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躲避在运输过程中因被砸得变形而变调的喇叭奏出的花腔,她捂住了耳朵。
为了压制住刺耳的喇叭和鼎沸人声,宣礼官不得不大声吼出上场选手的姓名。
“利摩日的让-皮埃尔——
以及——
苏瓦松的博希蒙德——”
高迦米拉站在场外,看那群人穿着造型奇怪滑稽的板甲进行马上长/枪比武。双方把枪托夹在腋下,使长/枪趋近水平,先沿着七英尺宽的长条赛道助跑(她想,这狭窄的赛道他们也无法把武器横着放),然后两腿夹紧马腹,一个人俯下身以追求冲上前的速度,另一个人挺直腰杆寄希望于潇洒风度,让马踩着散步似的小方步上前。
结果谁都没能让对手好看。涂着彩漆、装饰性大于实用性的长/枪不约而同地碰撞在对方擦得像镜子一样的护心甲上,稀里哗啦碎得像摔落在地的鸡蛋。她轻笑一声,家乡十二三岁的男孩斗殴都比这像那么回事。
两人勒紧马缰,使坐骑在半圆形稍微开阔的场中绕了半圈缓口气,但是挂在这可怜牲畜上的各种配饰(包括但不限于床单般的马衣、百合花条纹徽、拉丁文座右铭铁牌、狩猎中所获猛兽的骨头)叮当作响,压得它们气喘吁吁。
战马扬起的黄沙很呛人,她不由得拢了拢头巾掩住口鼻,退后一步,却发现身后有人,后背撞在对方胸前。
她一惊,下意识骤然抬头,心中暗道不妙:头顶一定会磕到那人的下巴,却忘记自己这个另类和大多数男人差不多高。
“啊,真抱歉。”竟然是对方先出声道歉,反而弄得她不好意思:被女士的鞋跟踩一脚应该很疼吧,可是这一点并没有从他的声音里听出来。
是伊西多尔。即便他已不在伤兵营帮她打下手,仍是能时不时碰到。这世界真小。
北人长相的黑发男子侧过头去假装观望另一边的战局,实则掩饰疼得有些失控的表情。这已经是第二次了。他想。第一次是在去阿克的船上。
为什么总要在她面前丢脸呢?就这么怕疼吗?至少目前是真的疼。被女人的坡跟鞋踩得脚疼,在理查那个爱出风头的白痴面前跪得膝盖淤青 ,刚刚扭脖子时被箭擦出的伤痕有点撕裂.....他确实不太走运啊。
然而有人比他更不走运。在赛场上比武的是两名新封的三角旗骑士,由于第一轮的木制长/枪都已碎为齑粉,第二轮起他们用未开锋的长剑。
其中一人骑着轻灵优雅的阿拉伯马,借助速度与灵活屡屡向对手发起进攻,几乎从四面八方砍去(后背接缝处、面甲透气孔、左肩、头盔后面的缝隙、后腰,专挑薄弱之处下手),而骑着笨重战马的对手只能勉强用剑去挡,然而还是有几次落空砸在盔甲上,刺耳的声响此起彼伏,像厨房里打闹的孩子砸了锅碗柜。
“很可惜攻击战马是作弊行为。”高迦米拉抱着手臂站在伊西多尔身侧,她面带自在的笑容,毕竟这些表演比工作有趣多了,“不然就有的好看了。”
“是的。”年轻人思索着找有意思的话题,然而他对比武并不感兴趣,也不擅长分析这些,“你觉得他们的....盔甲怎么样?”是不是很丑,像螳螂和甲虫?他已经问得很保守了,用犹豫的语气暗示自己的看法。
“听说这是米兰制盔名匠新打的,在法国倍受追捧。”来自萨克森的金发女士这样道,听语气似乎还有几分艳羡。法兰西被誉为“骑士之乡”,最是流行这种比武。
没戏。伊西多尔想。很明显她没有注意到他的语气。天哪,她真是一点都没变,审美依旧非同一般。
而此时高迦米拉又说:“你觉得他们谁会赢?”
战事越发焦灼,一人匆匆抵挡过袭向腹股沟无甲防护处的一剑,却被骑阿拉伯马的对手一下敲在头顶,发出一声巨响,头盔凹陷下一块。全场爆发出哄笑,而不是掌声。
“他是不是要晕了?”
“如果他没晕的话,”他没有笑,只是松开了咬着下唇的牙,“可能会赢。”
“为什么?”德累斯顿女人惊讶地扭过头问。
“他做得很对,”伊西多尔道,“对手动作太快,必定只能防一个部位(这是废话)。如果他选择护住脑袋,现在很有可能疼得直不起腰被抬下场。”
“听上去你很有经验。”
“我没有被任何人踹过腹股沟。”当然以前他们也不敢。现在可说不准了。
“我是说马上比武的经验。”
“很抱歉,没有。”
然后是长达五六秒的冷场。这对年轻人来说是比较长的时间,于是他又开口:“你是不是问过我谁会赢?”
“是的,而且你回答了。是我忘记了继续这个话题,”高迦米拉转过来看着他线条明晰的侧脸(由于在人群中被挤过头发有些凌乱,一缕蓬松的黑发搭在额前,看上去没有平时冷锐逼人,反而清新稚拙,年轻了几岁),“所以为什么?”
“因为马。”他右手抵住下巴,像在沉思,“阿拉伯马在比武场上比不过...荷尔斯泰因温血马,是这种马吧?”他在报出那个德语地名时咬字因为认真太用力致使腔调怪异,忽然又转向她确认这个问题,神情严肃。
“哦,是的。”她这才反应过来那是一匹来自她家乡的马(荷尔斯泰因在萨克森以北不远),这种马肩高最高接近六英尺,耐力好,腿长步幅大,多半是骑士从地中海彼岸带过来的。
他点点头继续说下去,“很快那匹阿拉伯马就会被主人和累赘压得喘不上气,速度会慢下来,像猎犬跑累了一样。而且,”这时,像他说的一样,用温血马的骑士开始反击,在绕开半场拉开一定距离后向对方猛冲,而可怜的阿拉伯马站在原地逡巡不前、四肢无措,已然不见先前的灵动。而且,它自信的主人为了逞英雄接下这一击不允许它躲开太远。
“荷尔斯泰因马有高度优势,更利于重剑砍杀。”高迦米拉补上他的话,激动地站上前去探身观看,不顾扬尘,“正面进攻,我猜他会让坐骑扬起前蹄,像狮子一样威风地扑上去,凌空劈砍!漂亮!”
随后那名骑士像她说的那样发起了最后一击,黄沙犹如浪涛在马蹄下翻滚,然后勒紧马缰,高大的温血马在对手面前作人立状,衬得阿拉伯马像一只灵缇犬。
可能唯一一点和高迦米拉所想不同的是,他沉稳地单手控缰,另一只手持剑借助冲力与自身重力朝对手当头砍下,并没有像伊西多尔在阿克城外的滩涂上时那样愚蠢而夸张地双手持剑砍去。
势不可挡的剑刃划过无力的长剑,将其逼退到旁侧,劈在对手的左肩,米兰定制的时髦铠甲被砍出一道裂口,倒霉的坐骑发出哀鸣,扭动着几乎翻倒,顺理成章地把主人掀翻在地。
萨克森女子抛去了新罗马贵妇的沉稳和优雅,和大多数前排的人一样站上栏杆为胜者欢呼鼓掌,走动的人带起的风扬起黑纱头巾,那一头秀发像烧熔流淌的金子一样耀眼。
“荣耀归于上帝!感谢屠龙者圣乔治庇佑!
本场的胜者:苏瓦松的博希蒙德!万岁!”
人们疯狂地把能抛的东西抛上了天:玫瑰花、银币、帽子、啃了一半的苹果和鸡腿.......恨不得自己能飞得比它们更高。
所有人的目光追随着骑在高大温血马上绕场迅游的骑士(摘下变形头盔的那一瞬是全场人最激动的一刻,原本都期盼着是位英俊高大的金发男子,结果却是个相貌普通地难以被认出的老兵,那种更像木匠铁匠、眉骨上有疤的老兵,那位落马的骑士反而更符合他们的设想),只有他目不转睛地盯着身影逐渐在人潮中隐没的高迦米拉。
年轻人正欲走上前去与爱慕已久的女子肩并肩,却发现一只手轻轻搭上自己后背。
“真巧,伊西多尔,下一场会是你吗?”
“陛下似乎很喜欢背后喊人。”我忙着偶遇别人,别人忙着偶遇我。尽管这样说显得他很自大。
黑发青年转过身后退半步,像个寻常贵族一样规矩地吻过国王的手作见礼,“我原本以为您会一直坐在高台上,和另一位陛下一起。”
“我吗?”腓力露出矜持中有几分戏谑的的微笑,“五年前倒是可以,但恐怕现在我是他最后一个希望坐在身边的人。”五年前理查与他称兄道弟、抵足而眠,他却回敬以兄弟阋墙、父子反目,差点引得岛国陷入内战。
伊西多尔虽已料到此二人没有什么好关系,却没想到他会承认地如此干脆,干脆到没有给他留下多少思考回答的时间。“虽然.....还是希望二位陛下能在朝圣之途中重修旧好。”
“但愿,如此吧。”法王语气很微妙,随后叹息一声,从他身侧绕开几步,似是在观望场上形势,复又扯回最早的话题,“按惯例新晋封的骑士要参加比武。”
“您可以理解为,鄙人不曾、也不配接受这些贵族教育。而且,”他稍微拉起衣袖,展示一下右手腕的绷带。其实只要不射箭就不会疼了,但提一提算是双重保障。
“同你一样,我也是医官的囚徒。”年轻的国王说着优雅地侧过头轻咳一声(但他意识到对方气色已经比那日好很多了,至少不是撑着墙就要吐的样子),并以目示意那个已经戴好头盔将长矛夹在腋下的武士国王,“我们都不该抢他的风头。”
黑发青年赞许地点点头,继续谦卑地垂首立于他后侧,只能盯住其头顶,留意到对方及肩长发竟然洗得很干净,不像某些不修边幅的贵族一样固结成团,也没有因为发烧或中暑而被汗水粘在一起的痕迹。
“我打算择日回去,”他语意双关地说,“这里的气候不适合我。”
“仅仅是这里的气候不合适,还是海的对岸有什么更吸引陛下的东西?”
法王转过身来,作为回答,他意味深长地笑了。
Bug:荷尔斯泰因马在十二世纪尚未得名。
地理位置:德累斯顿归属于萨克森归属于德国。故而用以上籍贯称呼女主是很常见的。省略一百个重复人名与同一人名的一百种叫法。
利摩日和苏瓦松分别是法国中南部和东北部城市。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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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骑士比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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