他想做,他便陪着他。

他们紧紧挨着,挤在斗篷下躲雪取暖,斗篷上很快覆满了白白一层。

两给人挤在一起,你一口,我一口的喝酒取暖。

“阿焕,你有喜欢的人吗?”如果一个人有不敢问的话,烈酒或许会给他勇气。

对面是一阵长久的沉默,也是一种答案。

鄂顺的脑袋里各种想法却很热闹,他不敢问那个他喜欢的人是谁,只敢迂回:“那个人知道吗?”

又是沉默。

是啊,姜文焕想,她到底知道吗?她知道他是为她才来朝歌的吗?她知道直至今日他仍旧只喜欢她吗?

她来朝歌后的半年,他作为嫡长子为了从侯府脱身,日日服用烈性药物让自己看起来病弱不堪托付。

又终于等来了大王需要四大伯侯各遣一名质子入朝歌的机会。

他对他父亲姜桓楚说:“父亲,儿子虽为嫡长,却身体不好,将来若是承袭侯位,恐怕不能长久,如今商王需要质子入朝,违逆不得,不如就让儿子去,如此便能两全。”

半年来,姜文焕变了很多,不再意气风发,不再年少轻狂,只剩一身的病气得沉稳。

老伯侯如何不知,儿子的身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一天比一天差,以及他自请去朝歌到底是为的什么。

只是,世上的事有因才有果。

这个因是姜桓楚自己种下的,他除了同意儿子的请求,再没有别的能弥补了。

“阿焕?怎么了?怎么一直不说话?”鄂顺唤了一声。

他回过神来,说:“我害怕她知道,又怕她不知道。”仰头灌酒,“还怕她明明知道又假装不知道。”

鄂顺哽住,心虚低头,几乎以为阿焕是在内涵暗示自己。

阿焕说的这种心情,他感同身受。

“别光说我,鄂顺你有喜欢的人吗?”眼见氛围不是很轻松,姜文焕开始转移起话题。

“我……”

吱嘎吱嘎,寂静的雪地里,终于有了不一样的动静,不远处传来一阵雪被什么东西碾压的声音转移走了他们的注意力。

有些话,终究是说不出来的。

姜文焕脱下斗篷,轻手轻脚的踩着雪地走过去瞧了瞧,两只莹白色的大肥虫正扭动着身体在雪地里扭来扭去地撒欢,他然后惊喜朝鄂顺回望。

他们真的等到了!

*

帐篷里很暖和,铜炉里传来木柴燃烧发出的哔啵响声,苏妲己渐渐苏醒。

她猫一样无声无息从帘子后面探出脑袋窥视一番,手脚并用,点地而行,殷寿也不管他,自顾自地往清晰右胸的刀伤。

他的血对她有致命的吸引力,只需要小小地舔上一口鲜血就足以使她兴奋到颤栗,这是小动物的天性。

他用锁链锁住她纤细的脖颈,锁链碰撞发出细响,悦耳又深入他心,他一下又一下抚摸她的头发。

白日里,崇应彪将她送进来的时候,他本意是拒绝,他从没认为谁美,但他觉得她美!但美丽代表危险,这女人留不得。

可崇应彪抱着她退出去的时候,他又改变主意了,连他自己也吓了一跳。

今夜起苏妲己不再是反贼苏护之女。

她是小宠物,而他便是她唯一的主人。

第二日,殷寿带领八百质子军团拔营回朝,一切似乎在步入正轨。

苏妲己窝在殷寿怀里,已经俨然一副主人翁姿态,战马稳步地颠簸令她昏昏欲睡,她从来都只是一只爱偷懒爱睡懒觉的小狐狸而已。

殷郊打马跟在父亲后面,气得牙根痒痒,他隐隐意识苏妲己对于父亲来说与众不同。

他何时看到过有人敢在父亲面前如此放肆不守规矩,别说他不敢,就连……

就连他的母亲姜皇后也不曾有这种待遇!

“父亲,您身上还有伤,多有不便,不如让她坐儿臣的马。”殷郊快走几步到殷寿面前提议道。

苏妲己愈发往殷寿怀里缩表示抗拒。

眼见殷郊要朝苏妲己发作,姬发上前扒住他的肩膀按了按,示意他别激动。

见状,姜文焕也上前来禀报:“主帅身上有伤,世子要守在主帅身边侍疾,不如让苏妲己坐我的马。”

听见姜文焕的声音,她从斗篷里探出脑袋,眼睛都亮了,樱桃唇微微上翘,瞬间也不觉得困了,立刻把爪子,啊不,手伸向姜文焕。

意思很明显——姜文焕,我要坐你的马!还不快扶我上你的马!

九尾狐:鱼唇的人类,还不快来伺候朕!(趾高气昂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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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第二章(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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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神/姜文焕]明日与月重相逢
连载中竹引青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