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人群中很显眼。”
姐姐当初这么跟程馥谈起临简雾的时候,程馥没什么感觉。
程馥注视着临简雾在等待着的家长人群中走来走去、交头接耳,头一次发现了一种反差:
以临简雾为中心,那些人的脸庞变成了模糊不清的一团雾气,所有的五官都可以相互替换,一张张圆润的面孔混合在一起,不是已经变得模糊,就是在被雾气慢慢模糊,但临简雾的脸上有着瘦削分明的轮廓、亮如晨星的黑眼睛和带着金色脉络的苍白皮肤,即使经过许多波折,眉宇间还留有一股少年锐气。
很多人都在看临简雾。
过于清晰的线条使其面孔在形形色色其他人的面孔当中,看起来就像一束光,在阴惨惨的大雾中移动着。
临简雾正在耐着性子陪着几个和程馥同班的同学家长聊天,为了能够让谈话比较和平友好地进行下去,有个家长希望她聊一聊她的大学和目前的工作。
她一边照办,一边思考要怎么说才能有趣一点不至于让内容太过于枯燥。
但是她隐约觉得,这位母亲言语中的暗示只是想借此炫耀自己儿子有多聪明,将来能够考上一所多么好的大学,会成为比她要强得多的人上人,赚比她多得多的钱以及教育她作为一个女孩子不应该太把时间花费在工作上,以现在的婚恋市场,再不积极一点,以后不要彩礼也嫁不出去。
早知道会这样,在和那几个天天偷看孩子手机的家长对完班级qq群里的学生姓名后,她就应该早点回车里。
等学生们开始大批大批地被学校吐出校门,临简雾终于有机会借口有个东西要拿,回到了自己车前,让自己可以喘口气。
程馥的口香糖都要嚼的没味道了。
临简雾看着程馥的头发被风吹乱:“不是刚刚才放学吗?”
程馥又往嘴巴里塞了块口香糖:“交了卷子就可以走了。”
临简雾按了下车钥匙。
程馥还打算坐后座。
但临简雾打开副驾驶的门,还拿了个小梯子搭好:“坐前面。”坐后面程馥晕不晕车她不清楚,还是坐旁边看的安心些。
程馥看着临简雾在她面前有些弯下去的背和因为俯身弯腰而被她一览无余的浅浅沟壑,心中有一种黑暗的愉悦。
临简雾微微叹了口气,摇下车窗后没有立即启动,而是敲了敲方向盘:“你那个男同学的事情我已经跟他家长聊过了,他以后都会离你远远的,不会再烦你。”
程馥不知道临简雾和许锡恩的家长是怎么聊的,一想到能养出许锡恩这种性格的家庭,本能觉得这事情没那么简单结束,不过……算了。
“谢谢临……姐姐。”程馥说。
一听这个‘临姐姐’,临简雾怎么都感觉心里膈应得慌。
“还把我当你姐姐的话,以后遇到什么困难都记得第一时间跟我讲,不要什么都自己扛着,不吭声。”临简雾当即便摆出姐姐的架势来,轻斥道。
“知道了。”程馥说着便闭上眼睛,进入预防晕车状态中。
临简雾看这状况也不适合继续聊下去,便驱车回家。
‘啪’。
泡泡吹到接近鼻梁的位置一下子破裂,程馥伸出一只手将脸上的口香糖撕下来,用卫生纸包好,随手就扔进了玄关处的垃圾桶里。
程馥刚换好拖鞋,临简雾就拿出许锡恩发给她的彩信截图跟程馥对峙:“这是怎么回事?”
“哦……这个。”程馥当时之所以迟了那么久回许锡恩,是知道对方会生气,想要进一步惹怒对方,只是没想到这家伙一点眼光也没有,柿子不一直找软的捏,倒是跑去找临简雾了,那被临简雾找家长,可怪不了她。
程馥回答的太慢,让临简雾有点没耐心。
“说话。”临简雾拿着手机晃了下,加重了语气。
程馥的语气没什么所谓:“因为我确实是同性恋啊。”
“为什么认为自己是同性恋呢?”
“哪里那么多为什么,我只会对同性产生**呀。”
程馥的语气实在太过于轻巧,使得临简雾在各种意义上都呆住了。
她高三的时候,对比程馥起来,真的是懵懵懂懂的,情感上一片白纸,不知道谈恋爱是为了什么,也不知道谈恋爱有什么好的,看着班里有些人整天抱着亲来啃去的,只觉得污染视线,有碍观瞻,从来没把自己和这些事联想到一块儿去。
还什么情不**的,这个词都是能够毫无心理负担说出口的?这世上怎么会有程馥这种人?这么不害臊。
临简雾的脸腾地一下子红到了脖子根。
程馥很奇怪地看了临简雾一眼:“你不会是那种非要和异性谈过一次恋爱才能确认自己是不是同性恋的女人吧?”
程馥到阳台收衣服,临简雾在她背后气得不想说话。
临简雾在刚刚发现自己对于夏薄阳的情感可能不止是单纯的友情时,是有些困惑的,确实有想过先接受一个男同事的追求验证一下,最终是觉得这种做法对于那位同事来说太过分才作罢,一下子被程馥戳到伤疤,自然有许多不忿。
在向夏薄阳告白之前,临简雾预想过很多情况,甚至有想过夏薄阳要是说自己喜欢的是异性而不是同性,她要不要去变性……虽然还是决定要尊重自己的性别,但夏薄阳如果真的跟她说一句‘你要是男孩子就好了’,她肯定会去变性吧?感觉总有点说不好。
也许,正是因为夏薄阳永远不会说出那样的话,她才会喜欢夏薄阳的也不一定呢。
看到程馥披着湿漉漉的头发从浴室出来,跟个水鬼似的,临简雾叹了口气,拿了吹风机出来,一只手放在了风口处,试电吹风热风的温度,一边招呼程馥,语气轻柔:“过来。”
夏薄阳跟她说过,程馥洗完头后总是不吹头,现在还好,年纪再大一点,肯定是会得偏头痛的,这怎么能行?
“它自己会干。”程馥的头发已经用毛巾充分吸过了水,擦了半干,她用皮筋简单绑了个马尾,并不理会临简雾的话。
“这情况,你晚上睡着了也干不了。”
“干不了就干不了。”程馥冷笑道。
“我叫你过来。”临简雾加重了语气。
此话一出,程馥脸上的神色当即就多了几分挣扎,最后拿过临简雾手里的电吹风:“我自己来。”
临简雾看程馥吹了一会儿,实在看不下去,电吹风再度易手,她把程馥按坐在身前,发现程馥连护发精油都没抹,当即拿了自己的过来。
“可以不用抹这个。”程馥看似抗拒地躲过了临简雾的手。
临简雾失笑,然后按住她:“你姐姐给你抹的时候,我看你挺喜欢的。”
“因为那是姐姐。”
“有什么不同吗?”
“当然不同,姐姐不管对我做什么,我都很高兴。所以,啊,够了……!”
“你先前不也叫我姐姐?”
“这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
“你明明知道,干嘛在这种地方装聋作哑。”
“这是我第一次给你涂护发精油,我怎么知道?当然,从今天开始我就知道了。”
偶尔逗逗这孩子,感觉还挺有趣的。这会儿临简雾好不容易感觉有了一点身为大人的从容。
微微湿润的头发经过精油的涂抹和梳理,看起来比实际更为湿润了。
临简雾右手拿着电吹风,左手将程馥的头发从发根处由右向左梳理:“头发不是像你那样吹的,仗着年纪小肆意妄为的话,发质很快就会变差的。”
程馥没说话,眼睛半眯,神情有些懒洋洋的,中低档的温度让她昏昏欲睡,骨子里都带了些酥酥麻麻的意味。
手指从程馥的发间穿过,临简雾忽然想到罗大佑的一首歌《穿过你的黑发我的手》:穿过你的黑发我的手,穿过你的心情我的眼……
后面的歌词是什么呢?临简雾这么想着,她的目光随着程馥脑袋的晃动到头发披散的波动再到颈项低垂的角度,勾勒出一个画面:
她凝视她,少女没有任何防备的后颈就暴露在她眼前,雪白滑腻,如此鲜嫩可口,似乎轻轻一咬就可以咬到血管,继而鲜血流出,犹如番茄的汁液。
临简雾的眸子暗了暗,好大半天才恢复了清亮。
看着程馥站起身,临简雾鬼使神差地发问:“你是最近才发现自己喜欢同性吗?”
“不,是初二。”
程馥的初恋始于初二,是当时来实习的一名语文老师。
那是一场根本没来得及发展为告白的单相思。
喜欢的并不是现实中存在的这个人,毕竟交集仅限于课堂,不了解,后来想来压根就是不想了解。
知识渊博,写的一手好字。温柔、娴静、善良、美丽……是一切美好品质与出众才华的合璧。
回忆真的很奇怪。
在她眼中,这个人竟然是如此完美的存在。
当她更多地是使用记忆力而非想象力去回想那段过去时,其实不难发现这个人是个可怜的普通人。
总是被班上的刺头顶撞,很容易哭或者挤出笑容,脸上常常带着无法消去的愁苦。
老师们对于自己的工作都算是尽职尽责,但要说他们对工作有什么感情,不过是‘拿多少钱办多少事’罢了。
这个人不一样。
这个人把教师这份工作真的当成了自己的使命。
从大城市来的实习老师总是很容易对农村初中的学生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
品学兼优的学生重点关注,学习不错但是偏科的学生常常检查,学习有困难但是认真的学生会拿出时间辅导,学习不行但是人品不错的学生要可能让他们多学点东西,偶尔上课说小话看课外书的学生也耐心细致地教育,担心语气过于激烈伤害对方自尊心。
这些做完后,还试图去感化那些欺负同学,以混□□为荣的学生。
那样的日子持续下去迟早会把这个人拖垮。
被认为多管闲事的学生家长一斧子砍进医院,可以说是必然中的必然。
此后,她再也没有见过这个人,但也再没有忘记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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