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去开门,门外是唐晓翼,开口却不是叫她下楼吃饭。他先说:“你把手伸出来。”
得来春梧质疑的目光。唐晓翼把唇角往下压,试图摆出一副无辜表情:“伸出来吧!我不会害你的。”
叶春梧倒不是担心他害她:虽然更小的时候,唐晓翼也曾让她把手伸出来,然后他将一只活生生的美洲大蠊放在了她的掌心……尽管她立刻将这份特别的礼物“还”给了唐晓翼(指直接丢在了他身上),但那份诡异的油腻感依旧长久地留存在春梧的记忆中,导致她从那以后,对唐晓翼的“卖关子”都持有忌惮态度。
如果、如果他故技重施……春梧伸出手时,在心中暗下决定:如果他故技重施,她扔虫子的速度一定会比上次更快。
这次放在她掌心的,却不是美洲大蠊,或者别的虫子,而是一支沾着白色药膏的棉签。
唐晓翼弯下腰去,小心地将药膏敷在了春梧的伤口上。他一边用棉签将药膏抹平涂匀,一面从口中发出呼气的“咝咝”声,仿佛如此动作,便能叫自她伤口处发散的痛意减轻些许。
春梧自觉脊背僵硬,不敢退缩,只好板正地站在原地,把摊开的手掌石化成一尊雕像,不愿颤动分毫。敷罢药膏,唐晓翼又把一支药膏、一包棉签塞进春梧的睡衣口袋:“早晚各一次,记得给自己上药。”
生怕她不听似的,他补充一句:“我会每天问你有没有敷药的。”
“那你还挺讨厌的。”春梧垂下了手掌,萦绕于伤口周遭的疼痛与瘙痒感正在药膏的清凉作用下寸寸消退。唐晓翼终于回到正题:“走吧,下楼吃饭,今天奶奶特地做了你爱吃的菠萝排骨。”
春梧眼睛一亮,欢呼着说“好耶!”,先唐晓翼一步冲下了楼梯。他在身后追了一句“跑慢点”,她的身影却已消失在了楼梯转角。唐晓翼无奈摇头,头一次觉得自己像长辈,拿难得活泼一次的春梧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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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餐桌上,春梧家长同唐奶奶聊起两个孩子的上学问题。
唐晓翼大叶春梧几个月,上学却比春梧整整早了一年,如今已经在海龟岛的圣斯丁学园上到小学六年级,今年便将升入初中。春梧家长有意让春梧也转去圣斯丁读书,因此向唐奶奶咨询了诸多事宜,后者一一耐心解答,末了忽而来了一句:“不如下学期就跟着晓翼一起去学校吧,他人虽然小,主意却挺大,一定会好好照顾春梧的。”
听了这话,春梧顿时觉得口中的菠萝排骨也不香了。她慢吞吞地用牙齿剔掉了骨头上的最后几缕肉,偷偷拿眼拿耳去关注大人们的谈话。春梧家长倒开心,提前感谢唐奶奶的照拂,又和颜悦色地握着唐晓翼的手,告诉他“在圣斯丁要和春梧多多交流”。
唐晓翼忙着吃饭,恐怕连话也没听清几句,见叶叔叔如此器重自己,高兴得两眼都眯成了月牙儿,口齿不清地打着包票:“叔叔你放心,我和春梧一起长大的,我不罩着她,我罩着谁?”
春梧默默翻白眼,决定把盘子里的排骨一扫而空,不让唐晓翼捡到一点儿便宜。
到了下学期,她登上了去往海龟岛的飞机。下了飞机又转乘轮渡,一路驶向圣斯丁学园。春梧家长的确不太放心让两个孩子自己去办理入学,索性跟了过来,唐奶奶又正好要送唐欣一起去学校,两家人便顺理成章地同行。
长到这么大,春梧头一次出这么远的门,看一切都很新奇。唐晓翼笑话她活像个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她伶牙俐齿地顶回去:“你不也没去过什么地方?”
他在甲板的沙滩椅上舒舒服服地摊开四肢,犯懒的模样令春梧联想到画册里看过的海星。唐晓翼说大话:“那只是因为现在我还只是个小孩,去哪儿都必须有奶奶带着。但我以后会长大的,我肯定会去很多很多地方的。”
唐晓翼比划道:“埃及金字塔,知道吧?那么大一个!你就不好奇古埃及人是怎么把那些石块从尼罗河边运到建造地点的吗?你就不好奇他们是怎么用那些巨石垒成金字塔的吗?”
他又说:“香巴拉,听说过吗?藏传佛教中的极乐世界,入口就在冈底斯山主峰附近。你知道冈底斯山在哪里吗?在中国西藏——”
话锋忽而刹住,唐晓翼坐起来,双眼盯住叶春梧:“你知道吧?我们两个的家族,就来自中国。”
尽管叶家和唐家已在纽克市落户多年,但长辈们都认为,孩子们应当了解自己的故土、应当掌握自己的母语,于是在叶春梧和唐晓翼很小的时候,家长们就在有意识地引导他们。
虽然他们都有正式的英文名,也说得了一口流利的外语,但在家中、在唐人街里,他们仍用中文交流、以中文名互称。
春梧从没有回去过中国,可这并不妨碍她对这个国度产生亲近之心:她通过书本与电视,一点点地增进着对它的了解。她知道它位于亚欧大陆东南部,知道境内有两条主要河流,知道她的家族正发祥自其中的某一条河流的沿岸……即便他们已经漂洋过海,如蒲公英的种子般业已降落在此地,并生根发芽,但春梧从很早以前,便认识到自己同中国血脉相连。
这份认同感如影随形,深深根植于她的四肢百骸,如同苍耳,与她的毛发钩连纠缠,被她裹挟着去往人生的下一站。
唐晓翼又躺回到沙滩椅上:“我真想去那里看看呀。去中国。”又问,“你要和我一起吗,叶春梧?”
他满以为,这坏脾气的小妹妹会毫不犹豫地一口回绝,附带上几句损他的话。可这一次,他却听见春梧说:“有机会的话……会吧。”
唐晓翼霍地再次坐起来,朝叶春梧伸出了小指头。“那我们拉钩!”他说,“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春梧嫌他幼稚,可他如此执拗,小指头直勾勾地挺在她面前,实在不好拒绝。她只好也伸出小指,同他钩上一钩,敷衍般地“嗯”了一声。
心头却无法遏制地,漫上一重异样的期待。
叶春梧莫名地相信着,唐晓翼和她真的会回到那处素未蒙面的故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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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圣斯丁学园,春梧过着和转学前别无二样的平静生活。
——除了偶尔,她会被突然出现的唐晓翼生拉硬拽着出去玩。他领着她,把整个海龟岛都跑遍,还强拉着春梧一起合影留恋:明明如无意外,他们将在这里一直读完高中,完全不必急着拍照。
海龟岛位于热带地区,紫外线强烈,春梧才来一个月,整个人便晒黑一个度,唐晓翼笑话她要变成“煤炭人”了。
春梧也奇怪他为什么晒不黑,仿佛天生体质如此。她与他拌嘴,讨厌他拿肤色来嘲笑她。唐晓翼向来灵活,立马转变态度,煞有介事地夸她是“黑珍珠”,又特别又高贵。春梧听出来这还是促狭的玩笑话,作势要打他。
他如泥鳅般从她手下溜走,趴在门框上扮鬼脸:“黑珍珠美人呀!”
唐晓翼在学校里不缺朋友,春梧则跟着他,认识了他最要好的二位朋友。
红头发的叫乔治,是比唐晓翼还要高一级的学长,如今已经上初二了,总冷着一张脸,夏日里也坚持穿运动长袖衫;金头发的叫温莎,和唐晓翼同级,似乎是因为身体抱恙,很少正常上课,每每出现在学校里,也总是和唐晓翼在一起。
乔治待春梧,与旁人并无不同,二人至多点头之交;温莎则显得更亲近,盖因他饲养的狐狸过分喜欢春梧,一旦见面,火狐狸麻依就会立刻抛弃主人,转而窜到春梧掌间去讨要摸摸。
起初温莎尚会咬牙切齿地威胁着“麻依!给我回来!”,时间长了,他渐渐也习惯,额外提醒春梧:“和它玩的时候要注意别碰到它的尖牙,当心麻依咬你。”
叶春梧对毛茸茸的小动物并无特别感情,既不算喜欢,也谈不上讨厌,所以她不太会拒绝麻依的亲近,每次都会花点心思陪它玩。
她注意到,温莎格外在意唐晓翼,常旁敲侧击地向她询问唐晓翼的过往。春梧全无“出卖朋友”的心虚感,毫不犹豫地把唐晓翼儿时的糗事一一抖落,直听得小公爵惊讶地张大了嘴巴,喃喃自语般地说出一句:“唐居然……天啊!”麻依像也觉得震撼,用潮湿的鼻尖去蹭春梧的掌心。
日子便如此一天天地过去,直到那个下午。
叶春梧清晰地记得,当时她正在上生物课。在这堂生物课上,学生们需要循着老师的指示,一步步地完成蝴蝶标本。
教室中静谧,唯有老师走动时发出的窸窣声响,以及身畔同学轻悄的呼吸声。春梧垂首,手指稳稳握住镊子,小心谨慎地推动蝴蝶翅翼,令其固定于正确的位置上。
温莎惊慌的嗓音,就在此时撕裂安静的空气:“叶!”他向来只会笨拙地模仿她姓氏的发音,可即便是这样的一个简单音节,落在他唇间,依然显得滑稽。
春梧被惊扰,指尖一颤,镊子即将蝴蝶翅翼一角扯裂。
她定了定神,脑中却想:这是昨天,她和唐晓翼跑遍整个海龟岛,好不容易才捕到的一只蝶。它来自一处扎根于礁石中的花丛,终日忍受日光直照、海风吹拂,兀自烈烈盛开成一团茂盛的红。当春梧低头贴近那些花朵时,海浪的咸腥气味久久地萦绕在她的鼻尖,唐晓翼拎着她的后颈,很怕她脚下不稳、沿着礁石滑进海里。
叶春梧同老师道歉,走出教室去见温莎。她鲜少见到小公爵满面愁容的模样,连麻依都无精打采地缠在主人颈间,见到了春梧,也不如平常那般热情。
温莎忽地握住春梧的手——把她吓一跳。春梧下意识想把手抽走,可他握得这样紧、这样重,她察觉到她无法就此脱离,因为现在的温莎,急需要来自他人的支撑。
她缓和下语气,耐心地询问温莎:“怎么了吗?”一面说话,一面翻过手掌,用手指一下一下地抚摸着温莎的手腕,企图通过肢体接触,使他冷静下来。
“……唐出事了,就在刚刚。”温莎说话间,双唇血色尽失,魂不守舍般地,“上体育课时,他从单杠上摔了下来……现在已经送去海龟岛上的医院了。”
春梧的心脏,因为温莎的这番话,而重重地往下坠落。她在脑海里迅速回忆起这些天来她与唐晓翼的相处日常,试图从中找出某些疾病的前兆,但她的尝试一脚踩空。叶春梧知道,她现在绝不能表现得比温莎更怯懦、更崩溃,于是她强作镇定,反手握住温莎那双已然冰凉的手:“那我们现在就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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