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第 2 章

07.

打不过金富力士,我还打不过区区一个乞丐了?

果然,一切都如我所料般顺利。

唯一让我有点惊讶的是,没想到内卷的风都吹到这行来了,这年头连乞丐都会用‘念’ 这种玩意儿了。

这么想想,金富力士也就跟乞丐是一个档次的货色,我没必要和他一般见识。

还是想想该怎么做才能回家吧。

08.

钱真不经花,几下就花完了。

下一个我该抢谁呢?

09.

“——等、等一下!你、您是想要钱对吧?以您的实力,出来抢劫实在是屈才了!我知道一个来钱更快的路子……

“…您知道‘天空竞技场’吗?”

看在对方给出了情报的份上,我给他留了一条裤子。

有钱人的审美实在不敢恭维,浑身上下有空档的地方都穿戴上了珠宝首饰,不抢你抢谁啊?

连衣服上都镶了宝石,纽扣还是碧玺做的,根据我近来抢劫的经验,这些玩意儿凑一起也能卖个不错的价钱……

我还是把他裤子也扒了好了,来都来了,给他留条内裤足够了。

10.

钱莫名其妙又花完了,明明我什么也没做。我开始怀疑‘钱’其实是一种魔兽,它会趁你不注意的时候偷偷消失。

更重要的是,我发现我又坐错飞艇了。

人类制造出来的工具果然和他们一样不实用。两个一模一样的箭头符号,仅仅是位置变了一下,就意味着指向不同的方向,这谁看得懂啊。

再这样下去,我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到那个劳什子竞技场?

烦。

11.

陆陆续续又抢了几个人,赶在钱失踪之前,我报了一个旅行团。

虽然过程很曲折,但我终于来到了天空竞技场。

地陪导游直接把我们拉到了天空竞技场门口,指着那座塔一样高耸入云的建筑物说到了。

天空竞技场,共有251层,楼高991米,是世界上第四高的建筑物。

当导游这么说的时候,周围的人群纷纷发出了惊叹的声音。

果然,人类就是一群乡巴佬生物。

我眯起眼睛看了一眼云顶之上的竞技场塔尖,顿觉索然无味。

跟黑暗大陆那群老东西完全没得比。

算了。

我是来赚钱的,又不是来观光的。等我将来荣归故里,能力回归,要什么没有?

12.

我服了。

竞技场说白了不就是互殴吗?

为什么登记处的报名队列长得一眼望不到头?周围的人类还吵成一团,沸反盈天的样子像极了集贸市场。

光是看着就烦得很。

打个人还要排这么长的队,人类真是有病。

还是抢劫来得更方便。

我决定去抢个劫散散心。

13.

真是世风日下,这年头连个马戏团的小丑都抢到我头上来了。

这一切还得从头说起。

出来散心的我正在街头随机选择幸运目标,没曾想却有几个不长眼的人类主动凑到我面前来。

那可怪不得我了。

管他三七二十一,先打一顿再说。结果我才刚热了下身,他们就哭着大放厥词,说自己上头有人,老大一定会帮他们报仇的云云。

这简直是天助我也,稍微犹豫一秒都是对天降横财的不礼貌。

我直接勒令他们带路去了大本营,正巧赶上社团开会。上至□□老大,下到底层跑腿,统统一锅端。

这波赚麻了。唯一可惜的是,我没有银行账号,只支持现金抢劫,错失了他们银行里的大额存款。

到此为止都很顺利,唯一有点奇怪的是,从一开始就有什么东西在跟着我。本来我是打算把跟踪者列为目标的,但看在刚发了一笔财的份上,我懒得和对方计较。

可有句老话是怎么说的来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我本来没想抢他,耐不住对方主动送上门找死。

当我拎着一麻袋现金转头就被他堵在巷子里的时候,我尚且没有开口,他就自顾自地说起了台词:

“……真奇怪。你不是人吗?”

其实前面他还说了一堆废话,但我没注意听。

直到这一句话说出口,我终于把目光放在了他的身上。

红头发,打扮得像个小丑,但一看就是业余的那种。毕竟对方的身高和长相一点都不滑稽,完全没有我在电影里看到过的小丑样子。

但无所谓了。

我朝他露出了穿越以来的第一个微笑:

“说吧,你想怎么死?”

我决定把他打成一个小丑。

——

在那个女人看到他以前,西索就已经注意到了她。

实在是太显眼了。

这些年他也去过不少地方,见过形形色色的人,但却从没见过那样的发色。

那根本不像是人类能长出的颜色,更接近于魔兽身上用于迷惑猎物的伪装。

似白非白,似粉非粉,间或夹杂了一点蓝幽幽的反光……它很难用一种颜色来形容,更像是某种概念的具像化表达。

至少西索在看到那片波光粼粼的头发的第一眼,心里骤然浮现的是小时候在贫民窟里偶然瞟见的珍珠。

小小的一粒,像个枯萎的种子,黯淡无光地缩在手掌心上,看起来就和地上随处可见的石子一样毫不起眼。

可持有它的老人却将它视为宝物,小心翼翼地捧在手上。这个曾经是个宝石商人的老人说,在深海里还有一种几近绝迹的珍珠,百年难得一见。它白色为底,粉光伴彩,摸起来有冰雪的触感,对着太阳的时候,还能看到海洋的倒影。

对于这种天方夜谭一样的故事,他完全不感兴趣。之所以找上门,也只是因为听说老人是这附近最强的念能力者而已。在丢掉老人的尸身的时候,那粒珍珠也被他一并丢在了一旁,大概早就顺着雨水滚进下水道里了。

可现在,时隔多年,当他注意到那个人的时候,耳旁却骤然响起那个宝石商人的话。

‘……不相信也没关系…只要见过了就知道了,它和其他的珍珠完全不同,任何人、一眼就能看得出来。’

的确完全不同。

在目睹了对方从抢劫混混升级成勒索地头蛇的一系列连贯操作后,西索终于认同了那个宝石商人的话。

但最能引起他兴趣的,是那双和头发一个色系的眼睛。

宛如夕阳下的海面,酽酽的海水将整个眼珠都染蓝了。在那汪无尽蓝的天边、眼珠的上缘,罩满了绯色的云彩,乍看之下,虹膜由上及下呈现出浅桃到雪青的渐变色。但再看一会儿,又会觉得整个眼睛该是珍珠一样的莹白色,只是在光照下折射出不同的波光,就像覆雪的山巅上将沉的黄昏,依靠残存的光线把不染尘埃的白雪染上杂糅的色彩。

单是颜色稀奇倒也没什么,被誉为七大美色之一的火红眼他也不是没见过。更为奇特的是,当这双眼睛的主人看见他的时候,西索一下子就明白了。

那根本不是人类的眼睛。

在这张颇具欺诈性的美貌皮囊之下,藏着一个极凶极恶的魔兽。打量人的眼神里半点情感都没有,只有野兽审视猎物时冷冰冰的残忍。这无关善恶,是最原始的天性本能。在和她对上目光的瞬间,就像被巨大气场惊醒的鸟兽,战战兢兢,头皮都麻了半边。

但变态的思维方式明显和普通人不一样。察觉到眼前的非人之物并不好惹的第一反应,西索却是笑了起来。

是那种难以抑制的、发自内心的大笑。

多有趣啊。他想。

也不知道那颗漂亮的眼珠拿在手里是什么触感,会不会摸起来和冰雪一个样?

西索不知道。

他决定试一试。

14.

试试就逝世。

当我费劲吧啦终于把他放倒在地后,我长出了一口气。

抢人者,人恒抢之。人类的俗语诚不欺我。

但问题不大。这个半道杀出来的小丑依旧没有金富力士厉害,虽然折腾去了半条命,但他比我更惨,已经陷入半休克的昏迷状态了。

居然妄图用那种莫名其妙的念能力来阴我,真是笑掉大牙。看来这个世界的人类同样对黑暗大陆、对我一无所知。

只要是对黑暗大陆有一点粗浅了解的种族,都该听说过世代居住在■■■■湖最深处的‘我们’。

我们这个种族什么都怕,唯独不怕‘念’这种东西。

话又说回来。为了防止出现意外,我得把他的头扯下来。

毕竟人类这物种最容易出现状况外的问题。‘奇迹’这种本该只存在于童话故事里的概念,却老是在这个种族里出现,我不得不防一手。

可现实永不如我愿。

就在我抓着那头红发准备用力时,巷子外面传来了踢踢踏踏的脚步声。

‘——快点!就是这里!’

‘…刚刚的动静……□□火拼……’

听上去像是当地警方来了。

依照我以往的经验,这个时候最好赶紧溜之大吉,免得将来层层上报,入了猎人协会的眼,到时候想跑都来不及了。

猎人协会里的成员都是脑子有问题的人类,不能用常理来沟通,我很讨厌他们。

这绝不是因为金富力士就是猎人协会里一员,绝对不是。我就是单纯地讨厌猎人协会这个组织,没有为什么。

经过考虑后,我打算先换个地方从长计议,今天暂且饶这个小丑一命。但出于‘贼不走空’的原则,至少得让这个胆大包天的人类付出代价。

于是我扒光了他的衣服。没想到这人还挺有钱,胀鼓鼓的钱包里全是大额现金,又是一笔意外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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