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ely,”乔琳摇摇头,语带讽刺地微笑着说,“这话真的说服过任何女人吗?我是不是你的第一个试验品?”
诺埃尔叹了口气,假装举手做出投降的动作,“Well,你抓住我了!”
乔琳轻啧了一声,“你知道吗?你可以把这句话留到40岁,那个时候也许可以派得上用场。”
“我40岁的时候不应该已经开心地结婚了吗?跟一个艳光四射的漂亮女人在一起,住在一个超大的房子里,开着劳斯莱斯。”
“盖勒格先生,我能问问您昨晚到底是喝了多少酒让你下午四点还在做白日梦?”
“阿普尔比小姐,你听过我写的歌了,显然我是个摇滚明星,我有下午四点宿醉还做白日梦的特权。”
乔琳忍不住笑了起来,诺埃尔也露出了一个得意的微笑。
她挑眉轻声说:“要成为全世界最大的摇滚明星,对吗?”
他轻佻地点了下头,“没有第二个目标,不是吗?”
乔琳轻哼了一声,“你啊……”
“有不同意见?”
“我猜我们最好还是把注意力放在珠宝上吧?那边那个友善的售货员小姐已经盯着我们看很久了,而且我的日本助理明显懂英语,我们再聊下去就太尴尬了。”
“当然。”
两个人相视一笑,重新把目光放回到了展示柜上。诺埃尔最终同样挑了一枚金色的女款图章戒指,图章上镌刻的形状正是乔琳和他共同的星座双子座,中心处还点缀着一枚红色的不知名宝石。
“Birdy,你喜欢它吗?”
“当我弹吉他的时候,摄像机拍近景的时候应该很漂亮,我很喜欢。”
“既然这样,它是你的了。”
他掏出卡递给店员结账,随即看着乔琳把它戴到了她的左手无名指上。他忍不住露出了一个笑容,却在乔琳看向他的时候立刻拉平了嘴角。
“看!想象我左手按着吉他时的样子,它好看吗?”
“非常,”诺埃尔点点头,“非常好看。”
“谢谢!”乔琳笑嘻嘻拍了下手,“我饿了,让我们去吃饭吧!你想回酒店找他们吗?”
“不,我更愿意跟你安静地吃顿饭,”诺埃尔翻了个白眼,“你见过我跟利亚姆在一起的时候是什么样的。”
“很好,我想史蒂夫他们应该不太需要我提醒他们吃饭,那就让我们走吧!”
他们在助理的引荐下去了一处相对私密的餐馆,又在她的帮助下点完了餐,终于可以继续聊天了。
“说真的,我之前就有点好奇,Noely,为什么你明明是左撇子,但用右手弹琴?”
“我不知道,我只记得我小时候去上吉他课,那个老师坚持让我用左手吉他,我说不,我要用右手弹吉他!那个老师把我踢出了名单,我告诉了我妈妈是怎么回事,她带着我去买了一把右手吉他,告诉我,我可以用我想要的方式弹它,不用管其他人怎么说!”
“哇哦,你有个很棒的妈妈!”
“是的,我猜我从小就是个很古怪的孩子,我有个肘关节是双关节,我用左手写字,用右脚踢球,我对什么事都有自己的观点,即使没有我也得现编出来一个!我妈妈忍受了很多,再加上我不是唯一的一个,你见过利亚姆是什么样的!但利亚姆在妈妈面前是个乖宝宝,小骗子!”
乔琳被他那种夹杂着嫉妒的语气逗笑了,“你还有一个哥哥,对吧?他也像你们一样这么……性格鲜明吗?”
“我们家保罗安静一些,他是最大的孩子,更聪明,更有纪律,你懂我的意思吗?”
乔琳轻轻点了下头。
诺埃尔反问道:“说真的,我知道戴蒙他们为什么不喜欢我的歌,说它们太简单之类的,可你呢?你总是赞美我,可我知道你是学古典音乐出身,对吧?”
乔琳轻笑了一下,“我不会说我是古典音乐出身,但我确实曾经考虑过以此为终身职业……我不认为你的歌词简单就不好,我的意思是说,音乐对我来说一直是一些能让我忘记一切的东西,它有点像是逃避现实的办法,你明白吗?如果一首歌能让人感觉到他生命中的某些东西被唤起,可以让他在生活的间隙喘口气,它就是首好歌。它不需要有精巧的编排和花哨的歌词,它对他来说就足够好了!”
诺埃尔看着她露出了一个笑容,他是真的很高兴。
“我明白你的意思,乔,那也是音乐对我的意义。我写歌,写关于希望、爱和生活的歌,这是每个人都能听懂的歌,如果人们能被它带离自己的环境,能在坐公共汽车去工作的路上听它,那它就实现了它的意义!我不需要成为哲学家或者什么见鬼的知识分子、社会学家,告诉其他人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人们有他们自己的常识,我做的就是歌颂我想要的生活,然后写歌!事实上,我对写歌以外的事一无所知,这就是我生活里唯一有意义的事!”
乔琳露出了一个微笑,“瞧,你肯定跟山羊皮和模糊合不来。”
诺埃尔翻了个白眼,“山羊皮就像是我们这个年代的史密斯乐队,他们总是想追求意义什么的!说真的,Birdy,我不想冒犯你,可你见鬼的男友的乐队,他们就是在做音乐笑话!他们当然是个很好的现场乐队,他们很努力,但他们见鬼的太努力了!当你在变有趣这件事上太努力的时候,它就没有意义了!”
乔琳笑着摇了摇头,“我不得不捍卫他们了,戴蒙的音乐让我很愉快,真的!人们可以同时喜欢你和戴蒙,不是吗?”
诺埃尔撇撇嘴,没有反对她的看法。
“诺,你对所有事都有观点,我呢?我的乐队呢?”
“我猜你喜欢the Clash超过Sex Pistol,但你从来算不上是Ramones的歌迷,对不对?”
乔琳微笑着不置可否,“所以呢?”
“你是浪漫主义者,喜欢用复杂的技巧表现简单的东西,你总是很悲伤,愤怒,困惑,可你又总是笑着的,你知道你终究会克服这一切,所以你总是笑着的……那让我总是忍不住看着你。”
乔琳看着他的眼睛,柔声说:“那听起来不像是在说我的乐队。”
“你是他们的灵魂,所以乐队就是你的样子。”
乔琳忍不住把目光移开了,她转而提起了另一个话题:“你有没有想象过你日后会是什么样的?50岁的生日?”
“说真的,我不知道,”诺埃尔轻笑着耸了下肩,“我没法想象我50岁时候的事,我只知道我得在五年内快速成功,积累一些粉丝,好让我退休后还能有饭吃。”
“5年?退休?”
“是的,你知道的,流行明星的高峰期最多也就5年,对吧?等我攒够钱买一辆巧克力棕色的劳斯莱斯,我可能就可以退休了。我没法一直这么写歌,顶多写三年。”
“巧克力棕色的劳斯莱斯,哇,我为什么就没想到呢!这是个好主意!”
“嘿,别剽窃我的创意!”
乔琳笑着翻了个白眼,“Noely,你甚至都没有驾照!你都不会开车!”
“我也许某天会去学!”
“说真的,退休后呢?”
“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我没法想象我自己老了以后的事,也许我会买个岛,建个大房子,然后一个妻子两个孩子?这听起来太奇怪了!我太自私了,没法想那么远!也许我50岁的时候会破产然后因为酗酒住进康复中心!”
“好吧,对于摇滚明星来说,这似乎是个合适的结局。”
两个人一同大笑了起来。
“Birdy,你呢?你的退休计划呢?”
“等我50岁的时候,我绝对不会继续站在舞台上跳来跳去了,有点太不庄重了,不是吗?我应该仍然会是个非常优雅的50岁女人,到那时,我所有的前男友可能都已经有了啤酒肚,甚至秃了!”
“Ouch——!”诺埃尔夸张地皱起了眉,“这真是我听过最惨的事了!如果戴蒙变秃了,他会被立刻踢出摇滚界!摇滚明星应该有头漂亮的头发,像是我家孩子那样的!”
“那Bonehead呢?他基本上接近秃了!而且戴蒙还不是我的前男友呢!”
“Bonehead算不上是摇滚明星,不是吗?至于戴蒙,他早晚会是你的前男友!”
“得了吧,Noely,你在这事上没有发言权!”乔琳笑着翻了个白眼。
“我敢在这事上打赌,Birdy……”
他们就这么嘻嘻哈哈地吵着嘴,根本没人在意时间的流逝。
他们很年轻,正满是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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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觉得这章可能要配《The Masterplan》by Oasis来听比较好,但我写的时候听的是《Dead in the Water》by Noel Gallagher。当有缸拿起吉他认真唱歌,他真的……我只能叹气。
文中所有有关其他乐队的评论都出自有缸采访,嘴臭锅都是他的,跟我没关系(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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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oligan是(足球)流氓的意思,尽管足球流氓的问题在全球都有,但是通常这个词被认为是非常英国的,英国足球流氓问题严重到一度被称为英国病,这种与体育赛事有关的暴力活动实际上也跟社会和经济方面的结构有关。广义上来说hooligan指的是那些不服从社会秩序的年轻人,他们往往制造麻烦,但并不属于特定的有组织犯罪团体。这跟thug(暴徒)、ruffian(恶棍)、hoodlum(美式俚语,暴徒,小阿飞,常常是有组织团伙的底层成员)是有区别的。
90年代的英国社会氛围无疑是很割裂的,一方面严肃的正统媒体仍然非常保守,另一方面年轻人的文化却相当狂野。我无法准确描绘这个时期的很多事,但文化总是与经济、政治和社会状况有关的,80年代开始的英国工业衰落和经济转型是一切的中心,英国在社会文化上的自卑心理到了90年代中期开始大反弹,这便是文中故事的背景之一。我无法在故事中议论这些事,感兴趣的小伙伴可以自己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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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的事情说完了,向大家比心~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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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章 The Escape(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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