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么时候决定做一个修女呢?
席琳的父亲是金斯贝尔大商行的行长,她本可以过过有钱小姐吃喝玩乐的日子,到了适当年龄,再找一个贵族嫁了,婚后依然是优雅,悠闲的。
可她十六岁的时候,突然得了怪病,在床上躺了三四年,几次徘徊生死之间,在那种无人理解的绝望中,所仰仗的唯有神明。
便于病中立志,若能捡回一命,则成为修女,不结婚不生子,终身侍奉光明女神。
此后,她竟然奇迹地痊愈了。
席琳感恩戴德,也就遵守承诺,脱下华服,穿上修女袍,用头巾包裹长发。
当时约克王国境内,都是神父掌管教堂,修女从旁辅助,只有她得益于家里的权势,得教会许可开设了一间教堂,金斯贝尔的太太、小姐们听说了,纷纷效仿,不过坚持经营下来的人很少。
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当然是经济。
席琳修女心地善良,乐于助人,十几年来下来,只有进没有出,尤其是她父亲死后,生活更难以维持,她从变卖家财,到把自己的教堂也卖掉了。
去金斯贝尔,向以前的故交好友求助,讨来的也不过是杯水车薪。
她也就跟着其他的贫穷民众,涌入了垃圾之城多涅尔多,用一件小破屋充当教堂。
那年席琳修女四十四岁。
而战争的火焰烧在土地上,贫困而罪恶的黑烟的飘荡在城镇中,最先被舍弃的,是老人和孩子。
不知不觉,她已经收养了二十多个孩子。
其中,有一些孩子是被父母抛弃的,有一些是自愿来到教堂的。
最大的十四岁,最小的两岁。
他们的到来自然也给席琳修女增加了很多经济上的压力,但也让她享受到了陪伴,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快乐。
——这些听话的孩子,不仅乐意遵从席琳修女的教诲,而且抢着分担她身上的工作,也乐意在自己力所能及的程度,照顾其他孩子。
每当夜晚,孩子们就躺在地铺上,七嘴八舌地说话:
“鞋店的雅各布大叔已经答应我去做学徒了,等我赚了钱,就把我们的教堂修葺得更好一点!”大孩子兰斯说。
他甚至已经想好了,他做出的第一双鞋一定是送给席琳修女穿的。
“真好,我也想去工作。我也想能帮得上修女。”女孩海伦说。
闻言,坐在窗子边的撒西亚回过头:
“你帮得上呀,我们之间最会照顾孩子的,就是你了。”
“是啊,就是啊。”有几个孩子附和道。
海伦叹了一口气:“我说的不是这个,我……我想从经济上帮助修女,要不是收养了我们这么一群孩子,她的生活也不用这么难。”
撒西亚道:“别这样说,我们在一起不也挺好的吗?”
兰斯出声安慰海伦:“你这么勤奋能干,一定能找到工作的。”
也有孩子说:“店主可能是觉得你太小了。”
这时,孩子们中最娇小漂亮的爱玛开口道:“你为啥老想去工作呢,而且是去面包店那样的地方,要我说做有钱人家的女仆最好了,就像康妮那样。”
她这一番话,也赢得了一些孩子的认可。
这个故事的起因是,席琳修女这个教堂,每个礼拜天会举行唱诗活动,城里面会有不少人来看,虽然大多数是穷人,但偶尔也有一些贵夫人回来。
有一次,他们这之中,一个叫康妮的女孩就在打扫教堂的过程中,捡到了一个阔夫人的钱包,那位阔夫人一高兴,就要康妮去他们家做女仆去了。
那工作,穿得好看,吃的住的也好,还有一笔不少的收入,令孩子们都十分羡慕。
“我和你又不一样,”海伦反驳道,她很清楚自己的头发枯黄稀少,脸上又满是雀斑,可爱玛不是:“你长得可爱,夫人们一定都喜欢你,要你去他们家做事。”
爱玛也默许她的夸奖:“可还是需要运气。”
弗兰西斯打趣道:“那明天你打扫卫生的时候,可要擦亮眼睛,别错过座椅下的钱包、项链一类的东西。
爱玛没听出里面嘲讽之意似的,认真地点点头:“何止!我明天还要打扮得漂漂亮亮的,以最好的姿态迎接礼拜日的合唱。”
同样想被选去做仆人的孩子,便有些灰心丧气,他们自然是争不过爱玛。
爱玛就安慰他们:“又不是所有有钱人,都喜欢我这样的,也许就有些有钱人,喜欢像海伦那样朴实点的,或者像弗兰西斯那样喜欢耍宝的,或者喜欢像撒西亚那样的调皮的也有……”
“是啊是啊……”海伦没认为这是对自己的贬低,连声应道。
“的确有钱人的品味很难说。”
坐在窗子检查手风琴的撒西亚打断道:“反正我觉得做别人的仆人,没什么好的。”
瞬间激起胆小孩子的想象:“我听说有些主人会打他们的仆人,还会要求他们的仆人做他们做不到的事情。”
爱玛却不会被这句话吓退:“哪有十全十美的工作啊,做仆人本来就是要服侍别人的,他获得了服务,而我获得了钱。”她像想到了什么,又补充了一句:
“而且运气好的话,也不用做一辈子的仆人,比如说我们可以接触到更高的圈子,要是攀上一个少爷的话,一辈子就衣食无忧了。”
这一番话听得海伦目瞪口呆,让她不禁赞叹起:“爱玛,你想得真远。”
比她还要小个一两岁的爱玛道:“那当然,在这个世界上,我们孤身一人,当然应该好好谋划一下未来。”
她已经把自己当做了孤儿,兰斯却问:“孤身一人?你把修女放到哪里去了?”
爱玛即刻修正她的错误,“嗯,我的意思是,不是每个人都像席琳修女那么爱护我们的,我们应该好好照顾自己。”
众人都点点头。
说话的声音像海潮落下去,又涨起:“修女结过婚吗?”
他们问的是跟了修女最久的孩子撒西亚,红头发的撒西亚。
“……没有吧,据我所知。”她从窗户上跳下来,躺到他们中间盖上被子睡觉。
话题一下子就变成了:“修女为什么不结婚呢?”
海伦道:“大概是把所有时间,都花在了我们身上。”帮助孩子,帮助穷人。
爱玛也觉得修女是一个伟大的人,“不结婚的话,就没有丈夫,没有孩子了。她是照顾了别人,但没有照顾她。”
兰斯道:“她有我们这些孩子,我们就是她真正的孩子,以后我们会照顾她的。”
大家都没说话,但在心里已经暗暗发誓,长大之后,出人头地,一定要报答修女的养育和教导之恩。
第二天,虽然起得很早,每个孩子还是很精神,干劲十足地开始工作,照顾幼童,打扫教堂,装饰布置,排练表演,准备圣餐的,一切都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让席琳修女看了很是欣慰。
她没有告诉孩子们,今天有一位重要人物会莅临他们的教堂,一是怕孩子紧张之下会有差错,二是出行要对外保密,不能泄露消息。
但时隔多年,重见故人,自己还是多少有些紧张了。
来人是朱迪斯夫人,她和席琳修女以前是很要好的朋友。但因为立场不同,两人一度中断了来往。
后来听闻朱迪斯夫人接连经历丧子和丧夫的悲剧,哀痛成疾,席琳修女主动给她写信,两人才恢复过往的情谊。
这一次,朱迪斯夫人来到多涅尔多,就是她们时隔二十六年的会面。
当然,在普通人眼中,朱迪斯夫人不过是穿得有些优雅的普通妇人而已。
席琳修女却领着她进了内室,给她端上一杯红茶。
“这茶不怎么样吧?”席琳修女笑着问旧友。
朱迪斯夫人喝了一口就放下了,“你知道我素来不喜欢说谎的。”
两人都是相视一笑。
“看来你受了不少苦。”不止是这茶,朱迪斯夫人还打量着这残破的教堂,还有与保养得体的她形成鲜明对比的,她尽显苍老的朋友。
席琳和蔼不减从容:“但也有很多快乐。”
朱迪斯夫人点点头,看得出来,教堂里的孩子都很喜欢席琳,她虽然没有结婚,但是所有孩子的母亲。
自己结了婚,却失去了所有的孩子。
这就是侍奉神灵,和侍奉皇帝的不同吗?
想到这里,朱迪斯夫人不免苦笑。
席琳修女问:“想到了什么?”
“想到了我们十五六岁的时候。”她随意地说出了这句话,但自己却真的掉进了记忆的深坑。
“啊,那已经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
“是啊,人一下子就老了,也说不清时间是怎么过的。”
十五六岁的她们,兴致勃勃地下了马,提起裙摆在草地上跑着。
一眨眼,只剩两个垂垂老矣的老妇人坐在椅子上聊过往。
外面却传来孩子们唱诗的声音,那样的纯净而空灵,像是温度正好的阳光,像是白鸽成群飞过,像是天使的翅膀……
使得朱迪斯夫人蓦然起立,“是他们在唱歌……”皱纹都似乎她眼角消退,还有她的心上。
“看看你经过的路上,孩子们迷了路,向他们伸出手,拉他们一把,步向往后的日子,黑暗中的方向,希望之光,生命中的热忱,荣耀之巷……
童年的欢乐,转瞬消逝被遗忘,一道绚烂金光,在小道尽头闪亮,黑暗中的方向,希望之光,生命中的热忱,荣耀之巷……”
那些孩子们,被包裹着简陋的白衣里,可他们分明是会发着光的小精灵。
看着他们稚嫩的脸庞,朱迪斯夫人自然会想起自己年轻的时候,更多是自己死去的孩子,她会看错一两个人的脸。
感觉自己早逝的两个儿子,也站在唱诗班中,穿着白衣,脸上是永远不会褪去的青春洋溢。
但她知道,那是梦……
她清楚地听到孩子们的歌声,像暖流进入她的心底,然后她的目光定在了舞台右下角……
那是一个低头在拉手风琴的孩子,红色头发,是强烈的颜色,不太长,不平顺,有些炸开来,像是一团火一样的孩子,性格或许很暴躁,但此时很认真地拉着琴。
说实话,他的长相一点都不像自己的儿子,但是那眉宇之间的坚毅,让她感觉到灵魂的熟悉。
“那个男孩……”朱迪斯夫人问席琳修女。
“噢,那是撒西亚,她是一个女孩。”席琳修女笑着解释道,“她很调皮,不愿意留长发吗,很多人会以为她是一个男孩。”
是个女孩吗?
朱迪斯夫人有些失望。
但听到撒西亚这个名字,她心里又有种莫名的心动,看清自己的想法,让她自己也觉得吃惊,“我想收养她,可以吗?”
以她和席琳修女的交情,以她的身份地位,朱迪斯夫人认为这个请求怎么样也不算冒昧。
却瞧见了席琳修女脸上的为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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