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在通往魔药教室的路上。我躲不下去了,再躲,命就要没了。
当然不是我的命。
我已经忘了恐惧的感觉了,就连逃亡都是安排好一切再跑的。
是罗德林的。
斯拉格霍恩没邀请他参加舞会,还有德拉科。应该是因为他没有家族势力的原因。至于德拉科,估计是食死徒的原因,要避嫌。
这个家总得有一个强硬的人吧,不然一屋子人抱团挨欺负,这日子真没法过了。我真的是血压高起来了!
最重要的是,我需要罗德林借着参加晚会的机会搞清楚学校的地形,我的活点地图没有密道标识,在正确的时间线,哈利在我去找的时候疯到差点把地图吞进肚子里。我当时直接被气到低血糖,必须要地图,不然万一凤凰社把魔币藏在我眼皮下,我还没发现,那就太可笑了。
而且要是护不住手下,很容易被背叛,伏地魔就是我的前车之鉴。
普通老百姓被欺负了是不公平对待,是拜高踩低,黑恶势力被欺负是无能的表现。
“连自己的起步地都守不住,迟早找棵老歪脖子树得了”,“迟早被夺了鸟位,手下早就朝为田舍郎,暮去投闯王了”,这是莫莱塔在群里说的,他公开嘲讽罗德林。
我见到罗德林的第一时间就转过头,用一种平静的语气道:“胆小鬼!圣酷党的脸都让你丢尽了!别侮辱自己的职业素养!”
紧接着,我就转身走进了魔药教室。
我会连锁阿瓦达索命,但不能用,因为巫师真的不多。
二话不说就一个钻心剜骨上去,再接一招霹雳爆炸。
斯拉格霍恩,你就好好接着吧,一接一个不吭声。
霹雳爆炸空了,因为第一招他就倒地了。
我一脚踢翻桌子,魔药洒了一地,食指向右划,简单的消失咒。我会无杖施法。
强行抓着斯拉格霍恩的手写了请柬,他死活不愿意,我就拿魔杖顶着他的额头准备施咒,写完再清除记忆。
我治不了邓布利多,还治不了你吗?!
我曾是那么好的人啊,怎么就,成了这副鬼样子?
呵,连我自己都差点信了。
我摘下沾染鲜血的手套,扔在晕过去的斯拉格霍恩身边,清扫咒把废墟收拾干净,最后把请柬丢向罗德林:“收好。”
罗德林低头收进斗篷里,我打了他的手一下,因为他玷污我的名号,他还嬉皮笑脸地问我要止痛药剂,可你自己不就是制药的吗?
家里的衣柜里被我发现了整一柜子的墨绿色礼服和黑色长裤,这很不正常。按道理说,每种衣服都只会有一件才对。
我愣住了,犹如石化一般,汗珠不断落下,我不由得滑坐在地上,我明明是超级喜欢华丽的衣饰的,却为什么一直保留着这件墨绿色的呢?还真是古怪啊。总觉得忘了什么,维伦哲和普雷耶没有告诉我,这是我记忆中一直消失的一环。记忆没了!我从来都没这么慌过。
我已经控制不住四肢了,真奇怪。
我踉踉跄跄走到书包前,把书全都倒了出来。用僵硬的手指翻了翻那个实际名字叫做学年记录的预言书,我也没挨过遗忘咒啊!
人不能免于一死,那就要活到极限,但我可能、大概率已经是死不了。
那么我该怎么办!如果要趋于平凡和大众化,还不如死了算!
我咬着苍白的指节,直到渗出血,轻微的痛痒感才终于传来。
我来回踱步,又翻出来那件一直都穿的墨绿色礼服,我问过了,这是基础款。
至于为什么不用更华丽的呢?是因为他们没充钱。
没钱又没肝!还没责任心!你俩玩什么pvp!
总不至于这俩人对这件衣服培养出感情了吧!
我以一厢情愿的傲慢否决着他们为我做的一切。
我是养不熟的狼崽子,我杀了“父亲”,送走了“朋友”,放下了“爱人”。千百万年后我都会做出同样的选择,因为我从始至终,都只有一条路好走。
我想像其他的失意者一样点根烟冷静一下,但惊讶地发现我闻不惯烟草的味道。
我疯狂地抠着地板的缝隙,地板被掀开之后,我找到了一本家谱。
墨绿色,又是墨绿色!
我依然记得他们赞颂着我那银绿色的眼眸。
我统治巫师界的那些年月里,美丽药剂的配方加入过各种绿色魔药,淬着八眼巨型蜘蛛的剧毒,专门用毒药浸泡种出的绿玫瑰,他们为了贴近我瞳色而想尽一切办法。
我想想,那次的广告词是什么?哦,对了:“斯莱特林的光泽,照耀生命的绿翡翠”,“黑魔法的绿色是莱瑟斯大人的瞳色”……
那些愚钝的巫师女巫们试图破解我的瞳孔,他们持续不断地炼制完美配方。
我也是如此自满,就如那墨绿的礼服,永远黑金的斗篷、披风。
原本廉价的衣服最高能卖到两千黄宝石。
数家魔药店都在出售着金发染发灵,平均一万加隆一瓶,我的金发在海报上闪闪发亮。
“时尚之光:金色染发灵!”这种广告词我一眼都没兴趣。
那时候的通货膨胀真的很厉害,我巅峰的时候欠了几百万加隆!到底多少来着?天呐,我都忘了,不过七百万总是有的。
我那银绿的,中毒的眼眸畏惧着明亮的光线,而我亦是如此。
那双狭窄的眼,在单片眼镜下依然闪耀着,犹如雾霭下的茫茫森林,永冻层下长满青苔的深湖。
它在如今向我刺下了最后一刀。
我的全名是,维兰彻·埃兰萨卡·齐喀拉林·莱库利亚·埃洛林奎斯·路普瓦·莱瑟斯。一个由无数负面词语堆砌而成的名字。
出生日期:2001-8-1——永恒。
这是...漏洞吗?
这是个很长的名字,但并不是什么好事。我的生命原本就浸泡了太多利益,正如我的姓氏。
按照发音来看,意思应该是这样的:**,怠惰,憎恶,暴怒,傲慢,致命,厌恶。
我不是很确定,但很明显,每一个都是负面词语。
谁家父母取这么个名字。
都快赶上毕加索了。
这名字写完起码要五分钟。
Vlanchear·Elanslacka·checalarin·LeCoulia·Eloquilins·Lupwa·Leathears
这名字里的词一个比一个难念,还不好写,L和E开头的占了一大半,一共就两个不是这两个字母开头的,还有中途得大写的。
亲爱的,告诉我,走错了路,该怎么回头。
原来,我才不是被世界遗弃的异类,我是唯一的主角。
有没有人能告诉我,一本书或者游戏结束以后,主角该何去何从呢?
拜托,要是没有戏份的话,我会疯的。
恨我的敌人们,说不定,你们看不到我死掉了,尽管欢欣雀跃吧,我不会在地狱折磨你们的。
但凡有一个人能陪着我,我都不会这么难过。
我注视着普雷耶送我的镯子,像是没打磨过一样的坯料。圆环,镶嵌着金子。
玉的,很厚的和田青玉,非常水润,他说是鸳鸯方镯。
不知道多少钱,又不是翡翠,应该没有多少钱吧。很贵也无所谓,反正我有钱。
我销毁了血盟,反正,我不能再用这种东西把修斯特套牢了。我已经记不清是什么时候和他缔结的了,或许,从一开始,这种东西就像该死的蛇佬腔和血缘关系一样,都是某个设定。
镯子不用分享给他,因为普雷耶的东西,我自己都不大敢用。
我一直不明白普雷耶是怎么想的,谁想出来的让我没有感情线的啊!要不是我三生有幸遇上圣酷党的一切,我是不是要一辈子做摄像头啊!
我想要的是扼颈缠骨的痛与爱。
而不是我和我的废物点心·要我收拾烂摊子·生活不能自理·只会惹祸·明明什么都不如我还忽略我·不是主角胜似主角的同学。
明明我才是主角吧!为什么都是我干活,但高光都是别人的啊!
我连夜打包袱跑路去了总部向我趁着普雷耶和维伦哲中的任何一个没上线的时候招揽的温效队哭惨,宣布从此独立。
我伟大的伙伴,救救我吧!
他们从来不是我的附庸,是我自由博爱、恶名昭彰的新生活。
我的宝剑、我的入场券。
回忆了这么多,突然就觉得自己疯掉是理所当然的。
不过,还是先喝点镇定药剂吧。我想睡一觉。
那个孩子又来了!
他问我:“我想去远方,重建这个世界……”
我拔刀插在他的脖子上,想让他闭嘴:“我以为你是莉莉丝,没想到,你还是路西法。”
“为什么!”
“如果你是属于我的路西法,那么......”我割断他的头发,一遍一遍劈碎着他的骨头:“那么我诅咒你,我以自己的名义诅咒你和你的后嗣也同我一样灵魂永受魔鬼吞噬!我诅咒你像我一样永远无法到达生命的终极!我诅咒你也和我一样永生永世困宥于这座破房子里面!我所承受的一切数倍报应!如果你是莉莉丝,我也同样这么祝福你!”
“为什么这么对我!”
我想了想:“如果你真的是我的孩子,那么你应该和我一样野心勃勃,那么它就是祝福,反之,则为诅咒,这样!够不够公平!”
他笑起来:“多谢,Père。”
完美的法语。
我爱你,但是……
我可怜的孩子啊。
对不起,我太累了,我还是没法给你足够的爱。
梦醒了。
直到现在,我任何一刻,都未曾后悔拥有你,萨林伦。
即使你抛弃了我给予的名姓也亦是如此。
其实这本书是维兰彻的回忆录呀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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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章 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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