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第一百零四章

我有种莫名的冲动,我想帮这个女孩子。

把她纳为妾,或者外室,或者暖床丫鬟,都可以。

跟着我,跟着一个老辣的捕头,至少她不会愁吃喝,但凡我还活着,她就会活得好好的,不用再这么卑贱如蝼蚁、命微如草芥。

这个冲动的想法实在不明智,世道这么乱,无家可归的流浪孩子,比她更悲惨的儿童多的是,善心泛滥,见这一个可怜,救了,以后遇到别的,还能全都救了不成???

怎么救得过来。

“你跟我姓徐吧,自己给自己想个名字,待会儿下车后我带你去注册户籍,你以后做我的妾,管我叫夫君。”

倘若一生永远强迫自己冷情明智,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我姓徐,”我认真地告诉小孩,“清风徐来的徐,”拉过柔嫩的手掌,轻轻划拉,一笔一划,“徐明文,明白事理的明,文本账簿的文。”

“徐,明,文,”她一字一顿地跟着我重复,轻轻地,怯懦地,试探性地唤,“……相、相公。”

“哎!”我高兴地应,平稳行进的马车中弯下身去,给她脱掉鞋子,“缠金莲几年了?”

“两三年……”弱声应,“相公,我的脚是不是有些大了?不够好看?……在乡下的时候,因为要干农活打稻谷,所以爹娘没给缠,直到卖进了窑子,才缠上……”

“挺好的,”我没表情地扔掉畸形的小绣鞋,解开触目惊心的裹脚布,汗臭气扑鼻而来,“还没彻底残废掉,兴许放开几年,能慢慢恢复了。”

“……相、相公不喜欢小脚?”

“你自己喜欢么?”我问她。

“他们都说小脚很好看,摸起来很爽快……”

“你自己喜欢么?”我问她。

“我、我也觉得小脚玲珑别致,很好看……”

“你不疼么?”

“疼。但是疼久了,就习惯了……”

……

作战捕快多艰险,原先每每负伤,烈酒消毒,独自包扎伤口,都疼得肌肉抽搐,龇牙咧嘴,痛不欲生。那时候我总是忍不住后悔,悄悄抹眼泪,如果没有离经叛道,走上这条男性身份的道路就好了。

安安稳稳,安安静静,做个正常的女人不行么?找个好男人嫁了,宅院里贤妻良母,生儿育女,幸福平淡,不用吃任何苦,不用受风吹雨打、日晒雨淋的罪。

现在我一点都不后悔了。

让我变成这种羊,我宁愿一刀捅进自己的心脏。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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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第一百零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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