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朗姆可乐

孟兴宇那次之后就不怎么当着我的面抽烟了,身上也没了第一次见面时会让我下意识捂住口鼻的烟味,淡了很多。

但我知道他没有戒烟,他顶多算是不常抽了而已。

8

分手后,我倒是经常会想到他,会想到自己先前的说教和别的。

不过我没想过见面后他会以调酒师的形象把我拽走,也没想过他会在之后就告诉我自己戒烟了。就像我没想过会在这个地方见到他,也没想到孟兴宇会在许久的沉默后忽然转头问我:“你为什么之后会跟那家伙谈恋爱?”

说完这话后他像是有些后悔,转过头不再说话了。

他的口气太平淡,我都分不出他到底是愤怒多些还是吃醋多些,于是我抬头看了眼亮了又灭的灯。

也是时候了,我想,反正已经没关系了,说不说又怎样,说了也不会有什么影响。

我轻轻踩了踩高跟鞋,让它不要箍我的脚箍得那么紧,让我有勇气说那些我以为自己永远不会说出口的话和故事。

第二段感情其实没第一段的时候那么刻苦铭心,说起来原因还有点幼稚。

9.

孟兴宇有个死对头,说‘死’也谈不上。

这个所谓的死对头属于相当于被他单方面压制,篮球方面是低了孟兴宇一级的副队长,考试总得被孟兴宇超个二十分,所以‘对头’也是真的算不算,主要还是他单方面看孟兴宇不顺眼。

我跟孟兴宇分手后虽然觉得我们可能会复合,但也没想过要把这件事瞒下来,或者说我已经觉得复合是不可能的事,顶多想想我们‘如果’复合会怎样,没有真的想过我们会再复合。

我理所当然的认为之后我们就不会有交集。

所以当孟兴宇的‘死对头’找上我,问我要不要报复孟兴宇的时候,我还有点懵。

随即我想到可能所有人都下意识的认为我才会是被甩的那个,这才理解了这个人口中的‘报复’到底是个什么意思。

说来奇怪,哪怕我那时都不记得这个人全名是什么,却因为他的提议而感到一种诡异的痛快。

也许是骨子里某种过于卑劣的东西在作祟,哪怕孟兴宇愿意为了我去做承受方,我也始终觉得孟兴宇不会是跟我一类的人。他优秀,想做什么都能做到,哪怕大学时候他没有特别交好的朋友,也不会有人想着去刻意破坏他的坦途。

我经常看到那些男女分手后的报道,听到那些隔壁班分手后见面就转过头装作不认识对方的八卦。

所以像是孟兴宇这样优秀的人,如果厌烦了一段感情会怎么样呢,无非是一脚踢开,当做无意间踢飞了一颗不用在意的小石子。

我不想成为被他踢开的小石子,正如我始终觉得我们不是一路人,他始终是要往前走的,而我的作用只能是拖着他,或者说是被他拽着往前走,拖油瓶都不足以形容我对他的影响。

但我不想被踢开,我想主动离开他,在还没有人发现其实我本质是个拖油瓶的时候。

我想让孟兴宇记住我,哪怕是恨也好,我都希望他能记住我,记住这个讨人厌自己先滚走了的小石子。

10

前任结婚对我来说无所谓,我不过是需要一个理由,需要一个能让我在忽然失去了一个支撑点去酒吧的理由。

需要一个让我说服自己并不在意了孟兴宇的理由。

需要一个让我不会为自己当初选择感到后悔的理由。

11.

“所以你真的犯不着记着这些事儿。”我说,谨慎的盯着他。

生怕他下一秒就会忽然暴起,在这个地方揍我一顿。

“你就因为这些跟我分手?”但出乎意料的是孟兴宇似乎没有生气,他只是转头看着我,很平静的问。

“不是就因为,”我弯下腰把刚刚自己蹬松了一点儿的高跟鞋给重新蹬回去,做好了他恼羞成怒决定打我的时候随时逃跑的准备,“这些理由在我看来很重要。”

我当时想着的是我只是一颗小石子,不该去碰那些不能碰的东西,及时止损才是最好的选择。孟兴宇对我来说其实也很像是我讨厌的烟味儿,我会因为偶尔自己想要尝试的心理而感到愤怒,为这愤怒的源头本该是我不可控的自制力。

但人总是不擅长责怪自己的,所以我又把愤怒的源头归咎到其他方面,归咎到他致命的吸引力,却从不归咎到我那丢人现眼的自制力上。

于是我跟他提了分手,用了一个让我恨自己的理由,我用他觉得不赖的东西跟他提出分手,希望他能够因此对调酒师这门职业产生憎恨。其实我一直觉得他的手指很好看,不女气的那种好看,我觉得如果他去调酒,那一定会带给很多人视觉上最好的享受。

但孟兴宇不该是这样的,他就不该止步于此。

他有更好的发展空间,他可以做很多别人不能做也做不到的事,并且会做得很好,如鱼得水。

我想让他也深陷泥潭,又不愿他跌下来,因此总是以一种完全矛盾的心理对待他。可看到他跌在泥潭里时我并没有觉得有多痛快,相反,我觉得很难过。孟兴宇对我来说一直相当于一个不一样的人,他好像一直都做我不能做到的事情,一直都是我想成为又不能成为的人。而现在他告诉我不是这样的,他只是个普通人,只是在高档酒吧里做一个调酒师。

我好像有点难过,又奇迹的觉得这样很好。

我甚至生出了一个很肮脏的想法——

我……觉得他好像终于离我近了那么一点。

12.

孟兴宇并没有在第一时间接话,我不清楚他有没有听懂我话里的意思,我想他可能听懂了,毕竟他那么聪明。

然后我觉得好像是听懂了的孟兴宇忽然转过头看着我,问我:“你这高跟鞋穿着崴脚吗?”

我也不知话题怎么会三百六十度大转弯,闻言愣了一下,但还是很给他面子的点了点头,如实回答:“崴脚。”

‘崴脚’一词都不足以概括我对这鞋的嫌弃,实际上要不是公司老板明令表示所有女性员工都要穿细跟高跟鞋,我早把这鞋子踢出我的柜子了。

“扔了会有什么不好吗?”孟兴宇继续问。

我看着他,不知道他想做什么:“扔了我的饭碗也没了,我柜子里就这一双高跟鞋。”

“那就好。”孟兴宇说,伸出手把我高跟鞋给取了下来,接着直接朝远方抛出去,在闪了又灭的灯下,我甚至能看到细跟被摔成了两截。

正在我想这是不是报复的时候,孟兴宇猛地凑了过来。

他说:“如果是这些理由的话,你现在不需要操心。”

他抱住了我,吻了我的唇角一下。

他说:“我不会在意这些事,你也不用在意这些。”

13.

孟兴宇说到后面措辞就越发混乱,但我奇迹般的都听懂了。

我们俩就像是两个傻得要命的大傻子,坐在一个拐角旁边,头顶的路灯闪了没一会儿就灭掉,灭掉之后再接着闪。其中一个人穿着白领的西装,一个穿着调酒师的正装,一个在对另一个说个没完,一个在懵,在犯傻。

我猜想我脸上的表情肯定很迷茫,词语都没法形容我的表情。因为孟兴宇没忍住低头看了我一眼,然后他眼里忽然带上了完全压不下去的笑意,本来有些颤抖的声音也从平静过渡到了嚣张,越来越倾向于我记忆里的那个孟兴宇。

我听着这人跟我说了初恋复合的一百个好处,然后听着他在说到第十个好处的时候就好巧不巧的卡了壳。

最后孟兴宇直接假装自己之前什么都没说,用十分自然的语气跟我说:“你要对我负责。”

我为他用这么自然的口气说出这么不要脸的话而扼腕,却又不得不承认这时的孟兴宇对我有着致命的吸引力,但不同的是他不再是会让我忍不住懊恼于自己自制力的烟,而是别的什么。

然后我无端的想到自己目前为止唯一喝过的一款鸡尾酒。

——朗姆可乐。

14.

这款鸡尾酒还是孟兴宇给我调的,他那时刚调酒入门,没有那么得心应手,全靠书籍入门,调的第一杯就是这个。

我本来很不乐意喝酒,但孟兴宇说自己事先查过资料,朗姆可乐有股淡淡的果香味,也有酒香,但并不是很重。

而我在喝过之后立刻对着他竖了个大拇指。

孟兴宇说完那些话后就走到我身前蹲下,让我乖乖上去,说我除了这个之外没有别的选择。

我把手搭在他的肩膀上,倒是没提出异议,全程都默不作声。

孟兴宇于是又说我不能就因为这个就和他生气,接着放软了声音问我要不要上C。

我让他逗乐了,一边笑一边轻轻捏了捏他的脸。

我说当然行,我还说没有生气,只是觉得我的高跟鞋太过可怜,问他能不能让它们到垃圾桶里去好好休息。我还问他以后是不是跟我一样都是失业人群,调侃说我们看起来还真是初恋复合最惨烈的一对,因为刚复合后就要面临双双失业的窘境。

孟兴宇也跟着我笑,我想他肯定又是像当初篮球打赢了一样,唇角弯起个张扬的弧度,眼睛亮的像是抓着了猎物的猎犬。

然后他告诉我,自己的手机就放在右侧裤兜,现在就给备注是寡哥的人发个短信,让他从酒吧过来,收拾一下老板女朋友高跟鞋的残骸。

少了个高跟鞋而已,女主不会失业,她胡说八道的。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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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朗姆可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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