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莉丝做了一个梦。
梦里,她回到了血族的王都,传说中的无昼城那索珀。
相传初代血族无法在阳光下行走,于是始祖联合魔力强大的法师,在阳光照射不到的地域,创造了一座飘浮在异空间的城市,取名为“那索珀”,意思是没有日光的城市。
在那索珀,无论是天空还是河流,甚至是花草树木,都是冰冷而沉郁的深色调,如同一幅宏阔雄伟的画卷,被泼上了永远也洗不净的深蓝色墨水。
她最后一次回到那索珀,是因为被血族之王奥古斯传召。
在奥古斯还是她血仆的时候,并不叫这名字,而是叫“马歇尔”,后来听从占卜师的意见,才改成“奥古斯”。表面上是为了纪念自己八月登基,实际上却是在暗示众血族,他的光辉就像古罗马开国元首屋大维·奥古斯都一般威严摄人。
她走进奢侈而宏伟的殿堂,一眼就能看见坐在王座上的帝王。他和传统血族不一样,没有漆黑的头发和苍白的唇。他留着及肩的半长发,发色是星光一般充满光泽的白色,鼻梁挺直,眼睛和嘴唇却过分文雅,穿着垂至脚踝的黑色长袍,不像帝王,反倒像一个有些忧郁的游吟诗人。
“陛下。”她与他的视线碰撞了一秒钟,垂下头,单手抚胸说道。
“这里只有我和你,主人。”
“但您始终是陛下。”
他沉默了片刻:“我之前的提议,主人考虑得怎么样。”
不知为什么,他很喜欢在她的面前表现得谦恭而卑微,哪怕上一刻,他轻描淡写地剥夺了一个人的性命,对她说话也是这种小心翼翼的语气,仿佛这样就能博取她的同情,达到他的目的。
可惜,她太清楚他的为人。他可怜的外表就像是海面的夜光藻,看上去美丽而震撼,却是致使海鱼窒息的罪魁祸首。
“陛下,”她说,“我们不是一路人,没有可能。”
话音落下,他瞳孔骤然变红,眼中流露出一种几近恐怖的冰冷情绪:“为什么?因为我的身份么。克莉丝,你也不是真正的公爵小姐。”
她的第一个念头是——如果她真正喜欢一个人,哪怕对方是乞丐也不会在乎。但这样说,无疑会更加激怒奥古斯。他是一个自尊心极其强烈的人,从他为自己改的名字就看得出来。
她思考了一下,决定从自尊的角度打破他对她的幻想:“我不喜欢比我弱小的男人。”
“我现在已经是王了!”他低吼。
“是吗?”她顿了一下,笑道,“但我们的主仆契约却一直存在,知道血仆是什么意思吗?”
说到这里,她不给他任何反应的时间,直直地看向他的双眼,提高音量命令道:“跪下!”
几乎是立刻,他就从王座上站了起来,如同被人偶师操纵的木偶,膝盖不受自控地朝地面砸下去。他的喉结剧烈滚动着,额前青筋暴突,然而紧接着,他戴着王冠的头颅也不由自主地垂了下去。
“那就是不管你的力量再怎么强大,都无法凌驾于我之上。”她淡淡一笑,“死了这条心吧,马歇尔。你和我没有可能。”
说完,她头也不回地走向殿堂大门。
他沙哑压抑的声音从她的身后传来:“总有一天,我会解除这个契约,到时候,不管你的想法是什么,你都会成为我的王后。”
主仆契约一旦订下,除非一方死亡,否则永无解除的可能。她没有把他的话当回事,挥挥手就离开了,但正是从那天起,奥古斯就开始派人疯狂追杀她。
她的死是他一手所为,不知道她的复生和他有没有关系……不过,不管有没有关系,她都不想再跟这种人扯上关系。他还是血仆的时候,就有一种腼腆的残忍,变成血族王之后,这种残忍变本加厉。她和他观念不同,想法不同,早已无话可说。
……
梦境结束,她睁开双眼,怔怔地看了天花板很久,才反应过来,自己已经不是过去的“克莉丝”,而是“卡罗莉娜”了。
回想起昏迷前的事,她蹙起眉,下意识地想要撑起身,看看自己是不是被扔在了大街上,然而不知昏迷了多久,手脚始终灌铅般沉重,力气像流沙一样,用尽全力也无法凝聚。
这时,一个低沉清冷的声音在黑暗中响起:“醒了?”
她很少在短时间内记住一个人的声音,但G的声音给她的印象实在太深:“G……先生?”
“是我。”
他走过来,黑金相间的衣摆微动,高大的身影在浓稠的黑暗里逐渐清晰。
“告诉我,”他说,“你身上为什么会有旧血族的气息。”
旧血族的气息?
她一头雾水地看着他:“什么意思?”
如果这具身体跟血族有关系的话,她不可能不知道。
他静了片刻,戴上黑色皮手套,一只手撑在她的身侧,另一只手扣住她的手腕,举到她的眼前,正是她用指甲刺破掌心的那只手:“你的血液有一个旧血族的气息。仔细想想,最近你有没有接触过什么人。”
她想了很久,还是很疑惑:“先生,我是一个舞女,每天接触的人不说几百个,也有几十个了……您必须告诉我,您要找的人的特征,不然我恐怕无法帮您。”
他松开她的手腕,站起身,许久才继续说道:“黑头发,红眼睛,锁骨处有红玫瑰的纹身。”
“……”
听见“红玫瑰纹身”,克莉丝想起了一件不太光彩的往事。有一次,她被派去刺杀一个旧血族叛徒,对方是个精明且擅长藏匿的老家伙。她打听了三个月,才打听到他的住址,本想一刀结果他,谁知不等她靠近他的庄园,他就逃了个无影无踪。害得她被老变态训斥了很久。
第二次,她学聪明了,扮成他亡妻的模样,与他在酒馆里相遇。他亡妻最大的特征,就是锁骨处有一朵艳丽的红玫瑰。这一回,刺杀一次成功,但她还是被老变态狠狠教训了一顿,理由是她的刺杀方式过于下作,丢了他的脸,还在自己身上留下了一个无法祛除的记号——纹在锁骨上的红玫瑰,当时只顾着逼真,导致后来怎么都洗不掉。
幸好很多血族都有纹身的习惯,她并不算特立独行,记得碰见过一个女杀手,嘴唇是深蓝色,眉毛是浅蓝色,左脸到左胸纹着一头展开双翼的蓝眼蝙蝠,把她震撼了很久。
说起来,大多数旧血族都是黑发红眸,锁骨纹红玫瑰的不在少数,G这些特征说了等于没说。如此语焉不详,太不像一个顶级猎魔人的作风。
“您能不能描述得具体一些?”她问。
G停顿了很长时间,扯下黑色皮手套,轻轻摩挲着小指的红宝石戒指。光线昏暗,他的眼睛却像蛰伏在暗处的野兽一般,闪烁着狩猎前夕的冷光,仿佛他要寻找的人,是他等待许久的猎物。
听说人类进化的历程,就是从猎物转化为猎人。与豺狼虎豹相比,人类才是最成功的猎人,用工具超越了那些只会赤膊上阵的野兽。
她的养父曾偏颇地总结道,猎人气质就是男性气质。尽管她并不同意这句话的意思,但不得不说,当G散发出属于猎人的强势气质时,的确吸引了身为女性的她。
谁知,半晌过去,他却像回忆起初恋往事般,露出相当纯情的表情,迟疑地说道:“她……长得很美。”
“……”
原来是他的初恋情人,怪不得会露出那样的表情。很想帮他,但她的确没见过这样的旧血族女性。
“抱歉,先生。”
“没关系。”他转移了话题,“寄生在你手上的魔物,是克拉肯脱落的触须。克拉肯是栖息在深海的史诗级怪物,它的触须却不到铜级,用驱魔火焰都能清除。但寄生在你手上的这一条,很棘手。”
“为什么?”她愕然问。
如果不是因为G的语气冷漠毫无起伏,她几乎要以为这是他没有找到初恋情人的报复。
“它进化了。”G回答,“想要把它从你手上彻底清除,除非消灭它的母体。”
克莉丝:“……”
复生以后,猎魔人成了最炙手可热的存在。为此,她特意去打听过猎魔人的行情,据说G出手一次是20000法郎,还是墙鼠那种低级的魔物。让他帮忙斩杀一头史诗级怪物,他答应的几率估计还没有她自杀后再次复活大。
她正要一口气从床上爬起来说告辞,这时,G居然主动说道:“我可以救你,但有一个条件。”
她愣了愣:“什么条件?”
“允许我搜查你的记忆。”
她的心狠狠跳了一下,差点跳到喉咙口。这样的话,会不会暴露她上辈子的记忆?想要拒绝,可是好不容易重活一次,说什么也不想放弃这一世的生命。
她咬住下嘴唇,转了转眼珠子,挤出一点儿亮晶晶的眼泪,可怜兮兮地说:“我答应你……不过,你能不能杀完海怪后,再搜查我的记忆。不是不相信你,只是这样让我觉得有安全感一些……”
“可以。”他答得毫不犹豫。
见他答应得如此轻易,有便宜不占王八蛋,她忍不住得寸进尺地说:“对了,我还想拜托你一件事……我想考猎魔人,你能不能……”借她120法郎。
他却误会了她的意思,打断她的话:“外界夸大了猎魔人的地位,若你真的对猎魔人感兴趣的话,可以去领一套猎魔人的装备,跟我一起去猎杀克拉肯。拿到克拉肯的晶核后,你能破格晋升为铜级猎魔人,但同时低级任务也不再对你开放。荣耀与风险并存,你自己考虑清楚。”
“……”竟然一步到位。
幸福来得太快,她躺在床上都有些眩晕,过了好一会儿,才确定自己真的走运了一次。
她忍不住高兴地说:“真、真的吗……您真是个大好人!您放心,我绝不拖您的后腿!”
他却久久地不发一言,看着她的面庞,不知在想什么。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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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Chapter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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