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他还不算坏。”
“爸,你在使坏。”
“你个小丫头,怎么说话呢,他喜欢你呢!”
“谁要他喜欢,我不喜欢,绝对不喜欢。”
“那他有没有跟你说什么?”
“他叫我joldas,我让他不要乱叫!”
唔……
“爸爸,joldas有好多意思,你说这是什么意思?”
“你觉得呢?我只告诉你,你妈妈就是我的joldas还是我的janem!”
“那我也是你的joldas!”
“不行,人这一辈子joldas只能有一个!”
女儿在电话里生气,没多久就把电话挂了。
当天晚上我就收到了文秀的批评。
文秀怒气冲冲地说:“别人的爸爸都希望自己的女儿多留几年,你倒好,直接把女儿给卖了。回头人家真的嫁给库兰家了,看你往哪里哭穷去吧!”
多年以后我才懂了文秀的话。
文秀说的话都在理,我居然给他人做了嫁衣。
5.
说到这,文秀告诉我,给他人做嫁衣不是这么形容的。
我说怎么形容,她说你自己猜吧。
我正当思考呢,我又想起了另外一件事。
在女儿结婚的前一个月,我跟莫合比提又打了一架。
没错,又。
我和莫合比提这辈子就这么两次架。
那天我和他刚把彼此孩子的婚礼定下,咱们进行了一场叼羊,毫无意外他又输了。
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心依旧是好胜的。
谁都不明白为什么莫合比提要打我,我也是一样。
喝的醉醺醺,谁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一个劲儿地揍。
不过这一次,听文秀说是我力气最大。
直到艾克拜尔把我们俩拉开,我们俩才恢复正常。
“诶,我说,我女儿要嫁给你家儿子,你可别让你儿子欺负她!”
“她欺负我儿子还差不多。”
“瞎说,我女儿那么好的人。”
“哪有,我输给你一辈子,你把你女儿嫁给我儿子也不亏!”
“你儿子懂事听话,我放心,放心。”
“那你说,你是不是看上我儿子了?”
“说吧你就,我那叫欣赏。”
“别说了,都在酒里,碰一个!”
一场婚礼,两碗酒,三对夫妻。
就这样,这场爱情故事就这样落幕了。
结尾小彩蛋:
那年五月,文秀带来了一个汉族朋友回阿勒泰。
据说找我的时候废了很多功夫。
我正好在溪边放羊,文秀朝着我招手,示意我过来。
明明她那么远,我却能一眼看到她。
文秀给他介绍我,那人大概跟文秀同龄,对我笑着说:“你好,我是城里来的编辑,我们来采访李作家的家庭情况。”
我说:“干嘛,要**么?”
他说:“不是的,因为这一章写巴太的反响很好,我们想给你们拍张照片,回头贴在作品集上。大家都很喜欢巴太,我想您就是巴太?”
“巴合提别克。你要是觉得长,就叫我巴太!”
文秀说:“每一个作家的散文集最后一页都要贴照片,我这个是写你的。”
我看着编辑,文秀笑着说:“他同意了就行。”
编辑说:“你们俩拉个手嘛。”
我看了看我的手,其实我的手还挺脏的。
“不好意思啊,我的手有点脏,这行吗?”
文秀看了一眼,说:“没关系,我不嫌弃。”
编辑笑着说:“没关系没关系,我给你们洗出来,你黑,看不出来的!”
我看着文秀,她的眼睛透着光,整个人像照在阳光下的花朵,含苞待放的。
我从草地上摘了一朵花,示意她戴上。
“干嘛啊?”
“戴上。”
“你给我戴。”
“我手脏得很呢!”
“我都说我不嫌弃。”
“我嫌。”
编辑看着我们的样子,也不好意思地笑了。
文秀看我不太自然,于是示意我低头,笑着对我耳语,我惊了。
“真的假的?多久了?”
我刚想摁住她的肩膀亲她,却发现自己的手脏。
“你自己做的事情怎么还不承认呢?”
“可是我们还要等半年……”
“半年就半年,这一次可是难得的拍照机会呢。”
“到时候你是不是还要去宣传啊?”
“我不去了。”
“那我这段时间我也不回马队了,我陪你吧。”
“巴合提别克!说好一起为自己的梦想努力呢?”
“可是……”
“可是啥,这段时间我只写东西,不出去了。”
“好好好,那你别生气,我拍。”
编辑实在是看不下去了,问文秀:“李作家,你们真的结婚了吗?”
我回答:“当然,我可是她男人!”
“那拍婚纱照了吗?”
文秀摇摇头:“还没呢!只是搞了仪式。”
我补了一句,语气好涨:“但我们是合法夫妻,合法的!”
文秀拍了拍我:“别激动。”
我:“哦哦哦哦,我差点忘了。”
文秀笑着说:“但我们办了婚礼。”
编辑想了想,说:“那我给你们拍一张,回头洗成结婚照。”
我对着镜头有些紧张,文秀说:“自然点。”
我低头对文秀说:“据说汉族人搞外国人婚礼是不是还要捧花?”
文秀抬头看我,拍了我一下:“你从哪里学的?”
我笑:“朝戈的哥哥说了,你忘了他在北京生活过吗?”
“不用了,这朵小花就够了。”
文秀还是那样笑,最后决定不为难我了。
“没事的小吴,你拍吧,你难得来一趟也不容易。”文秀拿着小黄花在手上,毫不犹豫地握紧了我的手。
我一开始笑得还不是很自然。
毕竟面对镜头,我一向觉得僵硬。
“诶哟,李作家的先生,你笑一个嘛。今天可是双喜临门的好日子呢!”
我低头问文秀:“就我一个人还在烦恼?”
文秀说:“我想第一个告诉你的,谁叫你找不到人!”
我说:“好好好,半年后我一定第一个抱。”
“抱你个锤子!”
“好好好,我抱你,也要抱锤子!”
“你是那仁锤王吧?”
“王八不是乌龟么?”
文秀被逗笑了,但很快恢复表情:“这半年不要喝酒了,不然我是真的拖不动你的。”
“我不喝,要喝也要为正经事儿喝!”
过了好久,等太阳没那么烈了,编辑把这张照片拍了下来。
这照片是我最喜欢的,也是我一辈子最记忆犹新的。
那一天是立夏阶段,我记得是五月二十号。
女儿长大后告诉我,他们那一代人说520的意思是我爱你,可是我却觉得土。
我觉得这张照片还挺有意思的,一直把它当我们的结婚照。
可是唯独女儿很生气。
那会儿她刚六岁,上小学,就跟所有的小朋友一样,她指着照片问我:“爸爸,我呢?”
我笑着说:“你在啊。”
“在哪?”
我抬头看着文秀,说:“你问你妈妈。”
女儿又跑去黏妈妈。
妈妈给的答案是:“问你爸爸!”
我们夫妇俩坐在沙发上,看着可爱的女儿背对着我们发小脾气。
“你们坏,都不带我玩,我再也不跟你们好啦!”
这是我们一家三口第一张照片。
多年以后,我依旧怀念那个时候的文秀和我。
她就像从山上下来的小精灵,永远那么自由那么明朗。
她给我带来了更多的惊喜和快乐。
在阿勒泰,因为有她的存在全都是春天。
艾克拜尔问我,这世间对心上人做最好的事情是什么?
我说,很简单,一颗心,简单的心。若是想要孩子快乐,那就要爸爸爱妈妈,只要有一颗纯真朴实的心,有爱,那么他们无论如何,都不会太坏。
joldas=同路人
janem=宝贝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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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第 6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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