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狗哭不哭关她什么事?
就好像永安人无不无辜关仙乐人什么事一样。
反正没关系,永安人怎样无所谓。
同理,这只狗有没有哭也没关系,反正不影响口感。
可能生活在贫民区的原因,榭沙沙表面上继承了榭辞的温柔善良,但芯子里是十打十的黑。
她确实很有耐心的问这只狗有没有主人,也很‘善良’的要护住永安人,但如果还是不给脸,她也不必再装了。
爱谁谁!知道老娘这一路上抱着这胖狗跑了多少路吗?
这只狗要是解决不了永安人和仙乐人之间的矛盾,一点用处都没有,那只好将它像原著一样被吃掉吧。
别怪她,这只狗原本的轨迹就是这样的,她只不过改了一下而已。
榭沙沙虽为仙乐人,但现在她对眼前的仙乐人半点颜面都不留。
她用最天真的声音说出最狠的话,“反正这只狗也改变不了永安人无罪的事实,既然这样,我的努力全白费了。我好伤心哦...”
“只有狗肉才能弥补我心里的创伤。”
众人:“......”
这是人干的事吗?
“不行!不能吃!”这傻狗的主人才反应过来,脸色惨白,大声喊:“我的百福不能吃!”
“那你为什么要喂的那么胖!?”胖的榭沙沙的手都快酸了,“我以为你把它养那么肥就是为了吃呢。”
众人:“......”
这是人说的话吗?
“百福...百福是我的家人,不能吃!”
仙乐人立刻也说了起来,“小姑娘说吃狗肉吃狗肉,怎这么狠心?”
“那条狗真可怜,它都哭了...”
“是啊,竟被这丫头抓到了...”
很好,现在仙乐人的注意力已经转移到她和这条狗了,永安人他们都没再注意。
榭沙沙直接怼回去,“呦,一条狗你们都有恻隐之心,这一群人你们怎么这么狠啊?”
“恻隐之心呢?”
“......”
众人沉默,才发现中了这小丫头的计。
既然这么善良,那为什么不承认永安人是无罪的,不放了他们?
现在对一只狗留情,到让他们进退两难了。
既然这么善良,那为什么不承认永安人是无罪的,不放了他们?
现在对一只狗留情,到让他们进退两难了。
伪善。
说到底,他们只是想发泄这些天他们与永安人激化出来的矛盾产生的怒气罢了。
但...
这很正常。
人有七情六欲,愤怒自然在这时刻发挥它的作用。
好好地皇城被弄的乱七八糟,唤一个皇城百姓都说闹挺。
现在激化矛盾,自然要把几天前的郁闷全发泄出来。
很正常,两方之间,谁都没有错,他们都很无奈。
永安人被押了下来也不过是因为仙乐人更强势一些罢了。
看着愤怒已经冷却的仙乐人,心里叹气。
人啊,总是这样,大道理啥啥都懂,小情绪却难以自控,从幼稚到成熟,从单纯到复杂。可...
我们虽不堪一击,但也刀枪不入。
至少...
至少不要那么快的得白衣祸世的逞。
她手里又摇了摇那条傻狗(那条狗要会说话估计得骂死她),假装没看到那商人担心的样子,“现在,就这条狗,和永安人的关系了。”
“若承认永安人无罪,就别在这凑热闹,各回各家,各找各妈,这条狗就不会死;要不承认...”
榭沙沙的笑容特别邪恶,“咱就在这儿耗,反正我刚吃完饭。”
众人:“......”
“坚持认为他们有罪的就在这站着,咱们耗。反正我要是饿了这条狗就要做成肉了。”
“......”
太损了!
在永安人和仙乐人闹的时候,还未过中午,他们连饭都没吃就看这场好戏,要因为这没必要的事而浪费时间不吃饭也太亏了!
那商人立刻喊:“永安人没罪!没罪没罪!谁说有罪的我告官说诬陷!”
众人::“.......”
没记错的话,刚刚一直说永安人偷他家东西的人就是你吧?
有的人说:“就因一条狗而说无罪,这也太荒诞了...”说完戛然而止。
为什么停止?
想想源头...不就是因为仙乐人因一条狗而与永安人打起来的吗?
她说的再荒诞有仙乐人做的荒诞吗?
真讽刺啊,仙乐人因这条狗而认定他们有罪,现又因这条狗必须承认他们无罪。
仙乐人厚脸皮做荒诞的事,那榭沙沙也厚脸皮说荒诞的事。
反正她家穷,啥都没有,就脸皮最厚,而且都长她脸上了。
就像一个时辰前,她都是死皮赖脸求红红儿瞒着榭辞跑到这菜市场的。
啊...今天真是荒诞的一天....
那些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大部分人果然在一个时辰内陆陆续续的走了。
谢怜三人才明白,仙乐人虽对永安人不满,但还没达到惹人厌的程度,所以这事闹大的原因只是仙乐人看热闹的特别多而已,真正讨厌永安人的没多少。
所以榭沙沙说要陪着耗的时候,那些浑水摸鱼的立刻走了一大半。
但还是有。
刚刚那妇人不满喊:“那我夫君呢?他被打的连床都起不来!”
说完时,永安人的一个青年低下了头,这确实是他们不对,小姑娘应该无法再庇护他们了。
可谁知榭沙沙黑的都能说出白的。
榭沙沙脸色没变,压根不当回事儿,“那是你夫君的事了,两个大男人打架他打不过能怪谁?现在的你应该在家里锻炼锻炼你家男人的体格,而不是在这大街上跟泼妇似的骂街。”
“丢脸都丢到皇城外人看见了!”
妇人:“......”
仙乐人:“......”
(皇城外人)永安人:“......”
谢怜三人:“......”
这小姑娘不仅损,嘴还很毒!
可仔细一想,确实这个理儿,打不过人家不到家里好好养伤还到外面瞎嚷嚷,估计到第二天就传那妇人的夫君打架都打不过外城的。
这下,众人都向那妇人投去同情的目光。
又过了一会儿,所有人都承认了永安人没罪,那士兵的领头人面色不虞,但还是让他的手下放了永安人,口头上说了别再惹事之外就放了他们走了。
风信眼睛瞪大,难以置信:“...我操了!这事儿就这样解决了?”
是的,解决了。
本来就好解决的事儿,不过是很多人看得太复杂了。
那些永安人来到她和红红儿的面前,想与他们握手可伸出来才发现他们的手已脏的看不出原来的颜色,手掌更是有很多老茧,两个孩子的双手白嫩,怎受得了?
永安的老者正尴尬,但榭沙沙面色如常,也不嫌弃的握了上去。她几个时辰前跑到这菜市场,里衣都湿透了,她还在站在阳光下与仙乐人对峙了一个半时辰,脸上、头上全是汗,也不咋干净。
谁也别嫌弃谁。
那条傻狗也还给了主人,没了利用价值的玩意就应该有多远扔多远。
那些永安人说了很多,但他们说的都是外地方言,罗里吧嗦的...
榭沙沙一个字没听懂。
“......”
红红儿脸色到现在就没好过,瞒着榭辞先生陪榭沙沙出去他就有些不安了,没想到这丫头竟掺和这烂摊子事儿。
一会儿回家他就全说出来。
榭沙沙快要被永安人烦死了,但她也不会真甩脸子,她想了想,问:“那要不...”
“去贫民窟?”
咳咳,这是我的心里话
我在写文之前,就看了很多《天官赐福》的同人,就想在这一部分找找灵感或者模仿一下
但没有,在瘟疫篇,很多同人的小说要么直接跳过,要么跟《天官赐福》的剧情没啥差别
但我觉得吧,写同人就应该在某部作品上添加作者的创造性的东西,不然跟原作没啥区别,为什么还要看同人,还不如看原作呢
在(贫民窟——童年篇)里没有剧情束缚,我便天马行空的写,想到什么写什么
但在这剧情部分我受到的局限很多
现在我感觉就像在走着别人没走过的路一样,偏僻难行却又不得不走下去
别看我现在更得很勤的,可我有点力不从心,所以才有一个灵感就最快的速度写了上去
.....
好了说完了,大家继续看文吧(你们只看也不评论啊,我真担心我有一天失去了信心)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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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第 19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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