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诺曼咖啡

一个紧张刺激的故事永远发生在晚上。

诺曼咖啡厅结束了一天的经营,员工在后厨忙碌,老板丽莎·考夫曼清点完收入,准备打扫店内卫生。

这时,几个混混气势汹汹地闯进来。

丽莎上前一步,拦住了这群不速之客:“抱歉,几位客人,我们已经打烊了。”

混混们停住脚步。为首的独眼龙面色阴沉,三个小弟则不怀好意地打量着她。丽莎心里发怵,却也摆出凶狠的模样。

独眼龙嘟囔了几句,声音跟锯木头似的,丽莎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打倒在地。

员工听到动静,出来查看情况。

他看到丽莎倒在地上,几个混混正在搜刮店里值钱的东西,立刻明白发生了什么。

“不好意思,我们已经打烊了,请立刻离开。否则,我们就要报警了。”

混混不为所动。

员工恶狠狠地说:“请立刻离开。”

独眼龙又嘟囔了几句话,不知道是哪个地方的方言。员工听不懂,那三个混混则提起拳头朝他挥去。

员工偏头躲过一拳,接着抬手挡住另一拳,然后使劲把人甩出去,砸在另外两个身上。独眼龙愤怒地挥舞着拳头冲过来,想教训一下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员工矮身躲过这一拳,同时出拳狠狠击中他的脸,直接把他打飞了出去。

解决完这几个家伙,员工小跑到丽莎身边,把她扶起来。

丽莎迟疑道:“你、你……”

“老板,我骗了你,我不是什么爹赌博娘酗酒哥哥瘫痪小学辍学赚钱养家的失足少年,我的真实身份是,超级英雄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人!”员工揉了揉自己蓬松的卷发,羞涩但坚定地说道,“我……我从小就立志要除暴安良,帮助更多人,让正义之名响彻整个宇宙!”

“醒醒,醒醒?太阳晒屁股咯,别白日做梦啦,口水都流出来了。”

少年从梦中惊醒,直起身子,呆愣愣地看着眼前的男人。

这人身高优越,身材也匀称,肌肉线条流畅,宛如一只蛰伏的灰狼。他长的很漂亮,而且是那种浓墨重彩的漂亮——柳眉凤眼,黑发如瀑,还有藏在镜片后的危险又极具诱惑的鎏金眼眸。

等一下,这人似乎有点眼熟?

这不是Golden Memory的老板吗?

那个整天无所事事、游手好闲,兜比脸还干净,人贱嘴欠不着调的社会败类。

影像店刚开业的时候,他还去看过,确实是物美价廉。结果这家伙临时有事,心大到拜托他帮忙看店,害他跟一只怪鸟吵了一天,还输了。

少年冷漠地趴下,继续睡觉。

“醒醒,醒醒,”李仪景屈起手指,敲了敲收银台,“你不是服务员吗?”

“我这个服务员的全称是,服务谁都不服务你的工作人员,再也不见。”

李仪景一愣,随即不满地问:“你就是这么对待消费者的?”

“你算什么消费者啊!?你有钱吗?”

“有啊我怎么没……呃。”

唐临渊不发工资,黑灯瞎火的委托金也还回去了,再想想影像店的营业收入,居然是零诶!

李仪景尴尬地捂住脸,觉得现在最挣钱的办法是自首领赏金。

“不好意思,我没钱,我是穷光蛋。”

“没钱吃什么饭啊!”

“我哪得罪过你吗,少年?从我进来你就没给过我好脸色看。”

少年不说话了,毕竟鸟债主偿这种事,怎么看怎么是自己的问题。

这时,丽莎走出来,调侃道:“谁要吃霸王餐呀?”

少年指了指李仪景,后者双手抱臂,理不直气也壮地说:“看我/干什么?这不是还没吃了吗。”

“嗯?”丽莎挑眉,好奇地打量着他。

她个子不高,模样比较幼态,穿着朴素还系着围裙,看起来平平无奇。可是,当她嘴角含笑,焦糖色的眼睛盯着你看,偶尔眨眼,睫毛还忽闪忽闪的,那点被窥视的不快便消失不见了。

取而代之的是小时候和布鲁斯打闹被老管家发现的心情。

“开玩笑的。”李仪景举双手投降。

他最头疼跟这类人打交道了。

丽莎转而看着少年,说:“马修,别愣着了,快给客人点餐。”

马修撅着嘴说:“你坏,讨厌你来,快走,这里没有给你吃的饭。”

“你到底是服务员还是退财猫啊?”李仪景问完,决定祸水东引,转头对丽莎说,“老板,你这员工没问题吧?看起来不太靠谱的样子啊,工作效率也太低了吧,这样下去,店会倒闭的吧。”

“你!你毙了店都不会闭!”少年跳脚。

丽莎笑着说:“哪有,马修很厉害的,对吧?”

少年刚坐下,又唰地站起来,昂首挺胸,用最标准的播音腔说:“您好,欢迎光临奶奶咖啡厅,请问您想吃点什么?”

到底是十六七岁的孩子,大人夸两句,尾巴就翘到天上去了。

李仪景搓搓胳膊上的鸡皮疙瘩,说:“外带两份三明治,还有橙汁,还有牧羊人推荐我点的枫糖水仙饼。”

“不好意思,客人,我们没有枫糖水仙饼。”丽莎低声说。

不料,马修的眼睛唰一下亮了,一改刚才的态度,滔滔不绝地说:“早说你是来合作的啊!丽莎是世界上第二厉害的情报商,早几年谁不知道她的名号!我虽然也是听别人说的,但是……”

“打断一下,”李仪景拿苹果堵住他的嘴,“你老板说没有枫糖水仙饼。”

“啊没有吗?”马修叼着苹果,含糊不清地问,“还、还有救吗?”

丽莎扶额叹气。

如果不是场合不对,李仪景绝对会给他竖两个大拇指。

丽莎带着李仪景来到店后面的巷子,不急着说话,而是绕着他转了几圈,从头发丝审视到脚趾尖,搞得李仪景还反思了一下自己今天的穿搭。

帽衫、牛仔裤、小白鞋,没问题啊。

“维尔加……我是说牧羊人,他过得怎么样?”

李仪景挠挠头,实话实说:“其实我们拢共见过两面,一次是十多年前,一次是几天前,算不上熟悉。而且,我很纳闷他为什么建议我来找你,还有‘枫糖水仙饼’是什么意思。”

“我听说他转行做情报商,还收养了一个女孩儿。”

“倒是先回答我的问题啊。”李仪景小声抱怨。

“枫糖水仙饼是希望与我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意思。”

李仪景点头,却没说话。

第一次见牧羊人,他还是个年轻小伙,现在却变成颓废大叔了,左腿还有点瘸。而且他还认识彼得,这位也是个帅大叔,真有讲究。

还有他领养的女孩,凭自己在冥府积累的经验,可以肯定她也是实验品,且有明显的排异反应。

“救世计划”的终极目标是创造永生的神明,所以起初他们把排异反应定义为死亡,后来才变成身体异化,把生老病死排除在外。

不过,拉达曼迪斯说过自己的血液是特殊的,没准可以遏制排异反应。现在看来,他的猜想是正确的。

自己的处境反而更糟糕了啊。

“我看着他长大,把他当接班人培养,可惜……”

“停!不好意思打断一下,你看着他——他是牧羊人是吗?你看着牧羊人长大!?”

“啊,我没跟你说过吗?牧羊人三十出头,”丽莎笑着说,“而我已经快七十岁了。”

李仪景尴尬地说:“看不出来啊,您保养的可真好啊哈哈哈。”

丽莎笑而不语,在她的注视下,李仪景的声音越来越小,最终绝望地捂住脸,欲哭无泪。

“好了,就到此为止吧。我很欢迎你以客人的身份光临诺曼咖啡,至于合作的事,我们没得商量,孩子。”

“为什么?因为你害牧羊人瘸了腿?”

丽莎摇摇头,苦笑着说:“我犯了比这更严重的错误,我永远不会原谅我自己的。”

“你收养马修也是为了赎罪?”

“算是吧。”

李仪景皱眉,快走两步挡住丽莎,苦口婆心地劝说:“可是这样对马修不公平,对牧羊人也不公平。你觉得自己错了,便把所有人都推开,推得远远的,你有想过他们吗?”

“你不知道我做了什么,所以能理所当然地劝我放过自己,但是,等你知道一切后,你只会觉得恶心,想离我越远越好。”

“我不会的。”李仪景一字一顿道。

“我们连对方叫什么都不知道吧?”

李仪景嘴比脑子快:“这不是问题,我们现在就可以交换姓名。”

丽莎挑眉,李仪景再次绝望地捂住脸。

不是死嘴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

“你是本地人吗?”丽莎问了一个莫名其妙的问题。

“我十年前去了欧洲,前段时间刚回来。”

“哦,那你以前一定是生活在温室,而不是街头。”

李仪景不知道她说这话的目的,干脆不说话,歪头眨眼疑惑地看着她。

“你还有那个蝙蝠侠都不是街头来的,因为你们都有一种不切实际的天真,觉得这座城市可以变好。”

“你觉得我们在做无用功?”

丽莎说:“差不多吧。”

“我不觉得蝙蝠侠没意义。”

“他救不了哥谭。”

李仪景抿嘴,尽量把话说的不那么难听。

“你指望一两个人拯救一座城市,自己冷眼旁观,输了落井下石,赢了觍着脸分享果实——你不觉得这才是最愚蠢的吗?”

丽莎无奈地摇头,尽管李仪景觉得,他才是该做这个动作的人。

“好吧,孩子。就算你们真的叫醒了一些人,你们打算让他们干什么呢?和你们一起叫吗?”

“和我们一起叫啊。”

丽莎沉默,她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这孩子就是个浑身刺的犟种,邦硬,还扎手。

“有兴趣加入我们傻瓜大叫团吗?”

“敬谢不敏。”

李仪景耸肩,说:“好吧,我就在这条街中段,您随时可以找我。”

丽莎挥手告别:“以后你来我给你打八折。”

端午佳节连更三天[红心]

另,感谢尸骸酱酱打赏地雷一枚[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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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仪景/约书亚·韦恩可以代年轻时候的基里安·墨菲[闭嘴]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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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诺曼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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