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以一种怪异的方式实现了它的好。
沥湫族长不知道听到什么风声,又或许是有人代替他的眼睛看见了大棚中的景色,他挥手召来缙云,指着正在打纬的季一笑眯眯地说:“你想要这个奴隶?”
没有等缙云说不,他又说:“近来你表现的很好,我将他赐给你。”
就这样,因沥湫族长几近怀柔的尝试,季一在身份上再降一等,成为了奴隶的奴隶,平日里一边要伺候缙云的起居,一边要继续腰机的活计。但这也并不是完全没有好处:族长把她赐给缙云时,略微增加了一些缙云的粮食,现在他俩的粮食合起来,总量上要比先前可观一些;加上缙云自己原先住着一个很小的屋子,季一现在可以从漏风漏雨还指不定长虫的大棚子到他那块有茅顶的小屋挤着过了。
至于伺候?
缙云本人对这个荒唐的转折感到无所适从,虽说知道不是自己的过错,但总归是因为自己才让季一落到这个境地,隐约间还有些愧疚,就更不可能心安理得让季一来“伺候”。
季一对此毫无所谓,兀自还吃着豆子:“上升下沉都是朝不保夕,不用为名头多想。现在能吃的饭比原先多了,这反而是好事。”
缙云平淡道:“他认为这样能够得到我的忠诚?”
他很少表露情绪,这时也不例外,疑问显得像是讽刺。
“如果他脑袋正常,我想他应该还没有那么自信。”
季一玩着豆子,突然想到什么,转头望向缙云。
“说起来,他到底要你做什么?”
缙云的目光骤然一暗,说不清是神色的变化又或只是屋子里的光线变化。
他只说了两个字:“死士。”
“死士?”
死士这词对季一来说很新鲜。死士死士,士又为何而死?
季一单知道那天缙云是因为“成色好”才被看中挑走,现在想来这个“成色”原来指的是缙云于武技上的天赋。但从那人对缙云的骄矜态度中季一看不到对战友的融洽,非要猜的话,季一觉得他是将缙云视作了自己独自一个人的利刃。
一柄还未开锋已凛然散发寒意的利刃,喜欢得紧,但只在这片刻热切。
缙云是吃软不吃硬的人,有时候连软也不吃,这点季一不必去试探也很快能摸清楚,想来沥湫的族长也是考虑到这一点,才总表现得仿佛很通情达理,只可惜这种温和永远是居高临下的恩赐。
季一思绪向来转得很快,缙云只想了一刹那要不要与她解释死士的意义,但看她目光微微地一动,知道她心中已经有了想法。
果不其然,他听见她斟酌着说:“这个人……应该很自负。你的警惕和克制恰恰好引起了他折服你的兴趣,这也是现在你的优势。但有天赋与傲气还不足够,人的热情来得快去得也快,如果一直得不到回应,它很快会变成烦躁……”
季一摩挲着手里的豆,干掉的豆壳被揉捻着剥落,剩下的是外表平整的圆粒。
缙云说:“要我做什么?”
黄豆往陶豆里一丢。
“两方对阵,他投出石子探水花,看见波动才前进,殊不知水花是我方的回答。对那人而言,这一次的动作是情分,他已经知道你的价值,现在他想知道你的价值是否能真正为他所用——”季一看着他没表情的脸,一下就猜到他心情,不禁微微笑了,“当然,你用不着媚上,那不是你的风格。”
“至于具体该怎么做……”季一略微沉吟,掸了掸陶豆里的豆粒,挨个儿丢进嘴里,“越简单的事情越容易成,你只要做两点,遵守命令时要主动,听他讲自己故事与你拉近距离时要认同,其他一切如常。这样做,至少眼下就能给你争得一点儿地位。”
顺水推舟地适应眼下不意味着压抑自己,缙云只是年少,却并不缺乏对局势的敏感,很快用自己的方式证明了季一的判断是准确的。
日子劳碌繁忙,两人在同一个屋檐下各自起居,只有夜间休息的时候才呆在一起。
季一的活看天的心情,天亮才出去;缙云则每天都是天未亮就起,吃了隔夜的冷饭冷薯就静悄悄出门,不发出一点动静。大多数时候两个人都不过是默默无言地做自己的事情,就仿佛对面只是同一个屋檐下的幽灵。
人一旦接受沉默,时间就会以不可思议的速度飞快地流逝过去,就连回忆也不稀罕留下半点烙印。
“大火”很快从东方降到西空,在缙云的裤脚熔上一圈破洞。
季一几次看见他腿脚发红,觉得那实在不像受伤的痕迹,于是多嘴问了一句,这才知道是破线处粗糙的葛线头剐蹭出来的。
“没事。”缙云捏着裤脚往上卷,“卷起来就可以了。”
线脚裂开的裤脚松松垮垮,非常不合时宜地又掉了下来,场面一度变得很尴尬。
季一微妙的神情中带有一丝对于耐磨王的尊重:“你没有想过叫我帮你补起来?”
缙云沉默了一会儿,犹豫着问:“你会?”
季一在身侧的瓦罐堆掏来掏去,捞出来一块很小的陶罐。打开盖子,两指轻拈,一根骨针赫然竖在缙云眼前。
她没说话,脸上写着:这是什么?
“……哪来的?”
“顺的。”理直气壮。
季一觉得缙云这样未免有点儿傻,但又觉得聪明小孩在这种小事上犯浑也未免有点儿可爱。她从腰带里掏出两团小小的麻线,沾着口水把单股的两条麻线并起来搓成双股,边搓边估算要用的长度,头也不抬地吩咐:
“行了,你坐着吧,等我把线穿上。”
骨针细归细,孔倒算得上宽容,最多可容五股线,穿双股线就更不算什么。季一穿了针,轮换无名指与小指夹住收拢,伸手帮缙云把破损的裤脚边向里折。
缙云不大习惯被人凑近,下意识一退,但立刻又将腿微微伸出供她行事方便。看季一把裤脚往里折了半个指甲盖的距离又再折一次,他知道她是要包边,就伸手将两边捏住,使得季一松手时折痕不散。
会心的默契得到了季一赞赏的轻瞥。
她在线尾绕结,稍稍费劲穿过叠上四层的裤脚,拽了两下确认线头不会抽出,慢慢地回针将包边的里缘一点点缝上。
平心而论,季一的针脚称不上精致,充其量只能在功能上应付一下。仔细一看,这干干净净的白麻线露在沾过污渍的葛布外简直突兀得惊人,不过毕竟没人会在意一个小人物的裤脚,这点结实又丑陋的线迹对缙云而言不亚于及时雨。
骨针一圈又一圈从折痕上穿过,缙云有意识地转动裤腿方便季一缝合,不知不觉中目光就落到了她的脸上。
季一对外表的态度非常随意,这几个月来疯长的头发本来已经垂到双肩,但又被她自己当杂草刈得又短又碎,看起来比原先长发时近似少女的样子硬朗许多。
但就在这一瞬间,缙云好像在这张雌雄莫辨的少年面孔上看见了女性的可能。
……女性?跟他在同一个屋檐下相处了这么久的季一怎么会是女性?缙云并不认为会洗衣做饭缝补就是女人的特征,它充其量只是一个人生存或是照顾伙伴的更细微的技能,尽管会这些的男人似乎的确非常少,他自己也并不擅长。如果就因为这个理由判定季一是个女人,缙云认为那是不尊重。
被怪异的直觉吓了一跳,他决定不去想这个荒诞的可能。
“秋狝要来了。”他突然开口。
季一没有抬头:“秋狝?”
“等七月过去,‘大火’就要落下。沥湫人会去狩猎,用以举行一年间最后的祭神仪式。”缙云解释着,突然想起什么,“之前被挑去奏乐的那个琴奴……”
季一因他的停顿而抬眸,正好看见他在皱眉。
“延?”她又低下头,继续动作,“他怎么了。”
“你认识他?”
“他欠我一个水罐。”季一微笑,“好在我后来又从别人那里顺了一个。”
在敌方阵营顺些不会被发现自己就是罪魁祸首的东西,季一顺手得就像回了家一样。
缙云听得出她没在意延不还东西,并决定不对她的采集行为作出任何道德评价:“……祭司有意将他献祭给离去的‘神明’,但他似乎对自己的处境毫无认知。”
“献祭?”季一的神色微凝,“我以为他们会想留着他用琴声与天地沟通?”
毕竟延是因这个理由才被祭司带走的。
缙云面色平淡:“神的威严说到底也只是虚妄。这些祭司本也就是仰仗着祈神的职能才如此尊贵,与其把自己的地位和粮食分给一个战俘,还不如将他送上祭坛。”
“这么说,他们倒也并不算很信神——好了。”
缝完了,季一抽出他腰际的短刀在绳结末端一割,反手把骨针重新塞在陶罐里。
“就是可惜了,”她轻轻叹息,“这年头会弹琴的人不太多。”
缙云:谁说季哥娘啊,我看季哥可太硬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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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缝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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