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绝望

鸢尾花的紫蓝色是绝望的颜色。

它是破碎的激情,游离的宿命。

是什么时候起,我的魔咒要比我更靠近你。

我以绝望的姿态给予着我的恋人最大限度的自由,而他......我不明白明明他已经认同了我,却为什么要选择在任务目标前后退半步。

我越想越气,觉得这个恋爱是谈不成了,他修斯特为什么什么事都和我对着干,虽然我的副业的确有点过分,但是说得像他没参与一样。

作为他的顶头上司,我直接把他叫了过来,尽管我躺着都能有人听我说话。

我自认为我这件衣服还是很不错的:老样子的黑底金纹披风,不同的是,这件披风有两米三,还有金鸢尾花纹滚边。燕尾服外套,大片银色印花在背后,单条银线花纹在领口,荷叶边出了窄袖。黑色高腰长裤,我的单片眼镜边框缠上了银丝,戴了一副镀金羽翅面具,做足准备总是没错。

“欢迎,我亲爱的搭档。”

我已经没有耐心了,我彻底和魔法部凤凰社闹掰了,而直到现在我都不明白他到底是站在谁那一边的,他太优柔寡断了。但真正懦弱的人是我,我憎恶着他模棱两可的立场,我明白,但是很抱歉,我做不到理解。

“你不明白?当然,这是我的错,我们的圣酷党出现的时候我太年轻了,居然没有意识到爱人和上司是不能一起出现的,感性和理性是无法同时出现的。我在想,是否需要我再次提醒你,你是在与蛇共舞。”我的眼神漫无目的地游走在他闪着银光的长发上。

修斯特,他真是可悲啊,他曾经觉得他能改变我,他觉得我会因为爱而变得懦弱。

我可怜的爱人啊。

我更可笑,我没有任何资格塑造他,我始终感到抱歉。

我看着那张年轻的脸:“我曾经以为你的觉悟足够完成我的任务,不过现在看来,非常不幸,当然,这一切都是我的错。”

他所见到的是整个世界的奇迹,一个不会死亡的杀人机器,我当然没办法和他共情,我们俩是不是一种生物都有待商榷。我就是一疯子,他想和疯子谈理性,那不就也离神经病不远了吗?

他木然地盯着栏杆:“没错,老板。我是您的下属。”

“就像我们真正成为同伴那天一样,你对我说过什么呢,再说一遍吧。”那时候的我对他充满了怜悯和取乐的态度,而现在,我试图再一次怜悯我的爱人。

“我对您,永不放弃。”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突然就感觉,我完蛋了。

我一遍遍警告那个感性的自己,思路有些混乱。

英勇的骑士摊上了一个恶毒的王子,他那寡廉鲜耻的君王唾弃他引以为豪的正义,他那高高在上的信仰,是人间绝顶荒唐。

我配不上他那种纯洁的感情,他也没指望能得到我的绝对信任,我杀掉我的骑士,也不过是觉得这样做很有面子。我有足够多的信徒,他们为了我的垂怜,可以为此奋战到死,反正我也不在意谁会为我而死。

令人惊讶的是,没有爱情并不会让人发疯,没有权利才是,我做什么都是会被原谅的,因为权和钱,我都有。我又不会因为他人的痛苦而悲哀。

不好意思,但我的血液里好像没什么关于感情的基因。

但我的确是在用尽全力尝试着用疯狂的本□□他。

或许上位者感情用事,下位者恪守本分的确是一件美谈吧,但是,没有人生来为另一个人存在,就算是主角也不行!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只好用最简单最有效的办法解决。

“这两个月你杀过几个?”我目不转睛地盯着修斯特。

“十二个。都是补刀。”我的视线移到了他抿紧的嘴唇。

我笑着露出八颗牙,我特意练过好几次:“天呐,我都忘了。原来你没独自杀过,不过那也很好,对了,杰金璐还在吗?”

我一般不怎么杀人,把人都杀了我统治谁去,但叛徒一定得解决。

修斯特焦急地转着魔杖:“明白,老板。”

“那就凑个十三,这个数字倒是挺吉利的。给你个表达爱的机会。”我打了三下响指,地牢的门转开了:“下去吧。”

修斯特一身蓝衣勾银,和漆黑的地牢不太搭,面对一身血污的杰金璐时他显得慌张极了。

“怎么,以前杀的都很干净?那我怎么敢把我的后背交给你。万一我失去战斗能力呢,岂不是任人宰割?”我高傲地嘲讽他的慌张。尽管我也不是完全没有动容。

修斯特一瞬间就像打了鸡血一样,拔出魔杖直指道:“阿瓦达索命!”他突然变得和我的**那么重合。

爆发的绿光吞没了整个地牢,后坐力甚至将他震飞了出去,我抓住栏杆才没跌倒。

“看到你在这里杀人,我必须承认,我从来没有这么强烈地爱过你。”

“多谢您的认可。”修斯特单膝跪在地上,魔杖滚到了一旁。

“所以现在,你打算吻我吗?”我摘下左手手套,伸到他的面前。

修斯特保持着单膝跪着的姿势托住我的手,吻了我的手背:“如您所愿,老板。”

我可以轻易将一个人的感情弃如敝履,我也可以奉若神祇,于是我勾起唇角:“问你个很重要的问题,你爱我吗?”

“始终如一的爱你。”

我觉得有点喘不过气,我大口喘着气,毕竟我也才二十几岁:“如果有可能的话,你打算爱到永远吗?”

“当然,我的君主。”

他知道我虚伪、自私、残忍、麻木不仁,而他依然爱我。我知道他懦弱、犹豫、平凡,而我依然爱他,真是完美的《面纱》。

“答应我,不要再次试图......”

他打断了我的话:“我爱您如己。”

“告诉我,亲爱的,你会连着维伦哲一起爱吗?”这是我多年的心病,无药可医。

他似乎被逗笑了:“不,因为世界上只有您一个人是维兰彻。”

我一步步怀疑他的爱,随便一点小事就会发飙找茬,必须要反复确认,因为我始终都没明白自己到底想要什么。

我其实只是想要一个理由,一个不管我重来多少次,从感性和理性的各个角度分析,都能接受认同的理由。

虽然很荒唐,但我们都明白,利益所趋才是真理。

他是我灵魂深处的共犯。

我那腐朽没落的灵魂终于得到了多年以来渴求的平静,我想,我应该告诉他真相:“你还记得吗?亲爱的,关于那个预言,称呼你为‘毒蛇精心栽培的伊甸果’。”

没错,我说了谎,并且成功骗过了自己。我曾经窥探过预言的真相,那段该死的原话是:“毒蛇将亲口吞下他的第一枚伊甸果。”

我不知道修斯特听到的是什么,但表达的意思应该是大差不差。

他是我的善与恶之果。

那颗绝望的心再次疯狂震动。

穿衣风格:

1.维兰彻:哥特风,尤其喜欢黑金银三色,无时无刻都在穿正装,极繁主义。

2.修斯特:英伦风,对蓝色和银色情有独钟,当然还有风衣。

3.罗德林:商务风,几乎都是黑色,衣服很少换,喜欢长带装饰。

4.普罗特:简约风,不会有人想到他的冲锋衣下有硅胶人手模型,对长带也情有独钟,裤子上也有带子,还喜欢菱形花纹。

5.莫莱塔:复古风,他的马褂和汉服都是cos服,爱好是扮成鲁迅,屡教不改。

6.苏德珈:嘻哈风,张扬个性是她毕生的追求,但对短裙也一样喜爱。

7.利娅珊:通勤风,十五岁前几乎都是裙子,十五岁后逐渐中性。

8.迪克:朋克风,他可太喜欢亮闪闪的铆钉了,为了运动,他在衣服上做了不小牺牲,他的破洞裤被说是捡破烂的。

9.卡洛莎:瑞丽风,她对张扬亮丽的颜色没有任何抵抗力,还喜欢巴洛克风格的裙子。

10.迪拉格:休闲风,随身携带多套衣服。方便替换,穿的最简单的一个。

维兰彻已经进入现实世界和游戏世界的夹缝中了!他非要打游戏,还不能和我的猫和睦相处,吵了一整天,他体力真够好的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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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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