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朗从没想过,他无忧无虑的生活,会在他十五岁那年戛然而止。
袁朗的父亲是一名保家卫国的军官,母亲则是国企的工人。他拥有一个人人羡慕的家庭,父母感情和睦,家人无病无灾。他从小就不愁吃穿,因为有着聪明的头脑,又比同龄的孩子早慧,因而学习对他来说也造不成任何困扰,只需要上课认真听讲,他就能快速掌握知识。在他看来,生活最大的苦恼也就是作业太多懒得写而已。
他原本以为,他会按部就班地读书,考大学,毕业找工作,上班,然后找个喜欢的姑娘结婚生子。却不料,一切都在他高一的时候来了个急转弯。
袁朗的父亲,在他十五岁那年,在对越自卫反击战中牺牲了。父亲的牺牲给他的家庭带来的不仅仅是亲人离世的伤痛,还有骤然到来的经济压力。袁朗扪心自问,他是想要上大学的,可是,算着大学的学费以及生活开支,懂事的他决定,放弃自己的梦想。高中刚一毕业,他连录取通知书都没有看,就背上了行囊,毅然选择了参军。
有些时候,不得不承认,有的人,就是上天的宠儿。袁朗这个家伙,脑瓜好使也就算了,体能也强,新兵蛋子刚下连队,没过仨月,各个科目的成绩就都拔了尖。连长唐立军了解到了袁朗的情况,看他是块好材料,便给他划了两条道儿。要么玩命拼两年成绩,争一争提干;要么稍微将训练放放,搞搞学习,好参加军考。这两条路看似不同,其实都是一个目的,成为军官。
说起这军人和军官,听着好像是一回事,但是其实中间隔了条分水岭,跨过了这道分水岭,成了军官,努力加上运气,搞不好能在部队留一辈子;跨不过这道分水岭,从进来的那一刻,就进入了离开的倒计时,永远也说不准,这倒计时是三年六年还是九年,超过九年,几乎就是不可能的事情了。
袁朗其实一直也没想好要选择哪条路,前者只需要保持现状,就能争取,但相对被动。名额、同期竞争的人,种种因素,都有可能让他与提干失之交臂。后者倒是主动,但也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一旦成功就是彻底翻了身,但一旦失败,因为学习耽误下来的训练成绩,怕是会成为催命符,从军的生涯只怕也就到了头。
那天,袁朗被连长带着去师里参加一个军事全能竞赛,袁朗不负众望拿了名次。回连的路上,连长惦记着家里,袁朗便顺道陪着连长回了个家。没想到,原本以为就是一次简单的停留,却遇上了连长和媳妇干架,小女儿闹离家出走,还将他这个不到二十岁的大好青年认成了爸爸。
袁朗自认通透,却不料,那天,他竟是被一个六岁的小孩儿给教育了。
小姑娘为了一个铅笔盒,能捡一个多月的垃圾,承受别人的不理解和嘲笑也在所不惜,不曾有丁点后悔。而面对满目的诱惑,她从未动摇,而是坚定地选择着她最初想要的那个目标,即便,更好的选择对她来说也是唾手可得。
袁朗只觉得在那一瞬间感觉无比的羞愧。他面前的两个选择,看似各有利弊,可他却在选择的时候,忘了自己最初的梦想。他明明就是想要上大学的啊。因为钱,他放弃了大学,选择了另一条路。而此时,在这条路上明明有了实现梦想的机会,他却因为其他的选择而忘记了自己最初的理想。
回到连队的第二天,他便将军考报名表交了上去。此后,他开始专心准备军考,不再去思考其他。
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又一次看到那个小姑娘喜欢的铅笔盒,眼前的铅笔盒不再是残次品,是完好无缺的,鬼使神差的,他便将那个铅笔盒买了下来想要送给那个小姑娘作为他的感谢礼。他甚至还写了一封信给那个小姑娘,即便他知道,小小的孩子可能还不懂他信中要表达的到底是什么。
然而,等他将信件和铅笔盒交给连长的时候,却获知,那个小姑娘,因为种种原因,某种意义上已经被她的母亲放弃,丢到了一个山沟沟里。
而此时,那个被丢回了山沟沟里的小女孩儿,正听着姐姐为她读这封信……
唐晴小同志:
你好!
我是袁朗,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我。不记得了也没有关系,因为我可能对你来说,只是一个年幼时无意间遇到的过客,甚至这个过客在未来可能不会再与你有任何交集。写这封信给你,只是希望向你道谢,因为你无意间的一些选择,让我在迷茫中重新找到了方向。
我在外出的时候无意间看到你之前心心念念的那个铅笔盒,这个铅笔盒不是被人挑剩下的,也没有瑕疵。我想,它应该就是你最初喜欢的样子。所以作为感谢,我买下了这个铅笔盒送给你作为我的感谢礼物。
希望未来无论发生什么,你都能一如现在,永远保持纯粹,永远不会迷茫,永远懂得坚持,永远不忘心中的理想。
——袁朗
唐晴将信从姐姐手中拿了过来,又认真地看了看,然后仔细地将信收到了信封里,然后开始在妈妈给她带回来的一堆物件里,寻找袁朗送给她的铅笔盒。
“诶?怎么没有啊?在哪呢?妈妈是不是把东西落在家里了?”
唐昭露出了一个尴尬的笑“晴晴,你……别找了?”
唐晴看向了姐姐“嗯?”
唐昭抿了抿嘴唇,艰难地开口“我期末考试前铅笔盒不小心摔坏了,然后……然后妈妈她,给了我一个新的铅笔盒,跟我的那个一模一样,我还以为是她新买的……所以、所以……”
唐晴垂下了头,习惯性地开始消化这份难过。不知过了多久,她小小地叹了口气“不怪你的,姐姐。”
唐昭不自在地站了起来“晴晴,等姐姐有了压岁钱,就给你买个新的好不好?”
唐昭摇了摇头“不用了,姐姐,不用给我买新的,我只想要这个,袁朗哥哥送给我的铅笔盒。所以,等我拿到压岁钱,我给你买新的,行吗?”
……
长久以来,唐立军深受妻子的影响,一直都觉得,小女儿唐晴是个调皮不听话、成绩也不怎么样的孩子。可这次他回了下榕树老家,得到的却全是与妻子完全不同的反馈。他的母亲说,晴晴听话又乖巧,性格好讨人喜欢,是个难得的好孩子。
他一开始以为,这是老人家因为对孙女疼爱,所以看自己的孙女什么都好。可随着他与乡亲们接触,他才意识到,其实他从未了解过自己的小女儿。甚至,自己的妻子作为与小女儿日日相对了六年的母亲,对小女儿的评价也有很多的偏颇。
左邻右舍乡里乡亲对晴晴的评价都是活泼可爱有礼貌,懂事听话爱学习。见到他第一反应就是要跟他好好夸夸他的小女儿。这些一开始他还会半信半疑,可见了村长成德,他便开始真的相信这些评价了。因为,成德竟开玩笑一般地拍着他的肩膀,说要跟他定个儿女亲家,未来让晴晴给他家儿子做媳妇。而这样的言论竟不是一个人,同样的对话,在两个小时后,出自村里的刺头许百顺的口中。许百顺那是什么人物?浑起来能动手打村长的人,连他都被自家小女儿给收服了,可见自家这小女儿能耐不小。
联想到他手下最器重的兵——袁朗对他说的话,他总觉得自己该为自己的小女儿做点什么。
夜里,唐立军跟小女儿坐在院子里摆放的长凳上,一起仰头看着天上的星星。
“晴晴啊,你这两个多月在这里,过得开心吗?”
唐晴一边摆弄着新外套上的毛线球,一边道“还行吧……虽然这里处处都比不上家里,但是奶奶很疼我,我还交了两个很好的朋友……”
“好朋友?”
“嗯!”唐晴点头,说到自己的好朋友,她瞬间有了精神“他们都比我大,三多有点傻乎乎的,但是对我很好。成才特别聪明,还能给我辅导功课,我们每天都一起上学,一起回家。不过有一点我觉得很奇怪,他们都是比我大不了多少的哥哥,可是大家却都要我叫他们叔叔……”
唐立军被小女儿这副郁闷的样子逗笑,他摸了摸女儿的小脑袋“这就得怪你爷爷奶奶了,你爷爷奶奶生我生的太早,后来,你奶奶早早催我结婚,导致我生你和你姐姐就早,两代积累下来,咱们家就跑的比别人快出了一代人来了!”
唐晴被爸爸这一番话绕的云里雾里,小脑袋转了半天也没能转明白。想不明白,她索性就不想了,继续玩衣服上的小毛球。
“晴晴,你怪爸爸妈妈么?”
唐晴疑惑地看着爸爸,不明白爸爸为什么要这么问。
唐立军神色复杂地看着小女儿,看着她这样天真懵懂的神态,他想,他的小女儿只怕根本就没有意识到,父母将他从大城市丢回到下榕树这种小地方到底意味着什么。看着她干净的双眼,唐立军产生了一种冲动,他想要将孩子带回去。
“你们俩大晚上的在外面坐着不冷么?挺晚了,都赶紧回去睡吧!”妻子自背后忽然出声,唐立军这一瞬间好像被现实抽了一巴掌。
带回去,他又能做什么呢?他没时间照顾孩子,妻子……妻子似乎不是很喜欢这个孩子,这个孩子回去虽然能得到更好的教育,有更开阔的眼界。但是,那一定就是对的,是好的么?他是个不称职的爸爸,他知道这一切对这个孩子不公平,但是他什么都做不了。
唐立军从凳子上站起身,将小女儿抱了起来“走吧,咱们该回去了,回去早点休息!”
小小的唐晴当然还不能明白爸爸这天晚上的反常,但是他能感觉到,爸爸看她的眼神很温和,而她,很喜欢。
--本章完--
袁朗:你猜我下次出场,还要多久?
作者:几年后?
袁朗:几年?
作者:十来年?
袁朗:你看我笑得开心吗?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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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传尺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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