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14)

37.

蓬莱仙岛每个月都有那么几天会下雨,只不过一般都不大,带个斗笠就完事了。而今天恰好就是那么一天。

存粮再次告急。

我又一次摁倒了沉香不许他随便下床,许诺了要带集市上的烧饼给他吃。同时,为了安慰他,我走之前还贡献了自己的发带,给他重新扎了个毛茸茸的小揪揪。

“早点儿回来。”

“好。”

然后我出门了。

再然后我就倒霉地遇到了熟人。

当时我正站在卖米的铺子前和老板讨价还价,没过多久就听到身后不远处的客栈前传来了熟悉的说话声。

“二爷,你确定她在蓬莱?咱都找了好久了,连个人影都没见到。”这是老康的声音。

“她拿了不死草,走不远……你闻到什么了?”这是木二郎的声音。

我突然想起阿笑她是细犬,而犬类天生就有一个异常灵敏的鼻子。

不讲武德啊木二!!!别人找人都是靠打听,你居然还带狗!!!

这下我是没心思买东西了,直接回绝了继续跟我哭穷不肯便宜一贯钱的米铺老板,转身往人多的地方走,站在路口的香料摊子前面,低头就当是在挑东西。——好歹我也做了几年的赏银捕手,知道这个时候直接逃跑反倒会很显眼,估计木二郎一抬头就能看到一个“做贼心虚”的影子闪进小巷子里,多少都会起点疑心,自然不是上策。

濛濛细雨再加上浓浓的香料,阿笑果然追到路口就追不动了。

我背对着路的方向,甚至都能想象得到木二郎站在人群中张望的情景,当下还是有些心虚,生怕他继续走近。不过好在他并没有这个打算,只是告诉老康老姚和狗子分开找,天黑后再汇合。

我就趁着他们分散的空档,抱着香料返回了躲藏的屋子里,告诉沉香我们得换个岛待着。

沉香一听是赏银捕手在找我,就以为对方和他以前见过的笨蛋没什么区别,直接拔出了刀,说他要出去把人杀了,然后不知道第多少次被我摁倒。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而且那家伙厉害着呢,别做梦了快点儿跑路。”

沉香一听有点儿不乐意,说他好歹打过了老六,现在很强。

我一时不知道应该夸他自信呢,还是应该指出暴走的强不是正经的强呢。——老六当时都被沉香的元神给撞懵了。毕竟谁都没想到这么大点儿的孩子居然有这种能耐。说出去不知道能气死多少个清修数年无果的金霞洞秃头弟子。

但灵气暴走毕竟不是什么好事,对肉//体和精神的负担太大,时间一长很容易入魔,他不能只靠着当时的情况评判自己。

沉香皱了皱眉头,有些失望。

我拍拍他的肩膀,安慰道,你已经做得很好了。

沉香抬头看了看我,先是有些开心,随后又想到了什么,悄悄嘟哝了一句“还不够”。我抓了抓他脑袋上的全新小揪揪,告诉他这种事情急不了,我们得走了。

“我抱你?”

“不要。”

那就背吧。

虽然沉香说他能走,但我不信。

在表示过如果他不听话我现在就去不周山泡若水之后,沉香只能瞪着眼睛一边生气一边爬上来被我背着。

我想逗逗他,就说这么别扭的孩子以后长大了会找不到夫人的。

他切了一声,说他对找夫人没兴趣,听得我差点儿脚下踩空掉到河里去。不过转眼一想,这种话大概没什么可信度,毕竟我见过好多成年仙都是前脚才决定辟谷结果一转头就唉呀妈呀真香了。再加上少年郎的心思冲动又多变,估计等过一段时间见了哪家小仙女就突然要死要活地爱上了,开始啪啪打自己的脸。

啧啧啧,沉香,你还是太年轻。

然后沉香问我以后会不会成亲。

我思考了一会儿,告诉他我不在乎。——毕竟成亲这种事情在仙界并不重要也不是主流,毕竟大部分来到仙界的家伙都更注重力量或修为,剩下的都在想办法搞钱。而且我的仙生规划里面根本就没有这一条,就像终南山上的一只蚂蚱,有它没它都一样。如果硬要成亲,蓬莱集市东口那个卖药材的就不错,明明是个有钱的大老板,每次我去的时候他都会亲手帮我把药磨好,而且还会多送我几两。

沉香听了十分震惊:“他只是有钱且送了你几次药材你就要嫁给他?!”

然后我告诉他,因为我穷且摆烂,所以我喜欢有钱,大方且勤劳的男仙。

沉香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不过这样“愉快”的谈话并没有持续多长时间,我跑过了十几条狭窄的巷子,随后就被人给追上了,只不过不是木二郎,也不是老康老姚和阿笑。

我背着沉香落在屋顶上,看着对面那个扛着炮筒的矮子,突然想起了那个把天庭灯油都薅干了的鼠王。——我自始至终都没得到的两千贯。

就是被这个赏银捕手给截胡了。

当时木二郎拦着我不让我去追他,说他是蓬莱最厉害的,手段狠毒没有底线还擅长用毒,是个吃力不讨好的主,最好还是绕着走。

结果人家这回就追到我头上了。

那老哥一手扛着炮筒,一手在自己的怀里摸了摸,最后掏出了一张带着暗纹的纸,抖开之后我看到了自己的名字和画像,以及旁边那个巨大的“柒仟”。

乖乖,七千贯。

不知道的还以为我犯了天条呢。

……

……

……

嘶,等等,我好像就是犯了天条。——虽然是被迫承认的。

38.

既然木二郎都说过这个人不好对付,我也没理由轻敌。

几天前我就想过了未来可能会有这种情况,于是早就和沉香约定好了,所有的钱财分成两半,他一半我一半。如果有人来追,我们就分头行动,然后等安全了,再去方壶赌场留下暗号见面。

既然这位炮手老哥没有掏出沉香的悬赏令,那我可以合理怀疑天庭以为沉香已经嘎了,连通缉令都没必要印的那种。——毕竟老六的毒是很厉害的,要不是我恰好了解那种毒,而蓬莱又恰好有那么一株不死草,估计现在沉香都在排排坐等待投胎的路上了。

于是我在躲过炮手老哥攻击的间歇,放下沉香,让他自己先走,到方壶等我。

沉香当时答应得好好的,结果也学会耍赖了,现在一百个不同意:“你不是说这人很厉害吗?!我不能让你一个人留下来!”

“嗨,我在集市上见的是另一个,他厉害,不是扛炮的这位。”

少年郎眉头皱得飞起:“你别又骗我!”

“这次要是骗你,我就变成杨戬的狗。”

“……倒也不必如此。”沉香直接被我整无语了。——他现在仍旧记恨着那个把他留在金霞洞之后就撒手没的亲娘舅,所以他同样也记恨他亲娘舅的狗。

这叫爱屋及乌,恨舅及狗。

我见状继续对他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告诉沉香他现在的伤势不能打架,不然就是浪费了我这么多天照顾他的心血。而如果我一直带着他,我也就没办法放开心思专心去打架或者逃跑。所以,他不知不觉地溜走,我替他吸引注意力,最后我们两个在方壶见面的提议挺合理的。

然而沉香坚持不被我说服,抓着我的袖子不肯放手。

眼看着那炮手老哥的火炮快轰到我们这里了,我勾了勾手指,说自己想到了另一个办法,让沉香把耳朵凑过来。

他乖乖地照做,然后被我打晕了,藏在了一处非常隐蔽的地方。

我觉得沉香醒过来后肯定要骂我,甚至可能会现场剥夺我“姐姐”的名号重新变成“那个谁”,不过眼下顾不了那么多了。——这小伙子要是醒着就必定会冲上来帮我,我不能让他伤上加伤,也不能让他被其他人盯上。知道的人越多,沉香还活着的事情就会越快传到金霞洞。到时候才是大麻烦。

那老哥扛着火炮筒一通乱打,远程攻击很容易破坏船只不说,不出一会儿,可能还没等我们跑到码头,整个蓬莱的赏银捕手都会被吸引过来。——曾经入过这一行的我当然明白那个“柒仟”到底意味着什么,不论男女老少高矮胖瘦,只要是捕手,大家就都想分一杯羹。

那个鼠王实力不强,所以捕手们都在针对首先擒住了鼠王的木二郎,不想让他独吞钱财。可我好歹也是个有元神的主,是万万不想被人抓住的,所以他们只能选择短暂地结盟。

到时候整座岛上的赏银捕手来抓我一个,以我现在的状态必定是应付不过来的。

所以我得丢下沉香,哪怕他还有伤。——他没有上通缉令,只要不是某位认识他的、金霞洞事件的知情人,哪怕被发现了,他都会很安全。

前提是我得先灭了那个炮手,因为只有他见过我背着沉香。

不过这个炮手老哥是个哑巴,我直接狂喜。

他没办法说话,也懒得思考为什么刚才我背上有个人现在却没了。又或者说,他不在乎。——毕竟沉香又不值钱,放跑了也无所谓。

炮手老哥看着我咧嘴一笑,然后做了一个“看哥是不是帅爆了/有没有被哥迷住”的炫耀动作。

……

……

……

我现在知道为什么木二郎当时不让我追这人了。

救命这么多油,追了会折仙寿的吧?!

我抽了抽嘴角,一低头,这才发现他刚才看似毫无章法的乱轰其实是在布阵。首尾相连的阵法连在一起像个鸟笼,压制着我没办法放出元神,甚至连灵气运转都不是很顺畅。

六啊。

除了油的要命,蓬莱最强还是有点儿东西的。

我骂了一句,掉头就跑,然后在跳下某处楼阁时被正巧轰在脚下的火炮炸了出去,飞向了另一条巷子,砸倒了一个大冤种。

虽说人和地面比起来那是软多了,但对我的鼻子来说这两者没有任何区别。

我飞出去之后被撞得头昏眼花眼泪直流,脑子里除了要快点儿爬起来以外什么都不剩了,手脚就跟刚装上一样不听使唤。直到这个被我砸倒的大冤种闷哼一声之后我才意识到我的右手正摁在他左肩上,右膝跪在他的裆部,压着那个……呃,沉香也有但是还没长大的地方。

这个大冤种带着蓝头巾,身着万年不变的白衣玄裤。

他很久之前告诉我他姓木,家里排行老二,叫木二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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