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语言天才

世界上最可爱的小狗离我而去了,人生还有什么意义。

金·富力士对我这种半死不活的状态没有什么表示,他只是把那个脏兮兮的披风解下来给我,让我穿上。

“好歹遮一下。”

有什么好遮掩的?我的人生刚刚失去了意义,这副同样失去意义的**才能展现出我悲惨的境地。

“……”

金·富力士的表情空白,我看不出也看不懂他在想什么。一副**而已,有什么好奇怪的吗?人类千千万,他还生过孩子,我不信他没见过。这东西大抵都是相似的。

□□,□□,可悲的□□,我是你的傀儡,但是我离不开你。

“你这副自怜自艾的样子看着真让人生气。”金说。

我每天照顾我的□□,让它保持健康,让它不要饥饿,不受到伤害。

“披上吧,待会儿要穿过的地方会让你受伤。”他说。

“哈哈……”

“?”

“你来,冲着这里,用尽全力打一拳。”我指着自己的脸。

“你疯了吗?”金干巴巴地说道,“我用尽全力会直接把你的脑袋打烂。”

“有什么关系,你都把我的小白拿走了,跟杀了我也没什么两样。试试又没什么大不了的,试试呗。”

“……你需要帮助,这是很常见的创后应激反应。虽然不知道你经历了什么,但是这不能帮你解决问题。”

“我又没说你能帮我解决问题,我只是让你打我一拳,你打还是不打。”

我能看出他脸色变了又变,估计是在奇怪明明只是想让我穿个披风,最后怎么变成了要打我一拳。被世界五强念能力者觉得有病,我该感到荣幸吗?

有那么一个瞬间我觉得他真的要打我了,但是金·富力士不愧是个正派角色,不会随随便便把人的脑袋打爆浆。我毫不怀疑,如果站在我面前的是飞坦,他不会有任何犹豫。然而金·富力士没有动手,只是说:“算了,随你便。不穿就不穿,损失的又不是我。”

“嗯。”

“但是,能麻烦你站起来吗?”他一脸无语地看着躺在地上的我。“你这样不可能走出森林的。”

“谁说我想出去了?”

“……”

我用所剩无几的乐观想道,能让金·富力士在短时间内失去这么多次语言能力,我是不是其实还挺强的。

“我可以和你做个交易。”过了很久之后,金说。

我用眼神示意他继续。

“你愿意和我一起出来,我就告诉你小白去了哪。”他露出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至于能不能把它抢回来,或者买回来,就看你的本事了。无论如何,变异双头狼是没法在野外生存的,有人收养对它来说是好事。”

“好啊。”

他好像很震惊的样子:“你这么简单就同意了?”

“是啊。”

“……”

“谁说我不想出去了。”

金·富力士一脸“被耍了”的表情。

但是对我来讲都是一样的,我把自己放在哪里都是一样的,我只是不想再做出任何动作了。

“那你赶紧站起来吧。”

“不是我不想起来,但是我真的动不了。”我说,“我不知道是心理原因还是生理原因,根据我(以前查网络百科)的了解,这应该是自主神经紊乱的一种表现……”

后面的事情我不太记得了,可能是我又陷入了那种无法好好思考的状态。我记得自己被人像麻袋一样裹在披风里,抗着走了很久。有的时候晚上停下露营,我就沉默地看着天上的星星。我记得金给我喂了一些食物,是久违的那种烤熟的食物。好吃,但是我晚上吐得满身都是。他那个披风变得更脏了。

“我想知道,你是怎么知道我是谁的。”金问,“我知道你不会回答,但是如果有一天你愿意告诉我的话,我会很高兴。”

我该怎么告诉你呢?金·富力士,你是一本漫画里的角色。在前三百话几乎没有出场,后来出场就把你儿子的主角位顶替了。在第一话和最新出现的话数里长得几乎完全不一样,所谓逆龄生长说的就是你。几年的空白期让同人里对你的猜测五花八门。很多人觉得你用怀孕石自己生了小杰,在早期的同人设定中你是一个人糙心善的奶爸角色,谁都不知道你真的出场之后表现得像个地痞流氓,很多人都觉得富坚把你OOC了,但我觉得其实没有,因为本来我也不怎么吃奶爸系角色。

“等等——停、停一下,你在说什么,我整理一下。”

“……你能听懂中文?”我第一次感觉到了震惊,那种舒适的麻木褪去了一点。

金无语地看着我:“我会三十种现代语,五十多种古代语。”

……

忘记这个设定了。

是的,我没记错的话金在三十多岁的时候掌握的语言数量已经超过了著名的考古/语言学家库尔利,库尔利号称自己会好几百种语言来着。

既然猎人世界的通用语是日语,那有一种语言是中文也不奇怪,我为什么没有想到这一点呢?因为我无法思考了。

“你刚才说……漫画角色?还有小杰是谁?”

是你未来的儿子。

金后来又对我百般追问,我继续沉默不语。我不想说话,说话太累了,我只想躺着烂掉。

我白天躺,晚上躺,大部分时候都感觉不到饥饿了。但是我越是躺着,就越觉得累,浑身都沉甸甸的。我的头里好像也有一个胃,很恶心,很难受。

但是我提不起兴趣来做任何事情。

金早晚也会有一天厌烦摆烂的我的,然后他就会离开。不会舍弃我的只有小白,但是小白已经被领养了。

对,被揍敌客家领养了。

我怎么会知道小白的主人给它起了个比我还没品的名字呢?

三毛,一点都不可爱,小白比三毛可爱多了。我强烈建议揍敌客家给三毛改名叫小白。

如果有那么一天,我能恢复行动能力的话,我希望再去看看小白。

把自己埋进柔软的皮毛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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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人]一个普通上班族的旅行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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