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音落下,她复而阴狠了神色,道,“只可惜,你生得太不是时候,也来得太不是时候了。死得痛快些,好歹到下面做个明白鬼去罢!”
听到她的身份,李寻欢倒果真吃了一惊,不由转而望向那看起来已年近七旬的老人,叹息道,“想不到昔年江湖上人人称颂的‘紫面二郎’孙逵,如今竟沦落到了这般光景。”
蔷薇夫人冷笑,“当年我放下一切与他私奔,也绝想不到如今会是这般光景!不过好在,他也并非是个完全没用的男人。”
她咬牙转头,恨声道,“你为什么还不动手去把金丝甲拿过来?”
那被李寻欢称作孙逵的老人原本正默不作声地站在一边,闻言,不由喃喃道,“我为什么还不动手……我为什么还不动手?!”
他那双垂在身侧的手忽然攥起,猛然挥出,爆喝一声,居然毫无征兆地将蔷薇夫人打飞了出去。
谁也没料到竟会有这样的惊变。江湖儿女,行事往往为意气所驱,快意恩仇、不计后果。
一言不合便提刀灭人满门的凶案都已不知有过凡几,更莫说是私奔这种常见不鲜的爱情故事了。
只不过,这样将朝夕相处的亲人杀害的暴行发生在眼前,还是很少有人能不显露异色、欣然接受的。
孙逵的拳头收了回来,面上的愤恨之色却仍未消减半分。
他打量着李寻欢的神色,忽然嘿笑一声,“你觉得我狠心?……世人皆说是我引得江南水路码头总瓢把子的妻子私奔,却不知当年她早已有了欢好,不愿将那人推到台前,才又与我有了首尾。我不知内情,带她离开,反倒做了她那真姘头的替罪羊!”
李寻欢道,“你既早已怀恨在心,想必这金丝甲也并不是要留给蔷薇夫人的罢。”
中年人叹一口气,道,“我竟不知此物几时又变得如此抢手了。倘若旁人晓得你穿着金丝甲,只需对准腹背之外的地方攻击,金丝甲又能为之奈何?”
这次,孙逵却如那洪汉民一般,同样像一只河蚌那样紧紧闭住了嘴巴,不肯回答一个字。
李寻欢笑道,“眼下我三人已身中剧毒,再施展不了真气,你何妨也学一学尊夫人,叫我们做一做这明白鬼?”
听到“尊夫人”三字,孙逵立时目露讥嘲、嫌恶万分。
纵使如此,npc也依然没能抵挡住策划的伟力,思索几番,终道,“三十年前,江湖上曾有一名令人闻风丧胆的恶徒,武功极高,来时看不见影子,去时找不到踪迹,只有死者前胸五枚围在一起如梅花般的血点能证明此案为他所犯。”
李寻欢已知道他说的是谁了,“梅花盗!”
“不错。”孙逵道,“或许有人在活着的时候见过他的模样,但是见过他模样的活人,绝对也已死在梅花盗的手里了!”
李寻欢道,“据我所知,梅花盗犯下最后一起案子,便从此销声匿迹。如今你再次提起,只怕情况有变。”
孙逵脸上的肌肉不自觉地抽动了一下,似乎想要就这样露出一个笑容来,却又被他生生忍下,“李探花,你的脑筋果真转得很快。你想的没错,梅花盗又现世了!”
“梅花盗杀人,必攻前胸。你杀了洪汉民,夺得金丝甲,难道是想要去会一会这恶徒么?”
李寻欢笑道,“或许我还须得称你一声高义?”
他言辞之间不乏讽刺之意,孙逵的面色又不自觉地扭曲了起来,正欲开口,却忽听第五个人的声音在酒家内幽幽响起,“像他这样的小人,没有利益,又怎么肯早起呢。”
炉火骤熄。寒风穿过长廊,毫不留情地卷走了屋内的暖意。
孙逵猝然转头,只见一青面男人不知何时站在了店门口,虽面拢浅笑,但表情僵硬又呆板,无端让人觉得阴森森的可怖。
况且,孙逵既知今日之事不可善了,便早将门窗紧紧关闭,这人又是如何进得此间?
芒青、李寻欢和阿飞俱已身中剧毒,不足为惧,倒是这不速之客显然来者不善,该当先解决为妙。
孙逵定了主意,大喝一声,纵身朝那人急攻而去。
二十年前,他能在江南水路总瓢把子的围堵之下带着蔷薇夫人逃出生天,武功自然并非泛泛,只是在这青面青衣的男人面前,赤手空拳对上抹了剧毒的武器,总免不得是要吃一点亏的。
男人不仅有一张青色的面孔、穿着青色的衣服,就连他的两只手套都是青色的。
若叫人在晚上瞧见,只怕当真要疑心自己碰上了志怪话本里的青面鬼。
孙逵倒在那一双手下,倒也实在算不得冤枉。
此物正是令无数绿林好汉谈之色变的武林七毒之首,青魔手。
绝大部分人,直到死前都是无缘得见其一面的。可见过它的人,却往往都恨不得自己立时死去才好。
只短短一盏茶的功夫,孙逵便从一个刚刚向折辱他的妻子复了仇的男人变成了一只匍匐在地上哀嚎、祈求的野狗。
不过,他还有一处地方是与狗不同的。
野犬扑食是为生,而孙逵却在求死。
挣扎间,孙逵滚到了蔷薇夫人的尸身旁边。他的头磕到了女人的小腿,眼底忽然绽出了一丝金光。
孙逵的手探到了死人的腰间,从中摸出了一把匕首,用尽最后的力气,将它插进了自己的脖颈里。
这一对互相折磨二十年的怨侣,竟又阴差阳错地死在了彼此的手中。
李寻欢不由暗叹了一口气。
两具尸体列在一处,蔷薇夫人被外力震断心脉而亡,遗容尚且算得上安详,而孙逵死前却遭受了极大的折磨,双目暴突、唇色乌紫,分外骇人。
那青衣人显然也是为金丝甲而来,却如同蔷薇夫人和孙逵一样,只站在屋外,并不急着进来。
待烧着炉火的铜炉都已变得冰凉,他才施施然踏过了门槛,弯腰去扒洪汉民的外衫。
衣服落下去,露出最里面那件灿金色的马甲。系扣解开,拽着那软绵绵的尸体一抻一拨,金丝甲便就这样轻飘飘地落了下来。
青衣人把那宝物攥在手里,僵直的面孔上也不禁露出了一分喜悦的笑意,立时就要将其收入怀中。
忽然,两只骨节分明的手从后伸出,轻柔却不容违抗地一左一右摁住了他的手腕,像教小朋友洗手那样,颇具示范意味地、慢条斯理地把它们并在了一处,又缓缓用左手扣住。
青衣人后脊的汗毛霎时直炸而起。
他听见了一道极其清浅的呼吸。年轻人嗓音含笑,腾出的右手指腹轻轻一捻,便在他的脖颈处蹭开了一片假皮。
“我遇到过一个很会易容的人,和他比起来,你的技术就有些拙劣了。所以,下一次,记得小心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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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吃完过敏药,作者的脑细胞也跟着一起死翘翘了[爆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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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的基友平时是一个总能赶在第一线吃瓜的24小时抽象冲浪选手,但打游戏会变成高冷野王
据此人说开麦影响拔刀的速度,所以从不开麦
作者玩辅助,跑得慢,经常被围殴揍回泉水。每次作者祭天,就能看到原本已经跑掉的基友突然冲回人堆库库一顿输出
但是有次她丝血还回去送死,作者很奇怪,问起来,基友语音转文字回了四个字加一个句号“换波状态。”
作者头一回学博主去做视野,基友刷着野怪忽然不动了,两秒后,作者的手机屏幕上很冷酷地弹出了四个字
“别乱跑。”
[1]【德不配位,必有灾殃;人不配财,必有所失】出自《周易》
[2]李寻欢来过酒家,伏笔在第45章
【“……我知道这附近有一座酒家……”】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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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第四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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