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当真有一个人爱你入骨。
你还会杀了他么?
情人节特辑
《业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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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爱我,我一直知道。
我小时候在南海,从来没有入京过,十五岁那年冬天,新王即位,封赏全国,父亲得了召令,回朝觐见,我在宫中见到了他。
华丽蟒袍在身,所着服饰精美绝伦,发戴螭龙紫金冠,金缕带在风里飘摇。我还没有去看他的容貌,已经被一边的宫人按着行礼:“参见太子殿下。”
他是太子殿下——我有所耳闻,闻他乃是新王独子,闻他曾胁迫汤卿,要纳汤家千金为妾;闻他不学无术,沉溺声色犬马之中;闻他好勇斗狠,在民间和人打架却满盘皆输。
我所知的太子殿下,实在算不上合格的少主。
我等了很久,没有听见太子殿下的声音,微微抬起头一看,哪知道他就站在我面前,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看,因他俯下身来,一双好看的凤目翘着蛊惑人心的角度,细密的睫毛在凛冬寒阳下投了一片阴影……
至此我才又惊了惊,我竟然直直对着太子殿下看了这么久,——仰面视君有意刺王杀驾——我连忙要低头,不想却被一根手指挑起了下巴,修长手指泛着莹白的色泽,面前这个少年轻笑了一下,说:“怎样?本宫好看么?”
说句实话,好看。
我就说:“好看。”
他或许很满意我这个答案,凤目微眯,眼眸含着光,丹朱色的唇一张一合:“平身吧。”
这里是通往宴席的唯一要道。
他负着手立在道旁,微扬着下巴看向天空。
天空很明朗,我也一同看了看,没有看出什么花儿来。
倒是太子殿下,很惬意地说道:“南海的天,是不是比这里好看很多啊?”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提及南海,但是说起来,南海的天自然是漂亮,碧蓝碧蓝的。
我说是,他就又看向我,笑了声:“怎么南海的姑娘都这么怕我?是本宫的名声,已经传去南海了不成?”
我道:“殿下身正不怕影子斜。”
其实我的意思是,你身不正,影子当然也是斜的。
他不知道有没有觉察到我的意思,总之只是又轻笑了一下,没有再说什么,转身离开了。
宴席开始前,父亲和我不同席,我一个人在陌生女眷的席上有些孤单。久闻京城贵女们多有城府心机,我想我可能没法和她们混在一起,只好默默自斟自饮了一会儿。
不一会儿就有个侍女过来,恭恭敬敬道:“白姑娘,请随奴婢来。”
皇宫规矩森严,我不好多问,就跟着她一路分花拂柳。这一路,我瞧见了不少满脸大胡子的西域人。哪知道却停在了太子殿下面前。
他正歪在席上,一手撑着腮,凤目朝着我一挑,又努了努嘴指着他左边,意叫我落座。
我有点迟疑,说:“殿下,这样不好吧?”
他哈哈大笑起来:“这有什么不好?”
他这里高高居上,能见下列着三公九卿,王公贵族,还有许多衣着华贵的西域人。
我心想,罢了,在哪里都是坐嘛。于是也不推脱,大大方方坐下来。
他一直撑着腮,也一直以这个姿势看着我。我被看得浑身不自在时,他就很是暧昧地说:“小姑娘,你怕什么?”
我怕什么?我怕豺狼就在我身边。
他或许是猜到了我在想什么,目光放到了下列群臣上,来回逡巡,才悠悠道:“嫁给本宫,可比嫁给那些异国之人,好得多吧?”
这句话直到盛宴结束后我才明白——我在离宫的路上看见许多姑娘都哭了,才终于知道,所谓普天同庆,乃是一场政治婚姻的盛宴,许多无辜的女子都被赐给了帮助新王逼宫夺权的蛮族人。
远嫁他乡,很痛苦。
所嫁不幸,更痛苦。
可是要是真的嫁给他司马玉龙——
会比他们好吗?
我回南海后,一个清夜里,梦见司马玉龙了。我梦见他和我成了亲,却在红烛喜幛之下亲持长剑刺入我的心口。
血汩汩流出,化作一朵一朵的红莲,开满了整个梦境。
惊醒后,黎明时分,天还很静。
时光荏苒。
距离我上一次进京已有三年。
我其实不大记得太子殿下的容貌了,只记得他有一双很漂亮的凤目,会对着我笑,宛如生出宝石般璀璨的光彩,好看极了。
但这一次,新王又一度即位,天下再度易主。
成王败寇——当年他们的江山亦是来路不明,既然成者为王,自然只有遵从法则。
我三年前见到的太子殿下,已不知所踪。
新即位的王,奉礼至孝,赢得天下更是民心所向。我见到了新王,翩翩君子,温其如玉的模样。
父亲镇守边关有功,加官进爵,在京中赐了一座宅子。我跻身京中名媛圈里,有些茫然无措。
不过,这日子不长。
突来的变故在于,家中遭人陷害。一夜之间,抄家发配边疆,我在其中。
父亲于押解途中含恨而死,母亲追随而去,我孤身一人,在边疆服役。
西北边陲,黄沙浩瀚,我常常眯着眼看无垠的荒野。我不知道我在看什么,或许就像是我的路,永远看不见希望的样子了。
永堕入深渊的人,怎么可能还能翻身?
直到我在这里遇见了他。
“小姑娘,好久不见。看来你过得不是很好。”
“……”
我自然知道,我面对的人,已经不是昔日高高在上的太子,只是一个在逃钦犯。
“小姑娘,你想不想回南海?”
南海风光,有碧蓝的天,无垠的海,繁茂的林,我最熟悉的家乡。我哽咽了一两声,“想。”
他站起来,淡青色的衣袍衬托出他颇有些出尘的意味。没有了纨绔奢侈气,这样一看,也像个青衫磊落的公子。
怎会知道,他却将一把匕首递给了我。
我思索了很久。
他说,三日后会有人把我带到三十里外的镇上,会遇到一个白衫公子,杀了那人,就可以回去了。
“那人是谁?”
“是害死你父亲的元凶。”
“……是……”
我知道是谁了。
我问他为什么选我去做这件事,他一笑:“你看得开。胜败乃兵家常事,成者为王败者为寇。”
我没有反驳他。
正如多年前,他父亲弑君夺权——此时,又堕入泥淖。天下跟谁姓,其实不重要,更重要的是百姓过得怎样。
烈烈风沙里我站了很久。
三日后,如期而至,有人接我去市集,我也顺着指引,看见了一名白衣公子。
我下手了。
匕首刺入对方的心脏时,我一瞬间空白。
他的面具脱落,露出面具下一双绝美的凤目。微微睁开,看着我,有在含笑。
匕首沾满了血,染红了白衣如雪。
他一直在笑,轻轻地抬手,揩掉我顺着脸颊滚滚而落的泪水,似乎比出一个口型:“回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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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一个人,原来这么容易。只需要两句话的交谈,一个无意间的眼神。
我也没有想过我会爱上她。
但国师说,这是命定的。命定的东西无法改变。
我的前半生,是浪子;后半生,为复仇。
害死她的父亲的是我,那些人的罪名便是,白家与我仍有交往,搜查到了我送去白家的一堆信笺。那是年少轻狂时,写给珊珊的情书——只不过全被白将军扣下,哪里知道,更会成为他人寻到的错处,握住的把柄?
我的父亲谋朝篡位,我知道江山富贵来路不正,可是又怎样呢?王朝的更替时常有之,不过是历史洪流之中的微小浪花罢了。
可是因为她家下狱发配,我萌生了推翻当朝的想法。
势单力薄,不敌。
那几年里,我四处逃亡,狼狈不堪。我知道这样的我根本护不住她了——是我无能,既然没有办法保护她,为什么要牵扯她卷入朝堂的明争暗斗之中。
我最后的决定,就是让她回家。
她的家在南海,她描述得真好,碧蓝的天,无垠的海,日出日暮,渔樵耕读。
用我的命,这条全国都在追杀的命,换她回家,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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