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光初亮。
残躯再次被填补。
这种事每七天就会发生一次,已经不新鲜了。
摸摸陪伴四月有余的拟首兽,转头就走。陪伴时间越久,也意味着它食用她的次数越多。
今天就该下五层了。
没有阿比斯原生生物的威胁,她的探索效率比他人快一大截。
顺风顺水,一日千里。
——
五层部分地区是冰雪驻地。
搓搓手,哈出一口白雾。
她预备先找个探窟家队伍以物换物,换些所需的厚衣物。被冻僵的手不方便握笔,身体失温就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昏迷甚至死去。
阿比斯只愿意给被吃掉的她缝补身体,这也是她常年选择原生生物陪伴的原因。
阿比斯的质料终究比不上身体的原材料,在它不断的缝补之下,这具身体的痛觉已经有常人的四分之一了。
……
交易方队伍里有个眼熟的人。
那个全副武装的探窟家扯扯帽子,头偏向一边。阿系从善如流,假装没看见卡伦。
然而卡伦毕竟是离白笛一步之遥的黑笛,他调整好了情绪,想和阿系谈谈。
深界五层风雪交加,时间贵比黄金,只挤出来三分钟叙旧时间。
两个人稍微走远点。
“你现在还“那样”吗?”
他说的是被原生生物分食。
阿系点点头。
她踮起脚也够不上卡伦的头顶,当初差一点就死掉的探窟家是被其他生物背回去的。
明明他才是前辈,却经常在养伤期间被她宽慰地拍拍头。心理上的舒缓减轻伤口的疼痛与麻痒,反而促使他对此产生了依赖性。
卡伦熟练地举起她,以便她能拍拍头顶。
“不用那么担心我,”她很显然明白自己在探窟家口中的风评如何,“怪物在阿比斯,不管如何,要比探窟家过得好。”
“怪物”用来形容她,恰如其分。
“……”卡伦无处反驳她的自嘲,只能干巴巴的说,“我们一般也会用怪物,来形容白笛。”
她摇了摇头,乌黑的发也随之晃动,和一般探窟家会因为营养和环境问题所造成的枯黄不同,她似乎在被阿比斯精心养育着。
“三分钟要到了。”
她说。
——
如果问五层最著名的是什么。
大部分探窟家的首选答案,都只会是那个传奇探窟家。
世界记录在册的,仅有的五名白笛之一。
黎明卿。
地表久仰大名的传奇人物,从口述的言辞中一跃而出,站到了她面前。
黎明卿身材高大。带着只有一条竖线的头盔,身后坠着一条粗壮的鳄鱼尾巴,屹立在风雪之中,衣摆在狂风中猎猎飞舞。
从这个方面看,黎明卿或许真的是怪物也说不定。
她不方便说话,比划了几下表达尊敬。
“哦呀。”头盔发出一声惊叹。
他拊掌笑道,好像眼前站着的不是普通的怪物,同阿比斯谜底等价的宝物。
黎明卿邀请她去前线基地。
阿系想了想还没复原的舌头,摇头。
写写画画地表达,如果有机会的话,她会去拜访的。
有黎明卿资源做储备的话,会好过很多。
但目前还是算了。
前线基地在五层的最底部。
会给她的探索,带来很大的上升负荷。
被拒绝的黎明卿也不气恼,只说静待光临,递过来一个苍笛。
阿系拒绝了。
现在她在一般探窟家口中,已经成了那个“怪物的红笛”,“阿比斯小姐”之类诨名。甚至还有人打趣的说,遇见她直接喊救命,说不定真的能保下一条命哦。
贸然改变明显的特征,他们会不敢求救的。
阿系眨巴着眼,和黎明卿告别后,她又遇见了黎明卿的探索部队。
大家都叫“祈手”,没有自己的名字。
阿系想起黎明卿脖子上挂着的那个白笛。生命纹路像是一双相合的手,向什么存在祈祷着样子。
白笛的原型是二级遗物,“生命回响之石”。
她在笔记里写写画画速记下的白笛形状,恍然想起不动卿的脖子上也挂着白笛,只是那时不曾仔细观察,现在也想不起来。
笔一遍遍戳着速画旁的空白,晕染开一朵墨迹。
探窟家公会一向宣称白笛是最强的探窟家,并将白笛放在所有之上。从遇见的两位白笛实力来看,此言不虚。
然而,为什么?
生命回响之石是遗物,其他的笛子明显是人工产物。探窟家公会依据什么对此进行排序。是先有白笛,还是后有白笛?
墨迹越来越深刻,穿透了两张纸。
她撕下这一页,用火烧了。
灰混在风雪里,一会儿就不见了。
——
白笛的信息是黎明卿展露的。
他摘下白笛任凭阿系观察,补充到,“白笛的原材料,就是二级遗物,“生命回响之石”哦。”
这是不会被记载的不传之秘,只会在白笛口中相传。
因为手中白笛的原型,需要人的生命去换。她掂量了两下。
“这就是你。”
黎明卿,“崭新的波多尔多”微微直起身子,用略带意外又意料之中的语气回答。
“这确实是我,哎呀,本来还以为,你能知道我已经死了就不错了。”
“竟然还能知道白笛本就是我吗?”
她交还白笛,闭口不言。
……
对她抱有恶意的生命会被震慑,其本质是求生欲,以及对杀死自己的恐惧。
她是众多的聚合物,其中也包括想杀死她的人。其他的生命会畏惧她,缘由在于本能的慕强,也就是求生。
祂和人类最初是一体的,此后才诞生了她。
漫长的存在时光,和人类一同成长的光阴,能看穿波多尔多其本质,于她而言不过是了了。
我的伏笔一直就放在那里,不增不减。
我觉得还挺明显的(目移),有没有人要试着猜一下?
就连月人也没对她动手脚,我是说砍头磨碎之类的,她是自己跳的粉碎机(
*
再有两章应该就要结束阿比斯了,《来自深渊》没完结,我不敢大胆猜测,就怕歪了。
哥谭的部分应该会往后调整,我还在思考这东西要怎么融合圣杯战争和我讨厌的疯人院病患们,干脆要死的死,罪不至死的扔进监狱好了(暴言)首当其冲,我要小丑死,我很烦他。
等写到哥谭的时候,我放文案避雷好了。
相对应的,《铃芽之旅》部分我只能尽量回想。
逼格前面不低,后面也不会低的:)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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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前往深渊之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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