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月之所以把决斗地点改到珠峰绝非心血来潮,而是仔细考量之下的结果。
首先这场决斗早已传遍了江湖,天下学剑的那么多,谁不想看看剑法最高的两个人双剑合璧联手一战?光她送信的一路上,就已经听不下几十个人讨论这件事,地点若真定在虎丘,一旦传出去,到时候只怕光是围观的人能把虎丘山踏平了,现场这么多人看着,她还怎么搞事?
珠峰这个地方就很好,就算传遍江湖又如何?这个时代的珠峰可没有什么地图向导,更没有攀岩索道,方圆百里荒无人烟,冰天雪地再加上高原反应,能爬到半山腰都算你轻功过人!
陆小凤心情复杂地看着高月给他的珠峰地图,手指戳着在峰顶画着的一个小小圆点,口唇几次开阖才发出声音:“这里是不是标错了,两千六百多丈高?”
要知道,紫禁之巅,伸手几可触碰明月,也才十余丈,这个所谓的珠穆朗玛峰可是把两百六十多个太和殿摞起来了,再看看那垂上垂下的山峰,崎岖险恶的冰川,不要说决斗,光是爬上去就得要血命了。
陆小凤磕磕巴巴道:“他们……同意了?”
高月道:“当然同意,已经出发了啊。”说着,她又露出崇拜和向往的神色来:“城主和庄主简直是剑神剑仙一样的人物,看了珠峰地势图之后内心也万分向往,还夸你真会选地方呢。”
陆小凤:“……”
他简直不敢想象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冒着生命危险历尽千辛万苦爬上两千多丈的高峰,结果发现自己被耍了该是一种什么心情。
看着眼前的小姑娘苍白得几乎是死灰一样的脸颊,他攥紧了拳头,用尽全身力气才克制住胖揍她一顿的冲动。
陆小凤皮笑肉不笑道:“那晚是我们第一次见面?现在是第二次?”
高月盯着他的脸坐看又看,啧了一声:“对啊,不过嘛……实不相瞒,你眉宇间依稀有几分像我的一个情人。”
陆小凤轻轻哦了一声:“姑娘跟他有仇?”
高月道:“为什么这么说?”
陆小凤深深地看了她一眼,道:“若非有仇,姑娘也不至于触景生情,报复到我头上来。”
正午时分,融融暖阳亲吻万物,将茶棚上挂着的招子镀上一层灿金色的光,陆小凤往桌子上扔下几文茶钱,站起来拂开招子就要走。
高月道:“你准备赶路了吗?我可不可以跟你同行?”她拍着胸脯道:“为了感谢你满足我的心意,你一路上的吃喝住行都可以由我来负责。”
陆小凤又看了她一眼:“你现在最好离我远一些。”
高月眨眨眼。
陆小凤冷冷道:“你若再跟着我,我或许会忍不住给你的脸添上点颜色。”说完转身就走,不再回头看一眼。
算算时间,西门吹雪跟叶孤城应该还没走多远,现在去追或许还来得及,真等他们俩攀上珠穆朗玛峰……陆小凤都不敢想自己是否还能手脚齐全地活下去。
另外他一直很奇怪,西门吹雪和叶孤城都是孤傲冷僻的性子,两人各负盛名,这么多年都没见过面,究竟是什么样神奇的力量能让这两个人住到一块,并且答应联手对决这么荒唐的事?
高月当然没跟上去,作为穿越司经验丰富的老人,她要是不知道陆小凤打的什么主意,简直白干这么多年了。
想半路截人?只能说想太多。
回了客栈,高月关好门窗,打开系统,给穿越司打了个不是很正经的报告。
“有姐妹闲着吗?出来挣钱了。”
过了一会儿,系统消息栏闪烁,是总系统发下来的紧急通知,硕大的红体字把整个系统光屏染得通红,内容同样不正经。
“什么项目?“
高月回:“珠峰项目,老规矩,收益三七开,有人来么?到了细聊。”
……
八月十二,太阳掩映在云层之中,白云被坠在群山之上,被风吹得散乱。
雨雪在群山脚下飘零,山脉下是一片青葱绿林。
叶孤城伸出手接住一片细雪,还没等他看个仔细,便被紧随其下的雨打灭。
这是他生平第一次看见雪。
白云城最冷的时候甚至比不过中原的初春,几百年都不会下一次雪。
他一身纯白色的长袍已被雨雪打湿,头上束发的檀木冠微微有些松散,两缕鬓发溜下来紧贴着额头,水珠贴着脸颊滑落。
西门吹雪则在仰头望着连绵不绝的雪峰,雪峰参天耸立,巍峨壮阔。他拿出地图仔细比对了半天,总算确定了标着红点的是哪一座。
离约定之日还有三天,他们可以轻松地在一个半月内跋涉千里来到这不毛之地,但若想在三天内到达那座珠峰之巅却不太容易。
大树下燃着火堆,周遭很湿,火也不算旺,但在雨霁云开前烤干衣服还是没问题的,内力虽然能保暖,但穿着一件干爽的衣服总比**的要好受许多。
大战之前最重要的是休息,无论是西门吹雪还是叶孤城,显然都很懂得这个道理,所以两个人几乎没有聊天,都在默默积蓄体力,为登峰做准备。
是的,不是为了决战做准备,是为了登峰。
当他们到达这里仰望直达天际的高峰的时,那种震撼,绝不是看地图凭空想象所能感受到的。
站在巍巍高山上,手触及云朵,俯瞰大地,天下都在你脚下,这种感受更不是随便哪个山脉所能体会的。
就算是埋骨于此,此生也无憾。
“你有没有想过一件事?”叶孤城道:“陆小凤为什么要把决斗地点定在这里?”
西门吹雪顿了顿,侧头问道:“你说的是哪个陆小凤?”
叶孤城陷入了沉默,缓缓道:“提出决斗的陆小凤。”
提到这个人,西门吹雪本就冰冷的脸更是如霜雪一般:“若是他的话,必定会在此设下埋伏,叫你我有去无回。”
叶孤城无声轻笑,显然他也想到这一点,但他还是来了。
因为他相信,有去无回的一定不是他。
他仰望群峰,道:“我现在想的是,万一他在来的路上又性情大变了,该当如何?”
西门吹雪居然也露出一个很像是笑的表情:“那再好不过。”
叶孤城听懂了他的意思,亮如寒星的双眸被战意点燃,他沉声道:“的确,那再好不过。”
他若不来,我的对手就是你。
若你我一战,勿念旧情,必当全力以赴!
……
陆小凤正拼了命地赶路,他一路打听着西门吹雪和叶孤城的行进路线,策马昼夜疾驰,偏偏每一次都慢上一步,有一次他甚至跟他们投宿了同一家客店,前后只差了两个时辰。
之所以急得像是火烧屁股,是因为他忽然想通了所有事。
剑道相近,脾气相似的两个人绝顶剑客为什么会答应“双剑合璧”这样近乎是羞辱的决斗邀约?
为什么叶孤城会住在西门吹雪家里。
为什么即便把决斗地点定在珠穆朗穆峰这种荒唐的地方,两个人也毫无疑意?
他始终忽略了一点,这场决斗并不是他邀约的,而是那枚刻着“役鬼通神”四个字的钱币的主人!
金钱,金钱帮,上一个扮演他的人是上官金虹!
还真是风水轮流转,他扮演上官金虹的时候根本不看剧本,率性而为,想躺椅子躺椅子,想喝酒就喝酒,想撸儿子撸儿子,现在报应来了,上官金虹扮演他根本连个剧本都没有,比他还率性,陆小凤虽然不知道他都干了什么,但他敢肯定,他若是不回来,这个江湖必将被撕扯得天翻地覆。
这根本不是决斗,而是猎杀!是上官金虹针对他朋友的猎杀!
这绝不是他逃避就能自动抹平的事,他必须得亲自去面对,去解决这个误会。
花满楼一直陪同着,其实像花满楼这样热爱生命的人平生最不喜打打杀杀,但陆小凤是他的朋友,朋友要去赴一场生死无定的聚会,他又怎么能置身事外呢?
八月十三,喜马拉雅脉山脉脚下,天晴,大风。
这座孤寂了千万年的山脉群峰大概想不到会突然间有这么多人光顾。
陆小凤也没想到,光是山脚下这一撮,他就遇见了十七八个眼熟的面孔,还有两三个老朋友。
只可惜他的老朋友似乎已不太愿意承认这件事,他上去打招呼,装作没看见他的已经是涵养好了,更多的是冷冷地看着他,阴阳怪气地来一句:“这不是陆小凤陆大侠么?不把那要人命的铜钱放在我头上我就已谢天谢地,在下岂敢跟您攀交情?”
陆小凤一口血憋在肚子里,有苦说不出。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花满楼足足忍了他七次性格大变,直到现在还愿意站在他身边,简直不是人,是神仙。
神仙拍着他肩膀安慰他:只要你不再性情大变,过去的事大家都会忘了的,一辈子毕竟还长。
说话间大队人马已修整完毕,纷纷朝着山脉进发,陆小凤环顾左右,随即惊奇地发现,人人手里都一张珠峰地图,他逮住一个人问,你这地图哪来的?
那人跟陆小凤不大熟,以为他也是来围观决斗的,朝远处遥遥一指,道:“那边买的,五百两银子一张,还有卖棉服和登山钉鞋的,快去吧,若晚些可就卖没了。”
陆小凤:“……”
这他妈是哪来的生意鬼才?!
原著:
叶孤城忽然道:“一别经年,别来无恙?”
西门吹雪道:“多蒙成全,侥幸安好。”
叶孤城道:“旧事何必重提,今日之战,你我必当各尽全力。”
西门吹雪道:“是。”
以前没注意到这段,现在才发现原来他们俩早就认识了诶,而且好像还很有故事的样子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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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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