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lumn forty seven
更多盎然的色彩滚滚而来,如遮瑕的幕布般逐渐蒙蔽了所有还在工作的感官,这是不应该的,我迷迷糊糊的内心冲自己喃喃,好像有人刚才用木勺猛然往大脑里塞进一团浆糊,所有理智与感性的神经,都如蛛网般密密麻麻交错排列在一起,让眼前被色彩装点得清晰明丽的现实,失去真实的荒谬感,我感觉自己正在悬浮。
过去与将来,这两个彻头彻尾的机会主义者,仿佛在这一刻自发通了神,我感到紧闭着的嘴巴正被一点点掀起,一寸寸撬开,一丝丝出露。
“嗯……卡坦扎罗是除了巴勒莫之外我停留最久的地方,后面去到的地方停留的时间都不算太长,少的一两个月,多的也不过就半年。”这是实话,没有谁能估计安娜到底什么时候会给休伦打电话,在这一点上她简直就是一个定时炸弹。
说到这里其实已经有点说不下去,我的人生平平无奇,唯一出挑点的地方大概是比较倒霉。但这个世界上倒霉的人有很多,坏运气并不是一件值得啧啧称奇的事,可是凯厄斯今天耐心好的出奇。
“然后呢?”他契而不舍的询问。
“然后?”
绞尽脑汁思索,到底还有什么事情值得说,我的十几年和他的几千年当然没法比,事实上就算我也活上几千年,大概也不会有那种独属于远古时代的经历。
毕竟这个世界上可没什么王位等着我去继承或者争夺,事实是坐地铁或搭巴士我都常常抢不到座。
“你可以说更多。”他的声音是如此请求。
“我曾经在威尼斯呆过半年,大概……大概就是十五六岁的时候。威尼斯是座水城,色彩斑斓的建筑林立在河岸上,房门都被朝涨夕落的潮水泡到发烂,空气里都是木头糟朽的气息。那里很喜欢用玻璃做家具,而且很多都奇形怪状,我曾经见过一个风信子形状的玻璃花瓶,就像这样……”
本能伸出手在空气里比划了一下,比完才觉得有点多余,凯厄斯说不定根本就没有在听我说话。
“风信子?”他说,画笔仍然不停在被日光染成鹅黄的画纸上忙忙碌碌,柔软的毛刷和粗糙的纸页交合在一起,发出悦耳的沙沙声。“你喜欢那种东西?”
“也不是喜欢。”诚实地摇摇头,只是因为那个花瓶实在漂亮,更重要的大概是我从未拥有过它,正是这份求而未得给了它无限美好的权利,“我在威尼斯给一个划贡多拉的老头打下手。他年纪很大,还得了白内障,因此经常看不清路,需要找人帮忙。”
那个老头的名字我还印象深刻,他叫卡戎。视力上的缺陷完全无法不影响他精湛的划船技术,威尼斯纵横交错的墨蓝色水道就像他的家,即使闭着眼睛也能将船上的游人载到正确的目的地。
据卡戎所说,他已经有半辈子没下过船,这艘船上的每一颗螺丝钉他都熟悉,虽然这话肯定有夸张的成分,但我无比钦佩他对于自己事业的热爱与执着。
“这种职业没什么价值。”凯厄斯的评价刻薄到一种地步,我根本无力去反驳他,他那是惯常的上位者心态,平常人家的疾苦在他眼里不是无能就是活该,这很难被三言两语纠正过来。
“我还挺喜欢他的,他很聪明也很有趣,是个睿智成熟的男人。”
虽然无法改掉他的观点,我还是努力为卡戎辩解了几句,这是实话,卡戎虽然是个年近半百的老人,但依然很有精神,简直可以算是老顽童。那种活力四射很容易让不熟悉或刚见面的人大跌眼镜,怀疑他是否刚过十五岁,是个以少充老的青少年。
但当你遇到难关时,他的话却总能令人豁然开朗。卡戎不喜欢讲道理,也不太会安慰人,他只会把涕泗横流的你从小桥上拽下来,再不由分说将你按到贡多拉尖舟的船头上,一边从长外套里费劲抽出张黑黢黢又皱巴巴的手帕,递给你擦眼泪,一边用呕哑的嗓音讲起他与船有关的故事。
从小到大我看过的那些似是而非的人生哲学,听过的那些自以为是的经验教训,全都比不上卡戎嘴里念叨出的故事,那是真正的成熟,经年累月的阅历都藏在如白描般的话语里,在平淡中悄然无声的熠熠生辉。
大概是曾经患上什么神经类疾病的原因,他的左半边脸颊总是时不时就会不自觉抽搐,苹果肌常年如被晒伤般通红,且高高隆起肿胀得吓人。他的一边嘴角也歪歪吊起,这本来该是一副狰狞吓人的脸孔,但卡戎展现出的却只有喜感,吊起一边的嘴角使人感觉他无时无刻不在微笑,和蔼的微笑。
“他经常给我讲笑话。”犹豫着补充上一句,我不确定凯厄斯是否听过笑话,他真的会笑吗?这问题看起来注定没有答案。但想起卡戎那些让人笑到喷饭的轶事,以及烂得出奇的双关语却让我愉悦,其实最好笑的是他说这些胡话时自信的神态。
凯厄斯终于忍无可忍地哼一声,将画一半的画笔不耐烦地扔进清水桶里,未用完的水彩被这一甩在空气里划出道亮丽的弧线,然后泼洒到旁边的地板上,洁白干净的地面一瞬间就遭了殃。
凯厄斯可不管那么多,反正他也不负责打扫卫生,他专心致志沉浸在挥笔作画和呲眉瞪眼里,只见另一支还未开刃的崭新画笔又被抽出来,沾上点颜料继续工作。
“睿智成熟。”他重复了一句,声音小得就像某种口齿不清的老人在嘟嘟囔囔,毛刷在画纸上用力掀起几个大开大合的波浪,“你管那叫睿智成熟。”他不无讽刺地说。
大地色的水彩突兀停顿了一会,在白纸上渲染出一抹突兀而不雅观的痕迹,我后知后觉凯厄斯正在走神,尽管不知道他分神的原因,但我可不会放过这个嘲笑他的机会,这家伙骄傲自负到让人忍不住就想挫挫他的锐气,更别提我现在看不到他的表情,因此也就没那么害怕他发火,“你这里画错了。”
我用手指点了点已经变成深棕的色斑,尽量压低声音含住笑意,很认真地开口,“你下手太重了,颜色好深。”
话音刚落,小号尼龙笔头就像羽毛一样轻盈地向两边飞起来,在色斑旁边带出左右各一道优雅的弧线。点着污渍般漆黑颜料的指尖堪堪擦过耳廓,下一秒黑色的污渍就变成了画纸上展翅欲飞的雄鹰宝石般的眼睛,雄鹰威风凌凌地张着翅膀,似乎成了给予它生命的主人心中情绪的另一种翱翔形式。
真是个争强好胜的家伙。
即使不用回头也能想象出凯厄斯抿也抿不住的嘴角,我发现他很喜欢抿嘴这个动作,似乎不让自己显得凶巴巴,就对不起那张好看而非人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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