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第二十一章

阿卡姆疯人院的前身修建于上个世纪,是一座矗立在海岛上的豪华巴洛克风格贵族大宅。

在哥谭市建立之前的十七世纪上半页,沿海地区曾有一座名为阿卡姆的小镇,当地土著居民以镇民为姓。后来创立了哥谭市的四大家族迁居此地,小镇逐渐消失在奔涌不息的时间长河中,唯有名字以代代相承的姓氏流传下来。

当然,阿卡姆疯人院跟消失近一个世纪的阿卡姆镇没什么关联,至于为什么同名,那就要提到在哥谭市建立后将近半个世纪的时间中,作为重要的角色活跃在哥谭市舞台上的阿卡姆家族了。

阿卡姆疯人院的创始人阿玛迪斯·阿卡姆,是这个家族的最后一任家主。他决定将先祖流传下来的贵族宅邸捐给市政府,用作充满人文精神的综合医院,他以自己的姓氏为这座光荣的仁爱福利院冠名,以此来纪念自己因精神疾患饱受折磨的母亲。

这本来是个善举,但重新改建时怪事频出,就像是遭到了诅咒一般,先是负责该工程的建筑师精神失常,持枪冲入工地袭击6名工人后自·杀。随后一个患有严重臆想症的杀人犯冲入阿玛迪斯·阿卡姆的家中,砍死了他的妻子和一对儿女。

阿玛迪斯·阿卡姆家破人亡,很快出现幻听、幻视,并发展成了精神分裂症,成了阿卡姆疯人院的第一个病人。阿玛迪斯一生都在被难以言说的幻觉所折磨,晚年穷困潦倒,生活并不幸福。最终在29年后,他在疯人院用一根撕下来的洗床单了却残生。

在他死后,旁支亲戚们一拥而上,分食了所有的家族财产。随着最后一代继承人宣告死亡,阿卡姆家族从此退出了历史舞台。离散的家族成员多半改名换姓,没人愿意使用这个沾满了诅咒的姓氏了。

直到现在,哥谭市仍然流传着有关阿卡姆的恐怖传说,据说工人曾经在地下挖出畸形巨大、有着猴子脸的老鼠,和像七鳃鳗一样满嘴尖牙,背后长着肉翅的蠕虫状生物,甚至还有插着尖木桩的中世纪女巫干尸。

总之,阿卡姆疯人院是个极其不详的地方,不仅仅是因为它专门收治有严重精神疾病的重刑犯。哥谭市民对它有很多称呼,“恶魔之地”、“疯子集中营”,传言即使是在晴空万里的午后,这间精神病院似乎也萦绕着淡淡的灰雾。

数年前,一位心理学医师从阿卡姆疯人院离职后,写下了著名的畅销书《阿卡姆:疯子之国》。里面对阿卡姆疯人院有一段十分准确的描述:

“……我穿过疯人院的大门,仿佛穿过了一层厚而无形的隔膜,阿卡姆像是一个不可思议的神奇国度,坐落于我们的世界跟另一个世界的交界边缘。没错,其实一直存在与两个世界,我们的。和他们的。……这座疯人院是特殊的,居住在这的病人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子民,他们以最极端的邪恶方式生活,并习以为常。

在他们眼中,我们的世界和他们的世界同样真实,只是有些微小的差别。在另一边,战·争、屠·杀、食·人、亵·渎尸体都再正常不过。他们坦然自若地谈论这些,丝毫不能理解我们所表现出来的惊恐。

(中略)……我要强调,阿卡姆疯人院并不在另一端,它只坐落在二者的界线上,这里的人已经不再清楚自己究竟处于哪里。疯狂最糟糕的一点,就是你并不清楚你正在陷入疯狂……在阿卡姆疯人院监牢的另一端,没有对人类的丝毫善意……宛如地狱一般,也许就是,或者更胜地狱……”

-

一个天气阴沉的午后,押送罪犯的囚车开进了阿卡姆疯人院东侧的c-16区。

数个荷枪实弹的武装押送人员首先跳下来,评判了一下周围安全条件,才做了个手势,示意其他人员押着囚犯们走下来。

新来的罪犯们像畜生一样,被锁链连成一排,走在前面的犯人罪行较轻,大多是偷窃或抢劫,被送到阿卡姆疯人院做行为矫正。

他们戴着手铐和脚镣,穿着特制的亮黄色囚衣和塑胶拖鞋,惶恐不安地看着高高竖立的铁丝网。一双双野兽般的眼睛藏在铁丝网背后,上下打量着这帮新人,好像屠夫看着羊圈里的小羊羔。

“你猜这些人谁先被开/苞?”杀手蛾*一边吃着橘子,一边对身边的捕鼠人*说。

捕鼠人摇了摇头:“一群歪瓜裂枣,你想上你上,我没有兴趣。”

阿卡姆疯人院是环形构造,从内而外被划分为许多个区域,圆心位置官方名称为A-1中心治疗区,关押着恶名远扬的传奇人物,而其他无名小贼只能聚在圆心之外。

C-16区倒没关押着卷宗摞起来能有两米高的恶人,可论变·态程度也好不到哪儿去,在上个世纪,此区域专用于矫正恋·童·癖和同·性·恋。后来延伸成了性·变·态和强·奸·犯的收容所。

这里风气极差,凶杀率很高,囚犯经常聚众械斗,拉帮结派,霸凌甚至强/奸狱友,甚至爆出过多人派对的性丑闻,且参与者全都是男性。

凡是长得稍微端正一点的犯人,在入狱后一星期内必然遭到猥·亵或强·暴,前辈们将其称之为“迎新仪式”。“仪式”地点多发生在洗衣房、后厨和图书室等地,有些犯人还会遭到多人多次强·暴。例如著名的“节日杀手”卡尔米内·法尔科内*,入狱9个月后因为脱垂严重保外就医,没人知道他在监狱里经历了什么。

两人正在说话间,最后一个囚犯从车上走了下来。跟其他小鸡仔一样战战兢兢的囚犯不同,他的待遇堪称隆重。

那个人被两个手持□□霰·弹枪的狱警单独押着,他带着极为沉重的铁质镣铐,下半张脸戴着防咬面具,穿着明黄色的拘束衣。袒露在外的皮肤系着绷带,一头漆黑的长发沿着脖颈跌落,光滑如绸缎。

席格答应开口招供的条件,就是不能发布他的照片,入狱后不能剪掉他的头发。

似乎是察觉到周围的目光,他微微抬起头来,眼睛半眯着,像猫一样鲜艳且光亮。

“哇哦,这个样子。那帮家伙绝对喜欢。他是谁?”杀手蛾真心实意地惊叹。

“好像是那只横冲直撞的疯鸟,前段时间他搞的连环凶杀案闹得挺大的。”

杀手蛾绞尽脑汁回忆了一下:“你说伯劳?他哪里像,明明更像蛇鹫。”

捕鼠人颇为赞同地点了点头——确实很像:“我赌十根香烟,他在一星期内被抬出去。”

“一星期?你太高看那群畜·生了吧,我赌三天。”

不远处的囚犯堆里就传来一阵欢呼声,有人捡起地上的石块透过网格缝隙丢出去,有人一边吹着口哨,一边高喊着肮脏下·流的词汇,或者吹起一只淫·秽的小调,还有人手脚并用地趴在铁丝网上挺动胯·部大呼小叫,混乱得像被丢了一串鞭炮的猴山。

杀手蛾听到有人高喊着:“表子!表子,你会成为我们的表子!”

“哕,真没礼貌。我怎么跟这群畜·生关在一起了。”因为纵火和谋杀被判三十年监禁的杀手蛾,理直气壮地对那群平均刑期只有十年的强盗、小偷和强/奸/犯啐了一口,旋即上下打量戴着沉重枷锁的席格,忍不住叹息一声:“小子,你完了。”

他说话时,席格正从他面前被狱警押过去,这个倒霉蛋还不知道自己的未来有多惨淡——捕鼠人心想。紧接着他听到这家伙低低的歌声,隔着坚固的铁丝网,远远传来:

“……雨水将我们淋得湿透和冲洗,晒干和晒黑我们的是太阳;喜鹊、乌鸦啄去我们的眼珠,把胡须和眉毛也都吃光*……”

-

杀手蛾输给了捕鼠人十根香烟。

伯劳能安稳地在阿卡姆疯人院待上一个星期,倒不是因为那群馋涎欲滴的暴徒害怕狱警的警棍,而是伯劳一进来就因为高烧和襜妄被送进了医务室。

伯劳以一副随时会咽气似的虚弱样子躺了半个多月,终于在医务人员和赛西尔神父的精心护理下好转了。赛西尔神父是典型的传教士,他是阿卡姆疯人院唯一的神职人员,且无薪,工作的动力来自于“向迷途羔羊们布施上帝的恩泽”。

他的动机毫无疑问是高尚的,但效果不尽如人意。

这群精神错乱的家伙谁都没兴趣静下心来谛听圣言,赛西尔神父深感挫败,以至于快要放弃了。但伯劳的到来让他精神大振,前者刚刚从医务室转到普通囚室,赛西尔神父就急不可耐地去找典狱长了。

“……他是个虔诚的天主教徒。他每一晚都抓着他的衣袖,请求我念《圣经》给他听,如果我不做,他就辗转反侧,无法入眠……上帝啊,这座精神病院里除了我之外没有人比他更虔诚了,这种人怎么可能犯下大罪。他一定是无辜的!”

在赛西尔神父神父口中,伯劳好刚出生的小羔羊一样,纯净无辜、迷惑不安,又柔弱得不能自理,他来到这个魔鬼般的地方,惊恐得瑟瑟发抖。

尽管这么做违反保密协议,但典狱长最终还是没有忍住——他在伯劳刚被押进来时就翻阅了他的卷宗。伯劳凶杀案的证据除了凶手本人的口供,还有一个真正一锤定音的,那就是鉴证科人员在现场的烹饪容器内找到了受害者的DNA。

这只绵羊吃没吃过人并不确定,但他绝对烹煮过一部分人肉。

赛西尔神父带着满脸茫然和迷惑离开了。典狱长松了一口气,但愿他能尽快放弃这项对牛弹琴的工作,出去找个班上。

*杀手蛾、捕鼠人:蝙蝠侠系冷门反派

*卡尔米内·法尔科内:蝙蝠侠系反派角色,节日杀手,出自蝙蝠侠经典作品《漫长的万圣节》

*出自弗朗索瓦·维庸《绞刑犯之歌》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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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第二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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