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Alive

就算发生了那样的事,活着的人也要继续好好地生活。

尼格莱·安德鲁的亲人都死了,李斯一个人悄悄领了遗体。他看着他从冰柜里被拉出来,双目紧闭,脸色惨白,皮肤上结了一层冰霜。

薄薄的,硬硬的。

管理人员看见李斯摸了摸尸体的脸,表情就像大白天看见了鬼魂一样,惊恐里夹着几分不可置信。

如果他知道李斯就是案件中心的受害者,恐怕会感到更加不可思议。

静默的葬礼无人参与,只有李斯知道墓园里又多了一块小小的地方与他相关。

很有意思的是,这似乎是一个李姓华人聚集的墓园。从入园的第一块石碑开始,所有人的中国姓都是用汉字篆刻的“李”,像是一整个家族陵园。

李斯在“RIP.Nigele·Andrew”的碑前面放了一束花,立着,规整的花束毫无征兆地倒了下来。白花散了一地,大多都倾在了隔壁的台沿上。只有一支,掉到了李斯的脚边。

他无奈地把散落在台阶上的花枝收拾好,往右边放了一半。

那块碑和其它的墓碑格格不入,是金色的,上面用汉字刻着“爱子李凤鸣之墓”。

这种金色很活泼,周围倒映着散射的阳光,在严肃沉郁的墓园里让人一眼就可以看见。尼格莱的纯英文墓碑和它并在一起,就像两个被大家孤立但是仍然能玩得很开心的怪小孩。

天气好的时候,大概晚上还能出来一起数星星。

“你们好好的,我清明再来。”

没有人回答,当然不会有。

“到时候多烧点纸钱给你们。”

李斯扬起嘴角笑了笑,努力做出平日里惯常的告别表情。他的嘴唇轻轻颤抖了几下,弯下腰捡起脚边那支白花。

靠坐在墓碑背面,他还是舍不得马上离开。把花放在胸口上,李斯闭上眼睛,就像是一个正在装睡的孩子。

每个来墓园的人都是这样,面对在意的人的死亡,平静是他们最后的保护色。

“阿鳯……”

“翻屋啦,第时冇拜自己嘅墓,唔吉利嘎。”

老人捂着嘴咳了几声,似乎是肺不太好。他慢悠悠地提起拐杖,敲了敲李斯的肩膀。

“好累冇见,长纵大了添?”

老人好像很不喜欢李斯到这个地方来,如果不是年纪上来了,可能就要甩着拐杖开打了。

李斯欻地一下就从地上爬了起来,这幅灵活的样子,丝毫看不出长时间靠坐在石板上造成的肌肉僵硬。

他闭上眼睛的时候,天还是亮的,现在已经昏昏沉沉地发黑了。

拍打着自己身上莫须有的灰尘,李斯在假装自己很忙。

“二伯公咣笑啦,旧年你都返过我利是呀。”他做贼心虚地小声应了,准备随时找机会跑掉。

李斯记得去年过年的时候,二伯公给他的红包里塞了二十六块,有零有整有钢蹦,然后追着问了大半个钟头为什么他还没结婚要小孩。

二十六岁,同龄人的孩子都能满地爬了。李斯作为一个浑身闪闪发光的单身狗,过年还能讨到红包,不是因为他受长辈欢迎,而是因为他没结婚。

如果人的一生价值要用结婚生子来衡量的话,那么李斯算是一块顶级废料了。

遇见家里的长辈,他一点话语权都没有,根本抬不起头来。

“你仲知啊?日日出去伊伊挹挹,都唔知好哋哋安个屋出嚟。”

李斯被说得只敢点头称是。

其实也都不是什么太难听的话,有责怪,但大多是担心。老一辈的都觉得人应该有个自己的家,否则就是不完整。

谁不想有个自己的家呢?

更早的时候李斯也憧憬过,下班回家,他把做好的饭菜端上桌,妻子笑意盈盈捉过孩子想要偷吃的手,等着李斯一起吃饭。

很显然,这是一个很简单,很传统的东亚价值体系下的愿望。

孩子李斯倒是有了,只是要他找到一个愿意成为他妻子的伟大女性……真是,真是难,他上辈子二十几年加这辈子的二十几年,都没能实现。

现在已经决定好参与博弈,那就更是不可能再实现了。

几乎是逃跑一样地告别了老人,李斯把自己塞在车里,才发现自己不小心把那支白花给带了回来。

进族墓就是容易遇见吊唁的亲戚,李斯只是没想到自己居然在园里也能睡着。

已经晚上九点多了,李斯估计自己可能在那睡了两个小时左右。通知栏里一堆未接来电挤在一起,有小马的,也有AB的。

这倒是有趣,最让人担心的,反而是家里年纪最大,最成熟的那个。

李斯播了家里的座机电话,一边和家人说话,一边开车回家。

他生活作息比较阴间,一般凌晨两点多才会开始睡觉,上午十点起床。最近七点就起来做早饭,但晚上还是两点睡。

容易疲惫也很正常。

“作息不好,调理调理。”

李斯拍了拍自己的脸,最后看了看墓园里隐约泛着金色辉光的地方。

奇怪的是,他并没有看见第二块墓碑的轮廓,本该矗立着方形阴影的地方,什么都没有。

雨开始下起来了。

暗影从车灯照亮的两侧飞速穿过,当速度够快的时候,根本无法分清到底是光刺破了黑暗,还是黑暗主动拥抱了光。

李斯没有把车窗全部关上,细密的小雨随风飘进来,带着刺骨的寒意。

若有若无的,李斯闻到了一股淡淡的血腥味。他疑惑地皱起了眉毛,在远处悄无声息地停了车。车灯熄灭,他望了一眼没有光亮的天空,把手..枪的保险拉开。

淅淅沥沥的小雨在夜色里变得更加寒冷刺骨,冷寂里间杂着细碎的,不同寻常的声音,像是雨点打在塑料一类有韧性的东西上面,让人感觉毛骨悚然。

越往前走,血腥味就越来越重,随着雨水漫开,地面上多了浅淡的粉色。

血腥味最浓厚的地方是条黑洞洞的小巷,尽头没有分毫光亮,谁也不知道黑暗中到底隐藏着什么样的危险。

深吸了一口气,李斯拨通了FBI的号码。把静音的手机放在墙角,他用枪托狠狠砸了一下巷口的墙壁,主动暴露了自己的位置。

“汉尼拔!!!”

李斯厉声喝道。

“三秒钟,马上滚出来!”

之前征君说春逝给人一种“彩云易碎琉璃脆”的破碎感。我回复说:他们其实更像是“一别数载君不见,相逢无语泪阑干”,毕竟是朋友嘛。

写这章的时候,直到搜早夭孩子的墓碑怎么刻字,才发现这首诗《简简吟》——“大都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就是讲早早夭亡的孩子……

好好好,流眼泪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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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Al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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