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仿佛是终于将这个月主编给我制定的稿数做完后,我一动不动的瘫在了家里的懒人沙发上。
闭眼,整个房间只剩下了挂钟摇摆撞击的声音。
是麻瓜样式,一左一右摆来摆去,我十二年来听惯了这样的声响,等到一记人声从布谷鸟嘴巴传出——
我反而不适应。
我很平静,我感觉我是平静的,平静地着朝声音传出的方向望去。
不带任何花纹的白灰墙纸在美国十分突兀,大家都很喜欢复杂斑驳的花纹,有一天我去几年前认识的朋友家里做客的时候,那猩红明黄组装在一起的样式,看得我瞠目结舌。
我有一瞬间是愣在了原地的,可能是确实太明亮了的缘故。
我是不理解为什么要在家里装修这么明亮的装饰的。
朋友说那叫个性。
也难怪我不理解,毕竟个性这个词在我身上向来没出现过。
我孩童时期曾经就因为过于无趣被那群心算不上好也算不上不好的孩子们孤立过。
这事说来好笑,或许是没有妈妈的缘故,导致我们家在社区也融不进去,于是我也在那群孩子中融不进去。
他们说我爸爸是个阴暗疯癫,整天只知道搞他那破烂发明的怪人。
然后我在孩子们中就成为了没有妈妈,爸爸是怪人的怪人孩子。
这话说来也没错,相比起其它一眼望去就单纯可爱的稚嫩孩童来说,我想要荡秋千就是和人抢,抢过了就是我的了。
然后其它孩子会讲道理,又或者理直气壮地说“你已经玩得够久了了,下一个该我了!”
然后我会说“不要,明明我才玩一分钟”吗?
不会。
我的腿一晃一晃地搭在半空,啃着趁爸爸不注意用家里的钱偷买来的棒棒糖,用沉默,又真挚非常的眼神回望他,“我们可以打一架,谁赢了谁坐。”
我先来的,我制定规则。如果你想打破我的规则,那么就要嬴我。
我可以让你,但当我不打算让的时候,你就得嬴我。
这就是一个才八岁的我会想的事情。
幼小的我心里认为这些都是正常应该理解的,爸爸说妈妈就是因为太弱了才会死掉,尽管我想告诉他“难道妈妈不是因为运气不好被车撞了的缘故吗”。
但我不想被我完全打不过的爸爸打,嗯,所以我没说。
小孩们说我是个怪胎,是个无趣的怪胎,特别是我打完他们之后,他们会哭着说我是个可怕的怪胎。
我总是看他们哭得太可怜,于是上前几步安慰,“不是你们弱,是我太厉害啦。”
又或者说:“没有关系,嬴不了我我也可以把秋千让给你们,但是下一次还得再打一架,我也想荡秋千。”
其实现在想来话是有些逻辑颠倒的,不过也正常,我成绩只能勉强称得上是中上游,也没有令人夸大的能力与天赋。
嗯……也不对,我打架的天赋还是很强的。
小时候的那些话也只是单纯能表现出我有多渴望嬴而已。
然后春天就会过去来到夏天,我又当了一个季度的怪人小孩。
小孩会传递给大人,大人也会传递给孩子。
于是乎怪人的小孩,和养出了怪人小孩的怪人,总是他们谈及的话题。
我总会躲在墙角后,探出了一个头仔细听着,但几乎每次都会被路过的爸爸提溜着衣领带回家。
他告诉我说,要少听这些,人类的言语是利刃。
我们可以将利刃打磨成光剑,又或者选择不去要利刃。
我说:“那还是将利刃打磨成光剑吧,我喜欢光剑。”
每每谈起这个话题时,爸爸总会拍拍我的脑袋,说都可以。
我又想起我家的墙纸是幽冷的绿色。
爸爸说,是妈妈喜欢。
……
我想仔细从脑海中翻出我以前看过的这种明亮猩红的房间样式,拿来做比较,再以此相对来摸清我朋友的性格,好让以后相处更加和谐。
毕竟我朋友也算不上多,我当然要给他们最好的——我的感情。
但想来想去,似乎除了我学生年代的宿舍外,再也找不到如此明亮的颜色。
盯着房间里白灰的墙纸盯得我视线开始模糊了,我突然觉得有些困。
……
“西瑞。”
于是乎那个在墙壁上一直等待着我投以回望的老人终于还是按耐不住了。
我叹了口气,也不知道为什么邓布利多活了这么多年也不懂得成年人之间隐晦的欲言又止,和成年人之间不成文但都能理解的逃避原则。
我像他所期许的那样,将在墙壁上的眼神微微挪了挪。
挂钟上的布谷鸟一下就变换了形状,一个满头白发,胡子能拖地,穿着紫色星星样式长袍的老人的虚影一下就出现在了我面前。
要我说,我那些曾经的麻瓜邻居还是见识浅薄了些。
等他们看到邓布利多的时候,就不会觉得我和我爸爸这两个邓布利多的学生是怪人了。
十二年不见,他又老了些。
我没光想,我也说了——
“邓布利多,你的胡子变白了欸。”
他眉眼弯了起来,笑呵呵地抖着他花白足够拖地的胡子,说什么时候在上面挂个铃铛。
“那挺好,把胡子都挂满吧,以后圣诞节都节省一笔费用了。”
他很高兴,说我还是像以前一样幽默。
我很想告诉他我这不叫幽默,这叫……
像我那群麻瓜同事说的一样,这叫什么来着?
我不常和他们聊天,一般都是充当聆听的角色。
不过话是这么说,其实我大多数情况下都根本没听见他们说的是什么,有些时候眼睛望着他们,心思却在看窗外那只蹦跶的麻雀。
哦对了,他们说这叫生活的打磨。
人在独自一个人生活之后,以前年少时期从未注意过的事,比如电池组装的正反,热水器不同季节的调温大小,以及麻瓜世界里圣诞节时期的物价增长。
都是不得不去注意的事情。
嘴唇张开默了默,最终还是觉得算了。
从学生时期就一直都在反驳的事,隔了十多年再谈论似乎也没有意思。
他们说这叫恼羞成怒,往后我便很少再去否认我很幽默这个虚假的事实。
我会说——“对的,humorous,我知道。”
算是什么来着,我中国朋友说,算是破罐子破摔了。
不明白破罐子都破了,破摔又是什么意思。
反正她说就是那个意思。
我会问她就是那个意思是什么意思。
然后她就会盯着我,直到盯着我许久,她突然露出了一个难以言喻的表情,说“可怜的英国人。”
当然,这是她用中文说的,我根本不知道是什么意思,还是另一位懂点中文的朋友事后翻译给我听的。
不懂。
中国人一如既往的可怕。
我告诉她说不是可怜的英国人。
是我可怜而已。
就在我神思抛到了天空上,尽情在十二年的往事里摇摆时,邓布利多又把我扯回来,开口——
或许是这个魔法不能维持太久的缘故,他没有像他往常的习惯那样来个神神叨叨的开头。
——“西里斯逃狱了。”
我盯着已经恢复原样的摆钟,又突然觉得它似乎是摆得比以前慢了些。
我又深吸一口气,又变快了。
嗯,我觉得我还是喜欢那些神神叨叨的开头些,毕竟我本人是个无趣的人,所以我喜欢一些有趣的对话。
但或许是十二年确实太长了些,长到邓布利多也会变,所以那些开头都不再抽象,它直击人心。
没有办法,人都是会变的。
就像我,十二年来我脸上的皱纹长了五条,就连没笑的时候,嘴角的沟壑也十分明显。
某天我路过一家咖啡店,望着玻璃悬窗上映照着的自己的身影,突然发现我的背已经不再那么挺直。
它有一点点弯了。
似乎是沉重的岁月压弯了它,我把这句话转给我在酒馆的麻瓜朋友。
她说我这是过分煽情了,可以试着来一杯醉一醉,又或着可以想得现实一点,想想是骨头和习惯的问题?
我告诉她,那还是算了吧,我宁愿是沉重的岁月。
欧,别想我承认是我坏习惯的问题。
于是我原谅了邓布利多的改变,觉得改变习惯这件事他本人也一定不好受。
就像我看到了我X光片后,迫不得已把我盘腿写稿的坏习惯改变一样。
话说我上一次盘腿赶稿子是什么时候来着?
在我有限的记忆里已经想不起来了,看来我这个坏习惯改得还称得上一句不错。
我很少称自己不错——
“你今天发呆的时间够久了西瑞。”
我的思绪被他打散,在十二年里混乱绕圈的名为记忆的那条线一下就被风吹倒。
我用充满怨念的眼神望着他,希望他能读懂此时的我有多愤怒。
但他像是没有看见一般,依旧乐呵呵的,眼神就像十二年前那般犀利,我不愿承认……还带着一点点他对我的爱护吧。
看来十二年的岁月也没有带走他许多东西。
——“要回霍格沃兹当教授吗。”
“你知道的,你自创的近身格斗一直都在为你留着。”
“自你离开,已经荒废了许久。”
记得是谁说过老年人都善解人意来着?
善解个屁啊,他连人意都不懂。
那群巫师根本就不喜欢这门课程,更别提我妈的学院——斯莱特林那群傻的。
我还是回去了……
没办法,邓布利多给的工资有点高,刚好最近部门调来的新主编让我有种想要用魔杖给他一记恶咒的冲动。
为了不被美国傲罗抓进魔法部问审,我想我还是抓紧溜走吧。
……
等到我踏上了回英国的路途,站在车站站台看到他现如今的脸的时候,那尘封的记忆猝然裂开缝隙,我模模糊糊从里面探听,才突然想起——
他的房间,也是那样明亮猩红的颜色。
如同他那个人一样。
……
但都是些很无聊的记忆罢了,我提着行李箱撕下通缉令走开了。
照片上的男人还在嘶吼,我投以凝望。
觉得世间一些事的发展还真的有些惊奇,就比如我,毕竟任谁也不会想到当年当面顶撞教授的我会当教授。
就像任谁也想不到,只是站在那里用脾睨眼光随意瞥向众人就可以吸引一堆视线的他。
居然都瘦成那样了。
米勒娃去世了,已经许久没有再关注hp的我突然就意识到,我小时候那个幼小纯真的童年已经在离我远去。
我有些怕这样的改变,总觉得得留点什么,于是有了这篇文。
女主名叫西瑞·史密斯
玛吉·史密斯,麦格教授扮演者姓名。
我会努力不坑的,就像我努力追赶我的童年一样。
随缘更。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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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回英国第一天(西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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