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如果你爱上一阵风

他喊“代晴岚”,于是一种预感击中了她。脑海里像有潮湿的雾气遮蔽,代晴岚努力拨开,想要去寻觅。头脑风暴间她下意识朝着网吧里走了好几步,网管小哥没叫住她,已经低头看向了电脑。在什么都想不清楚时,代晴岚愿意盲从自己的直觉。她倒回去,手轻轻敲了敲前台的桌子,一句话没经过思考就脱口而出:

“你怎么叫我名字呀?”

叶修乐了。他刚刚情绪还五味杂陈着呢,又震惊又怀念又高兴又感伤,是不是还翻涌着多年来对此人远走高飞且杳无音讯的委屈和怨念?坦白来讲他自己都不知道。只是一听到这失联多年、再见已经不记得自己的人问的这话,心脏就像是被狠狠攥了一下,他直接气笑了。

叶修问:“不能叫名字吗?那你想我怎么叫你?”

代晴岚仔细辨认小哥的脸:“不是不是,我是想问,你认识我吗?”

叶修坦然地回答:我认识一个16岁在奶茶店打工、17岁生日许愿要永远爱这个世界、18岁突然跑去法国说兴起要去看世界的人。

那好像是我诶!代晴岚收回盯着他的视线,心虚地点头。她还是没记起这个人的名字,但是逐渐把他和记忆中三个小伙伴之一的身份给对上了。

代晴岚松开行李箱拉杆,伏在桌台上,微微歪头,冲叶修笑,酒窝浅浅:“诶呀我记起来啦!我们之前是好朋友对不对?还有一个弟弟和妹妹对不对?对不起呀我记不太清了。我到法国没几天手机就被人偷了,不骗你哦。”

所以那个名叫“旅行青蛙”的企鹅号八年来再也没有上线过。代晴岚试图用真诚的双眼取得这个多年未见的朋友的信任。她挥了挥手,清了清嗓子,说,能不能重新认识一下嘞?我叫代晴岚。

叶修心里起伏不定的情绪突然像风止的水面一样平息了,他看着代晴岚一如当年灿烂的笑脸,原本萦绕不绝的郁闷丝丝缕缕地消散。于是叶修忍不住也笑起来,说,好啊,重新认识一下,我叫叶修。

这就是代晴岚和叶修的重逢,尽管代晴岚已经对那段遥远的快乐时光没有多少印象。叶修记性倒是好,只是他本来以为这么多年了,自己不会还保留着什么特殊情感。并不是没有想起过她的名字,在三个人还一起住在那个小家里时,在只剩下他和苏沐橙时,在他退役离开嘉世走入雪夜时。但曾经青涩的、让十几岁的他辗转反侧的喜欢已经被时间稀释的很淡,再提起时只剩对老朋友的怀念。

他不再喜欢代晴岚啦。至少在重逢之前叶修是这么以为的。

那为何他一听见那个被遗忘很久的声音心脏就复苏般狂跳?为何一见代晴岚就想笑?为何她一说要重新认识,自己就能释然那些不闻音讯时的担忧和煎熬?

这种蛮不讲理的情绪叶修已经好多年都没体会到了,而在曾经接触的日日夜夜,快乐的晕眩和愚笨的焦躁常常在他身上交织。15岁开始的心动和其它任何少年的心动别无二致,又热烈又懦弱。他习惯换着法地喊代晴岚的名字,她声声有回应,叶修就低头露出笑,隐蔽而不宣之于口的情愫代晴岚从不知道,但是苏沐秋总会无语又恶寒地盯住他。

苏沐秋挑衅:叶修你胆小鬼啊?怎么不去和阿岚表白?不敢?

叶修坦然点头:我不敢。你敢吗?

苏沐秋红着脸扭过头:我迟早会敢的!

回忆太多了。叶修想用理智判断一下他是不是还在喜欢代晴岚,然后感性和理性一起扯着他耳朵喊,叶修,毫无疑问,你还喜欢代晴岚。

“我爱他,并不是因为他长得英俊,而是因为他比我更像我自己”(摘自《呼啸山庄》)。代晴岚是风,席卷而来是晴日狂朗的风暴,猝不及防离去时才暴露出料峭锋锐。叶修被她的自由所伤:她心念一动就能毫不留恋地从世界一角轰隆隆刮去另一角。但谁说15岁一个人离家出走从B市跨越千里到H市的叶修不像自由的风?叶修钟情她为热情而不顾一切的天性,所以才在那一年,代晴岚17岁生日时,对着摇晃的烛火双手合十,许愿祝她自由。

叶修和代晴岚凑在前台聊了很久,聊以前、后来和现在。天光破晓的时候,代晴岚见到了包裹得严严实实的苏沐橙。摘下大墨镜的苏沐橙眼眶红红,代晴岚主动扑过去用力抱住她。苏沐橙沉默了好几秒,等代晴岚有些无措地喊了好几声,才回抱住她,说,我一直有想你哦,岚岚姐姐。

她们挑了一个阳光很暖的晴天去看望了苏沐秋,苏沐橙蹲下,把花摆在墓碑前,然后轻笑一声说,我们来看你啦哥哥,这次还有岚岚姐姐哦。你之前说再见到她一定要生她好几天气,但我猜你顶多置气几秒。放心吧,我已经帮你完成啦。

松柏树被风摇出“簌簌”的声响。

代晴岚留在了H市,并且兴致冲冲地开始复建荣耀。太久没玩,上一个号早丢了。她上个号职业是魔道学者,提着个扫帚就能飞天,代晴岚说好酷啊她想打魁地奇了。于是新建的号还是魔道学者。控诉代晴岚丢弃行为的方士谦知道她回坑荣耀的消息,自信地说要玩牧师带她,刚搜索到角色就有些沉默,竞技场2V2配合起来,魔道飞得随心所欲肆意妄为,方士谦咬着牙让自己不要幻视王杰希。

她的荣耀天赋很高。虽然对于电竞来说代晴岚的年龄已经太大,但手速什么的保持的很不错。一天她打着荣耀,冷不丁转头眼睛亮闪闪地看叶修,学着其他人那样恭敬喊他大神,问,大神,你说我有没有加入你战队的资质?

叶修惊讶地看着她,有点没反应过来,下意识脱口说,你只需要做你自己想做的事。

嗯?代晴岚疑惑地歪头,你怎么觉得当职业选手不是我想做的事?我做任何决定都很认真的好不好?我还没试过当过电竞选手呢。放心啦,我绝对配合训练!

于是代晴岚在H市留了几乎两年半,秋去冬去春去夏来,兴欣在第十赛季夺冠,荣耀加诸,万众瞩目。场上因为并非主场,庆祝比较有限,场下他们定了包厢,很是热烈地庆祝到凌晨。虽说职业选手少喝酒,但这种场合显然不需要忌讳太多。代晴岚的酒量很好,喝了不少回酒店的路上也神智清明。叶修面上看不出来醉意,只是走路却有些晃啊晃的。

乐于助人的代晴岚一路哼着歌扶着叶修。到叶修房前,她打开房门把他拉进来,却发现此人一直认真盯着她手上那枚刚获得的冠军戒指瞧。代晴岚少见叶修这副模样,直接笑出声,摇了摇他那只也还戴着戒指的手,提醒他,都是一样的啊。

“嗯,一样的。”叶修视线在两枚戒指上转来转去,半天才笑了下,点了点头。

你真是喝醉了啊,怎么反应这么迟缓。代晴岚哈哈哈地笑,她上前一步凑近,指尖点了点他的戒指,语气轻飘飘还带着笑意,毫无铺垫地直白开口:“你是不是喜欢我啊?”

叶修七分醉意都要被吓没了。他大脑卡壳,有些弄不清现状。但是这个问题还会有第二个答案吗?他不是十五六岁的小孩子,不要再做胆小鬼了。于是叶修认认真真和代晴岚对视:

“嗯,我喜欢你。十五岁就开始喜欢了。”

哇塞——当事人竟然还发出这种惊叹的声音。叶修不免紧张,恋爱的威力就是如此巨大。他心跳得很快,还好面上看不出来什么。叶修安静等着代晴岚答复,却见她随便一伸手推上酒店房门,“咔嚓”落锁的声音像一个突兀抢跑的节拍。紧接着代晴岚踮脚贴近他,笑眯眯地问,那我可以亲你吗?

嗯?叶修都傻了,愣愣地发出疑问的声音。代晴岚耐心地解释,因为叶修喜欢她,她也喜欢叶修,所以他们是情侣,情侣就是可以亲亲的呀。

这一天起他们做情侣并接吻。初吻只是单纯的贴贴,不含太多暧昧的情绪,青涩稚嫩,浅尝辄止,但是一点也不温柔,代晴岚捧住叶修的脸就是猛亲一大口,确实符合她热烈的作风。回过神的叶修一只手搂住她的腰,一只手摸了摸她的头,低头碰了碰她的鼻尖,呼吸交缠,然后主动亲上去,还是贴贴蹭蹭,这次很轻柔,同时辗转。

代晴岚接吻的时候也不闭眼,眼睛笑得像月牙,毫不羞涩地盯着叶修。她配合地侧了侧头,嘴张张合合,问叶修,咦,你不会伸进来的那种亲亲吗?

叶修忍不住轻咬了一下她的嘴唇。他退开一点呼吸的距离,双手捏捏揉揉代晴岚的耳朵,说,试一试我就会了。

荣耀之神学习能力果然强悍。代晴岚躺在床上,一只手搭在他肩膀,唇齿间依稀哼唧出的声音像破碎的小调。她终于在接吻时闭上眼睛,但也不是因为害羞,是因为舒服。肌肤之亲间热意攀升,她脸颊烫烫的,耳朵烫烫的,全身都烫烫的,这种感觉很稀奇。空调没调成睡眠模式,制冷的噪音稍微有点大。床单枕头还有周围的被子被体温带得热热潮潮的,代晴岚踢了叶修一下,喊着好热啊,把空调调低点。于是热源抽离,空调“滴滴滴”地响了几下,热源又很快回来,重新交缠住代晴岚的手,十指紧扣,两枚一样的戒指硌得略微发痛。

疼啊。代晴岚呜咽一声,想要抽回那只手。叶修没有放开,只是换了种交握方式。体温的交换让两只手手心都有些汗津津的,紧贴着的肌肤又湿又热。

后面就不疼了。叶修说想听她唱歌,代晴岚问他什么歌,他就在她耳边笑,说,要听她刚刚在唱的歌。代晴岚拖长声音哦了一声,轻轻揪了揪叶修的头发,胡乱唱:“叶修是只小狐狸~嗯……可爱的、狐狸……”旋律真的挺好听的。

为什么是狐狸?叶修问。代晴岚断断续续半天才回答完整:因为他笑的时候很像只狐狸。以后要是还分开好多年,就算不记得脸她也会靠他笑起来的样子记起来他啦。

会吗?还会分开吗?叶修抱住代晴岚,亲了亲她泛红的眼尾,轻声告诉她,不会的,我们不会再分开了。

叶修承认自己时至今日仍然有些幼稚,他愿意相信承诺,相信永恒。也许“不会再分开”这种话太过绝对,轻易说出口就更显得易碎。但爱本就需要幼稚,需要盲从,需要不被理智接纳的冲动。爱能击穿一切义正辞严的高墙。

爱始于很多年前,H市,一家放着首西语歌的奶茶店,歌名是“爱情降临的一天”。那一天逐梦离家的少年遇到一阵无拘无束的风,从此一个自由的灵魂接纳了另一个自由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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